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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忧觉得这样挺麻烦人的,脸又红又烫,选了一个相似的名字匆匆作罢。
如果选错了,大不了回医院一趟问司白榆。
抱着这样的乐观心态,出租车启动了。
沈忧一路上都在思考怎么抱着一颗人头瞒天过海回医院,这个任务显然与他这只可怜的小人偶不匹配,让他成功完成,不亚于让一只迷路的蚂蚁横跨海洋寻找回家的路。
出租车转眼到达了目的地,司机收完钱后扬长而去。
沈忧站在小区门口一头雾水,他混在人群中走进小区,在花园里乱逛,然后逮着一个面善的大婶溜进单元楼。
他没一个人出过门,更不会按楼层,所以他只能凭着感觉,回忆平时是坐多久,然后和别人一起走出电梯。
他觉得自己像只迷路的蝌蚪,在努力找妈妈。
一般小区的外部和内部都是相似的,沈忧每遇到相似的门就会用钥匙试着捅一捅,前几扇都没有反应,但到最后一扇门时,未等他捅钥匙,门就吱嘎一声自己打开了。
沈忧望着面前的铝合金大门,门悄悄打开的缝隙中盘踞着漆黑,零星的光线洒进黑暗中,漩涡般层叠,万花筒般绚烂,像藏匿于黑暗中的神明,诡异又忍不住让流浪的旅者靠近。
沈忧盯着漩涡,他觉得自己被吸入了黑暗中,在黑色的裹挟下不断下坠,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无数面双面镜,他看着镜中的自己,镜中的自己也看着他。
惊愕、喜悦、恐惧——无数矛盾的情绪同时在一双眼眸内出现。
沈忧伸出手妄想触及镜子,但一通电话铃声打破他的美梦
“叮铃铃——”
声音如丝线般缠绕沈忧,捂住他的口鼻,让他在窒息中缓缓回神。
“啪!”
镜子在痛苦中支离破碎,烟花般迷离沈忧的双眼,他的理智慢慢回笼,但脚上却仿佛缠了藤蔓般不受控制地前进。
一步,两步……
沉重的步伐结结实实落在医院某人的心上。
司白榆看着手上的手机,简单抓了几下头发后走出病房,脚上的石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几条缠紧的绷带。他戴着墨镜,健步如飞地走出医院,当上出租车的那一刻,他戴上黑山羊面具并拿出手机。在手机屏幕上正有一个红点在闪烁——跟踪器。
他在沈忧离开时安装了跟踪器,原本作用是小家伙叛变后用来追回人头,但他还是高估了他的智商……
——
同一时刻的沈忧站在房间内满脸迷茫,蛮横的力量早在他进入房间的刹那消失。
他低下头,古铜色的地板表层缭绕着一层浅浅的白雾,周围也模糊不清,唯一能看清的几个家具也扭曲异常,比如天花板镶接着楼梯,电视机飘在半空中。
“梦吗?”这不合乎逻辑的现象让沈忧感到熟悉,他抬手一口咬在腕上,下一刻,深深的钝痛让他眼眶红润。
真疼。
书上说过,梦境是感受不到疼痛的,所以他现在是在……现实?可如果是在现实,那这也太违反重力学,太匪夷所思了吧!
沈忧甩了甩头醒神,在迷雾中艰难前进,他觉得自己仿佛误入沼泽的蝴蝶,扑腾着翅膀挣扎,但不论如何努力,结果都早已注定。
沈忧在房间溜达了一会儿,惊喜地发现房子构造竟然和司白榆的房子一模一样,他凭着记忆找到司白榆的房间,然后钻进床底找出人头。
他拿到人头的时候发现床底墙上立着许多个小小的门,它们紧闭着,门上裂开了一条小小缝隙,老化的门不断颤抖,似乎有什么东西准备破门而出。
沈忧觉得这门奇怪,仔细一看,发现这门和这所房子的门别无二致,而且看门的状态,就是他刚进入这个房子的。
恐惧爬上心头,他抱着礼盒死命往外跑,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害怕,只是觉得门那头有很可怕的东西,而且有股莫名的既视感。
仿佛他在某一时刻,经历过相似的事情。
“啪嗒——”
一个清脆冰冷的声音响起。
沈忧止住步伐,他再熟悉不过这个声音,当他做完那个预知梦后,这个声音无数次闯入他的梦境成为他的梦魇。
他机械地回头,看着满地的硬币抱紧礼盒。
108
沈忧往后退紧贴着大树,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心中估量靠这一双嫩爪子爬树逃出生天的可能性。
记者蜂拥到沈忧跟前,他们踮起脚伸长手,把话筒竭力递到沈忧嘴边,那渴望一手报道的狂热眼神,把围观的路人都吓了一跳。
幸亏陈阁泽尚有良知,他蹬着自行车一甩车屁股,朝沈忧喊道:“老大上来!”
沈忧头顶缓缓冒出一个问号。
老大?
他看了看周围逼近的记者,矫健地跳上自行车后座,无处安放的手握了握,虚抓着陈阁泽的衣服。
陈阁泽拼命蹬踏板,冲出记者的重重包围
圈,往小区门口的方向驶。
沈忧回头看着追逐的记者,竟看见一个与自己相似的身影一闪而过,他奇怪地咦了声,用力地揉搓眼睛,再睁眼时人群早已没了那道身影。
难道是错觉吗?
他敛回视线,陈阁泽加快骑车的速度,没一会儿就把记者甩到没影。等出了小区陈阁泽环顾了圈周围,蹬上天桥又下坡拐进了一处小巷。
看见小巷时沈忧一阵恍惚,因为这是他与司白榆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当时他踢给他的纸壳子早被人捡走,今天没下雨,他才知道原来这地方根本不脏。
只容四人宽通过的小巷干净整洁,光线并不明亮,阳光只偏爱出口和入口,它们倾斜而下,让光明和黑暗的分界线有了具象化。
每隔半米就会遇到一个小型花坛,两边墙上也绘画着各式各样的图案,画风比较抽象,至少沈忧看不懂。
“前面是一座文化馆。”陈阁泽扶着自行车走在沈忧右侧,语气有些惋惜,“以前这里除了下雨天都有很多人来拍照打卡,但自从前几个月发生命案后,就没几个人敢来了。”
沈忧清楚陈阁泽说的命案是指什么,他喃喃了一句可惜,走了一会儿,远远望见出口的梧桐树,转头陈阁泽:“你今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啊?”陈阁泽茫然地转头,眨了眨眼反应过来愧疚低头,“抱歉……我竟然只顾着逃跑把这事忘了。其、其实我是过来道歉的,并顺道通知您有记者过来采访。”
沈忧脚步顿了顿,歪头困惑问:“记者难道不是你……”
带来的吗?
沈忧因为顾及着陈阁泽的感受没把话说完,而陈阁泽秒懂沈忧话的意思,他挠了挠头不好意思说:“您误会了,记者是跟警察过来的,当时我停车买水果,听说他们是去采访您的就冲到了他们前面,想着提前通知您。”
沈忧没想到真相竟是这样,他若有所思地点头:“对不起,是我误会你了。”
可如果不是陈阁泽告知的媒体,那是谁在通风报信呢?
“没关系。”陈阁泽腼腆地挠头傻笑,“其实这事还是怪我,你要不是为了救我姐也不会陷入舆论危急。”
沈忧摇头否决:“话也不能这么说,我救你姐姐也获得了利益,有得就有失,这是常态。”
陈阁泽听后眸光闪了闪,从怀里谨慎地掏出一个旧钱包,将他递到沈忧手边,眼神期翼又自卑:“老大,给。”
沈忧疑惑地接过,当打开看见里面的百元钞票后,想也不想的还给对方:“我不需要钱。”
陈阁泽甩甩头,把钱包坚持地塞回沈忧怀里:“老大你就别推辞了,我姐还有半月就出医院了,这是小弟应该孝敬你的。”
“小弟?”沈忧听到陈阁泽的称谓不禁纠正,“别叫我老大,一会儿别人听到会以为我是黑社会的,你直接和我哥一样叫我小忧就好。”
“好的小忧老大。”陈阁泽递了递钱包,见沈忧执拗地,自卑地扣着钱包,悲伤问,“您是不是嫌弃我?”
沈忧不知道该怎么告诉陈阁泽自己根本不需要这笔钱,他身负千万,多几百块钱也不会改变负债累累的现实。
比起饮鸩止渴,不如把这笔钱交给真正需要这笔钱的人。
此时梧桐树下走出来一个人,她手持一把油纸伞,白色的旗袍在阳光下反着淡淡的光,笑容明媚温柔,似是等候多时。
“李小姐?”沈忧停在原地,他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李小姐,后退警惕地问,“你是善良版李小姐还是邪恶版?”
他说完意识到这么问不妥,坏人才不会承认自己是坏人。
李小姐收起油纸伞,她在烈阳的簇拥下缓缓迈进黑暗中,红色的高跟鞋发出清脆哒哒的,在寂静空廖的暗巷引起阵阵回响。
她每前进一步,沈忧就警觉地退回一步,三人一言不发地你近我退,一直退到入口退无可退,陈阁泽状着胆子挡在沈忧身前,咬着牙警告:“后退,否则别怪我报警!”
沈忧瞥向陈阁泽发抖的小腿,暗叹明明胆子这么小还硬要逞英雄。
他伸手拦住掏手机的陈阁泽,砸破地上的花坛捡起碎片,往空中抛了抛:“欺负人类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和我一挑一!”
李小姐听后微微一笑,将油纸伞指向沈忧,眼中是狂欢的兴奋:“那就……多多指教了?”
——
敞篷车内,李队眯起眼抽着旱烟,他左手搭在车外,享受着秋风吹过脸颊的滋润。他鲜少坐这样的车,不禁觉得有些新奇,惬意之余还不忘提醒司白余:“臭小子你开慢点,别闯红灯了!”
司白榆不仅没听甚至还加大了码数,沁人的寒风吹得李队直哆嗦,手里的旱烟都被风无情拍飞,落在地上滚了几圈后被其他车辆碾碎。
他气的吹胡子瞪眼,上嘴皮不停颤抖,低吼道:“司白榆!”
“闭嘴!”司白榆回头阴鸷地吼了李队一嗓子,“我家小忧生死未卜,再啰嗦把你丢下车!”
李队张嘴欲反驳,但又怕司白榆真把自己扔下车,嘴咂了咂压下肩膀不再吭声。
司白榆一路疾驰回小区,大火已经完全扑灭,夏止看见司白榆和李队时仿佛看见了救命稻草,快步上前迎接:“你们可算来了,这次的爆炸……”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因为司白榆和他擦肩而过,没有正眼看他一眼。
司白榆在四处寻找沈忧的身影,越是寻找脸色就越是苍白,在他几近崩溃之时,终于在一颗大树下发现了熟悉的身影。
“沈忧!”他冲上前抱住少年,按着他的后脑勺安慰,“别怕,哥哥回来了,别怕!”
他安慰了一阵,始终没听到沈忧说话,一抬眼竟看见对方面无表情直勾勾盯着自己,当发现自己看向他,竟牵动嘴角抱着他的脖子笑了。
“哥哥回来啦?”
司白榆微微点头,想扯开沈忧环住的手,可触碰到对方的皮肤就猛地怔住,因为太冰了,即使他风尘仆仆吹了一路的寒风,也比沈忧的手温暖上许多。
他印象中的小团子,是只温暖还热情愚笨的小太阳,根本不会如此冰冷。
『沈忧』察觉出了司白榆的想法,故技重施地环抱住他,甜甜地撒娇:“人家在树下待太久了嘛,这里又没有太阳。哥哥多抱抱小忧呀,多抱抱就温暖起来了。”
司白榆迟疑地伸出手,在即将触碰之时还是收回了手,牵『沈忧』的手扶他起来,朝夏止的方向颔首:“走吧,去看看你夏止叔叔。”
『沈忧』抿唇浅笑,没有言语。
“找到了?”李队正在听夏止汇报调查情况,看见司白榆牵沈忧过来不悦地抬抬眼皮,“一路上担心成那样,结果小心上人根本没事!”
司白榆知道李队是在心疼那只碎掉的烟杆,同时埋怨自己闯红灯的事,他无奈纠正:“沈忧不是我的心上人,至少目前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前几个月还是孩子,我和他谈恋爱不就成恋童癖了吗?”
李队没料到司白榆有这么高的觉悟,眼里多了几分赞赏,同时情绪不明地碎叨:“你倒是能忍,那么多年了……”
“放心吧,你烟杆我会赔你的。”司白榆转头看向夏止,表情蓦地阴沉,“凶手查出来了吗?”
夏止被司白榆的变脸惊了一下,原地踏了几步指着小区对面的商业大楼说:“调查结果发现,爆炸源来自你小区不远处的大楼,我盘问了他们负责人,可惜他们一直有意回避问题,没问出什么有用信息,而且老板目前在外地,至少也要明早才能回来。”
司白榆循着夏止所指看去,按着鼻梁准备继续询问,但刚张唇一只手环山他的腰,那只手不老实地在他的腹部游走。
即便是司白榆也不禁一个激灵,他皱眉躲开,反手抓住手的住手,低头诧异地看着沈忧:“你在做什么?”
“哥哥,我只是太冷了。”『沈忧』吻上司白榆的手背,脸蹭着他的手臂央求,“我们不要问了,回家好不好?”
“伤风败俗!”夏止觉得没眼看,遮住眼移开目光。
司白榆欲言又止地看着沈忧,最终选择应允:“好,回家吧。”
『沈忧』俏皮地攀住司白榆手臂,眼里全是得逞的笑:“哥哥,小忧也会好好爱你。”
不比真正的沈忧差,他会学着他的一切行为举止,一笑一颦,慢慢取代他。
——
暗巷口,还不知自己被偷家的沈忧不慌不忙整理衣服,他脚边一地的红玫瑰花瓣,黑色的血渍将花瓣染成黑红两色,陈阁泽畏缩地站在一旁,害怕地望着沈忧。
具体说,是沈忧脚下的尸体。他突然身体颤栗,因为沈忧瞥向了他。
冷峻的、绝情的,又参杂几分戏谑,声音清冽:“你害怕了?”
陈阁泽低头不敢看沈忧,他脑子空白一片,求生欲致使嘴的反应快于大脑:“没有!”
“哦~”沈忧拾起一片花瓣,走到陈阁泽跟前微微一笑,“医生需要一个助力,陈同学,帮我一个忙,看在玫瑰的面子上 ”
109
“这场戏闹够了没有?”司白榆眉心一蹙,凌厉地视线扫视在场所有人,皮衣的衣摆被冷风吹起,扬出轻微的弧度。
沈忧盯着晃悠的衣角看了一会儿,摸摸挪到司白榆身后,拽着他的衣服虎头虎脑地探出一双美眸,望着沈千遏歪头。
“我本不欲引起纷争,但无奈各位步步紧逼。”沈千遏弹了弹衣袖上的灰尘,抬起眼皮清冷地俯视牧黎和桥方,见他们报以怨恨的目光,轻笑着说道,“我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几位不由分说闯进我的医馆,在我的医馆中大肆喧闹不说,还百般羞辱我,换做常人,早怒不可遏。”
桥方闻言只觉得荒唐,起身反驳:“谎言乱语!你的门我们无意破坏,侮辱更是你的一面之词,牧茜女儿家说话虽然爽直但是根本没有恶意,你自己凭空捏造了这么多,与我们有何关系?
“我倒觉得胡言乱语的是你,说来说去,你们也承认这里是我的地盘,既然这样,私闯民宅这一罪,你们也是认的对吧?”沈千遏神色自若,衣袖扬了扬转身飒意地走到司白榆跟前,“司先生觉得呢?”
司白榆早明白自己不可能安然无恙的袖手旁观,沈千遏拖他下水也算意料之中:“我觉得如何不能定善恶,你们既然这么喜欢打架,不如换个场地切磋一番?”
司白榆的话无异于把矛盾推向另一个高潮点,沈忧转头惊愕地看着司白榆,不明白他这个行为的含义。
司白榆不是一个善人,他是一个商人,商人行善的前提是自己的钱包鼓鼓囊囊,或者于自己有利益的前提下,而显然,参与沈千遏和牧黎的纷争于他没有任何好处。
但是……
沈忧碎步走到司白榆跟前,踮脚凑近他的耳畔问:“你提这个建议,不怕他们真的打起来呀?”
“打起来怎么了?”司白榆挑眉,轻声回道,“他们要打起来,那我们就坐收渔翁之利,当一回中间商?”
沈忧听得云里雾里,他已然知道司白榆不是良善之辈,但这么明目张胆地出馊主意也着实把他惊讶到。他悄悄瞥向沈千遏,见他笑意盎然没有半分生气,缓缓松了口气问司白榆:“你真准备让他们打起来?星星。他们两力量悬殊,要是真打起来 ,桥方一定是被揍的那个。”
“我当然知道。”司白榆嘴角扯出轻蔑的弧度,一笑一颦间都是自信,“我当然清楚他的实力,你放心,不论怎么样,我不会让我这个自小看着长大的侄子早早身陨的。”
“看着长大?”沈忧咂咂嘴,如果他没有记错,司白榆应该不比桥方大多少,所谓的看着长大,应该是指和对面一起长大。
“叔叔!”桥方听到司白榆的话嘴都快气歪,“我可是你侄子,你不能胳膊肘往外拽啊!”
“不是你要打的吗?”司白榆回头看着桥方,不以为意地扬头,语气轻松一字一顿,“叔叔让你打个够。”
桥方:“……”
桥方默默看向自己还未痊愈的伤口,以及嘴角往下流的鲜血。他不觉得自己能打过沈千遏,虽然确实很想给牧黎报仇,但是目前上去硬打,不仅会被嘲笑不自量力,还会同样落得一身伤。
桥方看着司白榆“尖酸刻薄”的嘴脸,深深忍下心中的不甘心,打横抱起黎域,大步流星往外走。
沈忧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拿出手机叫来救护车,在几人一阵的手忙脚乱中黎域被送上救护车。
沈忧是黎域的朋友,自然而然要前往陪同。
司白榆本借口不舒服要留在沈千遏的医馆,但在沈忧乞求的目光中无奈前往。
至于罪魁祸首沈千遏,沈忧怕他跑了拍拍屁股不让人,强制他跟着自己前往医院。
因为没有事先准备,前往的医院只是普通的人民医院,因此当到达医院的时候,被不少粉丝认出。
“是黎域,是大影帝黎域!”
“啊啊啊啊,黎域大人,看看我,我是您最忠实的粉丝,您所有的影片我全部都看过,您大大小小的演唱会我也全部参加过,求您看看我吧!”
“黎域哥哥你是不是在参加新剧的表演?听说你和最近热播剧《一片荷叶》的女主搭档,这是真的吗?”
医院两边的走廊全被黎域的粉丝堆满,而粉丝的正主黎域躺在担架上奄奄一息。沈忧和司白榆跟在后面,神色虽然算不上慌张,但也有些担心。
而罪魁祸首沈千遏,悠哉悠哉的跟在后面,脸上不仅没有半分担忧不说,甚至有些幸灾乐祸。
而反观跟在最前面的桥方,脸上全是着急之色,攥紧的拳头和时不时回的头,不能看出他有些想杀了沈千遏。
沈忧能理解桥方,沈千遏出手确实太重了些,毫不客气的说他毁了黎域的未来,换做是他,也一定想杀了沈千遏。
只是他有一点不太理解。
沈忧看向裹得全副武装的牧黎,不明白这些人是怎么看出牧黎身份的,脸也没有露,身材也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特征,难道是靠传说中的心有灵犀?
正在沈忧神游天外的时候,推牧黎的护士加快了步伐,然后眨眼的功夫没了影推荐的手术室。
手术室的灯亮起,宣告严肃的手术开始进行。
沈忧站在手术室外,他不可能不担心,牧黎虽然与他交情算不上太深,但是也是实打实过过命的朋友,只是不像桥方一样撕心裂肺。
牧黎进了手术室之后,身后目光热切的粉丝也跟着堆在手术室门口,医院的人害怕出意外,向上了解了手术室里人的身份。当医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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