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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真我 (天境)十七

作者:刍狗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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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真我(天境)十七

第三阶段的“我”为“灵我”

前面说过,符合真正的“我”的条件是:实、真、常、主、不变异的法(规律本质),才是“真我”!

其中,“真”和“实”所对应的主要是“物我”内容,没有具体的物质对象的承载,就是不真实的,也是没有现实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而“常”所对应的则主要是“形我”范畴的内容,即这些“形而上”的、纯数学的规则、规律、形式、程序、秩序等等本身是被确定的常量,即“常”。&29378;&20154;&23567;&35828;&32593;&936;&969;&936;&12290;&120;&105;&97;&111;&115;&104;&117;&111;&65287;&107;&114;

“主”则主要对应“灵我”的内容。

何谓“主”呢?

何谓“灵我”呢?

这里需要进行说明的是:“物我”的属性特征和“形我”的属性特征,并非只有人类才具有,也不是生命物体才具有,而是所有生命体和非生命物体都共同具有的属性特征。

我们人类最大的认知误区,或者说各种社会科学、社会政治管理和经济发展等最大的弊端就是把我们人类自己孤立化、特殊化处理,盲目信奉“人是万物之灵”,是完全不同于万物的特殊存在;实际上,人类自己与其他生命体、与其他非生命体的万物一样,都要遵循宇宙事物的变化规律、法则,人类自己也是万物中的一个种类。

既然人类自己也属于宇宙物质的一种形式,所以很多物质对象的本质属性、规律和法则等,人类自己也同样具有。而刍狗把这些属性特征划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就是“物我”的属性特征,一个就是“形我”的属性特征。

生命体和非生命体之间的分水岭是从“主”(灵我)开始的,那么“灵我”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我们现在先来说这个“灵”:

如果把“产品”(物境)的特征说成是“物我”的属性特征的话,那么“机器”(匠境)则是“形我”的属性特征显示了;因而,“人才”(灵境)所对应的就是“灵我”的属性特征了。

人类社会关于鬼神的存在、关于天堂与冥界、关于很多灵异事件的存在等等都是无法用现代科学知识进行解释的,为此人类社会形成两种完全相反的派别;一种就是因为无法用科学解释说明,就彻底否定这一切存在的客观性(科学唯物主义的无神论);一种则是坚信鬼神和灵异现象存在的客观性,认为现代科学本身是非常片面的(唯心主义和宗教有神论等)。

刍狗的解释则是:如果科学就是自然科学那样来研究事物形而上规律、法则的属性特征的话,那么它(科学)不能够解释人类社会灵异现象才是合理的;因为科学所代表的就是确定的量变、线性变化的规律、法则,这些都属于常量、定量,而“灵”之所以为“灵”就意味着“变量”的产生!

“人才”(灵境)也正是在原先“产品”(固定的物质对象)和“机器”(确定的变化形式、程序)的基础之上,能够产生新的变量(创新)才能,这样不按部就班人就是人才;因此,完全可以被线性变化的科学规律、法则所解释的就不算是神秘灵异现象了。

所以,科学无法解释鬼神的存在、无法解释各种人类灵异现象才是合理应当的,如果能够解释就不算是真正的神秘、灵异现象了。

当然,刍狗也不认可那些唯心主义和宗教有神论的观点,认为鬼神就是完全超出认知的,超出现实世界的非理性存在。

刍狗认为:“灵”虽然是变量产生开始,但是这种“变量”也是有一定因果的、是可以被理解认知的;即在物质极限范围之内,常量、定量的变化(按照科学规律的变化)是有效的,但是一旦超出物质本身的极限范畴,就变成无效的了,这时候“变量”就开始了。

也就是说,“灵”是能够超越事物本身“物”和“形”的框架束缚而产生新的“变量”效果。

如果完全按照事物既定的常量、定量运转变化(天注定的宿命),就只是一个僵死的“物”或按部就班运作的机器(形)罢了。

当然,“灵”也是把本来彼此毫不相干的“物”与“物”、“物”与“形”、“形”与“形”、“形”与“物”等等彼此建立某种对应、链接的关系而相互关联起来;这种灵通、灵性、灵效都是“灵”的凸显。

比如,一堆杂草本来是固定僵死之物,但是堆积捆扎成狗的形状,变成人们祭祀上天神明的器具、灵媒(刍狗),变成人们与天地神明沟通的通道、媒介;这样原先固定僵死之物因为发生一系列的变异、变量,就是“灵”的体现。

也就是说,“灵”不是单方面的、孤立的、固定存在对象,“灵”是变化、变量、变数的产生。

因此简单的说:“灵我”就是以“我”为主体,“我”与“物”和“形”进行链接、对应而且彼此这种对应很灵验、灵敏、灵效;或者说“物我”与“形我”彼此链接、对应的非常灵验、灵通,这样就产生了“灵我”。

关于“物我”、“形我”和“灵我”之间有何区别与联系呢?

我们还是从数学层面来解释吧:

我们在求解一个复杂函数方程的时候,首先要有已知的量(已知条件),还要确定相关运算法则(函数方程的公式);然后把这些已知的常量、定量代入相关的运算法则(函数方程)当中进行推演,然后才可能求解出相应的未知答案,或者确定未知数的变化区间。

“物我”就好比确定的已知量(定量、常量),而“形我”则相当于那些固定的函数公式和数学运算法则(形而上);有了这些“物我”和“形我”的基础和不断的累积叠加,才能够形成“灵我”的变量、变数。

也就是说,“灵我”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会是孤立单独的存在,必须建立在一定“物我”和“形我”的基础之上。正如同如果没有任何的定量、常量(已知条件),没有任何可依靠的运算法则和规律(不变异的法则),就无法求解未知变量一样;单独孤立的“灵我”是无法理解认知的,也是没有任何现实的存在价值和意义的,或者是不可能存在的。

“灵我”的变量的根源可能是来自如下两个原因:

一个是具体“物”不断进行“量”的累积(量变)而超出该“物”的极限限制而发生根本性质的改变(质变)。

另外一个则是事物系统自身“我”在对应、链接过程中主动调节、调整、改变,即以“我”为“主”的灵动性的变量产生(应变)。

前者常常是被动的改变,而后者则属于生命的重要特征之一。

我们还是从命理学的角度来阐释吧。

“物我”是物质本身固有的属性特征,“形我”常常是一种既定的常量;这些定数(物数)、定量、常量等都是上天设定好的(自然界固有的特征),所以当一个人只是生活在“物我”和“形我”的层面的话,其命运变化趋势就是被设定好的宿命,即“人的命天注定”。

上面说过,部分的“逆天改命”常常是从“人才”(灵境)开始的,其具体表现就是具有独立自主的个性,可以独立做选择、判断,根据具体情况而产生相应的应对反应(灵是变量的产生)。

这些特征就是“灵、主”的特点(灵我)。

何谓“主”呢?

“灵我”的特征是以“我”为“主”(中心、基准)而产生的“变量”的才能,而不是随意的、毫无缘由的混乱无序的变化;所以“主”就也是“灵我”的一种重要特征属性。

比如,生命活动的条件反射,各种生命活动的应激反应等等,这些“变量”的产生都是以“我”为“主”才形成的。

“灵我”一个特点是有“主”,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凸显在“灵”上。

何谓“灵”呢?

比如,一台收音机接收不了电台信号,通过调整接收频率,放大功率等让收音机可以很清晰的收听电台广播,这就是收音机的灵敏、灵效;相反,如果收音机无法接收音频信号,或者无法进行自由选台,就是坏的死物,就不可能显示灵敏、灵效的功能了(自我调节)。

即生命体与非生命体之间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这种“虚拟的信息”和“具体物质对象”彼此之间的对应、链接的建立,而且这种建立的对应关系是可自我调节的、很灵效的。

可以说,能否显示自我的灵性、灵效(灵我之智能),是智能生物的一种区别于其他非智能物品的重要特征体现。

比如,一个设定好程序的机器(汽车)按照既定轨迹运行着,由于运行的程序、模式都是提前设定好的,所以当汽车遇到巨石障碍物、或遇到悬崖等将会发生毁灭性危险的时候,它(汽车)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去“送死”。

这就是注定的宿命。

然而,当有人来驾驭该汽车的时候,发现快遇到障碍物的时候,会提前绕道过去,发现前方是悬崖绝路的时候,会刹车停止下来;这样就主动避免了既定的“悲剧命运”,所以就实现了“逆天改命”的功效(变量)。

我们深入研究会发现,所有生命体都具有类似“灵活自主”做选择的应急变化反应的应对能力。

这个特征从生物学的角度讲,比如生物都有一定感受器官而进行条件反射的能力,比如生命基因变异不断进化的能力等等,都可以部分的调整、改变自身“物我”和“形我”(生命组织结构和行为状态),以达到自身的生命进化更新而更加适应所在生存环境。

也就是说,既定的生命形式也必然会形成既定的命运趋势(宿命)——定数、定量、常量;而当生命不断更新进化以后(变量),因为既定的生命本质发生了改变,所对应的命运趋势(宿命)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变量);即实现部分“部分逆天改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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