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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沿着几天前骑马走过的道路,历尽艰险,走了五天,疲惫至极,脚痛难忍。夜里,他就躺在乱石堆里,胡乱睡上几个钟头,天还没亮,就又起来赶路。第六天,他就来到了鹰谷;他们就是从这里开始他们不幸的逃亡之旅的。从鹰谷俯瞰,他能看到摩门教徒们的田舍家园。这时候,他已经形容憔悴、瘦骨嶙峋了。他倚着来复枪,面对脚下这安静而日益壮大的城市,狠狠地挥动着瘦削的拳头。他仔细看这个城市,发现一些主要街道上悬挂着旗帜和其他节日的标志。他正在猜测原因,忽然听到一阵马蹄声,一个人正骑着马向他跑来。骑马人走近了,侯波认出这是一个摩门教徒,名叫考其。侯波认识他,曾经帮过他几次忙,所以,当他走近时,侯波向他打招呼,想从他那里打听一下露茜的情况。
他说:“你记得我吗?我是杰弗逊·侯波。”
摩门教徒毫不掩饰他的惊异的神色。事实上,这个脸色惨白、面目狰狞、蓬首垢面的流浪汉,很难让人相信就是那个年轻英俊的猎人。但是,当他终于认出来他确是侯波的时候,他的惊异就变成了恐怖。
他忍不住叫起来:“你疯了吗?你怎么敢跑到这里来。要是被人发现我在和你说话,连我的命也保不住了。因为你帮助费瑞厄父女逃走的事,四圣已经下令通缉你了。”
侯波神色恳切:“我不怕他们,我也不怕他们的通缉。考其,你肯定听说过这件事了。我只恳求你回答几个问题。咱们一向是朋友,请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拒绝我。”
这个摩门教徒不安地问:“什么问题?你快说,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长着耳目呢。”
“露茜·费瑞厄怎么样了?”
“昨天她和小锥伯结婚了。喂,伙计,你挺住了,要挺住啊。你怎么像失魂落魄的样子?”
“不用管我,”侯波有气无力地说。他的嘴唇都白了,一下子跌在刚才靠着的那块石头上,“你说她结婚了?”
“嗯,是昨天结的,就是因为这个,那新房上才挂着旗帜。为了争夺该谁娶她,小锥伯和小斯坦杰逊还差点儿大打出手呢。他们两个人都去追赶了他们,斯坦杰逊还开枪打死了她的父亲,所以他更有理由要求得到她。但后来他们在四圣会议上争执,因为锥伯一派的势力更大,先知就把露茜交给了锥伯。可我看,不管是谁占有她,都不会长久的;昨天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一副要死的样子了,哪里还像个女人,简直是个鬼了。喂,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要走了。”杰弗逊·侯波说着就站了起来。他的脸就像大理石雕刻成的,神情严峻而坚决,眼睛闪露着凶光。
“你要去哪呢?”
“你不要管。”他回答,背起他的来复枪,大步迈下山谷,从那里一直走到大山深处,野兽出没的地方。在百兽之中,再没有比侯波更凶猛、更危险的动物了。
那个摩门教徒的预言果然应验了。也许是因为她父亲的惨死,也许是因为她被迫成婚、心怀怨恨,可怜的露茜一直都郁郁寡欢,不到一个月,便忧郁而终。而她的混账丈夫之所以要娶她,主要是为了约翰·费瑞厄的财产;所以对她的死,他并不怎么悲伤;倒是他的其他的妻妾哀悼她,并按摩门教的风俗,在下葬前,为她彻夜守灵。第二天凌晨时分,她们围坐在灵床旁边,忽然房门大开,一个衣衫褴褛、面目粗野的男人闯了进来。她们十分惊恐,吓得说不出话来,缩作一团。但这个人看也不看她们,毫不理会,径直走向那个苍白、安静的遗体,这可爱的身体曾经包含着露茜·费瑞厄的纯洁的灵魂。他弯下身来,在她那冰冷的额上虔诚地吻了一下。接着,又拿起她的手,从她的手指上取下那只结婚指环。他声音凄厉地喊:“决不能让她戴着这个东西下葬!”人们还没有来得及声张起来,他就飞身下楼,不见了。整件事那么出人意料,那么突如其来,就连那些守灵人都很难相信这是事实,更不用说让别人相信了。但露茜手指上那只作为新娘标志的金指环已不翼而飞,又让人不可否认。
杰弗逊·侯波一直在大山中飘荡,过着原始的非人生活,几个月过去了,仇恨已经刻骨铭心,他时时刻刻想着报仇雪恨。与此同时,山下的城镇里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有一个怪人,在深山大壑之间神出鬼没,在城外徘徊不去。有一次,一颗子弹嗖地穿过斯坦杰逊的窗户,就射在离他不到一英尺远的墙壁上。又有一次,当锥伯从悬崖下面经过的时候,一块巨大的岩石从头顶滚落下来,他连忙卧倒在地,才逃过一劫。这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不久就发现了有人谋杀他们的原因。于是他们带着人马,几次深入到大山里,试图抓住他们的敌人,或者杀死他。但他们没有成功。于是,他们又采取了更谨慎的办法,绝不单独外出,天一擦黑,就足不出户。他们还在他们的住宅里设立警卫。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觉得可以放松这些措施了,因为他们的仇人已经没了消息,也不见踪迹了,于是他们就以为,时间一长,年轻猎人的复仇的欲望也许就会冷淡下来。
然而,事情决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甚至可以说,这种复仇心没有冷淡反而增强了。侯波本来具有近于执拗的、不屈不挠的精神,他的心里只有报仇雪恨这件事,心心念念不忘,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心思。而他还是一个非常实际的人。不久,他就意识到,即使他的身体再强壮,也吃不消这么过度的操劳。风吹日晒,无遮无蔽,又吃不到像样的东西,他的体力势必会被拖垮的,万一哪一天他像野狗似地死在大山里,复仇的大事怎么办呢?照这样下去,这样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若果然如此,岂不正合了敌人的心意。于是,他勉强回到了内华达,回到了他过去呆过的矿上去,在那里恢复体力,顺便积聚足够的金钱,这都是为了将来继续追踪仇人作着准备。
他原本打算至多一年就回来,可是因为出现了很多意外情况,他一直无法脱身,直到快五年之后他才回来。虽然时间过去了五年,但当初的切肤之痛,仍刻骨铭心,复仇的决心一如当年那个令他终生难忘的夜晚,跟他站在约翰·费瑞厄坟墓前一样迫切。他乔装改扮,隐姓埋名回到盐湖城。他只想伸张正义,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到盐湖城之后,才感到情况不妙。就在几个月前,摩门教徒中发生过一次大的分裂,年轻的一派教徒起来反抗长老的统治,结果很多心怀不满的教徒脱离了教会,离开了犹他,变成了异教徒。其中就包括锥伯和斯坦杰逊,可是谁也不知道他们的下落。据说,锥伯早就设法把大部分财产变卖了,在他离开的时候,已经腰缠万贯,相比之下,他的伙伴斯坦杰逊却相当的穷。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他们究竟跑到什么地方,谁也说不上来。
面对这样的困难,一般人恐怕要打退堂鼓了,不管复仇的决心如何迫切。但是,杰弗逊·侯波却从来没有犹豫过。他带着他所有的薪金,一笔为数很少的款项开始寻找,在美国各地四处搜寻,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寻访。钱花光了,就随便找点工作糊口,过了很多年,他的黑发斑白了,他仍旧继续流浪,就像是一只不肯善罢甘休的敏锐的猎犬一样,把他的全部心力都倾注在复仇的事业中。为了这项事业,他已经贡献了一生。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虽然只是从窗口中看见了仇人的面貌而已;但这一幕却告诉他:他苦苦追踪的两个仇人就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城中。他回到他那破烂不堪的寄宿地方,把他的复仇计划全部准备停当。但是,说也凑巧,锥伯那天也从窗口中认出了大街上这个流浪汉,而且注意到他眼中的杀机。因此,他赶忙在斯坦杰逊的陪同下(他已成为锥伯的私人秘书了)找到了一位负责治安的法官,他报告说:因为一个昔日的情敌仍在嫉恨他,他们的生命现在处在危险之中。当晚,杰弗逊·侯波便被逮捕了。因为他找不到保人,被监禁了几个星期。等他被释放出来的时候,他发现他的住处已经空空如也,锥伯和他的秘书也已经动身前往欧洲了。
这一次,侯波的复仇大业又功亏一篑。但他心头的仇恨却一再地激励他,要继续追踪下去。同时他又面临着一个费用的问题,因为没有足够去欧洲的路费,他不得不工作一个时期,省下每一分钱,为未来的行动作准备。等他终于攒够了维持生活的费用,就立刻动身前往欧洲。同样的,他在欧洲也是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追踪他的仇人;钱花完了,他就工作,什么低三下四的活他都干,可是,他一直没有追上这两个亡命之徒。他赶到圣彼得堡的时候,他们已经前往巴黎。当他赶到巴黎的时候,他又听说,他们刚刚动身去哥本哈根。当他赶到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时候,却发现又晚了几天,他们几天前就去伦敦旅行了。不过,最后他终于在伦敦将他们逼入绝境。至于以后在伦敦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最好还是引用华生医生的日记,他在日记里详细记载了这个老猎人所叙说的故事。我们在前面已经看过了这个故事的大部分。
十三关于华生回忆录的记载我们制服的那个罪犯进行的疯狂的抵抗,显然并不是向着我们中的任何人而来,因为当他发现自己已无能为力的时候,便开始微笑,那笑容甚至是温顺的,而且他还表示,他希望在他挣扎的时候,没有伤害到我们。他对福尔摩斯说:“你肯定是想把我送到警察局去吧。我的马车就在门外。如果你们把我的腿松开,我可以自己走出去上车。我可不会像刚才那样那么容易就被抬起来了。”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似乎认为这种要求太大胆了。但福尔摩斯却立刻接受了罪犯的这个要求,将他脚腕上捆扎着的毛巾解开了。他站了起来,舒展着自己的双腿,像在证明它们的确重新获得了自由。现在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当时我望着他,心里暗想,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魁梧强健的人了。他的黑红的脸膛饱经风霜,但表情既坚决又充满活力,就像他的身体一样让人诧异和不能忽略。
他注视着我的同伴,满怀钦佩之情:“如果警察局局长的职位有空缺,我认为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了。我这个案子的侦查,你的确用了非常谨慎周密的方法。”
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你们最好跟我一起去吧。”
雷斯垂德说:“我来赶车。”
“好极了,葛莱森可以和我们坐上车去。还有你,医生。这个案子已经引起你极大的兴趣,你最好也和我们一起走一趟吧。”
我欣然同意,于是我们一起下了楼。我们的罪犯丝毫没有逃跑的企图,他安静地走进那个原来属于他的马车里,我们也跟着上了车。雷斯垂德爬上了车夫的座位,扬鞭催马前进,没多久,我们就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引进了一间小屋,有一位警官记下了我们的罪犯的姓名以及他被指控谋杀的两个人的姓名。这位面色白皙、神情冷淡的警官机械而呆板地履行了他的职务。然后说:“犯人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杰弗逊·侯波先生,在审讯之前,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但我必须事先告诉你,你所说的话都要记录在案,并且可能用来作为将来定罪的根据。”
我们的罪犯慢慢地说:“先生们,我的确有许多话要说,我愿意原原本本地都说出来。”
警官问:“你可以等到审讯的时候再说,那样不更好吗?”
罪犯回答说:“我也许永远不会受到审讯了,用不着大惊小怪,我并不是想自杀。你是医生吗?”他问这句话的时候,用一双凶悍而黝黑的眼睛盯着我。
我说:“是的,我是医生。”
“那请你过来按一下这里。”他微笑地说,用他被铐着的手,指指自己的胸口。
我走上前去用手按按他的胸部,立刻感觉到他胸膛里面的不同寻常的跳动,胸腔微震,就好像一架大功率的机器在一座不坚固的建筑里开动一样。房间很安静,我几乎听得到他的胸膛里轻微的嘈杂声。
我不禁喊道:“怎么,你得了动脉血瘤!”
他表情平静地说:“他们都是这样说的。上个星期,我去找过医生,他说,用不了多久,血瘤就会破裂了。我得这病好多年了,情况一年比一年糟。我想这病是我在盐湖城大山之中,四处奔波,无衣无食导致的,好在我已经完成了我的任务,至于什么时候死,我不在乎。但我希望在死以前,把这件事完完全全说出来,死后也好有个记录。我不是一个平常的杀人犯,我不希望在我死后别人这样认为。”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匆地交头接耳,商量一下是否应该允许他说出自己的故事。
警官问:“医生,你觉得他的病情确实会突然恶化?”
我肯定地说:“是的,非常危险。”
于是警官说:“如果情况的确是这样的话,为了维护法律,我们显然应当首先取得他的口供。那么先生,你现在可以自由交代了。不过,我再一次告诉你,你所说的话都要记录在案的。”
“请允许我坐下来讲吧。”犯人说着就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下来,“这个血瘤病让我很容易就感到疲乏,何况半个钟头以前,我们还大战了一场,这会让病情加剧的。我是黄土埋了半截的人了,对你们说谎还有什么意思呢?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千真万确。至于我讲完之后,你们打算怎么处置,就不关我的事了。”
杰弗逊·侯波说完这些话,就靠在椅背上,讲了以下这些惊人的供词。他讲述的时候从容不迫,有条有理,好像他所说的事情平淡无奇。我可以保证这篇补充供词的正确性,因为这是我乘机从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抄录下来的。他把这个罪犯的供词,逐字逐句地记录在笔记本上,跟侯波讲的完全一致。
他说:关于我这么恨这两个人的原因,对你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他们恶贯满盈,犯下滔天的罪行,害死了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因此他们要付出代价,这是罪有应得。从他们犯下罪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太久,我不可能提出什么罪证,到任何一个法庭上去控告他们。但我知道他们有罪,我下定决心要一个人担当起法官、陪审员和行刑的刽子手。如果你们是男子汉大丈夫,如果你们处在我的位置,你们也会跟我一样这么做。
我刚才提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本来是要嫁给我的,可是她却被迫嫁给了这个锥伯,后来她含恨而死。我把这个结婚指环从她的遗体上取了下来,当时我就发誓,我一定要让锥伯看着这只指环死去,我要让他在临死的时候明白,他是因为自己所犯的罪恶而受到了惩罚。我万里迢迢地追踪着锥伯和他的帮凶,找遍了两大洲,最后,终于找到他们,这只戒指一直带在身边。他们东奔西跑,企图把我拖垮;可他们是枉费心机。就算我明天就死——这是很可能的,但在我临死的时候,我很满意,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任务都完成了,而且是出色地完成了。他们两个人已经死了,而且都是被我亲手杀死的,此外,我已经别无所求了。
他们都是有钱人,我却是个穷光蛋。所以四处追踪他们,对我来说并不容易。我到伦敦的时候,已经两手空空了。所以我必须找个工作,维持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跟走路一样平常。于是我到了一家马车厂去找工作,很快就找到了。每个星期我向车主缴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下的就归我自己。虽然剩的钱不多,我总能千方百计勉强维持下去。最困难的事情是记不清道路。在所有的道路复杂的城市中,我觉得伦敦城的街道是最复杂难认的了。我就随身带上一张地图;后来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工作慢慢开始顺利了。
这样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两个仇人住在哪里了。我四处打听,最后在无意之中碰上了他们。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地方的一家公寓里。我知道,只要找到他们,他们就在我的掌握之中了,我已经留了胡子,他们不可能认出我了。我密切地跟踪他们,等待时机下手。我下定决心,这一次决不能再让他们逃脱。
但是他们还是差点儿溜掉了。在伦敦城里,他们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里。有时候赶着马车,有时候步行。当然赶马车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他们就没法摆脱我了。这么一来,我就没什么生意了,只有在清晨或者在深夜我才拉点儿活,赚点儿钱,我也就不能及时向车主缴纳租金了。但是这些都无所谓,只要我能够亲手杀死仇人,别的我都不在乎。
他们俩也十分狡猾。他们一定也感觉到可能有人在跟踪,所以他们从不单独外出,也从不在夜里出去。有两个星期的时间,我每天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面,却从来没看见他们分开过。锥伯经常喝得醉醺醺的,但斯坦杰逊却毫不疏忽。我起早摸黑地窥伺着他们,可是总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当然我并没有灰心失望,因为我知道,报仇的时刻就要来到了。我唯一担心的是我胸口里的这个毛病,说不定哪一天过早地破裂,那我的复仇的工作就没办法完成了。
终于有一天傍晚,我赶着马车在他们所住地方徘徊——那条巷子叫做陶尔魁里,忽然看见一辆马车赶到他们的住处。不多会儿,就有人提了一些行李出来,接着,锥伯和斯坦杰逊也出来了,他们一同上车而去。我赶紧催马加鞭也跟上去,跟那辆马车保持相当远的距离。我当时非常不安,怕他们又要改变住处。只见他们到了尤斯顿车站,下了车。我也停下来,找了一个小孩替我拉住马,然后我跟着他们走进了月台。我听到他们的说话声,他们在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回答说,有一班车刚刚开出,第二班车要在几个钟头之后,斯坦杰逊看起来很沮丧,锥伯却显得非常高兴。我夹杂在车站拥挤的人群里,离得非常近,所以他们说的每一个字我都没有漏掉。锥伯说,他要去办一点儿私事,要是斯坦杰逊愿意等他,他马上就回来。他的伙伴阻止他,并提醒他说,他们曾经决定两人要在一起的,不能单独行动。锥伯却回答,这是一件微妙的事,他必须单独去。斯坦杰逊又说了些什么,我没听清,后来就听见锥伯破口大骂,说斯坦杰逊不过是他雇用的一个仆人,还装腔作势,倒责怪起他来。这位秘书先生碰了一鼻子灰,只好闭嘴,就和他商量,万一他误了最后一班火车,就到郝黎代旅馆去找他。锥伯说,他在十一点钟以前肯定能赶回到车站;接着他转身走出了月台。
这正是我日思夜想机会,简直千载难逢!我的仇人已在我的掌握之中。要是他们一直在一起的话,可以相互帮忙;但是,一旦分开,就由不得他们了。尽管如此,我并没有鲁莽行事。我早就定下了一套计划:报仇的时候,要让仇人知道究竟是谁杀死了他;要让他明白为什么要受到这种惩罚;否则,复仇就不能算是成功的。复仇的计划早就安排得周周全全,根据这个计划,我要让害苦了我的人能有机会明白,现在是他的报应到了。巧得很,就在几天前有一个人乘坐我的车子,他在布瑞克斯顿路一带查看了几处房屋,把其中一处的钥匙落在我的车里了。虽然当天晚上他就把这个钥匙领了回去,但在取走以前,我早就把它弄下了一个模子,照样配了一把。这样在这个大城市中,我至少能找到一个可靠的地方,自由自在地做我的事情,而不会受到阻碍。现在我面临的最大的困难就是,怎么才能把锥伯弄到那个房子里去。
“他一路走着一路喝过去,时不时拐进一家小酒店里。在最后一家停留了近半个钟头。等他出来的时候,已经步履蹒跚,显然喝过头了。这时候我前面恰好有一辆双轮小马车,他打了个招呼,坐了上去。我紧紧地跟在后面。我们挨得很近,我的马的鼻子离前面马车的车夫当时双轮马车的车夫坐在车的最后面。——译者注最多有一码远。我们经过了滑铁卢大桥,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路。后来我惊讶地发现,我们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地方。我想不出,他回到那里去究竟想干什么。但我还是跟了下去,在离这座房子大约一百码的地方,我停下车子。他进了这座房子,马车就走了。能给我倒杯水吗,我的嘴唇都说干了。”
我倒了杯水递给他,他一口气喝光了。
他说:好多了,谢谢。我在外面等了一刻钟,可能还要久一点儿,突然听见房子里传来一阵吵闹声,好像有人在打架。接着,大门猛然被打开,两个人出来了,其中一个是锥伯,另一个是个年轻小伙子,这个人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只见小伙子揪住锥伯的衣领,把他推到台阶边,使劲一搡,紧接着又是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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