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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民诉案例(2)

作者:叶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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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公文书证,不同于鉴定意见或者勘验笔录。www.aiqqx.com因为交警不是勘验人也不是鉴定人。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国家的公权力。甲主要责任,乙次要责任。民法中的按份责任。有主要、次要。主要责任、补充责任对于民诉法有实际意义。对事故予以认可,对责任不予认可。车的控制是谁控制谁承担。车主有过错承担责任,例如没有刹车。挂靠,名义借给行为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1、共同侵权;甲乙打伤丙,有意思联络,连带责任,都有原因力。2、共同危险,有意思联络,只有部分行为有原因力,共同危险是大家都实行了原因力损害结果是由其中的部分人造成的。3、唆助行为,教唆帮助,有意思的联络。连带责任,未成年人是被作为工具,只能由教唆者承担责任。

无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1、可以独立致害的,ab化工厂同时向某河中排污。任何一个都足以致河中的鱼虾死亡。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之间没有意思联络。2、没有意识联络但行为结合致害的。无意识联络的多数人行为结合侵权。也叫做因果关系的聚合。缺少了a车或者b车结果都不会发生,是按份责任。职务行为应该告公司。南方公司、西子公司按份责任,可以告南方公司也可以告西子公司,告西子公司,西子公司就承担主要责任。南方公司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可以告,但不应当告。可以把他告到法院,但其不是适格的被告,所以不应当把他确定为本案的被告。告了甲之后是判驳,不是裁驳。

程序是不能想当然的。原告告的是甲,不让追乙。增加了原告的难度。是不可以追加的。应该根据原告的主张追加被告。而不应该根据被告的主张追加被告。

问题1:在本案中,原告小张可否将肇事司机甲作为被告诉至法院?简要说明理由。

尽管肇事司机甲并不是本案真正的侵权责任主体,但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第二项所规定的的是“明确的被告”,而不是“适格的被告”,因此,原告小张可以将肇事司机甲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问题2:法院能否根据乙的申请将蔡某、星河汽车运输公司及承包其车辆险的p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简要说明理由。

法院应当向原告小张释明是否将三者追加为共同被告,如果原告执意不追加,则法院不得强行追加。

问题3:法院应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简要说明理由。

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书证的一种类型,法院有权根据案件的综合情况对其证明力予以判断。

应当推定内容真实,如果对方有相反的证据也可以推翻。

如果原告主张蔡某、星河公司都追加进来可不可以?

不可以追加蔡某,蔡某对车辆已经失去控制。蔡某存在过错才可以。

是不是挂靠关系。如果是挂靠关系就可以最进来,也可以不追。如果只告了乙这一方,而没告甲哪一方,可以这是普通诉讼产生的结果。

案例3,证据与证明

——张某机场托运行李遗失损害赔偿案

主题:管辖法院、适格当事人、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方法、民事程序法、民事证据法

案情:2017年4月14日,户籍位于丁县的张某乘坐注册地在丙市的西方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市前往乙市,在甲市机场托运了一个纸箱,外有国酒茅台商标,托运重量745千克。托运时,甲市机场值班人员李某询问托运的物品,张某回答是茅台老酒。李某询问是否保价,行李丢失会得到更多的赔偿。张某同意进行保价,并表示自己的酒每瓶值10000元,一箱六瓶,一共6万元。李某表示根据西方航空公司的规定,最多只能赔8000元。张某表示愿意多付费用,但是要求足额进行保价。李某表示电脑系统根本无法录入超过8000元的保价。鉴于登机时间到了,张某无奈,按照李某的要求在8000元的价值声明上签字,并按规定缴纳了费用。李某打开箱子看了一眼,在纸箱外侧贴了“小心轻放”标志,完成了托运手续。以上对话有监控录像证据。

航班到达乙市后,张某因有事耽误,在行李转盘已经运行了约10分钟才前往转盘取行李。此时,张某发现自己的行李丢失,遂向机场查询处询问,行李查询处通过系统查阅发现,该件行李已经随飞机来到机场,估计被人领取,建议张某报案解决。

张某报警后,机场派出所调取 监控录像,发现一名乘客在张某来到行李前已经拿走张某的纸箱。录像同时显示,转盘和出口处均无工作人员对乘客拿走托运行李进行检查。由于监控录像清晰度不够,已无法确认拿走张某托运行李的乘客身份。

张某认为自己托运的是在贵州购买的茅台老酒,每瓶都在1万元左右,总价值超过6万元。西方航空公司表示可以根据报价规定,赔偿张某损失8000元。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张某拟向法院起诉,要求西方航空公司和乙市机场赔偿自己损失6万元。

概说:住所地的出现有管辖问题。快递上限保价20万,回收sk2化妆品瓶50元。机场丢行李不怎么常见,有可能乘客,机场人员。

问题1、那些法院可能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确定当事人分析法律关系,再判断管辖权。原告是张某,被告之一是航空公司,之二是机场。张某与航空公司是标准的加害给付,本来是有合同关系,但在履行合同关系的时候,没有满足权利要求还造成了财产损失。可以形成基础权请求竞合依据《民法典》186条,可以选择诉违约也可以选择诉侵权。合同的话是运输合同,没有将货物安全的送到目的地,侵权是导致财产遗失,对财产构成侵权。这两个都可以去诉。

如果诉违约的前提是合同的具备相对性的。如果按侵权去追诉,西方航空和机场都是有责任的。并不是一个被告,一个无独三,并不是应当由谁承担责任而是两个被告都应当承担责任。本题中诉航空公司和机场只能是侵权。如果以违约起诉只能是航空公司,因为只和航空公司之间有合同,与机场之间没有合同。是一个交通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看始终,这里的开始是从甲往乙地,则甲乙两个地方都有管辖权,再加上一个航空公司的住所地。甲、乙、丙三个地方都有管辖权。如果是以侵权的方式,机场和航空公司都可以作为共同侵权人,只是一个普通的侵权。就是行为地和被告住所的。侵权行为在机场,机场在乙市,乙市有管辖权,被告是航空公司所在地丙市,机场的所在地乙地。就是丙地和乙地有管辖权。本题是加害给付,请求权基础的竞合。

标答:本案存在请求权竞合,如果原告选择提起违约之诉,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甲市法院、乙市法院和丙市法院分别作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和被告住所的法院有权管辖本案。如果原告提起侵权之诉,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乙市法院和丙市法院分别作为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本案。

问题2、哪些主体可以是本案的适格被告?为什么?

如果诉违约适格被告只能是西方航空公司,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如果诉侵权西方航空和乙市机场可以作为共同的被告,作为共同侵权的存在。

标答:本案存在请求权竞合,如果张某提起违约之诉,则只有合同相对方西方航空公司可以作为本案的适格被告。如果张某提起的是侵权之诉,则西方航空公司和乙市机场均有可能作为侵权责任的承担者,构成适格被告。

问题3、如果被告主张行李丢失的重要原因是张某有事,耽误导致迟延到达转盘,是否应当就此承担证明责任?

如果是一个侵权成立要件,应当由原告负担证明责任。如果是一个免责事由应当由被告负担证明责任。本案中应当是一个免责事由,免责事由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行李对于机场和航空公司有保管义务。而保管合同中对方迟延领取的话是保管合同中没有尽到义务而产生损害赔偿的免责事由,例如,代替对方养狗,晚回来两天,狗饿死了,不可能因为说晚回来了所以狗饿死了。迟延领取产生的法律效果是导致相关费用的产生,多照顾两天狗要增加必要的费用,因此而造成了额外的负担费用也要负担。迟延领取并非没有好好照顾狗的合法事由。本案中迟延了10分钟领取并非就可以减责或者免责。如果是有就要有某种规定,行李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必须领取完毕。这里是没有的。并非保管的免责事由。10分钟后的领取根本不能作为机场免责的一个理由。是一个根本就不需要证明的一个事实。

标答:被告应当对此承担证明责任。被告这一主张在合同法上构成权利消灭事由,属于权利消灭抗辩;在侵权责任法上意味着原告对损失的发生存在过错,构成与有过失,属于减责事由,构成权利妨害抗辩。无论是权利消灭抗辩还是权利妨害抗辩,都应由权利的相对方,即被告来承担证明责任。

问题4、关于损害后果的具体数额,原告主张6万元,被告主张8000元,此时应当由谁承担证明责任?

应该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由原告证明损害的金额。由被告证明之间签订了免责条款,报价只保价到8000元的协议。8000元由被告负责证明。被告的免责条款无效,要由原告证明是6万。由原告证明实际价值,而按实际价格去赔,如果实际不能证明,就要赔8000元。现在快递中也不是按照报价的上限去陪,而是按实际价值去陪。

标答:由于案情没有交代清楚保价过程和国内行政规章对航空运输保价的规则,无法确定西方航空公司的8000元保价上限是否通过格式合同解释方法或意思表示瑕疵撤销权来限制适用,故存在两种解释方案。

一、8000元保价上限已经固定了损害后果,则该事实不属于证明对象。因为张某在托运行李时,已经签字确认了保价金额为8000元。该规则构成货运合同中的责任限制条款,因此,无论张某的损害结果是多少,也无论其是否能够证明自己的损害后果,被告方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最高只限于8000元。

二、8000元保价上限应被否定,则该损害结果的事实属于证明对象。8000元保价条款属于西方航空公司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的格式条款,且该条款是张某出于飞机即将起飞且无法左右西方航空公司系统的情况下被迫签订,以8000元限额保价6万元的托运货物,属于显示公平的合同。因此,该条款应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在否定该条款后,根据《民诉解释》第91条第一项,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损害后果应当由请求权人进行主张并予以证明,故而证明责任应当由张某承担。

问题5、请结合法律规定和生活常识,张某可以使用哪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托运行李是6瓶茅台老酒?

一个开放性问题,如果言之有理都可以得分。购物发票为间接证据,要有一个工具证明买了酒,开过发票,打过车,一路运到机场都是原来这箱酒。达到80的可信度。意图和可能。

标答:此部分是开放性答案,可参考前述解题思路,从购买环节、行李丢失后的表现等方面来证明张某有购买和运输茅台老酒的意图与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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