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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案例一

作者:叶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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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深曾经听说,这可是完全的道听途说,绝对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www.yingzhicy.com在附近的自习室流传着一位“学霸笔记”就是一位高考成绩非常好的考生,平时的学习笔记,可能是被人借来了,然后借的人可能觉得不错,在还回去的时候,就又复制了一份,想着自己再看,结果就流传开了,大家争相复制,现在的流传范围已经相当广了。而且就在自习室还有一本,谁要想复制就可以去拿。

真是高手,宇深由衷的佩服,不仅是佩服写笔记的“学霸”同时也佩服能想到把它流行开的人,真是一种好的创意。值得推广,值得借鉴。宇深的考虑问题方式,这样侵犯知识产权吗?倒是有一定的想法,宇深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是不行,这一点他自己非常清楚的明白。

在案例指导用书中民法的答题范例有这样一个案例。

云天公司与恒河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这种案例一般都是采用的化名公司,而且一般都是由最高法院的指导案例改编而成。由于法考就是要求面对实物解决问题。一般也就是考察一些在实际案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现实生活往往比小说还复杂。这些问题一般的涉及面会很广泛,担保制度是相对较复杂的,因为这不仅会出现甲方乙方,还会出现担保的第三方,“保”字就是一个人发呆之后干的事,而生活中就有这样的呆人,因为民众熙熙,皆为利来皆为利往吗!有了担保制度之后就便于将问题设计的复杂,而担保制度确实在实践中发生。

社会的信用体系的建立需要很多因素的结合,甲方乙方之间最容易发生的就是违约,违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总之是一种不诚信的体现。这时候就需要公权力的介入,把事情做一个了结,如果太严重就会涉及到刑法,毕竟最挣钱的办法都在刑法上写明了,这只是个玩笑。

这时候的案例会加入一些特殊的合同比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可以有一些突破合同法的规定。不如合同无效也可以要求工程款等等。再就是一些特殊的诉的形式像第三人撤销之诉。

这种案例的内容大都是物权、合同。而涉及的法律包括公司法、民诉法、民法等等,从案件的实体到程序都融合到这个案件中,虽然有事会发现是为了提问而提问,但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是这些案例挖的这些个坑,使宇深这个善良的人一次次倒在分数线前,这个基础的门槛始终没过,对于宇深来说可能也是一件好事,面对现实中的真相,老师们对宇深加了一层保护,就像以前宇深在学校的考试中补考,宇深总会跟同学们说是为了学的更扎实。

案情是这样的大体如此,解释的过程难免有疏漏,2020年9月17日,恒河公司主要营业地在甲市a区与云天公司主要营业地在乙市b区。这个地方对营业地的加入主要是为了为以后考察一下受诉法院,因为不同的营业的,被告方不同就会有不同的法院管辖,主要还是为了考察民诉中的管辖问题。

签订一份《会展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云天公司对涉案工程坐落于丙市c区进行施工,工程价款为4000万元。这时需要画一张草图,表明一下具体过程,完全凭记忆,会发生混乱,宇深以前就是有点托大,认为可以,结果被坑。

而且双方还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400万元,因履行合同出现的一切争议均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在这里违约金规定价款400万元,占整个合同价款的10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在《民法典》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下面是第二款,就是简单说的第二段,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大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别看这一个简单的20,宇深就很容易记混,太多要记忆的东西了,一会是30一会是75都会出现在不同的答案中,稍不小心就乱了。

下面一个陈述就是一个“坑”因履行合同出现的一切争议均由被告住所的法院管辖看起来没毛病,但本案是建设施工合同,而建设完的是建筑物,而建筑物属于不动产,对于不动产来说是需要专属管辖的,这样双方的约定就无效了。法条这里就不引用了。几个简单的词语就是一个“坑”。

建设过程中,云天公司与汉城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云天公司自汉城公司处购买建筑材料一批,价款800万元。

云天公司作为建筑单位购买材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而这也像实际生活中那样,非常自然的进入到买卖合同的关系中。

为担保云天公司依约支付价款,南湖公司以自有的办公用房提供抵押担保,并约定若云天公司未能依约支付价款,则南湖公司在担保责任之外承担违约金20万元。

又加入了担保这回结构就复杂了变成三方了,而且还加了一个看似双方约定但不合法的选项,之外承担20万元违约金。

此外,云天公司的唯一股东东湖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未经公司决议,擅自以东湖公司名义与汉城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东湖公司在云天公司不能支付价款时,承担保证责任。汉城公司虽知晓东湖公司未作出相关决议,仍与之签订了《保证合同》。随后,南湖公司与东湖公司均在云天与汉城公司的《买卖合同》中盖章。

而这里引入了商法的内容,就是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决议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人物关系复杂起来了,云天的这份买卖合同加入了两个保证人。在这份关系中已经出现了四家主体,如果拍成电视剧将是一个大场面,好多人聚在一起看着签字,一个盛大的场面,生活原本比剧本更有意思。也可能是私下决定就在一个饭店的包房了,微醺之后签字,但后续的麻烦会不断的涌现。

2021年1月,恒河公司为向云天公司支付阶段性价款,自西山公司处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为担保西山公司的债权,恒河公司以在建工程为西山公司设立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的预告登记。2021年5月6日,西山公司将其对恒河公司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北海公司,并于次日通知了恒河公司,但未办理抵押权的变更登记。北海公司为向西山公司支付了债权转让的价款,自华商银行处借款800万元,现该债权到期,北海公司无力偿还,唯一的财产系对恒河公司享有的债权。

说完了干活的建筑公司,这回回过头来说甲方,甲方一般都是有钱人的代名词,其实的样子都差不多,连工程款都没有还要向别的公司借,这里的公司是西山公司,西山公司看样子是有钱可以借给别人,但是对这个甲方充满了不信任,要求出抵押物,我们的甲方看样子是真没什么把在建的工程都给拿出来抵押了,商业行为的不确定性,借钱给别人后,手里就有了债权,债权是可以转让的,西山公司就把这项权利转移给了北海公司。北海公司想拿到1000万元的债权也是要出钱的,其从华商银行处借了800万,看来是准备用800万来换未来可能到期的1000万元,为什么趟这趟浑水可能是享有200万元的收入,具体的情况题中没说咱们也不能乱猜,现在北海公司的借款到期了,需要还债,发现这几年经营的没剩下什么只用这笔用800万换来的1000万债权。

2022年1月,案涉的会展中心修建完毕,同年3月,恒河公司办理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由于资金紧张,恒河公司欠付云天公司工程款1200万元及西山公司借款1000万元无力支付。

终于出现了骆驼身上的最后一颗稻草,恒河公司这个甲方,登记倒是快,工程款没付,建设能完成应该是乙方垫资,可见这工程不好干,没有钱想给别人干活都不行。而以付工程款的名义借来的钱看样子也不知道花哪了。现在有2200万元的应付款,如果是及时把账添上,抵消一下应该是有200万元的债务。花冒了,应该是给高管开年薪了。或者是请客了,总之出了一个大窟窿。看着架势要不好解决。

2022年4月,因为北海公司无力偿还对华商银行的欠款,华商银行预备主张代位权直接向恒河公司主张债权并主张实现对会展中心的抵押权以优先受偿。与此同时,云天公司也预备起诉要求恒河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并主张会展中心优先受偿。

银行先坐不住了,北海公司没有动作就得自己先进行了,眼看着唯一的资产是会展中心,如果实现了债权,地产要是还可以拍卖、变卖一下完全可以收回来贷款,加上贷款的利率有可能实现盈利。

在云天公司与恒河公司的诉讼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云天公司给予恒河公司宽限期半个月,恒河公司愿意支付违约金350万元,由此云天公司撤回起诉并解除对恒河公司的财产所采取的保全措施。宽限期届满后,恒河公司未能履行义务,云天公司再次起诉至法院,恒河公司则主张350万元的违约金过高,云天公司的实际损失仅为200万元,要求法院予以调整。

云天公司是建筑公司,看样是一顿垫资,垫资也有可能是找银行贷款又发生了一笔不小的费用,工程款没说要没要回来,不过已经开始主张违约金了。财产的保全措施的实施肯定会对恒河公司有一定影响,之所以达成和解协议,或许是恒河公司的权益之计,当时拿不出来。同意了违约金350万元,既是这样也比原来约定的400万元少了不少,这个甲方真是不怎么地道,而且还求了半个月的宽限期,经过了半个月之后,恒河公司还是没有支付违约金,云天公司就是干活的建筑公司只有再起诉了。而这回恒河公司经过半个月把云天公司的利润情况弄清楚了,发现实际损失只有200万元,要求调整违约金数额。

华商银行获得胜诉后,预备对会展中心申请执行,但发现法院认定云天公司对会展中心的优先受偿权中包含了违约金,认为此判决存在问题,遂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判决。云天公司知悉华商银行提起撤销权诉讼后,立刻向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华商银行则在执行程序中提出了执行异议。

健设工程优先权是一项特殊的权利,其可以优先于其他债权,而违约金则不应该包括在内。

此外,由于云天公司一直未获得工程款,其未能向汉城公司支付800万元的材料款,汉城公司向南湖公司与东湖公司主张权利,但均遭到拒绝。南湖公司认为汉城公司应当先申请就云天公司的财产进行执行,其后方可要求南湖公司承担责任。而东湖公司则提出两个理由:其一,本公司虽为云天公司提供担保,但该担保未经公司决议,因此该担保无效,本公司无须承担担保责任;其二,汉城公司应当先申请执行云天公司的财产。

到这里才看到刚才的想法过于理想了,云天公司原来是一直没有得到工程款,主张的只是违约金,这个甲方对下游企业伤害真是太大了。(未完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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