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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后第三日,乔啬夫接到醉烟楼传来的消息,已经确认隐云剑宗现在的驻地。
在徐州、青州的交界,有一个平平无奇的白水镇,镇外三十七里有一座名不见经传的鸡鸣山,隐云剑宗就坐落在鸡鸣山的某条山沟里。
醉烟楼专职情报买卖,向来以效率著称,而且胆子贼大,只要钱给够,他们什么情报都敢查敢卖。
江湖传说,曾有邪修一掷千金,购买大胤国师、当代太一玄门掌教、麒麟山总观主刘秉真的私人情报,结果不到两天时间,醉烟楼连国师究竟有几个道侣,是男是女、是老是幼、是人是兽都给你查得明明白白。
而这次耗费这么久时间,一是年代久远,需要动用大量人力,翻查各种历史典籍乃至野史传闻,并加以考证推论,二是隐云剑宗,它居然还改名了!
大概一百七十年前,隐云剑宗发生内斗,精英传人纷纷出走,只剩几个修为平庸的弟子勉强维系传承;
等到大胤立朝,高祖皇帝传令九州,统查天下门派并登记造册,也不知道当时的掌门怎么想,把名字改成“霸剑门”登记了上去。
听乔啬夫说到“霸剑门”这个俗气名字,陆任义当时就直接捏碎了手中的茶盏,额角青筋狂跳。
此时陆任义就像珍藏的春*宫画惨遭亲戚家小孩的毒手,心中近乡情怯的伤感灰飞烟散,只剩下满腔愤怒。
‘希望那个瞎改名字的掌门修炼有成,还活得好好的,那他就能有幸见识隐云剑宗的祖传家法,打断双腿的那种。’
连苏小棠都感受到陆任义阴暗的怒气,这两天安分不少,没再到处赊账瞎玩,就怕被抓到把柄,沦为某个老家伙的出气包。
话说回来,既然知道目的地,按陆任义本来设想,向乔啬夫借钱买一只飞天纸鹤,照大概方向直接飞过去最好,到了附近再找当地人带路。
然而问了才知道,由于四百年战乱,炼制纸鹤的法门几近失传,现在只有泥炉斋成功推演并重现出炼制手法。
垄断专营下,飞天纸鹤价格炒得极高,几乎比得上一件上品灵器,寻常修士根本买不起,乔啬夫自己出门都还是骑马。
这样一来陆任义就死了心,毕竟百草堂那儿还欠着天价医药费呢,他又不是某个特能吃的少女,哪来厚脸皮再借一笔巨资。
虽然乔啬夫说过,等他把寄放在琳琅宝阁的玄冰巨蟒妖丹卖掉,还债绰绰有余,但陆任义总觉得,他是为了巴结自己才夸大妖丹的价值。
看来还是得走路,想到这陆任义有些惆怅。
以前经常跟着师傅云游历练,大周十二国,哪个他没去过,但五百年过去,天下早已换了人间,对现在的山水人文,陆任义很陌生,单靠他自己,就算有地图,也可能要花上好几个月才找得到那个默默无名的白水镇。
更别说身边还有个苏小棠,听到陆任义要启程,少女就开始死缠烂打,说她还没玩够,不想回宗门,要跟着他一起游山玩水。
陆任义拗不过,也就默许了。
然而他们两人,一个远离人世长达五百年,一个出生以来从没走出宗门百里之外,大半月前才溜出来。
两个路痴撞一起,还想游山玩水?不存在的,到处迷路,露宿荒郊就有。
到了那时候,野果充饥,露水解渴,骄纵成性的少女会怎样烦人,光是想像,陆任义的心情就变得很凶险,不禁撇了眼正在剥橘子吃的苏小棠。
少女白皙的小臂莫名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她奇怪地嘟囔道:“怎么突然感觉有点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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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讨论后,决定由乔啬夫联系顺路的商队,一直捎带他和苏小棠到离白水镇最近的东阳城,到时再让商队的头儿找个当地人,带他们去白水镇,这样完全不用怕迷路,可以节省大量时间。
启程前一天,陆任义和苏小棠结伴上街,采购一些旅途必备的物资。
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到时他们坐马车,住驿站客店,蹭商队伙食,衣食住行,商队包了后三样,自己买一些换洗衣物和洗漱用具就足够。
无视了嚷着要囤积点心果脯的少女,陆任义买齐梳洗用具后就直奔衣料店,挑了两套朴素的短打劲装。
苏小棠拿起一件宽袍大袖、纹饰华美的长衫,在陆任义身上比了比,撇嘴道:“唉,前辈你没救了,完全不适合穿贵的衣服。”
陆任义敲了敲她的头,习惯性地开始说教:“我是剑修,穿成这样只会妨碍出剑,再说你也是修士,不要学攀比的邪风歪道。”
少女敷衍地回答:“是是是,前辈教训的对……啊,”她展开一匹天青色的织花锦缎,“前辈你看,这个颜色好漂亮,拿来做裙子刚好……”
“不准,你裙子已经够多了,认识以来就没见有一天重样,而且你不是有一条同色的长裙?”
少女振振有词,“可是花纹不一样啊!”
“……总之不行,钱都是向乔道长借的,能省则省。”
苏小棠鼓起腮帮,大声嚷嚷,“反正前辈就是小气,不小心毁了人家,当初说好会负责,结果点心不给买,簪子不给买,现在连裙子都不让穿!”
爆豆似地说完容易引发歧义的话,少女丢下布匹,一溜烟跑没影了,留下陆任义和衣料店的掌柜面面相觑。
“家中后辈,管教无方,见笑了。”
看着面无表情的陆任义,掌柜不敢问也不敢说,赶紧打包那两套要结账的衣服。
“一共两百二十文。”
付完钱,陆任义指着身上的衣服:“掌柜,你看这身衣服能当多少钱?”
揉了揉陆任义的衣袖,指尖传来比任何绸缎都顺滑细腻的触感,掌柜惊疑道:“客人,你这衣服怕不是凡品吧?”
之前误闯十万大山,陆任义最先遇见的是一个幻化成小女孩的树妖,这套衣服就是她召来众多虫妖花精,在他眼前协力织造出来的,那奇异的场景陆任义现在还印象深刻。
这身衣服也的确不是凡品,不仅水火不侵、凡兵难伤,最重要的是不沾灰尘油渍,所以从十万大山到现在近三个月,陆任义一直就穿这一身,换都懒得换。
苏小棠很嫌弃地说过他几次,陆任义却不以为意,既然没脏也没味道,人为什么要换衣服?
明天就要启程,陆任义的打算是买两套普通衣物轮换,身上这套当掉换点盘缠,毕竟他真不好意思再向乔啬夫借钱了。
听闻衣服水火不侵、凡兵难伤,掌柜见猎心喜,捧着陆任义脱下的外衣,径自蹲在角落里做起了各种试验。
陆任义无所事事,在店里转了一圈后,拿起苏小棠丢下的那匹天青色锦缎仔细端详,看着看着,不知怎么忽然忆起中秋节那天,去铸剑坊途中发生的小插曲。
斜阳辉映中,少女旋身轻笑,裙裾飞扬,发间的步摇簪子叮铃作响。
陆任义一时竟有些失神。
不知道那只簪子,被人买走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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