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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第四种假我是:物妄(上)

作者:刍狗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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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第四种假我是:物妄(上)

我们人类社会一直存在一个很大的错误认知,正是由于这个社会普遍性的错误认知才导致一系列社会灾难和各种社会悲剧的频繁发生,这就是对“物”认知的扭曲,直白的说就是一种“物妄”。&29378;&47;&20154;&47;&23567;&47;&35828;&47;&32593;&119;&119;&119;&47;&120;&105;&97;&111;&115;&104;&117;&111;&47;&107;&114;

这种人类错误认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从“物我”层面来讲,“我”就是一个个具体物质对象的叠加累积。

比如,我的身体、我的衣服、我的家具、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住所、我的工作和娱乐场所、我生活的地区、我生活的环境……而且,随着“我”所拥有的物质对象越多、越庞大、越广泛,则我自己也随之膨胀变大,我的社会地位、名望、权柄、势力等也会水涨船高。

这一点很好理解,也已经是社会普通的常识了。

但是大家往往忽略了,任何一个具体“物我”都必然是有一定“量”的极限限制的,如果“我”无法驾驭、应对所占有的“物质对象”,而强行进行对应、链接、霸占的话;那么或者是“我”深受其害,或者是“物”深受其害,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自害害人、损己害公)。

比如,你是一个富豪拥有十处豪宅,里面有十个非常豪华舒适的床铺,但是你个人的身体则只有一个,所以你每次只能够入住一个住宅、睡在一张床上;另外九处豪宅就必然处于空置、闲置的状态。

可能有人会说:老子有钱,我乐意这样,你管得着吗?

问题的关键则是:这九处被空置、闲置的房产,既然现实存在着就会产生一系列实际的作用影响。

第一,这九处被空置、闲置的房产既然是你自己的私人财产,你当然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来打理它们。也就是说,你自己“物我”的有效“量”已经无法继续增加的了(达到极限),但是你还要不断投入增加更多、更大的“量”的各种时间、精力、心思等来应对这些“物”的增加;相对来说你自己的“我”因为沉沦各种物欲太深(成为被“物”驱使的奴隶),所以更难升华、提升自己的“我”到更高的境界层次了。

第二,这九处被空置、闲置的房产其实也是社会总资源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你个人的霸占、垄断而使之被闲置、空置;也就意味着很多其他社会民众丧失了原本应该获得的社会资源,而居无定所、流离失所,被迫睡在大街上、荒野中、洞穴里面……

很多社会问题、甚至的灾难都是起源于一方面生命资源严重过剩、浪费而变成一种社会危害(物极必反),另外一方面则是社会大众生命资源非常匮乏;整个社会都拼命索取、霸占、垄断更多生命资源而无所依不用其极,这样就让整个社会越来越失衡,各种社会矛盾、灾难频繁爆发。

经济危机的爆发也是这个原理。

第三,如果类似这样的贫富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越来越普遍,那么整个社会资源浪费,社会无效损耗、社会矛盾等也会逐渐加剧,最终社会系统就会逐渐失衡而彻底崩溃,如果社会崩溃、国家混乱、战乱频繁,那么这种财富垄断者就会最先成为民愤的攻击目标;这样原先这九处被空置、闲置的房产不但无法成就你的“真我”,反而加速你的自我毁灭。

这样原先这九处被空置、闲置的房产,实际作用效果就是:对你个人其实是有害的,对社会也是有害的;这样本来成为社会重要资源的物质对象,因为无法发挥有效作用,反而变成“害己害公”的存在了。

而这种普遍社会现象产生的根源则是来源于社会认知上的误解,这种对“物我”认知上的偏差就属于一种“物妄”。

其次,

资本主义的特色是“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与之相反,社会主义的特色则是“自私”就是丑恶的,“公”才是天经地义的、神圣的存在,一切“私有”都要被打倒、扼杀……

人类社会普遍存在一种误解就是:要么偏向“私”,认为“私”是天经地义的;要么偏向“公”,认为“公”才是神圣的存在;要么就认为“私”与“公”必须保持严格的界限,即要“公私分明”。

还有一种很普遍的社会误解就是认为:那些政府官员、那些社会名流、那些达官显贵、大人物们才有资格和能力从事“公”,那些社会底层民众,那些贫民群众是没有资格和实力干“公事”的。

实际上正像上述房产垄断者的富豪一样,政治上的集权、经济财富上的垄断、文化艺术资源上的霸占等,造成整个社会资源一方面显得严重过剩、浪费和无效损耗,另外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所必要的生命资源却越来越匮乏而难以为继,或者生活代价越发高昂;这种“害己害公”的事情正是那些看似干“公事”的大人物们经常会干的事情;或者说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和实力干这些事情。

刍狗这里想要表达什么意思呢?

其实“公”与“私”是不可能界限分明的,所谓的“公私分明”,要么只是一种认识论上的错误,要么是有心人的愚民政治宣传——那些所谓“公私分明”的管理者、政府官员只是一种“作秀表演、社会假象”。

为什么这样说呢?

刍狗为什么把“物我”说成是“产品”(物境)呢?

所谓的“产品”必须是相对一定市场而言的,只有满足某种市场需求,具有一定使用价值以后,这样的“产品”才有存在价值,才能够从市场中获得相应的回报、回馈,即表现为一定的产品自身价值和产品价格。

反过来,何谓市场呢?

从“物质对象”的角度讲,市场也就是一个个众多“产品”相互叠加构成的整体系统,即是一个个“物”的叠加累积形成的。单独看一个孤立的“产品”也许是一种“私”,但是它同时也是整个市场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属于一种“公”的量子单元。

这样“产品”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看成是“物”与“我”的关系,或者是“私”与“公”之间的关系?那么,你认为“产品”与“市场”之间是界限分明的,这种观点可笑吧。

从一个人的小我而言,需要先有自己的“私我”(灵我),然后才会有更大层面的“公我”(自我实现——真我);或者说,我们只有把自己的“私”转化成一种“公”的行为,成为“公”的重要组成部分,才能够成就“真我”;或者说,我们个人的“私”能够成就的“公”越大,反过来我们个人的“私”才能够更大的发展和持续保存下去,否则就会丧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而对于一定的大我之“公”而言,这种“公共”事物只有能够服务于众多的“私”,才是真正的“公”;而且能够服务“私”的种类和数目越庞大,则越是一种“公”,反之则越不是“公”。如果所谓的“公”和大家毫无关联,甚至只是极少数特权者个人的“私”,这样所谓的“公”也就名存实亡了。

也就是说,单独、孤立、纯粹的“私”和单独、孤立、纯粹的“公”都是不可能存在的,两者都是相对的存在,也是相互转化的存在。即所谓的“公私分明”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误解或错误认知。

现在人类社会的普遍问题就是把“私”物化、固化、僵化,同时也把“公”物化、固化、僵化,并且企图把彼此划分严格的界限;于是要么“私”越来越庞大变成一种“公害”(资本主义社会体制),要么“公”越来越绝对化而变成一种“私害”(社会主义社会体制);于是这样“私”也逐渐丧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所谓的“公”而逐渐沦为一个空壳(表面形式主义)。

这就是“物妄”造成的社会效果。

其三,

如果把“物我”对应马斯洛心理学所讲的生理需求,那么,在“物我”之上还有“形我”、“灵我”、“真我”等,相应的人们在满足生理需求基础上,还会有社会安全的需求、情感归属的需求、社会尊严的需求(社会存在感、被尊重和自尊)、自我实现需求等各种社会需求。

人们普遍存在一种误解就是用最低层的物质对象或标准,来衡量和禁锢更高层面的存在对象,这也就一种“物妄”体现。

比如,现在社会是上的房奴、工作奴、守财奴等。

比如,经常会听人说:“尊严能够值几个钱”?“面子”能够当饭吃吗?你的人生理想和兴趣爱好能够让你发财致富吗?……

当然,也存在完全相反的情况,即为了尊严、为了“面子”,为了理想和自由而抛弃一切物质所有。正如诗词中所说的那样:“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刍狗这里想要说的是:只有建立在一定“物我”基础之上的各种层次境界的“我”才是真实可靠的,只有满足生理需求的物质条件以后,社会安全的需求、情感归属的需求、社会尊严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等才能够逐步实现,或者说有一定物质基础的保障,这些更高的生命需求才可以有效延续;这其实也是一种社会“公”的体系逐步发展完善的体现。

比如,你让大家都有存在感,你个人的社会存在感才会加强;你尊重他人才能够获得他人的尊重,你成就社会,你个人的成就才会增强;整个社会能够让大家都活的有尊严,这样的社会才算是繁荣文明的社会。

虽然物质基础是最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但是如果人们一直停留在物质层面上,或者一直用物质的标准和框架来衡量、界定更高层面的存在对象(唯物);那么后续更高层面的存在就会一直滞留在“物”的层面而无法升华;最终这些本来以为是有益的“物”反而变成一种障碍,甚至是致命的危害。

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也是一种“物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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