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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的话做不到?”
强·史坦巴克摆弄着假胡子的尖端,扫视了一遍店内。“是的。”
亚济安轻声叹了口气。“我明白了。”
强·史坦巴克无言地从椅子上站起,拿起靠在桌上的手杖行了一礼。
靠着墙壁站着的约格推了推黑框眼镜。“祝你好运。”
强·史坦巴克如同被捅到软肋一般瞪大眼睛,又马上掩盖表情转过身去。“谢谢。”
随后,她便就这么离开了。
“哎呀——”塔里艾洛被米希莉亚拔着头发,吊起右嘴角和左眼,“到头来,依然还是个谜一般的人物。只知道她喜欢库塔尼那混账,除此之外真是一无所知。”
“哎、”亚济安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她喜欢库拉尼……!?”
“哎、”贝蒂紧盯着亚济安,“你该不会不知道吧……?开玩笑的吧?”
“明显得不得了哦……”在一脸呆滞的夏子旁边,维多利亚努力试图蜷缩着身体。“……这个我也……知道……”
其他的家伙们,虽然不是全部,但也有大半苦笑着点头。
“——真是的……”塔里艾洛抓住米希莉亚的手腕拯救出自己的头发,“明明能察觉到那么奇怪的细节,却连这么明显的事都发现不了。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是敏锐还是迟钝了。还是说,你只是单纯地在那方面完全不行?”
“没、没那回事啦。”亚济安别开脸去,“没那回事。”
“不心虚的话,为什么要说两遍?”
“别这样,塔里艾洛。多可怜啊,他还是个孩子呢。”
“哦,是啊。欺负小鬼头可不像样。”
要是让他们闭嘴的话只会起到反效果,你们以为我会被这种幼稚的挑衅惹怒吗。再说我也没那个心情。
——保重。
那一句话,以及如同在犹豫过后痛下决心的表情,都极为沉重。
并非强烈的拒绝,也不是明确的诀别。可正因为此,反倒充满了真实感。
说真的,我一直以来都不觉得自己是被讨厌了,现在也是同样的想法。应该说,是希望没被讨厌,相信自己没被讨厌。可话又说回来,就算没被讨厌,也不代表就没有任何问题。这种事并不简单,总是难遂人愿。
午餐时间的同伴们也是,都有各自错综复杂的烦恼。正因为此,即便是看得见前进的方向,也因为各种各样的缘故难以前行。很多时候,人都总也无法朝着一个方向径直前行,这也是很多人唯一的生存方式。
强·史坦巴克说,她有想做的事。
她打算沿着自己想走的路前进,想要努力冲刺。如果为此她必须得离开这里,那就让她离开也好。理当如此。今后就算无法一同前行,也能够祈祷她好运。
如果你是真心期望与我分开,即便是痛苦得身心欲裂,我也会忍耐下去。忍得下去。
忍不下去。
忍得下去。
忍不下去。
忍得下去。
忍不下去。
忍得下去。忍得下去。忍得下去。忍得下去。忍得下去。忍得下去。忍得下去。
就算忍不下去,也必须得忍下去。
为了你……!
突然,天花板上响起了某种东西砸上去的声音。似乎是连在椅子上用小指做俯卧撑也无法让他满足,利契耶鲁抬起巨大的身躯开始倒立,结果就是踢到了天花板。
“你在干什么啊……”
“锻炼。”
“这是锻炼……?”
“有必要。”
“居然一年比一年壮。汗臭好重,恶心死了。”
“不存在极限。”
“真是无法交流。虽然我早就知道你是这种人——喂,头头。”塔里艾洛将酒杯砸在桌子上,大声打了个嗝。
贝蒂皱起眉头。“你这人真没品。”
“别他妈装纯洁。”塔里艾洛拧了拧脖子,“——不过,要说纯洁的话,好像的确是不经人事。”
“你什么意思!活得不耐烦了吗!?”
塔里艾洛无视脸红了的贝蒂瞪着亚济安。“差不多该决定了。这是你必须得做的事。”
“不用你提醒。”亚济安望着专心致志挥着画笔将地板变作艺术品的彭德,“对于我们来说,这座城市、这个场所都并不是不可或缺。只要是我们存在的地方,就是午餐时间。——找个合适的机会,离开艾尔甸吧。”
十八时八分 安鲁克草原
一群狂乱的野马,播撒着汗水和唾液,在夕暮的草原上疾速奔驰,宛如怒涛。它们到底在奔向何处?西北方。径直朝着西北方。
突然,一匹马口吐混着鲜血的白沫绊倒在地。其他的马对此不管不顾,一个劲地奔跑,它们根本注意不到同伴的状况,它们只顾得上拼命狂奔,一步也不能停。它们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奔向何处,假使它们有思考能力,也没有思考的闲暇。
驱赶着它们的,是恐怖。
它们被恐惧完全支配。
它们被追赶着,那东西就在它们身后渐渐迫近,那毫无疑问是怪物。它们能听到那怪物无声的足音,能感受到怪物的气息。很近。就在附近。马上就要被怪物踩在脚下。马上就要崩溃。
又有一匹马即将筋疲力竭,正是跑在最前面的那匹。
在那马背上,有着人类的身影。
是个男性。上半边脸被护目镜覆盖。头顶上残留着一撮与耳后方相连的白发,身穿黑白相间的小袖,右臂伸进敞开着的衣襟,左手收在袖中。背上负着一柄长刀,不管怎么看都不年轻,是个老人。
这群马当然都是野马,没有挂鞍,又是全力奔驰,想要骑在马上是极为困难的。即便如此,老人依然【站】着。
在马背上,一撮白发和小袖的衣袖飘动,老人像一根棒子一样若无其事地直立。
若是常人、不、就算不是常人,看到这幅光景也会怀疑自己的眼睛。然而老人的模样看上去根本就是满不在乎——这倒不是重点,像那样站在马背上,这个现象本身就是不可能发生的。
即便如此,马匹若是摔倒,哪怕是那老人也不可能依然岿然不动。
就在马摔倒的前一刻,老人跳了起来。
转移到旁边另一匹马的背上,随后又和之前一样回到了直立不动的姿势,如同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说到底,这些马到底察觉到了吗。那让它们不眠不休持续奔跑的恐怖的源头正是那老人。老人虽然看上去泰然自若一动不动,却在持续向马群施以威压。
这对老人来说极为简单,甚至不必拔出自己已磨练至巅峰的刀。只需不去抑制自己心底涌动着的炙热情感,让它散发出来少许便好。
只要想想便好。
“吾师啊……”
那个春日在脑中萦绕不散,并不是刻意回想起来,而是仿佛黏在了头颅内侧取也取不下来。
毫无疑问是春季,却感觉不到一丝春天的气息。在地底、地下、地下城中,有六人潜伏着。老人那时还很年轻,只是个鲁莽的臭小鬼。d13下层达那姆雷,本应是蜥蜴人的巢穴,却让祭品之园的居民在此大逞威风。六根手臂、三个头颅、全身刺满了无数粗大长针的“苦丧津”,堕亚亚亚堕亚亚亚堕亚亚亚堕亚亚亚地大叫,将蜥蜴人们蹂躏、吞食又吐出来,吐得到处都是。按常识考虑,这时应该立即逃离,也的确有人感到畏惧,打算逃跑。可结果却硬着头皮上前迎击,这决定极为无谋,愚蠢的年轻入侵者们一个个轻易死去,被杀死,被吞食。只剩下了年轻时的老人。他从未想象过这般的惨败,也从未认识到死亡的严重性,他甚至根本不觉得自己会死。他错了。他畏惧地蜷缩身体,小便失禁,连一句饶命也说不出口。说了也没用,祭品之园的居民根本不懂人类的语言。苦丧津流着红黑色的眼泪,堕亚亚亚堕亚亚亚堕亚亚亚堕亚亚亚地叫着,将年轻时的老人、一个臭小鬼,以六只手臂抓起。
就在被揉成一团的前一刻,一阵红色疾风刮过。
苦丧津的六根手臂全部被斩断。
应该不是人。虽然有着人类的体型,却明显不同。完全算是两个物种。即便如此也只能称呼她为“人”。那个浑身鲜红的人很美,仅仅只是感怀于她的美,便沉醉于其中无法自拔。心被她夺去,从未想过要讨还回来。自那以来,这颗心就一直在她手中。
“察觉到气息过来一看。”红色的人以女声低语,“结果却不过如此。”
从头顶至脚底约二美迪尔七桑取。覆盖着全身的红色装甲以再衍纤维和特殊复合钢材制成,知道这种材料存在的人世间就没有几个。当时还很年轻的老人自然也是不知的,他后来费劲千辛万苦——实际上他并不觉得辛苦——才查明。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但他能够确信:是她自己亲手创造出了自己。体格像是女性——应该说是以人类的女性为模板朝着战斗方向特化,一遍又一遍重复调整最终得来的形状。话虽如此,胸部有着隆起,腰部纤细,手脚修长。非常长。而那似乎是凭借着某种机械构造收纳于双臂之中的双刀并非是她的创造物,刀身上刻着铭文“绯之魂灭”,那是神灵佳尼斯·伊狄尔与恶魔大公阿曼的儿子、半神半魔的“弃子”尤比·伊狄尔以单性生殖留下的末裔“锻冶鬼”西尼·伊狄尔铸造的、极限之刃“银河”0078死亡金属。
虽有众多目击情报,大家口耳相传,却少有人真正相信。
即便如此,不知从何开始,她被人们称为“剑圣”。
又名“觅血者·详情不明【van blood xl】”。
或是“地狱送葬之红【mortalred】”。
她的剑毫不留情而又华丽,无比鲜艳,美丽至极。
年轻不懂事唯有胆大包天算是可取之处的小鬼,瞬间变被她的魅力俘获。自那以来,不断地追逐她,失去了踪迹便再度寻找,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本身便成了对自己身心的锻炼。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乳臭未干的入侵者,每次找到她的踪影,最短三十分钟、长的话能与她纠缠足足半天。
他从未想过要通过寻找她、通过在地下城中紧追与异界生物持续交战的她来磨练自己。
只是憧憬她、抑制不住对她的恋慕,被她迷得晕头转向。这是无法言喻的幸福。
不经意间握起剑,开始斩杀异界生物。如果有人妨碍,那就连人也斩。不经意间模仿起她的技巧,然而,她的体型和力量与自己完全不同,因此便自己加以修改,使其更适应自己。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这追逐在她身后的忠实信徒,被世人与剑圣相提并论。正因为比谁都更加了解她,理解她与自己之间那压倒性的、比不可触及还要广大深远的差距,他无法忍受这个称号。自己绝不是能与剑圣比肩的剑客,最多也就只是个仰视剑圣光辉的愣头青罢了。因此某一天,他开始自称为剑圣的弟子。
他不知自己的父母是谁。
从记事起就在艾尔甸游荡。
不知是谁给自己起的名字,他已经不记得了。只不过,在还是个淌着鼻涕的小鬼头时,有人叫他“巴拉德”,他便把这当成了自己的名字。有人说巴拉德的剑法如同奔腾的烈火,便给他冠以“燃剑【burning】”的称号。如此响亮的名头并不是他所期盼的,在那之后,总有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本领高强的蠢货接连不断前来挑衅,越是将他们打退,他的名气就越是高涨。
有人看上了他的剑术,为他提供工作。他赚了如同雨点般不计其数的金钱。每当拿到钱就立即花掉,女人们蜂拥而至,敌人愈发增多。可对于了解剑圣的他来说,那些人根本算不上是敌人。
他头一回觉得,自己很强。
自己很强,已经抵达了顶峰。于是他首次向剑圣挑战,结果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右臂和左腿被砍掉。可他没有被杀。巴尼格·巴拉德躺在血泊中质问。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活着。你为什么不杀我。
剑圣露出脸庞回答“你还有可用之处。”她并没有开口,只是用眼神传达了这个含义。他了解剑圣,因此当即便领会了。
剑圣已经没有了敌手,没有称得上是敌人的对手。剑圣总是咬着牙寻找能够一战的对手,现在的他还配不上,不过,却有潜力。变得更加、更加强大的话,就能为剑圣派上用场。
“吾师啊。吾师啊。吾师啊。”巴尼格·巴拉德半边脸刻着笑容。“——我来倾诉衷肠了。”
一群暴乱的野马,喷洒着大量的汗水、唾液,在被夕阳昏沉燃烧着的安鲁克草原上一心奔驰。
前进方向西北。
目标是、艾尔甸。
二十三时五分 第九区
有时我会想,为什么我还活着,为什么我会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他个子很矮。明明吃得并不多,却一年比一年胖。腿短,脖子粗,脑袋大得惊人。不仅体格不好,皮肤也极为粗糙,布满干癣,连自己看了都觉得难以置信。脸就更糟糕了,左右眼距离奇远,甚至连高度都不同,鼻梁七扭八歪,好像处处都在抽搐的紫色嘴唇肥厚得恶心。过大的圆鼻头两侧大张着的鼻孔,真想拜托它们不要再那么显摆自己的存在感了。稀疏的头发生得跟铁丝一样,从镜子里看到都免不了背生寒意。深灰色的眼瞳中仿佛没有任何感情和知性,不禁让人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个活着的人类。
让这种生物活在这世上真的好吗,真的可以吗。
不仅是外表,性格也很扭曲。又自卑又贪婪,之所以没变得卑鄙无耻,只是因为脑袋不好使罢了。就算想要变得狡猾,也没有那样的才能。不管是什么人,基本都在各种各样的意义上比自己优越,想要找个人比较竞争都办不到。像自己这种人不管做什么都不可能做好,如果去祈祷明天有个好天气,第二天肯定就会下暴雨。不能有任何期待,因为只会产生反效果,还会给旁人添麻烦。
他处于社会底层中的底层,藏在地底的裂缝中苟且偷生。靠着吃腐烂了的剩饭、甚至是剩饭被吃剩下的残渣,他才能活下来。
我为什么要活下来?
他并不是特别想活,只是因为非常怕死,所以才活了下来。
那我为什么会出生?
那都是幼小时便抛弃他的母亲、和根本没见过面的父亲的错。
十四岁时,他如变不成苍蝇的蛆虫一般,在垃圾堆的边角来回爬行,有个老爷爷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只要活着就好,只要活着肯定就有好事发生’,后来这老爷子捡了五达拉硬币,兴高采烈地向同伴们炫耀时,被武力抢走摔倒在地撞到了后脑勺死了。
所以他一直都觉得,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好事。
但是,果然他还是打心底里盼望,总有一天能有好事发生。
“彭、彭德!托托!洛洛!大、大家都在吧!?都在的吧!?回、回应我一声啊!说句话呀!说、说不出吗!那、那就随便了!”
波达达格被命令照看“巨匠”彭德、“占卜师”托托和“骨女”洛洛。
体型干瘦的彭德基本上脑子里除了绘画再无他物,褐色皮肤看上去像小孩子一样的托托除了使用精神体进行占卜以外什么都做不了,骨瘦如柴的魔术士洛洛则正沉迷于用一百七十根木棒占卜。
这三人都不擅长与他人沟通,像彭德这种则根本就是极少说话。要说麻烦的话也的确是帮麻烦的家伙,不过他们不怎么在乎别人的看法,也不介意波达达格的丑恶。多亏如此,自己的自卑感不会被刺激到,光是远远看着他们做自己的事也不会被他们以不悦的表情对待,对于波达达格来说算是比较容易自处的了。
也许正因为此,塔里艾洛才将这个任务交给波达达格。对于塔里艾洛来说,也许只是嫌麻烦推掉一个苦差事,但波达达格很高兴。自己这种人居然有派上用场的一天,真是幸福得难以置信。塔里艾洛嘴巴很毒,性格也粗暴,光是远远看着就浑身冷汗,非常讨厌,但在这件事上还是得感谢他。
“……但、但是,我、做、做得好吗……有、有点不安——等、喂、彭德、你、你要去哪里!”波达达格抓住晃晃悠悠不知打算去哪里的彭德的衣襟将他拽了回来,“不、不行!听好了,不能走,彭德!听得懂吗?听不懂啊……”
托托和洛洛目前暂且都乖乖地待在原地,可说不定不知何时就会和彭德一样毫无征兆地突然行动起来,因此眼睛必须盯紧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通往玛贝拉斯·古德大街的这条小路上,除波达达格以外,雷切、祝花、寂星、昂哥森、雷吉兄妹、白妙、缪奇都被分配到了指定地点,有着各自的职责。万一发生什么状况,也许侠胆热肠的雷切之类的人会帮波达达格一把,但最好还是不要麻烦大家。
“……要、要是我做不好。连、连这种事都做不好的话、我、还有什么活着的意义。不过本来、我这种人、就不该活着才好……”
见到自己丑恶容貌的人都会产生厌恶感,有时还会被催生愤怒,这一点波达达格早以身体领会了无数遍。经常被人以“恶心”“碍眼”为由殴打、踢踹、丢来石块或是什么东西的碎片,早就习惯了。即便如此波达达格也没有隐藏自己的脸。
这是为什么?
他当时倒是没有考虑过,现在仔细想来,大概是因为如果真的将容貌隐藏,谁都注意不到波达达格,那种寂寞会比死还难受。
那个时候也是,被路过的醉汉突然踢来一脚、毫无缘由地大声痛骂、随后是一通毒打。对方应该是三人,已经记不清楚了。总之,现在已经不在了的讨债人对着他们喊了一声。‘哟,在干什么呢?’
那些家伙暴怒起来,不知天高地厚地对着包括讨债人在内的几人挥拳相向,结果转眼间便反被打倒在地。讨债人扶着波达达格站起来,说了一句‘虽然不知是怎么回事,总之多加小心’打算离去。波达达格一个劲点头,注意力却都放在了与讨债人同行的另一个男人身上。
他虽见过几个漂亮的女人,但漂亮到让他瞠目结舌的男人还是出生以来第一次见到。
容貌绝不仅仅是工整。假使世间有价值一千亿达拉的宝石,也无法比得上那淡蓝色的澄澈眼瞳。有着那样的眼睛,肯定内心也美好得一塌糊涂。想到这里,那男人便注意到自己的视线,波达达格慌张地挪开视线,心想真是糟糕了。看到我这样的人,岂不是脏了那对眼睛,我天生就如此丑陋,与我接触的漂亮东西,全都会被污染。太浪费了。
就在这时男人说了一句‘要一起来吗’。
同行的人向着男人抱怨,但男人的回答,波达达格至今也记得清清楚楚。‘因为他看上去好像想要跟来嘛,你们有意见?’
记得讨债人当时的确是笑了,随后搂住波达达格的肩。‘好嘞,明白了。毕竟,这可是头领的命令呀。这位小哥,能喝的话就陪我们喝几杯吧,不会喝酒的话,也可以点杯冰水嘛。’
之后被带到某家店里,被安排坐在男人旁边的席位,有生以来第一次知道了酒的味道。男人的同行人中显然有人对波达达格的容貌很看不顺眼,却没有打他踢他。那次直到第二天清晨才走出店门,与他们分别。
自那以来,波达达格一直寻觅着男人的踪迹。有三次找到并跟在他的身后,大概每次都被男人察觉到了。在第四次跟踪的时候,男人突然不见踪影,本以为是跟丢了,结果却突然出现在了身边,男人淡蓝色的眼瞳径直盯着波达达格说,‘你想要成为我们的同伴吗?’
所谓的同伴,到底是什么。
嘛,对我来说,就是一切。就是全部。我不需要其他的东西,准确地说本来就没有。
因此,虽然真的觉得像我这样的人还是消失为好,但是,如果让除同伴以外什么都没有的我为了午餐时间干这干那,那当然,我还是会努力去做的。不管怎样,也会设法完成。一定会做到。哪怕是让我死,我也会马上在这里去死。
当然,亚济安是不会让我去死的。就算他不说,如果真的出现了让我去死比较好的状况,我也会去死。无论何时我都整装待命。因为,我现在很幸福。说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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