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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毛笔

作者:水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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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恬驻守上郡已匆匆数年了。这些日子里,蒙恬和王賁不止一次地推演过如何攻打匈奴,并且通过实地考察,对匈奴部落的情况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王翦将军的病故让蒙恬很是心痛,回想年少时受王翦将军的诸多教诲,蒙恬每每夜深无人时暗自落泪。自祖父蒙骜去世后,秦国上将军只授予过两个人,一个是项少龙,一个就是王翦,而如今,项少龙远走塞外,王翦又病故,看来从此以后,上将军这个军衔怕是要成绝响了。

王賁奔丧,蒙恬很是紧张,他也担心匈奴得到情报后大举来袭。直到王賁回来,而且还将自己的儿子王离带来,蒙恬的一颗心才算安稳。

将门出虎子,蒙恬稍加考察,就意识到王离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将才,加上始皇帝嬴政有旨,因此蒙恬一开始就让王离担任了偏将,而且是可以领军的偏将。换句话说,王离从一开始就有自己的嫡系部队。

最近这段时间,蒙恬发现从后方运来的粮食和布匹,以及战马所需的草料等逐渐开始增多。多年征战的经历让他意识到,对匈奴开战的时间不会太远了。

细作传回来的情报是:匈奴单于头曼以为秦朝初定,如今又用兵南越,应该无暇北顾,于是让儿子冒顿陈兵边界,警戒东面的东胡,而自己则集中精力和西面的月氏开战,至于长城边界反而放松了警惕。

蒙恬很高兴,这说明多年的隐忍已经取得了效果,匈奴已经不再把大秦当做他的对手了。渔阳一地不用担心,因为有乌家堡在,匈奴绝不敢轻举妄动,况且蒙恬还得到情报,说领兵防范东胡的头曼长子冒顿曾经被项少龙救过,冒顿还折箭为誓,穷其一生,绝不敢领兵踏乌家堡半步。乌家堡横亘在匈奴和渔阳的中间,既然有此誓言,蒙恬相信渔阳定然无忧。

蒙恬还听说,这冒顿虽然年少,但却是草原的勇士,且深得匈奴部落中年少骑士的拥护,手下也有一支嫡系人马,就连他的父亲头曼都忌惮三分。最主要的,这冒顿很会用兵,否则头曼也不会让他统帅人马防范东胡。要知道东胡觊觎匈奴部落已经很久了,时刻都想吞并匈奴,但现在面对这么好的战机东胡却按兵不动,只能说冒顿守御得法,东胡无机可乘。

虽然得到这么多的情报,蒙恬还是不放心,他要亲自去看看,真实情况是不是如他得到的消息那样。想到这,蒙恬让王离领军驻守,必要时也可以接应他,然后自己领着百骑出发了。

大青山当陇西、北地、上郡三地的要冲,倘若一旦对匈奴用兵,此地是兵家必争之所在,蒙恬亲自领兵勘察地形,第一站就选在了这里。

在马上远远望去,广袤的草原一望无垠,仿佛可以直抵天际。天空偶有雄鹰飞过,展翅高鸣之声响彻云霄。地上青草依依,虽不见成群的牛羊,但风吹草地,翻滚之际如波浪汹涌。

蒙恬看着眼前这优美的景色,不由得豪气顿生,心想这么好的地方,怎么能轻易让与他人。

蒙恬正自四下观看,忽见一匹马如飞而至,竟是自己派出去的哨探。这哨探也不下马,只是拱手施礼,“将军,在西北方向忽然出现一队人马,看样子是匈奴的骑兵。”

蒙恬一愣,心想匈奴的骑兵现在应该与月氏作战才对,这队人马是从哪里出现的呢?

“你可看清,这队人马约有多少人?”

“回将军,大概有两千余人。”

“就地准备,”蒙恬传下命令,“让手下人刻简,然后带自己兵符到上郡,请王离将军火速派人马增援。”

军情十万火急,手下人不敢怠慢,当即列成一个防御阵型。刻简的士卒抽出小刀,就在一根竹简上镌刻蒙恬的命令。或许是太过紧张的缘故,这士卒尽管忙得满头大汗,手上竹简还是没有完成。原来自魏国信陵君“窃符救赵”此后,秦国君主为了防止类情况在秦国发生,在过往传统的勘验调兵“虎符”之外,为了保险起见,又在“虎符”之外加上了另一种信物,就是兵简。这样做的依据就是:如果是真实情况,兵简一定是新刻的,字迹也必定清晰可见;倘若是有心而为之,除了竹简陈旧之外,字体也必定变色。

见兵简迟迟不能刻成,蒙恬心中也十分焦急。他所带的兵将虽说是秦军精锐中的精锐,可以说以一当十,但毕竟只有百骑,如今面对骁勇善战的两千匈奴骑兵,胜算可以说几乎没有。

就在此时,一名秦军的坐骑突然受惊直立起来,跟着一声长嘶,原来是一只白色的野兔从草丛中窜出,向外飞跑而去。

蒙恬心中有气,暗想一只兔子也敢骚扰与我,当即挽雕弓,搭羽箭,“嗖”的一声,向兔子射去。

蒙恬开弓似满月,这支箭宛如流星,正中兔子身子后侧。但兔子虽中箭,一时却未身死,仍然向前跑了几步,草地上划出一道血痕。

众军校齐声夸赞蒙恬的箭法,但蒙恬却两耳不闻,只是盯着地上兔子留下的血痕呆呆发愣。蓦地他似乎想到什么,翻身下马,蹲下身子用手指蘸了一点兔子的血,让随行军士又拿出一根竹简,竟在上面写起了字。字迹虽然很淡,但写来却毫不费力,众军校看着蒙恬,一时间都有些激动。

草原之上多大风,血渍片刻之间就风干了。蒙恬抽出佩剑,竟从兔子尾巴上割下一缕兔毛,随后又割开兔子身体,让兔血再次流出一些。蒙恬将兔毛捻在一起,蘸上兔血,再次在竹简上写字,这次却不行了。兔毛上面有油脂,不能吸收液体,只是蒙恬等不知这个道理,见试验不成功,一时都有些沮丧。

此时,镌刻调兵竹简的士兵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蒙恬当即让此人火速返回上郡,面见王离,让他出兵接应。随后蒙恬又派出哨探,探听那一队匈奴骑兵的动向,自己则严阵以待,防止有人偷袭。

草原四下空旷,根本无险可依,蒙恬人少,倘若逃走,一旦被匈奴骑兵追杀,必将是灭顶之灾,故而蒙恬宁愿冒着全军覆没的危险,也要据守待援,毕竟这样还有一线生机。

万幸的是,这队匈奴骑兵看来是另有任务,在接近蒙恬这队人马时只是好奇地看了一眼,然后就纵马离开了。

蒙恬不敢怠慢,他立马横枪又待了一会,确定这队匈奴走远了,这才让众军校下马安营。有军校不解,问蒙恬因何不离开,蒙恬摇头,“我已经让王离出来接应了,草原广阔,若我们轻易离开,王离或许就找不到我们了。一旦不见我们的踪影,他必定以为我们已被匈奴所灭,说不定就会引军直犯匈奴。那样一来,就会打乱我们的部署了。”

众军拜服,按令开始扎营。蒙恬随手将兔毛扔掉,让军校将兔子剥皮,烤来吃了。天色渐晚,蒙恬让军校掌灯,将日间所看的地形、地貌等事项记录在案。

当晚星光灿烂,蒙恬走出军帐,抬头看群星万点,相互生辉,不由得勃发壮志,“一定要驱走匈奴,让这大好河山置于大秦治下。”

天刚拂晓,哨探来报,说王离将军接令后连夜出兵,向大青山而来,不久即到。蒙恬大喜,当即走出军帐让军校开始拔营,准备登程。蒙恬站立之处就是昨日射杀野兔的所在,他向前走了两步,在朝阳的照射下一丛雪白映入了他的眼帘。蒙恬仔细看了看,这才发现,原来是昨天自己丢弃的那丛兔毛。

蒙恬很是奇怪,当即蹲身查看,这才发现,昨晚丢弃的兔毛或许是被风所刮,恰好落在一个水坑之中。他拾起兔毛,发现兔毛湿漉漉的,毛色非但比昨日更白,而且原本蓬起的兔毛如今竟是聚拢在一起,很是合手。

蒙恬想了一想,让身旁的军士取来一根竹简,然后让他们刺伤一匹马,用器皿接一点马血来。待将马血取到,蒙恬这边也将兔毛插在了竹管之上。他用兔毛蘸上马血,再次在竹简上写字。说也奇怪,这次书写竟然是十分流畅,全没有昨日兔毛不吸血的特点。

此时众军校也收拾好营帐,纷纷聚拢过来看着蒙恬。蒙恬让军校在一旁捧着盛马血的器皿,自己则再次饱蘸马血,将昨日调兵的命令再次书写了一遍。片刻之间,军令就书写完毕,相比昨日耗费的镌刻的功夫,可以说是差之千里。

众军校此时也意识到他们正在经历一场新的发明,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蒙恬。蒙恬越写越顺手,竟一连写了三根竹简,蓦地放声大笑,“你们说说,倘若用它来书写,是不是便利许多。”

众军校都点头称是,一名部下很是机灵,插言道:“将军,你今日发明了这个,需得起个好听的名字。”

蒙恬点头称是,想了一想,“今日的书写完全倚仗兔毛的功劳,不如就将这书写的工具叫‘毛笔’吧。”

众人一听,齐声叫好。

蒙恬又问身边将士,何地的兔子毛色最好。军校中有一人来自赵国,回答说赵国中山地区有一种秋兔,每到秋季,身上的毛色最好。蒙恬点头记下,又向众人说明是水坑的洗掉了兔毛身上的油脂,问可有人知道此地水质如何。军校中有好几人都是上郡人,自幼在边关长大,听到蒙恬发问,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回答,此地虽有草原,但土质却属于盐碱之地,水入口中咸涩无比。蒙恬听到这点点头,此时他已经明白了,想来是咸涩的水将兔毛上的油脂洗掉了,兔毛才变的光滑并可以吸收马血一类的液体了,这道理与打猎的猎人硝制动物的皮毛是一样的。

马嘶之声传来,原来是王离接应的军队到了。王离见蒙恬安然无恙,心中很是欢喜。蒙恬谢过王离,与其并马而行,返回了上郡。

回到上郡,蒙恬一方面根据自己的亲眼所得重新布防军士,一方面让亲兵立刻到赵国中山地区寻找秋兔,自己则坐在府中,让军士准备细小的竹竿。他将竹掏空制成笔管,然后在笔管前端凿一小孔,将笔头插在孔中,另做一支与笔管等长的竹管做笔套,将毛笔置于笔套之中,再用胶粘牢。待到中山地区的秋兔毛取到,蒙恬将兔毛浸泡在早已经准备好的硝制动物皮毛的硝水之中。硝水其实就是碱水,经过浸泡,兔毛上的油脂就被完全脱去。蒙恬取长短等长的兔毛将其扎好,固定在笔管上面的笔头之上。随后他亲自研墨,然后正襟危坐,右手取过毛笔,在竹简之上向始皇帝嬴政亲笔写下一份表章,然后将表章与献给嬴政的另外一支毛笔一同封好,让军士八百里加急,紧急送往咸阳。

嬴政看到蒙恬的表章已经诧异无比,待看到那支毛笔更是惊奇,等到送表章的军士讲完整件事的经过,不由得开怀大笑。

嬴政立刻将身边重臣找来,让他们一同欣赏毛笔的便捷作用,蒙毅听说毛笔是自己的哥哥蒙恬发明的,在一旁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蒙恬在表章中除了说明上郡的布防已经完成,随时可以进攻匈奴之外,还将自己制作毛笔的过程如实禀明,嬴政重赏蒙恬及使臣,随后让李斯负责,召集工匠按照蒙恬所说的那样,开始大批量制作毛笔。

毛笔的便捷立刻取代了过往的竹简镌刻,篆字书写过程中的起承转合也引起了李斯的注意,他反复揣摩,不断研究,又在过程中将篆字的一些结构进行了调整,终于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独树一帜的书法字体——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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