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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 霍根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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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朱姆施托肯酒店的地下室到火车站的台阶还不足一英里,到那儿去却花了邓菲整整一百英镑。刚开始的时候,给洗衣店开货车的那个土耳其人发现一个美国商人竟然呆在酒店的地下室,很是惊奇,不过,一看见那一百英镑,他简直太愿意帮邓菲逃离他所谓的愤怒的经理了。

开往楚格的火车一整天都有,邓菲要想赶在午饭前到达并不难。不过,那样一来,克莱姆到达前,他就有好几个小时得独自打发,而楚格可不是个消磨时间的好地方。他只知道,那座小城里藏有世界上最机密的档案,这样一个存放资料的地方太重要,或者说――太危险,所以不能把它设在美国。既然这些档案是他此次调查的焦点,也是他遭到追捕的原因,那么,在楚格四处逛荡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最好是到楚格后马上办事,马上离开。

一天的行程就这么定了,他清楚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了:艾恩西德伦。去看看全息照上的那位夫人――那位女庇护人。

JIMHOUGAN每隔三十分钟有一班火车,到楚格也得花三十分钟左右。车轨沿着苏黎世河岸蜿蜒穿过市郊。沿途可以瞥见一幅幅朦胧的画面,展现了瑞士人再平常不过的生活方式:人们呆在后院儿里,过着平常的日子,看起来似乎和其他民族的后院儿和日常生活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同。他看见的男男女女有的身子伸出窗外,有的吸烟,有的晾晒衣物,有的骑自行车,有的打扫楼梯,有的闲聊,有的争吵,总之,大都在忙着各自的事。

当火车向腹地驶去,开始爬进山区,苏黎世郊区那些地方――塔尔维尔、霍尔根、瓦登斯维尔――便让位于一连串可爱的小镇,冰雪也随之越积越厚了。

比伯布鲁格。

本瑙。

艾恩西德伦。

离开车站时,邓菲拿了份旅游宣传册,按照封面上的地图,朝那座供奉艾恩西德伦圣母像的本笃会修道院走去。他沿着那条小小的主街向山上走,走过了几家滑雪用品商店,走过了几家餐馆。他看看小册子上的介绍,艾恩西德伦的意思是“隐修士”,那么,起码套用后现代的说法,她也就是无家可归者的圣母。但不管怎么说,指的都是那尊黑色圣母像。

这个小镇本身就是个滑雪胜地,如果说算不上胜地,起码还是有人来这里滑滑雪的――尽管人不是很多。邓菲向修道院一路走去,又经过了两三家小旅馆,街道上仅有寥寥几部汽车,行人也不多。他觉得,这里不过是个宁静富庶的村落,只因有那座独特的雕像,这才出了名。

从火车站大概走过了六个街区,当他从主街走上一个宽阔的广场时,他开始惊奇了。广场的中心,离他约五十码的地方,有一个喷泉,水结着冰。喷泉过去,高踞在一段宽宽的台阶上面的,就是修道院了。在它两侧,是一连串的纪念品商店,卖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和明信片,但却无损于修道院的宏伟和典雅。初次看见它,邓菲很是惊异于修道院的宏伟、素朴,绝少装饰。如此的美丽,又如此的素净,使他想起了一尊石雕的蒙娜丽莎。

他拾阶而上,登上最后一阶转过身来,俯览下面的广场、城市和环绕着的群山。一阵轻风吹来,带来一股潮湿的气息,一股混合着融雪、干草和粪肥的气息。瞥一眼那本小册子,他得知这个修道院曾有五百多年一直用作农场,而且,据说那里的修士还以养马养牛而闻名。

他转过身,穿过高高的门廊,走进教堂,然后站住了,在沉沉的黑暗中眨着眼睛。它比某些大教堂还大,摇曳的烛光闪闪烁烁,仿佛是个蜡烛筑的蜂巢,氤氲着蜂蜡和香火的气息,萦绕不去。当眼睛适应了教堂里永远的黄昏,他发现了这座建筑的奇怪之处,教堂的内部富丽堂皇,包裹着它的外墙却那样朴素。在教堂内部,各种饰物,花、布幔、绘画、壁画,还有金饰,搅成了一团。小天使从每个缝隙中窥望,枝形烛台托着明晃晃的蜡烛。天使跳跃着,伸展的翅膀覆在柱子上、墙壁上。这仿佛是个中世纪的迪斯尼乐园,任由想象天马行空般驰骋,又像是块调色板,盛着三种颜色:乌黑,乳白和金黄。

这不是我小时候来过的教堂,邓菲沉思着,是别的地方……但,是哪里呢?

他向教堂深处走去,眼睛适应了黑暗,光线仿佛也越来越亮了。他一直走,直到发现自己已走到圣母堂的门口。这是座独立的房子,用清一色的黑色大理石筑成,房顶上饰有细纹大理石圣徒像,还有金色的浮雕。圣母堂有大亭子那么大,四周环绕着大束大束的鲜花,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蔷薇和玫瑰的清香。就在近旁,各色各样奇奇怪怪的人――从各国来的朝圣者――跪在阴冷的地上,带着一股邓菲难以想象的狂热祈祷着。

他们顶礼膜拜的是一尊雕像,大概四英尺高,样子看起来像是圣母玛利亚――一定是圣母玛利亚。她头戴冠冕,左臂抱个孩子,金袍上面饰有水果谷物图案。

雕像的特别之处在于:圣母是黑色的,孩子也是黑色的。不是棕色,而是黑色。黑得像漆。黑得像煤。黑得像茫茫的夜空。

怎么会有这样的雕像!邓菲惊讶得忘记了呼吸,一个渎神的问题冒了出来:这东西……在瑞士……究竟好干什么?然后,很快答案冒了出来:这东西……不管在哪里……好干什么?

邓菲从圣坛前退后几步,从外套口袋里掏出旅游小册子,站在那群虔诚的人身后,读了起来:

修道院现今所在的这块地方,上面曾有片黑森林,霍亨索伦伯爵(迈因拉德)做隐修士的时候曾在那里住过七年。在他漫长而孤寂的岁月里,他和一群神乌交上了朋友。公元861年冬,迈因拉德被强盗打死,迈因拉德唯一的朋友――这群神乌紧追不舍,跟着强盗一直到苏黎世,并向杀害老修士的人发动攻击,此事引起了很大震动,那群强盗也很快遭到了惩罚。

公元934年,人们在迈因拉德墓穴上方建起了修道和教堂。在接下来的几百年里,修道院曾屡遭焚毁,直到18世纪重建,才成为目前这种状况。

1799年,拿破仑派人想夺走黑圣母,但院里的修士预先得到了消息,便带着圣母像穿过群山,偷偷送到了奥地利。在那里,圣母被漆成了白色,以免泄露真实身份。圣母像在国外流落了三年,后来才恢复了本色,回到了艾恩西德伦。

现在,圣?迈因拉德的顶骨就保存在圣母像脚下的镀金盒里。人们每年都要把它取出来,专门作弥撒祈福。

“她真了不起,是不是?(德语)”

一个敬畏的声音,低低地问道,离他那么近,他猛吃了一惊,脚下一软,不自觉地轻轻一跳。他以为被跟踪了,忙把头转向发出声音的地方,心想,更坏的事情要发生了。但那人并不是布隆迪,也不是苏格兰兵,而是一个脸色苍白的美国人,穿件黑色军用雨衣,留着范戴克式的小胡子。

“您是?”邓菲问。

这回轮到那人惊奇了。“哦!”他说,“您是美国人!我刚才说的是……”他又变成了耳语,“我刚才说,她真了不起,是不是?”

邓菲点点头:“是啊,是了不起。”

那人神情尴尬,坦白道:“我以为您是德国人呢,一般我都能看出来的。”

邓菲皱起眉头,一副沉思的样子,把头歪向一旁,似乎在说:是偶尔猜对吧。

“我是根据鞋猜的,”那人说,朝地上点点头,“鞋会泄密的,每次。”

邓菲看见那人身后来了个旅游团,行迹颇为可疑,拖着脚步走了过来,这时,他又像刚才那样歪起头,似乎在说:别废话。他们有八九个人,近四十岁的样子,个个脸色苍白,一律穿着黑色军用雨衣。

“这是我的崇拜者俱乐部。”紧挨着他的人解释说。

有一会儿时间,邓菲觉得这些人是冲着他来的。但是,不对,这确实是个旅游团,只不过里面似乎个个都是已到中年的吸血鬼。然后,邓菲注意到里面至少有两人打着蝶形领结,佩着大刀,不禁浑身一阵战栗,这两样东西总使他感到莫名的紧张。

突然,一名游客猛地转过身,背对圣坛,快步走过来对那些人讲话,口气明显想打圆场:“刚才我问的一个问题,关于迈因拉德来这儿之前的生活的,你们谁知道答案?”没一个人吭声,那人满意地笑了。“这是个难题,我承认,不过答案是:帕拉塞尔苏斯!”他逐一看着一张张面孔,看到他们吃惊的样子,点点头。“这就是正确答案。是老帕拉塞尔苏斯――也许他是从古至今最伟大的炼丹家,他就出生在上面的艾策尔峰,就是迈因拉德住过的那个地方。好,告诉我!蓝苹果是怎么回事?”

旅游团的人彼此看看对方,微微地点着头,咧着嘴笑着,似乎觉得又可笑又惊讶似的。在邓菲看来,显然这些人之间有什么秘密,或者说,他们自认为彼此之间有什么秘密。

“好了,我得回去了,”邓菲说,“很高兴能跟您聊聊。”他稍稍致意,从圣坛倒退着走几步,转身离开了。

外面,零星的雪花在空中飞舞,邓菲觉得他甚至数得清有几片雪花。他两手塞进上衣口袋,走下通向广场的台阶,快步走起来。他在想穿着军用雨衣的那个人和他身边的那些人,心里疑惑着,这些是什么人呢?如果他们是我想的那些人,那什么时候才可以证实呢?在广场边儿上,一辆黑色面包车停在寒冷的空气中,发动机没有熄,一缕缕的烟从尾气管冒出来。车身一侧有个别致的饰章:天使守护着光环围绕的一顶皇冠,并写有如下字样:

楚格国王人寿在楚格火车站停车场,他见到了克莱门廷,或者说,薇罗什卡,现在她更喜欢这样称呼自己。她驾着一辆租来的大众高尔夫,兴奋地告诉他,她已经住进了奥克森酒店,那儿可真棒,而且她已经在城里逛了一圈儿了。

“楚格的公司比楚格的人还多!”她滔滔不绝,“你知道不?”

“嗯,”邓菲回应着,扭头看看身后,“酒店在哪儿?”

“就在巴尔街上,它的意思是狗熊街,我们就住那条街。离河滨仅有一箭之遥,跳过去就是。”

邓菲调整一下侧灯,看她是否被人跟踪,可是不能确定。巴尔街上一片繁忙,他们后面的汽车太多了。“为什么我们要去河滨呢?”

“因为那里很美呀,”她说,“还有,我饿了――最好的餐馆都在那儿。”去就去吧,邓菲心想,明天会忙一上午的。

小城很让他惊讶了。现代得有味道,显然是高科技的成果,一座座漂亮的现代办公楼与传统建筑并肩接踵,有些已非常的古老。这本可能破坏城市整体建筑风格的,但却没有,因为新建筑都不高,满眼看不见一栋摩天大楼,而且到处是树。

在小城的中心,离火车站仅五分钟的路程,就是古城区了。一条条鹅卵石铺就的小巷纵横交错,古老的城墙内部,精致的小店铺一溜儿排开,卖珠宝、艺术品、古代地图,还有精美的葡萄酒。他们把车停在奥克森酒店院内,邓菲让克莱姆领着,穿过街道到了古城区。

从市政厅那里进去,穿过城墙内的通道,他们沿着一条煤气灯照着的小巷蜿蜒前行,直走到楚格湖畔的一个小公园。暮色越来越浓,一轮满月正从阿尔卑斯上空升起。他用手臂揽住克莱姆的腰,拉她靠近自己。“你在想什么?”他轻声问。

“吃的。”她说。

他们挑了家临水的小餐馆,有着直棂的窗子,缀有花边儿的窗帘。时间还早,餐馆里几乎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们在一张木桌旁坐下,背后的壁炉发出咝咝的轻响。他们点了湖鱼、香肠、马铃薯煎饼和冰镇卡尔邦女庄园葡萄酒,然后开始谈正事。

“明天我们得早点起来,”邓菲说,“很要紧。”

“几点?”

“不知道。5点半或6点吧。问题是,我只有7点到1点这段时间――时间很紧。7点到12点更安全些。”

她抿一口葡萄酒,咂巴咂巴嘴,笑了,说:“好狡猾。”

“就像克莱姆一样。”

她微笑了:“你该叫我薇罗什卡。”

“克莱姆……”

“好了,你去的是什么地方呢?”

“名字叫国王人寿,在巴尔街上。”

“那就是一家保险公司了。”

“不是。”

“那是什么?”

邓菲摇摇头。“我也拿不准,”他回答,“某种特别的档案馆吧。”

“谁用啊?”

“那家公司,”邓菲说。

“你是说……”

“我过去工作的那家公司。”

“他们就把档案存在这儿?在楚格这个鬼地方?”

邓菲点点头。

“那为什么呢?”她问。“为什么大老远的在这儿存东西呢?”

“我不知道,”邓菲回答。“不过存这儿的都是他们最敏感的资料。”

“那,我觉得,他们应该把它们放在离自己最近的地方啊。”

“是啊。你确实该这么想。不过,你错了。”

克莱姆皱起了眉头,问:“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

邓菲给自己倒了第二杯葡萄酒,在火光中把玩着杯子,告诉她自己在信息自由法案组当分析师时干的事。

“难怪他们对你很生气!”她惊呼。

“唔,”邓菲含混地说,“难怪……”

“那,我们怎样逃掉呢?因为,如果那个法国人没有因为你偷他钱把你杀了――”

“那不是他的钱。”

“――中情局也会杀了你的。”她看着他,期待着,但他什么也没说。“怎么?”

“什么怎么?”

“这事你准备怎么办?”

“哪件?”他问,“法国人,还是中情局?”

她只是看着他。

“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他说,“不过我觉得咱们不必担心布勒蒙――除非你被跟踪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会被跟踪。他们并不认识你。反正我没看见任何人,所以……只剩中情局的问题。我不知道该如何说,因为我连问题出在哪里都不知道。”

“那就是没希望了。”克莱姆说出自己的看法。

邓菲摇摇头。“不,不是没希望。因为,虽说我不知道问题在哪儿,但我知道答案在哪儿。就在那座档案馆里,就在街道那头。你要帮我找到答案。因为,不然的话……”

“怎么样?”

他看着她,好久好久。然后身体倾向前,很机密的样子,低声说:“淘气鬼。”

翌日清晨,他们5点半醒来,来到与国王人寿公司相距两个街区的阿尔彭街上,在一家咖啡馆里用了些咖啡土司当早餐。邓菲的主意是,他设法凭口才蒙混过关,进入特别档案馆,而克莱姆去订当天下午飞往特内里费岛的航班。

“你去机场,”邓菲说,“买好票然后回来找我。”

克莱姆点点头:“1点钟。”

“你必须在1点等――就在这儿,汽车要发动起来。否则我就完蛋了。时间就是一切。华盛顿和楚格有六个小时的时差――这就是时机。有马克斯的通行证我可以进入大楼,但要进入档案室……他们需要得到兰利的证实。不光是兰利,他们还会跟一个叫马尔塔的家伙打电话。”

“然后他会说,没问题?”克莱姆问。“不,他会告诉他们干掉我。时差这会儿就发挥作用了:他们不会深更半夜打电话给他,因为没有发生真正的紧急情况,或者说,至少表面上没有。而且,我似乎也并没有乱跑。我是说,没去他们觉得要紧的地方。所以他们会等,等着美国天亮,然后才会打电话。我想下午1点钟我就得撤。那之后还没撤,我就碎尸万段了。”

克莱门廷想了一会儿。终于问:“如果他们当时就把他吵醒,那怎么办?”

邓菲迟疑了一下,耸耸肩:“薇罗什卡,如果我1点过5分还没有坐在这辆车里,你就带着那些钱跑吧。”

邓菲留下克莱姆独自喝咖啡,自己沿街找国王人寿去了。他懒得去看路牌。他可以看到那栋大楼,就在前面大概三个街区。那是座超级现代的建筑,一个蓝色的玻璃立方体,六层高,完全不透光。大楼四周都写着CIA(中情局),结果呢,他竟然走过了。那栋立方体大楼是一家商贸公司的总部,去国王人寿得往回走,在另一条路上。

他又折回去,要不是偶然间听到美国人的声音,他会再次走过那座大楼的。转过身,他发现自己正站在阿尔彭街15号外面。就在近旁,是一栋木结构的老破楼,装有铅条镶嵌的玻璃窗,墙上贴着块暗黄的铜牌,写着:

国王人寿总部大楼需要修缮了,不过还是很繁忙,尽管还早,来上班的人已是络绎不绝。邓菲发现,上班的大多数是男人,而且几乎每人都穿着黑西装,外套黑大衣。看到这里,他真希望自己也穿着大衣。看到他的狼牙格子运动衣,谁知道他们会怎么想他呢?

邓菲深深地吸口气,汇入了人流中。老式木门在寒冬里大敞着,随着人流他通过了高高的门廊。

在里面,长长的红木桌子后坐着一排男接待员,忙着接听电话,接待来客。邓菲尽量不去注意他们,站到了办公人员的队列里,他们正等着通过一个高科技制作的十字转门。拥挤,嗡嗡声,邓菲想起了蜂房。

他观察前面的人,留心他们是如何将通行证插进转门左边的插槽,同时把右手拇指摁在插槽右边一块发光的玻璃板上。几乎还不到一秒,转门开了――咔哒一声,好像是一个设定好的时钟,然后办公人员走过去,进到对面的大厅。

轮到邓菲了,他呼吸急促起来。他把通行证插进去,右手拇指摁到玻璃上,等着,数着逝去的时间,一秒、两秒、三秒、四秒、五秒。背后涌起低低的嘀咕声,不像威胁,倒更像不耐烦。

“搞不懂怎么回事,”他咕哝着,并不是在专门对某人说话,“以前用起来总是好好的呀。”他看见一个接待员站了起来,注视着邓菲,一副担心的样子。

我要杀了那个该死的俄国人,邓菲想,试着再次把通行证插进去。又一次,毫无动静。接待员要过来了,邓菲准备拔腿逃走。如果运气还不坏,他就能跑到门口,然后消失在――“你上下弄反了。”

听到这个声音,邓菲心里一跳,扭过头去看,心开始在胸腔里嘣嘣乱撞。黑色军用雨衣。蝶形领结。双光眼镜。

“什么?”

“你的通行证,上下颠倒了。”那人向转门摆摆头。邓菲看了一下。“哦,是是,”他低声说着,又重插了一下,这次全息照片也进去了。咔哒!“谢谢。”他浑身冒着汗。

大厅呈直线延伸大概三十英尺,然后折向右边,通向夹层楼,极像电影《蝙蝠侠》中的那种夹层楼。大厅的黑色大理石地板和石灰华墙壁在不锈钢电梯的映衬下微微发着光。房间中央,一根金色柱子上立着个透明的圆柱,四周环绕着鲜花,就是它唯一的装饰了。圆柱里是那尊圣母像的复制品,比地上的大理石还黑。一个政府大楼――如果它是的话――放这样的装饰品,真是太不寻常了。

邓菲注视着电梯指示灯,从1到5几个数字一一闪过。他忽然想到,其实早该想到了,这里有个很大的矛盾:这是栋一层建筑,却又有五层。这就是说,它大部分是位于地下的。

“嗨,外地人!”一个巴掌拍在背上,邓菲吃了一惊。他转过身,看到了范戴克式的小胡子,是修道院的那个人,带团的那个人。

“嗨,”邓菲回答,挤出个微笑,“你可真早哇!”

那人耸耸肩,“这有什么新鲜。那你呢?你第一次来这儿吗?”

邓菲摇摇头。“有段时间了,不过――是啊,我见到你的时候,我刚来到市里。”

“你迫不及待就去看她了!”那人笑了,假装惊奇地摇摇头。

有一会儿,邓菲没明白过来他什么意思。不过,然后他就懂了,送给那人一个怯怯的笑,这正是那人想要看到的。“我想是吧。”他说。

电梯到了,两人走进去,电梯里播放着柔美的古典音乐。是《弥赛亚》,邓菲想,不过,一听到古典音乐,他总是这么想。他自己喜欢听西莎莉亚?艾芙拉的歌,喝过酒后则爱听牛仔瘾君子。

“你去哪儿?”那人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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