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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昱言简意赅:“三年之后,世人就知是国策还是偏爱了。”
只要考上举人,就能在地方当一个小官。
“三年?陛下未免太过乐观了吧?”于策道:“会支持女子读书的人家到底是少数,会允许女子科考的家族更是寥寥可数。大夏的疆域太大,三年之后,那零星半点的女官,仍旧只是偏爱。”
“再者而言,陛下,朝堂才是政权的中心,地方太小太远,谁能看得见呢?诚然,总有一天世人会知道陛下的苦心,但那是多久?六年?十年?迟则生变啊陛下,在那段漫长的时间里,注定会掀起无数波澜,会有许多人要在截止时间到来之前,拼尽全力阻止这一切。”
这道理沈昱何尝想不到?可假如他给女子大开方便之门,让她们在最短的时间站立于朝堂之上,且不说这对寒窗苦读数十年的男子也不公平,恐怕也难以让她们服众。
他是皇帝,很多事不是想做就能做的,他必须要有足够的理智,足够不偏不倚,不给任何一个群体优待,也不让任何一项决策落人口实。
既然决定了要给天下女子机会,就该让她们堂堂正正走至群山之巅。
第169章 明明明月是前身(26)
沈昱对于策的行事风格显然也有几分了解。
他提起几分兴致, 打开于策递上来的奏折看了几眼,而后又把奏折随手递给了沈明恒,神情若有所思。
沈昱看着于策一脸故作神秘, 嫌弃道:“有屁快放。”
身为一个对精神、动作、言语、外表各方面都有洁癖的文人, 于策从前听不得这种粗俗言论,但他这次却没表露出丝毫不满。
于策“嘿嘿”一笑,脸上不自觉带上三分有些谄媚的神情:“陛下觉得,臣的计策是否有可取之处?”
沈昱看到于策露出这种表情不免一阵恶寒,他张了张嘴,正要说话, 沈明恒赶紧伸手捂着了他的嘴巴。
“可用,太傅是否有人选举荐?”沈明恒抢先问。
于策挺了挺胸膛, 自豪道:“小女便可。”
沈昱把沈明恒的手拉下来, “你舍得?”
于策有三子二女,沈昱知道他最喜欢的就是他的长女, 常常感叹若他长女是男儿身便好了, 上苍不怜,连带着人间也要少一个天骄的名。
可见于策的狂妄——世道不给他女儿机会,可惜的不只是他的女儿, 更是这个世道。
于策脊背挺得笔直, “霜竹有大志, 为人父者,怎能以一句不舍便夺其志?臣之爱女,承臣衣钵,亦可承臣未尽之路。”
在此刻群情激奋的时候, 他把女儿推出去,无疑是将她送到风口浪尖, 他怎么可能舍得?
可越大的风浪,才有可能把她送到越高的地方。
他的女儿有名字的,不是太傅之女,不是于家宝姝。
她叫于蕤,字霜竹。
沈昱看了他一眼:“能让你写出这样的计策,看来是对你的女儿很有把握,朕准了。”
于策顿时喜笑颜开,真诚道:“多谢陛下。”
“先别忙着谢,太傅,军师,百官说你与丞相多智近妖……”沈昱揶揄道:“怎么这次,朕小半个朝堂都贪污,你们却不曾来回禀朕?”
是你们确实不知情,还是连你们都动了歪念?
于策微怔。
他抬头,见沈昱脸上带笑,眼神中却是冰冷的审视。
他心中暗叹:罗正业啊罗正业,你说你惹他干啥?本来就是个多疑的老疯子,你搞这么一出,岂非加重了他的症状?
自己倒是死了一了百了,他们这些活人可如何是好。
于策问心无愧:“陛下,臣猜到定然会有这样的事,可臣没想到会是罗正业,臣也没有证据。”
沈昱怎会因为一句话就放下猜疑?
他笑道:“你这神神叨叨的老家伙,还会有不知道的事?”
沈昱自信他这批开国功臣,哪怕不算空前绝后,放眼史书,也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优秀。
于策曾经料敌于前,提前三天将敌军的动线预测到分毫不差,而今却说他不知情?
半个朝堂都知道的事,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臣是人,又不是神。”于策摊了摊手,语气随意,仿佛察觉不到沈昱刺人的语气。
“陛下,倘若在这之前,臣告诉你,臣怀疑罗正业侵占民田,你会信吗?不,你当然不会相信。”于策自问自答,笃定道:“罗正业不是一般官员,你会觉得臣利欲熏心,要借陛下你的手,铲除政敌。”
沈昱面红耳赤:“胡说八道,朕才不是那等是非不分之人。”
于策从善如流地上台阶:“陛下自然明察秋毫,是臣没有证据。”
他和周言安不是蠢人,但他们要放眼整个天下,自然很难看到某一处的弊病。
即使他们察觉到了有些不对,也会有一群人粉饰太平瞒过他们。
于策道:“臣谢过陛下夸赞,然而陛下的朝臣人才济济,臣与周言安不算什么。”
这话自然是谦虚,但俗语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能从万万人中择最优录取的科举试中脱颖而出,能有什么普通人?
这句解释依然研习了于策一贯的风格,礼貌含蓄但阴阳怪气。
沈昱没好气道:“是朕误会你了还不行嘛。”
于策再度抬头去看,见沈昱眼中果然没有了猜忌,他这才缓缓一笑,悄然放松了许多。
他这才发现,原来当沈昱真的对他不再信任、不再亲厚的时候,他也是会害怕的。
沈昱自觉失了脸面,嘴硬道:“那也是你们失职,那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却没有一人为君分忧,朕满朝文武大臣,一半都是乱臣贼子,你们有失察之过!”
于策没与他争辩,他微垂着头,敛了笑意,神色晦暗。
半晌,他轻叹了一口气,深深躬身:“是臣之过,请陛下责罚。”
“你……”沈昱忽然也没了玩闹的兴致,刚被沈明恒劝好的情绪似乎又有了消沉的趋势。
他起身,将于策扶起,叹息道:“朕何尝没有失察之过呢?”
沈明恒静静地看着他们,片刻后,脚步轻微地退出了房间。
不用他多说,父皇和太傅会想通的,他们不是这么软弱的人。
沈明恒站在屋檐下,抬头望了望澄澈的蓝天,忽而开口说了一句:“给高增传信,其余人可死,但是罗正业,孤要活的。”
他一般不滥用私刑,这次例外。
周围并无人影,可沈明恒话音落下之后,暗处便有人应了一声:“是。”
*
沈明恒回了东宫,听许茂说叶鸣谦病了。
他眉头微皱,提步朝叶鸣谦所住的小院而去。
裴定山也在,正满脸无语地教训他:“你就因为我先前说的那段话把自己愁病?你不想去就和明恒直说呗,明恒又不会逼你。”
“我不会什么?”沈明恒边进门边问。
叶鸣谦实在不像病人的状态,他目光清明,自己安安静静地喝药,除了唇色微微苍白,看不出病中的影子。
听说还是许茂发现不小心触碰到他时发现他的体温异于常人,否则叶鸣谦还像没事人一样照常巡逻。
“殿下。”叶鸣谦将空碗放到床边的案几上,翻身下床相迎,“您怎么来了?”
沈明恒按住他,不赞同道:“好好躺着,别乱动。”
“臣已经没事了,殿下坐。”叶鸣谦下床的动作受阻,只好往里侧让了让,给沈明恒空出一大块地方。
沈明恒摸了摸他的额头,习武之人身体素质就是不一样,睡一觉的功夫,温度已经下去了。
沈明恒微微蹙眉:“怎么会生病?”
“许是这段时间天气多变,一时不慎着凉了。”叶鸣谦轻描淡写:“臣已经大好了,殿下不必忧心。”
裴定山嚷嚷反驳:“才不是,明恒,是我跟他说了你想让他去西域驻守,他整天发愁,饭也不好好吃,这才生病的。”
“这样吗?”沈明恒抬眼,轻叹口气,温和道:“鸣谦,你不愿意去可以跟我说的,我会向父皇举荐别人。”
这点小事,也值得自苦至此?
叶鸣谦摇头:“不是的,臣没有不愿意,臣只是……”
他低低道:“臣不想离开殿下。”
没有人比他与沈明恒相处的时间更长。
叶鸣谦是个孤儿,小时候的记忆已经很淡薄,他不记得自己的家人,不记得自己的年岁生辰。
倘若用尽了全力去回忆,只能依稀记起他曾跟着一群有着枯瘦憔悴面庞的人走了很远很远的路,耳畔终日萦绕着不绝的哭声。
他小时候大抵是个难民,叶鸣谦想。
后来他走不动了,他躺在一个大石头后面,渐渐看不见队伍。
深秋的风已经带上了肃杀的寒意,落叶纷纷扬扬,铺在地上倒也松软。
叶鸣谦衣衫褴褛单薄,石头为他挡去三两风,但终究用处不大。
他快要死了。
那是他最初的记忆——从一段缓慢的死亡开始。
他能清晰地感知到生命的流逝,时至今日,依然记得那时的感觉。
就在他意识逐渐昏沉的时候,他察觉到身上多了一分暖意。
叶鸣谦勉力睁开眼,发现自己身上披了一件精致干净的、有着松软绒毛的披风。
他干枯肮脏的发丝落在绒毛上面,即使那时的他幼小到一无所知,还是本能地觉得羞耻。
他努力地把眼睛睁大了一点,见到旁边蹲了一个小孩儿。
粉雕玉琢,面色红润,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少爷。
这时有人惊呼了一声:“公子!”
来人边走边脱下外衣,将小孩儿裹了起来,心有余悸道:“裴少爷怎么可以偷偷把您带出去!这荒郊野岭,多危险啊!”
小孩儿摇了摇头,“不是偷偷,我自愿的。”
他从腰间的荷包里取出一颗糖果,问被白色披风盖着的叶鸣谦:“你要吃吗?”
鼻尖萦着甜甜的香气,叶鸣谦许久不曾进食,但他现在累极了,连张嘴的力气都没有。
叶鸣谦幅度微小的摇了摇头算作拒绝,他闭上眼睛,将自己半张脸埋在柔软的绒毛中。
“公子心善,但他快死了。”
“如果我们带他回去,他就不会死。许叔,我们带他回去好不好?”
一个难民而已,公子想救便救了,就当养只小猫小狗解闷。
“许叔”没有犹豫,用上请示的语气:“都听公子的。公子,我先抱您回去,然后再让人回来捡他好不好?”
沈明恒这时候已经从裴家搬了出来,作为沈昱专程为他安排的心腹,“许叔”知道自家小公子不是一般的小孩儿。
沈明恒道:“不好,你抱着他,我跟着你,我们回家。”
这一句话之后,世界上才有了叶鸣谦。
第170章 明明明月是前身(27)
后来叶鸣谦就一直跟在沈明恒身边, 凡沈明恒有的,他也有一份,相当于裴家又多养了一个孩子。
这世道多的是苦命人, 裴家虽然是大善之家, 也不至于什么孩子都如珠似宝地养着。
真要喜欢养孩子,他们家中还有不少家生子的下人呢。
叶鸣谦沉默寡言,大概受经年逃亡的影响,性子有些阴郁,并不讨人喜欢,独独只听沈明恒的话。
裴家也是看在沈明恒的份上, 才会连带着也给他一分优待。
裴定山经常来找沈明恒玩耍,一来二去, 他们三人也就熟络了起来。
沈昱依然频繁回来看沈明恒, 对于家中多出来的这个人,他在查清对方确实是个孤儿之后也就没太在意。
就好像小孩儿自己从外面捡回一个玩具, 只要没有危险性, 也不是什么大事。
叶鸣谦在沈明恒的家中过了第一个有记忆的新年。
他这段时间被养的好,脸上也多了些肉,身量看起来比沈明恒要高上一些。
又因为他从前不怎么记事, 沈明恒猜测他年岁应该也大不到哪儿去, 过了年, 便算作他已经六岁。
沈明恒四岁了。
四岁的沈明恒找沈昱说他想习武,让沈昱给他请个师傅,沈昱发愁了两天。
沈昱小时候没机会正经学过武,都是街头打架练出来的身手, 是进了军营闯出了几分名声后才有意识地请了个师傅纠正不好的习惯,以免错误的发力方式会伤身体。
已经过了定形的年纪, 现在要重新改正没少吃苦。
这些苦头他自己吃也就罢了,哪舍得让沈明恒也受一遍?
沈昱苦口婆心:“你还这么小,骨头都是软的,过两年再学吧。”
沈明恒说:“裴定山也是四岁开始习武。”
“那能一样吗!”沈昱跳脚:“那小子自小精力旺盛,刚学会走路就想爬树,摔了几次都跟没事人一样,皮实得很。”
而且裴家给裴定山请习武师傅也只是为了消耗他的精力,没打算真让他当什么高手,裴定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自然谈不上疲累。
但沈昱知道沈明恒自小就很有主见,他若是为自己定了某个目标,绝不会轻易放弃。
练武是持之以恒的事情,寒暑不间断,沈昱一想到沈明恒大冬天的要在雪地上扎马步,他的心就一突一突地揪着疼。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沈明恒不满道:“可是我也想要有自保的能力。”
沈昱苦着脸来回踱步,烦躁到不行。
在角落里始终沉默的叶鸣谦忽然道:“那我学吧。”
他神色认真:“我会一直跟着公子,永远保护他。”
沈昱眼前一亮。
后来沈明恒六岁的时候,遭到了一次暗杀,虽然有惊无险,但沈昱再没有理由拖延不让他习武。
沈明恒的身手算不上好,他没吃过苦,往往刚出汗,被沈昱警告过的习武师傅就会求着让他休息,导致这么多年下来他的身手也就勉强自保。
叶鸣谦却相反。
他付出了双倍的努力,也吃了双倍的苦,而也犹如他习武最初所说的,他没有离开过沈明恒身边。
沈明恒在家里时,他就是公子身边的护卫。
沈明恒上前线后,他就是将军身边的偏将。
沈明恒当了太子,他是太子私卫的统领。
将来沈明恒当了皇帝,他还会是禁卫军的统领。
他的过去、现在,乃至未来所有的规划,全部都与沈明恒有关,现在要让他离开京都远赴西域,他一下便茫然了起来。
沈明恒思忖片刻,笑道:“是我没有考虑到你的意愿,没关系,不愿意就不去了,大夏不缺将领,你还跟在我身边,如何?”
他一开始会想让叶鸣谦去西域,一是因为叶鸣谦能力足够,二也是想给他一个立功的机会。
他身边的这些人,在开国封赏有功之臣时功劳都不低,裴定山更是为自己挣来一个异姓王的爵位。
只有叶鸣谦,分明能力也不差,偏偏一直跟在他身边,耽误了许多功劳。
可是他自以为是对叶鸣谦好,却忘了问叶鸣谦愿不愿意。
其实有没有功劳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生就这么几十年,自然要选自己喜欢的活法。他是太子,即便叶鸣谦没有王侯爵位,难道他还护不住他吗?
叶鸣谦摇了摇头,坚定道:“殿下,臣愿意去。”
他从前觉得保护一个人就该寸步不离,后来才发现一个人的力量实在太小太小。
就像沈明恒六岁那年的那次刺杀,他只能带着公子东躲西藏,沈昱却能带人包围整座城,将那些刺客一个一个找出来处以极刑。
就像沈明恒昏迷这十个月,倘若局势有变,他只能带着太子私卫护住东宫,不知能坚持多久,裴定山却能带着军队入宫勤王。
——那时他想了许多,他想万一沈昱真就放弃沈明恒选了别人怎么办?万一新的太子决定杀了沈明恒以除后患怎么办?更甚者,万一沈昱也出事了,文武百官拥护别的皇子上位,他能做什么?
他什么都做不了。
他唯一能做到的忠诚,就是死在沈明恒面前,让自己的尸体成为最后一道防线。
可这是没有用的,哪怕他付出生命也改变不了任何结果。
叶鸣谦道:“殿下,臣想去西域。”
他要为沈明恒守住大夏的门户,他要有一支绝对忠于沈明恒的军队。
沈明恒疑惑:“想好了?”
裴定山挠了挠头:“你不是不愿意都把自己愁病了吗?”
“没有不愿意!”叶鸣谦纠正:“只是舍不得殿下。”
沈明恒好笑道:“我是让你去西域驻守,等到那边稳定了你想回来就回来,又不是流放。”
被流放过的裴定山觉得自己被内涵了。
裴定山龇牙咧嘴:“明恒,叶鸣谦去西域,我出海,你身边岂不是没有人了?”
这就是他操心过度了,堂堂一个太子,身边怎会无人可用?
沈明恒正色道:“所以你们一定要平安回来,否则,孤可就无人可倚仗了。”
*
次日早朝。
相比起其他的朝代,昭正时期朝堂大换血的几率有些高了,朝中的大臣也被锻炼出了补位的经验。
尚书落马的,左右侍郎暂代行事;左右侍郎也全都落马,郎中、主事能补就补上,实在分身乏术补不了就去其他部门借点人手过来。
偌大的朝堂,还不至于被一场大案拖倒。
这也是沈昱这么有底气杀人的原因——他不缺人用。
尤其很快就是春闱,又将有一批人才进入朝堂。
昨天刚空了一小半的朝堂又被补满,突如其来的意外对朝堂的日常运转影响不大,各项公务依然稳中有序地进行。
早朝进行到一半,殿外忽然又传来了“咚、咚、咚”的鼓声。
朝臣们脸色一白,心中惴惴不安。
昨天登闻鼓才响过,怎么今天又响了?
“宣。”
禁卫军将击鼓的人带来,居然又是一位女郎,不过不是祝云奚那样的幼童了,看上去已经及笄。
朝臣们一边在心中猜测这次又是因为什么事,一边又隐隐觉得这人有些眼熟。
那女郎盈盈拜倒,行的是面圣的礼节,一举一动都未出差错:“臣女于蕤,拜见陛下。”
于蕤?好耳熟的名字?
有些朝臣猛然反应过来,难以置信地看向于策——于蕤不是太傅之女吗?太傅本就有面圣的权限,她何必击登闻鼓?
于策眼观鼻鼻观心,不动如山。
沈昱忍住哈欠,敷衍地念台词:“击登闻鼓,所为何事?”
“臣女斗胆,向陛下讨一个公道。”于蕤跪得笔直:“臣女昨日见政令,知陛下改革科举,允许女子入朝为官,此陛下大德,臣女铭感于心。可臣女已空耗一十八年光阴,寻常男子舞勺之年便已考过童试,臣女不服。”
这一段台词太长 ,沈昱懒得念,他言简意赅:“哦?”
于蕤道:“臣女自问文采不输于当届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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