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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从坚忍待机到建旗出征

作者:董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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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江忠源窘急之中把曾国藩再代为练勇六千的拟议出奏以后,尚在编练之中的曾氏湘军便被清廷纳入了调遣外出作战之列,并频频督催。

咸丰三年(1853年)秋,西征太平军在江西南昌撤围后,分兵进攻安徽和湖北。其攻鄂部队九月间相继占领黄州和汉阳,尾随“追剿”的江忠源也从江西转战湖北。江部兵力单薄,清朝湖北地方上的军事力量也不敷所需,防务吃紧,形势危急,省城武昌也面临朝不保夕之势。在这种情况下,清廷于十月初两次谕令曾国藩“赶紧督带兵勇炮船,驶赴下游会剿,以为武昌策应”。在曾国藩相继接到两谕之时,湖北形势发生变化,太平军从汉阳东撤,武汉的严峻形势暂时得以舒缓,这给了本来就不打算应命仓促拔营出援的曾国藩以借故拖延的理由。他于十月下旬向清廷奏陈,“目下武昌无贼,臣赴鄂之行,自可暂缓。未敢因谕旨严催,稍事拘泥”,“军情变幻,须臾百出,如有万分紧急之处,虽不奉君父之命,亦当星驰奔救。如值可稍缓之时,亦未可轻于一行,虚糜饷项”。其实,曾国藩心里盘算的,不仅仅是拟援之地军事情势的问题,更在于自己的水师尚未编练就绪,认为与太平军作战,有无可用的水师至关重要。这一点在他此次上奏中也特别明确地强调:

因思该匪以舟楫为巢穴,以掳掠为生涯,千舸百艘,游弈往来,长江千里,任其横行,我兵不敢过而问者,前在江西,近在湖北,凡傍水区域,城池莫不残毁,口岸莫不蹂躏,大小船只莫不掳掠,皆由舟师未备,无可如何……现在两湖地方,无一舟可为战舰,无一卒习于水师……再四思维,总以办船为第一先务。臣现驻衡州,即在衡城试行赶办……如果舟师办有头绪,即行奏明,臣亲自统带驶赴下游。

此奏上达,咸丰帝朱批不但未对曾国藩未遵前旨率部出征湖北表示责怪,而且予以表扬:“所虑俱是。汝能斟酌缓急,甚属可嘉。”然而,湖北形势刚稍转圜,安徽方面又频添险象,江忠源受命安徽巡抚,麾下缺兵少将,到皖后困窘难支,不得展布。清廷焦灼之下,于十一月中旬又布谕催迫曾国藩率部援皖。说是“皖省情形甚属危急。总由江西无水师战船拦截追剿,任令贼船往来自如,以致逆匪日肆鸱张”,要曾国藩带已练水陆之师,“自洞庭湖驶人大江,顺流东下,直赴安徽江面,与江忠源会合,水陆夹击,以期收复安庆及桐、舒等城,并可牵制贼匪北窜之路”,并置激将之辞,说曾国藩“忠诚素著,兼有胆识”,“谅必能统筹全局,不负委任也”。

曾国藩于当月下旬接到该谕后,立即上奏解释,不能应命马上出征,须待时日,因为水师的船、炮、勇三者皆未完备。就造船之事,他奏报说,自前次上奏之后,即鸠工购材,试行造办,成造样船数只,皆以工匠太生,规模太小,不足以压长江之浪,不足以胜巨炮之震;近日刚仿照自广东绘来的快蟹船式,赶造出十号,还须添造二三十号,而新造之船,百物未备,虽日夜赶办,亦难遽就;此外还需拖罟船只,衡州匠少技拙,尚未试造。关于置炮的情况,他奏称,现在衡州仅有广西解来之炮一百五十尊,长沙新造之炮虽有三百余尊,除解往湖北及存城防守者以外,可取备战船之用者,已属无几,要等购办的“夷炮”、“广炮”千尊运到,乃足资配放,但运输非易,要待时日。至于募勇一事,曾国藩特别解释,前“添勇六千之信,系为江忠源尚守江西言之”,“旋奉带勇六千之旨,系为救援湖北言之”,均事过境迁,没有成行,眼下陆勇已属整备,而水勇尚无章程,须待水勇亦成军定章,水陆齐备,合之则两相夹击,分之则各能自立,才可出战。总之船、炮、水勇三者统筹,皆非一月所能办就,必须明春乃可成行。曾国藩此次上奏,陈述的事项非常具体,可以说不厌其详,目的显然在于,能让清廷了解细致情况,谅解他不能奉旨即刻出征的苦衷,并非泛言虚词,一味搪塞,也非高调空唱,自我吹嘘。并且说到,有关督抚人员与他多次函商,“皆言各省分防,糜饷多而兵力薄,不如数省合防,糜饷少而力较厚”,共议“四省(按:指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合防之道”,“兼筹以剿为堵之策”。

不想,这次咸丰帝对曾国藩陈述的缓期出征的具体事由全不理会,只是抓住他与有关督抚大员的议商之说,竭尽挖苦、斥责之能事。且看其朱批:

现在安省待援甚急,若必偏执已见,则大觉迟缓。朕知汝尚能激发天良,故特命汝赴援,以济燃眉。今观汝奏,直以数省军务,一身克当,试问汝之才力能乎?否乎?平时漫自矜诩,以为无出己之右者,及至临事,果能尽符其言甚好,若稍涉张皇,岂不贻笑于天下。着设法赶紧赴援,能早一步即得一步之益。汝能自担重任,迥非畏葸者比。言既出诸汝口,必须尽如所言办与朕看。

可以想见,曾国藩见此朱批,感触一定是很复杂的,心中会像打翻了五味瓶。他能不感到委屈吗?对“圣上”就不产生一点尤怨?但这些,都得死死地掩在心底,他还得说:“仰见圣谕谆谆,周详恳至,见臣之不事畏葸而加之教诲,又虑臣之涉于矜张而严为惩诫。跪诵之下,感悚莫名。”不过,曾国藩并没有惊惧得惟命是从,他仍然坚持自己的定见,向皇帝再次陈述不能立时出征的缘由:第一,是起行之期,必须等到外购之炮解到和新造、改造的船只毕工。第二,出征也不能遽达皖境,因为“黄州以下,节节有贼”,“若舟师东下,必须克复黄州,攻破巴河,扫清数百里江面贼腙”。第三,“现在大局,宜堵截江面,攻散贼船,以保武昌”,因为“能保武昌则能扼金陵之上游,能固荆襄之门户,能通两广、四川之饷道。若武昌不保,则恐成割据之势,此最可忧者”,强调“论目前之警报,则庐州为燃眉之急;论天下之大局,则武昌为必争之地”。第四,所练成之陆勇,现在本省境内一些地方“剿办土匪”,不能遽行撤回,要待到正式出征作战时再调回带出。第五,在“饷乏兵单”的情况下,会“竭力效命”,“至于成效,则不敢必”。

特别值得注意,曾国藩针对朱批中“平时漫自矜诩……”一番直言斥责的话,表态说:

臣自维才智浅薄,惟有愚诚不敢避死而已。至于成败利钝,一无可恃。皇上若遽责臣以成效,则臣惶悚无地。与其将来毫无功绩,受大言欺君之罪,不如此时据实陈明,受畏葸不前之罪。臣不娴武事,既不能在籍终制,贻讥于士林;又复以大言偾事,贻笑于天下,臣亦何颜自立于天地之间乎!中夜焦思,但有痛哭而已。伏乞圣慈垂鉴,怜臣之进退两难,诫臣以敬慎,不遽责臣以成效。臣自当殚竭血诚,断不敢妄自矜诩,亦不敢稍涉退缩。

这真是一段“绝妙好词”!刚柔相济,不卑不亢,率直下更显披肝沥胆之诚,曲意中暗设以退为进之计。圣上您不是以才能、成效来给我下套吗?我偏不做这方面的任何承诺,仅以“惟有愚诚不敢避死而已”相许。不知是皇帝从中真的读出了曾国藩的一片忠诚,还是兼而怕在急于用之的当儿惹得其人消极怠工,此番咸丰帝一改上次的态度,主要是以好言相慰,朱批:“知道了。成败利钝,固不可逆睹,然汝之心可质天日,非独朕知。”只不过在后边又加上了个委婉示诫的小尾巴:“若甘受畏葸之罪,殊属非是。”在曾国藩看来,这已经是皇帝对自己的莫大恩遇了,以致“闻命感激,至于泣下”,当然要竭心尽力地加紧练兵,以便早日投赴与“粤匪”拼搏的战场,报效朝廷。这样,曾国藩便有了从容练兵的“合法”时间。因为其水师操办较晚,并且没有像陆营那样的基础,一切是从头开始,在实践中摸索改进,所以,在正式出征前的一段时间里,他更主要的是致力于对水师的编练。

起初,曾国藩着意于“造排”。排的形制,按曾国藩的设想,是编杉木为之,宽约七尺,长约一丈五尺;两头尖形,以便劈水疾行;前后安放两轮,如翻水车;旁施两浆,头尾置柁,顺逆皆可驶行;置大铁钉于头,以便冲击敌船;上置帐房一架,就像京师所谓西洋房子的样式,顶及四围皆用夹布,每日三次浇水,以御枪炮。至于用这样的木排与敌人进行水战的利处,曾国藩认为起码有下述诸项:第一,彼船高仰,我排贴水,枪炮仰攻则远而劲,俯放则子易落;第二,排身吃水既透,帐房亦极渍湿,敌方之火弹、火球,烧我不能燃烈,我之火箭、火球,近船即可焚放;第三,我勇在排,退则落水,敌若登排,不得不尽力死战,可救奔溃之积习;第四,每排之费不过二十两,造排百架,工不满一月,费不过二千,工价俱备;第五,每排仅雇一舵师,二桨手,其余皆用寻常兵勇,因为排身稳实,不虑荡摇,不必习惯之舟师,而可驱之于水战。总的看来,在曾国藩心目中,造排是既省时、省力、省费、省工,又具备灵便,利于攻击敌船并且寻常兵勇即可载以作战的特点,造排作为水师的战具是克敌制胜的一个妙招儿。

但是,设想不等于实效,按设计造出的木排一经试验,就暴露了突出的问题:一是顺水及横渡尚可行,逆水则极迟笨;二是排身短小,只在湘江上还勉强凑合,到长江大湖就非常不利。总之,很难适应实战的需要。所以,在十月下旬,曾国藩给骆秉章写信,要其千万不可将造排之事入奏,以防眼下说得天花乱坠,而“将来无可试验,反蹈欺饰之习”。实际上,这个时候曾国藩已意识到造排并不可恃,而开始向“设法买船改造”的思路转移了。到前边述及的他以水师未备为主要理由,向清廷要求缓期出征的时候(十一二月间),显然所说就不是造排而是买船、造船之事了。

不过,战船怎样造法,不但当时曾国藩个人心目中没有具体底数,而且“楚中不知战船为何物,工匠亦无能为役”。他们“因思两湖旧俗,五日龙舟竞渡,最为迅捷。短桡长浆,如蚿之足,如鸟之飞。此人力可以为主者,不尽关乎风力水力也。遂决计仿竞渡之舟,以为战船”。但娱乐之舟与作战用船毕竟是两码事,若果真只如此仿造自难能成功。幸亏这时候有内行人来助。一是守备成名标从长沙来到衡州,告诉曾国藩广东快蟹船和舢舨的船式;再是同知诸汝航从桂林也来到衡州,告诉曾国藩长龙船式。这些都是实用的战船之属,算是解了曾国藩此前不晓此道的燃眉之急。于是他除了在衡州设厂之外,又在湘潭设立分厂,纠集工匠赶造各式战船。

从成军出征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船只的规模看,有快蟹四十号,长龙五十号,舢舨一百五十号,拖罟一号为统帅坐船,由所购民船改造成战船者数十号,另雇民船一百数十号以载辎重。其战船上所备之炮,按曾国藩《报东征起程日期折》中所说,借用广西者一百五十位,自广东购办者共三百二十位,本省提用者一百余位。其中以所谓“夷炮”为多,炮重从二三百斤至三千斤不等。并言及当时其水师的编制,分为十营,“前、后、左、中、右”正、副营各五,正营旗用纯色,副营旗用镶边。其营官是由褚汝行、夏銮、胡嘉垣、胡作霖、成名标、诸殿元、杨载福、彭玉麟、邹汉章、龙献琛充任。每营分配的船只数量一般相等,官兵人数约为五百,十营合计大概五千人的规模。统领由褚汝行兼任。

在湘军水师紧锣密鼓编练的时候,其陆营的规模业已成型。这个时间里的变故,最值得注意的是王鑫所部的归属问题。

王鑫作为罗泽南的弟子,与乃师同为湘军最早班底营伍的头目。他们师徒都与曾国藩为同邑人,也都在曾氏练兵的最早相谋者之列,但似乎一开始就不甘心附于曾国藩手下。王錱,在经绿营兵长沙闹事曾国藩移驻衡州后,他对曾氏说:“若令我募勇三千,必将粤匪扫荡!”曾国藩想必看出了他要“单干”的意思,遂致信巡抚骆秉章,说其人“有此大志,何不作成之”。骆秉章便写信请王鑫赴省城面商,王鑫果然来了,提出先发巨额口粮、硝磺等军需物资,表示“必能不负所委”。不能否认其人所谓“讨贼”的心志之大,但用三千兵勇即可扫荡“粤匪”,显然无异于痴人说梦,在以后的战事中,王錱也绝不是常胜将军。

就说湘勇出援江西之战败北,所损兵将即多为其亲旧,王錱愤而请“增军殄贼”,提出“欲练万人为恢复中原计”。他这时独领一军而不愿隶属曾国藩麾下的意态愈发显露,曾氏与他的矛盾也日益加深,不但私下对其有“精神上浮,言事太易”,“难与谋大事”之评,而且直接致书王氏本人,说他“志气满溢,语气夸大,恐持之不固,发之不慎,将来或至偾事,天下反以激烈男子为戒”。曾国藩还屡屡致函有关人员,要他们也对王鑫进行规劝,并且对他招带勇营的具体事项作出非常明确的要求,甚至提出若干“必从鄙意而不可改者”的“通牒式”条款。但最终两人之间的分歧未能弥合。曾国藩曾这样概括他们的“见解不符”:一是王欲率师急行,专由陆路,自己则欲明春(按:指咸丰四年春)始发,水陆并备;二是王欲统勇三千,一手经理,自己则欲划开数营,各立营官;三是王意新招之卒业经亲选,无可再拣,自己则疑其多有可汰;四是王欲因援鄂之行,乘势东下,一气呵成,自己则以援鄂之暂局与此后之长征,截分两事。

如此说来,其间的不合,既体现在对王錱所部状况的要求各异,也反映出对兵机战略的认识有所不同,但归根结底,最要紧的实质性问题,是王錱所部保持相对独立,还是严格隶属曾国藩麾下。正如有人注意到的,王錱之于当时的湘军将领“无不敬重”,但到头来“惟与曾国藩分道扬镳,实亦基于自立创军之一念而已”。也正以因为王錱不愿放弃“自立创军”的念头而折节归从,曾国藩自然也不愿迁就性地收揽于自己军中。曾氏在率军出征前夕致郭嵩焘函中这样交底说:“璞山(按:王錱字)一人而恃三千人,一出而独当一面,其阅历局量,似尚不足此。其志趣所在,不特不欲受仆(按:曾国藩自称)节制,亦未欲他帅节制也。与其进止之际,以龃龉而失机,不如此时早自决定,不复带之东下。”当湖南巡抚骆秉章致函曾氏商议王錱所部归属时,曾国藩回复说:“璞山之勇,若归我督带,即须受我节制,此一定之理”,“既不能受节制,自难带以同行”,“一将不受节制,则他将相效,又成离心离德之象,故遂决计不带也。”就这样,曾国藩湘军出征时,王錱所部没有作为隶属营伍随从,所统“二千四百人别为一军”,实际上当时是归骆秉章属下了。

此外还有罗泽南,因年龄较长不愿再远征他乡,而湘南地区所谓“会匪”活动得仍比较厉害,也需要有兵力防范,罗泽南部也就留驻衡州。不久,根据军务的需要,该部实际上一度也由曾国藩统一指挥。而王錱所部虽未如此,但无疑也属正宗的湘军,并且,也曾出省作战,与曾部湘军在整体上互为配合。只是曾国藩所部湘军“建旗东征”之时,王、罗所部都不在其编制之中。

那么,这时曾国藩所部湘军是怎样一个规模呢?其水师情况上已述及。其陆师也为十营大约五千人的样子,按黎庶昌《曾国藩年谱》中所列营官,有塔齐布、周凤山、朱孙诒、储玫躬、曾国葆、林源恩、邹世琦、邹寿璋、杨名声等人,塔齐布兼为陆营的先锋。水陆各营正式兵员,再合以陆营的长夫、随丁,水师雇船的水手、粮台的员弁、丁役,全军约一万七千人。物资方面,携米粮一万两千担,煤一万八千担,盐四万斤,油三万斤,军械数千件,子药二十余万斤。可以想见,这支颇具规模的军旅浩浩荡荡出征的景象。

曾国藩湘军“建旗东征”的时间是在咸丰四年(1854年)新正月底。这时,南国楚地也还是春寒料峭,但这支军队很快就会搅起战火的升腾。他们的武器不光是刀矛枪炮,还有其统帅手中的那管狼毫。曾国藩这时特作《讨粤匪檄》一道,布告远近,进行政治宣传和动员。这是一篇费尽心机炮制的文告,其立意诡谲,蕴涵深险,文辞考究,很值得细致地品味和分析。

这篇檄文开篇首先宣示和声讨“粤匪”的“残忍惨酷”:

逆贼洪秀全、杨秀清称乱以来,于今五年矣。荼毒生灵数百万余,蹂躏州县五千余里。所过之境,船只无论大小,人民无论贫富,一概抢掠罄尽,寸草不留。其掳入贼中者,剥取衣服,搜刮银钱;银满五两而不献贼者,即行斩首。男子日给米一合,驱之登陴守夜,驱之运米挑煤。妇人而不肯解脚者,则立斩其足以示众妇;船户而阴谋逃归者,则倒抬其尸以示众船。粤匪自处于安富尊荣,而视我两湖三江被胁之人,曾犬豕牛马之不若。此其残忍惨酷,凡有血气者,未有闻之而不痛撼者也!

——没有首先声讨太平天国要颠覆和取代清朝统治的“弥天大罪”,而是一上来就痛斥其所谓“荼毒生灵”,祸害人民,似乎这是他曾国藩最为关切和最感激愤的事情,由衷而发,无可抑止。并且,把“粤匪”与“我两湖、三江被挟之人”的悬殊境况特别强调出来。看来,曾国藩于此并不想凸显自己甘作清廷犬马的形象,而是挂上了怜惜民众、忧患楚吴的脸谱,要激发所谓“有血气”者的“痛憾”之情,从而理解和支持湘军,至于他对太平天国起义者所谓“残忍惨酷”事项的列举,自然不惜极尽歪曲污蔑之能事。檄文接下来进入又一个层次:

自唐虞三代以来,历世圣人,扶持名教,敦叙人伦,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粤匪窃外夷之绪,崇天主之教,自其伪君伪相,下逮兵卒贱役,皆以兄弟称之。谓惟天可称父,此外凡民之父,皆兄弟也;凡民之母,皆姊妹也。农不能自耕以纳赋,而谓田皆天王之田;商不能自贾以取息,而谓货皆天王之货;士不能诵孔子之经,而别有所谓耶稣之说、《新约》之书。举中国数千年礼仪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岂我大清之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我孔子、孟子之所以痛哭于九原!凡读书识字者,又乌可袖手安坐,不思一为之所也!

——这显然是从保卫中国传统“圣道”立论,以激发读书识字者而对抗“粤匪”的诡招儿。在曾国藩辈的心目中,圣人名教自然是天经地义,不可或变,作此种宣示对他们来说理所当然。耐人寻味的是其对“粤匪窃外夷之绪,崇天主之教”的指斥。诚然,太平天国与“拜上帝教”密切结缘。洪秀全创立“拜上帝教”,是利用了《劝世良言》中包含的基督教的某些素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拜上帝教就是移植了基督教。一则,《劝世良言》中所介绍的有关基督教内容并非全面系统,而较为有限,本不足以仅据此就能移植来一个基督教,洪秀全在借以创教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必然糅进了他头脑中储存的像儒学、佛学等其他文化成分;二则,《劝世良言》的作者梁发文化水平不高,对基督教教义、教理的掌握未必到位,他又是专门针对华人宣道,其书中内容与基督教本义有不尽吻合之处自不可免,而本无一点基督教知识基础的洪秀全,也只能从他自己的角度来解读《劝世良言》的有关内容,所以,他从中所接受下来的东西,对比原本的基督教来说,肯定发生不止一层的变异。三则,也是更重要的事情,洪秀全在创教数年后,随着客观形势和个人思想的变化,逐步具备了发动反清起义的志向,遂着意利用拜上帝教进行宣传、组织和发动工作,使拜上帝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这方面的工具。

曾国藩当时对这些情况当然不会有特别具体的了解,他对基督教和拜上帝教各自的面目也不会明晰地认识。不过,这里他言“粤匪窃外夷之绪,崇天主之教”,恐非纯然误会之言,而自有利用中国人反洋教情绪的用心。当时从中国的士大夫到广大民众,对“洋教”多是深恶痛绝的,大有不共戴天之势。究其原因,除了认为洋教士横暴不法,为非作歹之外,觉得洋教会淆乱中国圣道,也是特别重要的原因之一。所以反洋教事件层出不穷。在这种情势下,给“粤匪”再戴一顶“天主教”的帽子,认定它竞致“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岂不是更加它一层莫大罪恶!这是“读书识字者”所能容忍的吗?还不赶快来卫道而对抗这“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其实,何仅止于“读书识字”者,那个时代即使目不识丁的国人,谁又脱得了纲常名教的网罗,孔孟圣道对他们的浸润不也同样沦肌浃髓吗?只不过“读书识字”者更具有自觉性罢了。所以,曾国藩布设的这一招数更是厉害,他是要最为广泛并且是从最为隐深的心理层面上,进行为卫道而起来抵抗“粤匪”的社会动员,特别是对地主阶级智识层人员进行动员。与这相辅相成,他还布设了又一层圈套:

自古生有功德,没则为神。王道治明,神道治幽。虽乱臣贼子、穷凶极丑,亦往往敬畏神祗。李自成至曲阜,不犯圣庙;张献忠至梓潼,亦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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