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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刑诉刁某盗窃。诈骗案

作者:叶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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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刁某男性26周岁赌博,欠下巨额外债。m.tecleading.com刁某从国外获得一款“后门”软件。该技术可以闯入某商城后台,修改交易价格。2020年5月13日为还赌债刁某登录某国有京西商城申购了5张面值1万元的购物卡。该卡不记名等额面值卡,卡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同,无优惠与折扣。购买后商城会将卡送达指定地址,客户持卡到商场消费。刁某利用其技术手段将售价改为1元,用5元买了5张卡。成功后又继续购买40张,同年5月15日,刁某收到45张卡。

2020年5月,刁某通过微信群售卖该卡,并谎称自己是员工有内部优惠,每张可以便宜2000元,答应先验证后付款,“假一赔三”。刁某先后将窃得的购物卡以每张80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群(男。39周岁,公务员)10张。张某佑(男,45周岁。律师)6张;赵某(女,34周岁事业单位员工)4张,共计售出20张,非法获利16万元。刁某将窃得卡给其母亲陈某5张,剩余20张案发时还未出售,被公安机关查获。同年5月25日,京西商城发现有45张异常,以1元卖出,商城决定对该45张予以止付,按作废处理。经理怕担责禁止员工报案。

在侦查过程中,经公安机关查明,刁某卖给李某群的卡,李送给了领导,张某佑将卡送给了一名法官,赵某两张送给孩子老师,两张自用时不能使用,遂报案。由于京西商城拒绝配合,公安机关无法查清具体消费情况。京西公司书面声明“本公司要求司法机关不追究刁某任何刑事责任。一切损失由我公司负担。”公安机关出具的一份办案说明称:“由于京西商城拒绝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有关犯罪嫌疑人侵入被害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所盗卡实际消费情况的证据无法调取”

案件中买卡人不知道赃物而购买属于被害人,如果知道是赃物而购买就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诈骗卖卡人。16万是诈骗罪的涉案金额。而45万是盗窃的涉案金额。而且由于商城的止付没有受到损失。李某群符合行贿罪的构成,其余两人不构成犯罪。-盗窃罪公诉案件,被告人谅解并非无罪的理由。公安机关放弃取证是不合法行为。

问题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首先可以找《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关规定过于笼统,可以找《高法解释》第二条规定,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信息网络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网络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

先看盗窃罪,要把犯罪地的管辖讲清楚,还有盗窃后的诈骗如何确定,由于一个人犯了多个罪,并案管辖也要进行表述,牵连管辖最后确定由那个法院管辖。

本案中,被告人涉嫌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盗窃罪,盗窃之后又实施诈骗罪。一、对于被告人涉嫌盗窃罪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被告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网络服务器所在地,被害人京西商城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网络服务器所在地,被盗购物卡消费地。二、对被告人涉嫌诈骗罪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被告人实施诈骗行为所使用微信群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网络服务器所在地,出售给被害人李某群、张某佑、赵某三人所盗购物卡的交易地,被害人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网络服务器所在地,被害人财产损失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也可以管辖。三、牵连管辖权。由于本案属于一人犯数罪,根据《六部委规定》第3条第一项之规定,可以并案处理。上诉管辖权连接点所在地的侦查机关和法院均具有全案管辖权。四、优先管辖权。《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根据该条规定,本案被害人报案地的侦查机关和人民法院享有优先管辖权。

问题二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如何认定被害人?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损失如何得到救济?说明理由。

这里诉的是盗窃罪,而非诈骗罪的被害人如何确定。盗窃罪的被害人,这里京西商城是被害人。三个买卡的人是诈骗罪的被害人,在盗窃罪了只能算证人。而盗窃罪的真正被害人京西商城并没有损失,反而是卖卡人损失,但在盗窃案中不能得到救济。如果想要得到救济要向检察院提出对被告人补充起诉诈骗罪。如果公诉机关不起诉刁某的行为,他们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自诉。

但是这里是不能提附带民诉的,因为诈骗罪是属于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是不能提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方式进行。

如果公诉机关仅以盗窃罪起诉被告人,本案的被害人只能是京西商城。尽管李某群、张某佑、赵某三人受到被告人刁某的诈骗而受到经济损失,但他们并非盗窃罪的被害人,因此如果公诉机关仅以盗窃罪起诉被告人刁某,上述三位购卡者的诉讼地位只是证人。其救济途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可以要求公诉机关补充起诉被告人刁某的诈骗行为。如果公诉机关不起诉刁某的诈骗行为,上述三位购卡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问题三对于公安机关出具的办案说明和京西商城出具的声明等材料进行评析。

案例中有两个材料,一个是京西商城的免责声明,一个是公安机关的办案说明。其中公安机关的说明于法无据,不符合法律规定。本案中被盗窃数额的购物卡就算没查明。办案机关有义务去查清楚。停止查证是不合法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配合查证的义务,如果不配合,办案机关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去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不能仅以不配合就停止取证活动。

而京西商城的声明不具备免责效力,因为盗窃案是公诉案件,被害人原谅可以构成谅解,可以成为量刑情节但是不构成免除被害人刑事责任的效力。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谅解只是量刑情节,并不具备免责效力。

问题四本案侦查终结,侦查机关以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还涉嫌诈骗罪应当如何处理。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要查应该送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如果满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满足起诉条件可以直接起诉。根据《高检规则》第356条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罪行或者有依法应当移送起诉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未移送起诉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补充移送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第十章提起公诉一张

如果是审判阶段检察院发现漏罪其法条依据是《高检规则》第423条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的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是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者补充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第十一章出席公诉。

问题五公诉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还涉嫌诈骗罪应当如何处理。

在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需要补查补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事实,作出裁判。

这个问题就应该在《高法规则》里寻找,处理方式是应当通知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补充变更追加或补侦,如果检察院不同意,法院只能依据起诉指控的事实依法裁判。法条依据297条,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需要补查、补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有其决定是否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95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295条是这样规定的 ,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依据法律和审理认定的事实作出有罪判决;(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四)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五)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六)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依照本解释第二十六章的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八)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九)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十)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对涉案财物,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情况,依照本解释第十八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具有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前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保障被告人、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必要时,可以再次开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何罪及如何量刑进行辩论。

问题六在审判期间,公诉机关补充起诉被告人涉嫌诈骗罪,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如何保障?

应该给一定时间,有阅卷的保障,新犯罪的辩护意见。

法庭审理期间,如果检察机关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完毕建议法庭恢复审理的,或者法庭审理后认定的罪名与指控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充分保障辩护人的辩护权利,给辩护人以必要的准备辩护时间。具体有一、保障辩护人的阅卷权;二、辩护人需要为辩护做准备的,可以延期审理。三、在作出判决前,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必要时,可以重新开庭审理。

问题七在庭审中由于公安机关没有查清涉案购物卡的具体消费情况,京西商城也不要求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本案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宣告无罪,对于辩护意见做评析。

无罪主张不能成立。因为消费卡金额没查清只是影响量刑的情节,既是没消费同样可以定盗窃罪,不影响定罪只是影响量刑。根据相关法律明确定罪的情况下,量刑情节如果存在疑问,只能做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这是疑案从轻,并非疑罪从无。

被害人的谅解并不构成本案无罪的理由,被害人谅解只是一个酌定的量刑情节,并非免责事由,这也是不成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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