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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正站在台阶上,双手叉在衣袋里,吸着烟。
他说道:“啊,你把带它来了!真是一条好狗!埃瑟尔尼·琼斯已经走了,他不仅逮捕了我们的朋友撒迪厄斯,还连看门人、女管家和那个印度仆人都带走了。除了楼上还有一个警察外,这里都属于咱们了。你把狗放这儿,跟我来。”
我们把狗拴在大厅的桌子上,又重新上楼。房间还和我们走时一样,除了尸体上盖了一张床单。一个看起来很疲倦的警长缩在墙角里。
我的朋友道:“警长,请把你的灯借我一下。现在,你把这块纸板系在我脖子上,让它挂在我胸前。谢谢。现在我要脱去靴子和袜子,你把它们带到楼下去,华生。我现在要看看我的攀登本领怎么样。你把我的手帕蘸点儿木馏油,这就够了。你现在和我到大楼来一会儿。”
我们从洞口爬上顶楼。福尔摩斯再次用灯照着灰尘上的脚印。他问:“你仔细观察这些脚印,有没有发现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我答道:“这是一个孩子或是一个身材矮小的妇人的足印。”
“除了脚印的大小,还有别的特殊的地方吗?”
“没有,它们看起来都和别的足印一样。”
“一点儿也不一样。你看这儿,这是一个右脚印,现在我也赤脚在它旁边印一个脚印,你看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你的脚趾都是并在一块的,另一个脚印的脚趾很明显是分开的。”
“很对,就是这样,你要记住这一点。现在你能不能到那个窗前嗅一下木框的气味,我手里拿着手帕,不能过去。”
我照他说的做了,马上问到了一股浓烈的焦油味。
“那个同伙就是踩在那儿逃出去的。连你都闻得到,我想托比就更没问题了。你现在下楼,把托比解开,等我下来。”
我到楼下的时候,福尔摩斯已经到了屋顶上。我看见他就像一个大萤火虫一样沿着屋脊慢慢地爬。然后,他就消失在几个烟囱后面,很快他又在对面出现,接着又不见了。我转到那儿时,看到他正坐在房檐的一角上。
“华生,是你吗?”他喊道。
“是我。”
“就是这里了,下面那个黑黑的东西是什么?”
“是一个水桶。”
“上面有盖子吗?”
“有。”
“有没有梯子?”
“没有。”
“这个该死的家伙!从这个地方跳下去,准得把脖子给摔断。可是既然他能够从这儿爬上来,我也应该能从这儿下去。水管看起来也很结实。好了,我下来了!”
我听到一阵鞋在墙面上摩擦的声音,灯笼顺着墙壁稳定地往下移。接着灯光一闪,他就掉到了水桶上,然后又跳到了地上。
他穿上袜子和靴子,说道:“跟踪他的痕迹太容易了。他走过的地方,瓦块都弄松了,匆忙之中,他还把这个给丢了。用你们医生的话来讲,就是:它证实了我的‘诊断’是正确的。”
他拿给我看的是一个用各种颜色的草编成的小袋子,形状和大小同一个烟盒差不多,上面串着一些不值钱的小珠子。袋子里有六根黑刺,一头尖一头圆,和那根刺死巴塞洛缪·舒尔托所用的刺是一样的。
他道:“这些刺都有剧毒,小心别刺着你自己。拿到它们真是太好了,因为这些可能就是他所有的毒刺,咱们就不用担心他会使用这些刺来对付咱们了。我宁可被子弹打中,也不愿被这种毒刺刺中。华生,咱们还要走六英里路,你经受得住吗?”
我答道:“当然可以。”
“你的腿不累吗?”
“没有问题。”
“嗨,托比!好托比,闻闻这个,托比,闻一闻!”他把浸过木馏油的手帕放在托比的鼻子底下说。托比多毛的双腿叉开站着,好笑地昂起头,架势就像是一名品酒家正在嗅闻美酒的芳香。福尔摩斯又把手帕扔到远处,在狗脖子上系了一根结实的绳子,把它领到水桶那儿。托比立刻大声地狂吠起来,鼻子在地上嗅着,尾巴翘在空中。然后它跟着气味快速往前跑去,脖子上的绳子被拽得紧紧的,弄得我们也只好跟着快跑。
这时,东方已渐渐变白了,我们能够在灰色的冷光中看得很远。在我们身后,矗立着方正的大房子和高高的秃墙。房子的四周看起来还很黑,给人一种悲惨黯淡的感觉。我们向右穿过布满纵横交错的沟壑的地面。这里到处是散乱堆放的土堆和丛生的灌木,似乎不祥地预示了房子里发生的悲剧。
托比跑到围墙边,在墙影下急切地呜呜叫,最后在长着一根山毛榉树的墙角停了下来:那里是两堵墙连接的地方。有几块砖已经松动了,底下的部分好像经常有人上墙而被磨圆了。福尔摩斯爬上墙头,然后从我手里接过托比,把它放在墙那边的地上。
随后我也爬上了墙。他说道:“这儿有那个装木腿的人的手印,还有,你看这白石灰上的血迹。幸好昨晚没有下大雨,这样尽管自案发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八个小时,他的气味还会留在路上。”
想到在这段时间里会有多少车辆在伦敦的马路上走过,我还真怀疑托比是否能凭着嗅觉跟踪下去。但是很快就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托比毫不犹豫地径直摇摆着往前跑去。
显然,木馏油的气味要比空气中其他的气味更为强烈。
福尔摩斯说道:“你不要以为,我能破这个案子只是因为其中一个人的脚上沾了化学药剂。其实,我还有很多别的方法能让我追查到他们。但是这个方法却是最简单的。而且,既然我们已幸运地知道了这个方法,如果弃而不用,岂不是罪过吗?当然这样做的话,案子也就不会像原先看起来那样深奥,需要更多的思考才能解决了。不过,有了这样一个很明显的线索,就算把案子破了,也不会有什么成就感。”
我说道:“福尔摩斯,我向你保证,这已经很了不起了,你在这个案子里获得结果的方法,要比在杰弗逊·侯波谋杀案里的还要神奇。我觉得这件案子要更加复杂而难以解释。比如说,你为什么对装木腿的人的情况这么了解呢?”
“哎呀,老兄!这个太简单了。我不想夸张。但是整件事实在是再清楚不过了。两名负责看押犯人的军官知道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藏宝的秘密。一个叫乔纳森·斯莫尔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地图。你应该还记得我们在摩斯坦上尉的那张设计图上看到过这个名字。他签了自己的名字,还代他的同伙也签了——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四个签名’。用这张地图,两名军官——或者是其中一名——找到了财宝,并把它带到了英国。我猜他当初获得那张图时所答应的条件,可能也没有兑现。那么,为什么乔纳森·斯莫尔不自己去取财宝呢?答案很清楚,地图上的日期正是摩斯坦上尉与那些罪犯关系密切的时候。乔纳森·斯莫尔不去取财宝,是因为他和他的同伙们都是罪犯,他们出不了监狱。”
我说:“但这些只是你的推测而已。”不光是推测,因为只有这个假设才能解释所有的事实。让我们试着用它来解释随后发生的事。有了这批财宝,舒尔托少校平静愉快地过了几年。然后,他收到了一封从印度寄来的信,这封信让他大吃一惊。为什么呢?
因为这封信告诉他,他曾经背叛过的那些人已被释放出狱了。
“或者说是越狱逃跑。这更加困难,因为他肯定事先知道他们的刑期是多少。如果是正常出狱的话,他就不会那么惊讶了。他当时做了什么呢?他开始防备有木腿的人——而且是一个白人。因为他曾将一个白种商人当成那个人而朝他开了一枪。现在图上只有一个白人的名字,另外的可能是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的名字,再没有别的白人了。所以咱们可以肯定这个有木腿的人和乔纳森·斯莫尔就是同一个人。你看我的推理有什么漏洞吗?”
“没有,很清楚,很简洁。”
“那么,现在假设咱们是乔纳森·斯莫尔,咱们从他的角度出发来想问题。他到英国来有两个目的:一个是重新夺回属于他的一部分财宝,一个是向那个背信弃义的人复仇。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处,可能他还串通了房子里的某一个人。有一个叫拉奥·肖的男仆,咱们没有见过这个人。博恩斯通太太告诉我他品行不端。但是斯莫尔找不到财宝藏在哪儿,因为除了舒尔托少校和一个已死的忠实老仆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然后斯莫尔突然听说少校就要死了。因为担心财宝的秘密会随着少校的死亡而消失,他冒着被守卫发现的危险,跑到少校的窗前。但当时少校的两个儿子正好在场,使得他不敢进屋。由于对死者恨之入骨,他当晚又偷偷进了屋里,搜看少校的信件,希望能发现一些关于财宝的记录。最后临走又留了一张字条,显示他来过这里。毫无疑问他事先已打算好,如果他能亲手杀死少校的话,就在尸体上放上这张字条,显示这并不是一件普通的谋杀案,而是伸张正义的行为。当然这是从他们的角度来看的。这些古怪的想法在那些犯罪案件当中很常见,有时对发现罪犯的一些特征会很有帮助。我说的你都清楚吗?”
“非常清楚。”
“现在,乔纳森·斯莫尔该怎么做呢?他只能秘密地监视别人寻找宝物,也可能他离开了英国,只是定期回来一次。然后有一天,顶楼上的密室被发现了。他马上得到了消息。这一点也说明他在房子里是有同伙的。乔纳森拖着木腿,是绝不可能爬上巴塞洛缪·舒尔托的高高的房间的。但是,他带了一个有着特殊能力的同伙。这个同伙爬上了高高的屋顶,却不小心赤脚踩上了木馏油,从而引来了托比,还让一个伤了脚踺的半薪军官跛脚走了六英里路。”
“也就是说,杀了巴塞洛缪的是这个同伙而不是乔纳森了。”
“就是这样。从斯莫尔进屋后跺脚的情况来看,他是反对这样做的,他跟巴塞洛缪·舒尔托并没有仇,本来可能只是想把他绑起来,再把嘴给塞上。他不这样做,是因为他不想被判死刑,但他的同伙一时凶性大发,就用毒刺把巴塞洛缪·舒尔托给杀死了。乔纳森·斯莫尔只好留下字条,把财宝给偷走了。这些就是我所推测的事情发生的大致经过。至于他的个人面貌,既然他曾在安达曼群岛那么热的地方服刑,当然也就可以知道他是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了。从他步幅的大小,可以很容易算出他的身高。我们还知道他是有胡须的,这一点是撒迪厄斯·舒尔托亲眼从窗子里看到的。这些就是我所知道的全部了。”
“还有那个同伙呢?”
“哦,这也没什么神秘的,很快你就会知道一切的。早晨的空气多好啊!你看那朵云,多像是红鹤身上的一支红羽毛。现在太阳的红光穿过伦敦上空的云层,照在许多人的身上,但像咱们两个有着奇怪差使的人,就无法享受到了。在大自然的伟力面前,咱们那点儿可怜的雄心和奋斗是多么的渺小啊!你对约翰·保罗有研究吗?”
“有一点儿,我是先读了卡莱尔对他的评论,然后再读他本人的作品的。”
“这就像由小溪溯源到湖泊一样。约翰·保罗曾说过一句费解却又有意味深长的话:‘人最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你看,这句话论证了对比和欣赏的力量本身就是崇高的象征。从里克特的作品中,我们能够汲取到很多的精神营养。你是不是没带手枪?”
“我带了手杖。”
“咱们找到他们的地方后,可能会需要些武器防身。乔纳森由你来对付,如果他那个同伙不听话,我就开枪打死他。”他说着就掏出左轮手枪,给枪膛里填上两颗子弹,然后又放回到大衣的右边口袋里。
这时,托比把我们带到了通往伦敦市区的大路上,路两旁是半村舍式的别墅,长长的街道一眼望不到尽头。许多劳动的人和码头工人都已经起床了,刚起床还未梳洗的妇女们打开大门,开始打扫台阶。街角方顶的酒馆刚刚开始营业,表情粗犷的男人从酒馆里走出来,用袖子擦去胡子上的酒滴。四处闲逛的野狗好奇地盯着我们看。但我们的好狗托比正专心地嗅着地上的气味,对周围的事情毫不在意。它一直不停地往前跑,只偶尔在气味稍浓的时候发出一两声急切的呜呜叫。
我们穿过斯特萨姆、布里克森、坎伯威尔,走过几条僻静的街道,来到奥弗尔区的东面,发现我们到了肯宁顿路。我们跟踪的这个人好像故意在走“之”字形的路,可能是想躲避跟踪。他专门避开大路,只挑一些偏僻的小路走。在肯宁顿路的尽头,他们折向左边,穿过证券路和通向骑士宫的麦尔斯路。走到这儿,托比停住不走了,只是来回地跑。它一只耳朵竖着,一只耳朵垂着,好像不知该怎么办。接着它又转起圈来,还不时地抬头看着我们,一副困窘的样子。
福尔摩斯大声叫道:“这只狗怎么了?他们绝不可能坐马车,也不会是坐气球跑的。”
我说道:“他们可能在这儿呆了一会儿。”
“啊!好了,它又开始跑了。”我的伙伴放心地说道。
托比确实又开始跑了。它在四处闻过之后,好似下定决心一般,以我们从没见过的力量和果断飞奔起来。现在这气味好像变得越发浓烈了,托比甚至都不用低着鼻子去嗅,它把绳子拽得紧紧的,恨不得挣脱束缚好尽情地跑。我看见福尔摩斯的眼睛闪着光,可能是认为我们快找到地方了。
我们跑过九榆树,经过白鹰酒馆,来到布雷德里克和尼尔森大贮木场。到了这儿,托比变得极其兴奋,它从角门跑进贮木场,场里的锯木工人已经在工作了。托比穿过锯屑和刨花,然后又穿过一条小巷,绕过一个两旁堆满木头的通道。最后它洋洋得意地狂吠一声,跳上了放在手推车上的一个大木桶。托比站在木桶上,伸着长长的舌头,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我和福尔摩斯,好像等着我们的嘉奖似的。桶边和手推车的车轮上都沾有黑色液体的污渍,空气中散发着浓烈的木馏油气味。
歇洛克·福尔摩斯和我面面相觑,然后,我们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八贝克街的小小侦察队“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我问道,“托比已经没有百发百中的本领了。”
福尔摩斯道:“托比是根据自己的想法行事的。”说着,他把托比从桶上抱下来,牵着它到木材厂外散步。他继续说道:“如果你算一下一天有多少杂酚油(木材防腐剂)运到伦敦,你就不会对我们走错复杂的路线而惊奇。现在杂酚油的使用量更大,尤其是树木采伐旺季。所以不应该责怪可怜的托比的。”
“我认为我们必须返回到那个气味混杂的地方。”
“对。而且很幸运,我们离那儿不远。显然,在骑士街拐角困扰托比的是在相反的方向有两种不同的气味。我们走了那条错路,现在能做的就是去走另一条路。”
这没什么难的,托比很轻松地把我们带到它犯错误的地点,它兜了一大圈,终于朝正确的方向冲去。
“我们要注意别被托比带到运出杂酚油桶的地方。”我说。
“我也考虑到这点了。但是你看托比一直在人行道上跑,而运桶装杂酚油的车应该在马路上行驶。所以,现在我们一定走对了。”
托比沿着河岸跑,跑过贝尔芒特路和王子街。在宽街的尽头,它右转奔向河边,那儿有个小小的木质的码头。托比把我们引至紧靠着水边的地方,它站在那狺狺叫着,看着深绿色的河水汩汩地逝去。
“我们没那么走运了,”福尔摩斯说,“他们已经乘船离开了。”
几艘方头平底船和小艇停泊在码头。我们牵着托比在每艘船边来回转,虽然它嗅得很仔细,可是却一无所获。
靠近那原始的上岸的码头,有一座砖石结构的小房子,在它的第二个窗户上挂着一个木制告示牌,上面用大大的字体写着“莫德凯·史密斯”,在它的下面写着“按时按日出租船只”。门上还有一块牌子说还有小汽船出租,码头上堆放的大量的焦炭可以推断出就是小汽船的燃料。
歇洛克·福尔摩斯缓缓地向四周看了看,露出不祥的表情。
“这看起来不妙,”他说。“这些人比我预想的狡猾。看来他们有意隐蔽了行踪。恐怕可能还是事先周密计划好的。”
他走向那个小房子的门,门正好开了,跑出一个六岁左右的卷发的小男孩,后面跟着一个手里握着海绵的强壮的红脸妇人。
“杰克,回来洗澡!”她喊道,“快回来!你这小调皮!要是你爸爸回来发现你这个样子,绝放不过你!”
“嘿!小家伙!”福尔摩斯借机说,“多可爱的小家伙啊!红扑扑的小脸多招人喜欢!好,杰克,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
小孩想了一会,说:“我要一个先令。”
“你不想要什么比先令更好的东西吗?”
小天才又想了想说:“给我两个先令就更好了。”
“好吧,给你。拿好了!您有个好孩子啊,史密斯太太!”
“上帝保佑您,先生,他就是这样,甚至更淘气。我丈夫有时白天在外面,我管他太费劲。”
“啊,是吗?”福尔摩斯故作失望地说,“太遗憾了,我还想和史密斯先生谈谈呢。”
“他昨天早晨就出去了,说实话,我现在开始担心他呢。但是您要是想谈租船的事,我也可以为您效劳。”
“我想租他的汽船。”
“不巧啊,先生,他就是坐那艘汽船走的。这就是困扰我的事,我知道船上的煤不够他到乌尔维士再来回。如果他坐大型平底船去,我就不担心了,因为有时他还因事去葛瑞夫赞德呢,或者如果他有事,也可能耽搁了。但是汽船没有煤怎么办呢?”
“可能他会在途中经过的码头买一点儿吧。”
“可能吧,但那不是他的风格。我常听他抱怨零买的价钱太高。另外,我不喜欢那个安着木腿的人,讨厌他那丑陋的脸和异国的说话方式。他总来这儿到底要干什么?”
“一个安着木腿的人?”福尔摩斯惊讶地问道。
“是呀,先生,一个尖嘴猴腮的家伙,不止一次地来找我丈夫。昨晚就是他叫醒我丈夫的,更奇怪的是我丈夫知道他要来,因为他事先把汽船点着了。我实话告诉你吧,先生,我真的放心不下。”
“但是,亲爱的史密斯太太,”福尔摩斯耸了耸肩说,“您根本用不着担心。您怎么知道昨晚来找您丈夫的是那个安着木腿的人呢?我不明白你何以那么确定。”
“从他的声音,先生。我听得出他的声音,他的声音粗重,不清晰。他敲了几下窗户,大约是三下。他说:‘伙计,起来吧,我们该出发了。’我丈夫叫醒大儿子吉姆,一个字也没跟我说就走了。我甚至能听见那条木腿走在石头上的噔噔声。”
“木腿人是一个人来的吗?”
“我不确定啊,先生,我没听见有其他人。”
“太遗憾了,史密斯太太,我想租一只汽船的,因为我听过一些赞美有关这艘……容我想想,它的名字是……?”
“北极光,先生。”
“啊!是不是老绿的,船梁上有宽宽的黄道的那艘?”
“不是。它和河面上其他的小汽船一样。刚刷过漆,黑色的底色配两条红杠。”
“谢谢。祝愿您尽快得到史密斯先生的消息。我要顺流而下了,如果我能遇到北极光号我会告诉他您的焦急。您说它是黑色的烟囱,是吗?”
“不是的,先生。是黑色配着白道。”
“噢,对。黑色的是船身。再见吧,史密斯太太。这有一只舢板,华生,我们就坐它过河吧。”
我们坐在船上,福尔摩斯感慨说:“与这种类型的人打交道,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能让他们知道他们的信息对你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他们就会像牡蛎一样把口闭得死死的。如果你小心点儿不被他们看穿,你就可能得到你想知道的。”
“我们的行动步骤现在已经很明晰了。”我说。
“那你想下一步干什么呢?”
“租一艘汽船顺流而下,找寻北极光号的踪迹。”
“我亲爱的伙伴啊,那可是个庞大的工程。它可能停靠在从这儿到格林尼治的不知河岸哪边的任意一个码头。桥下的路更是蜿蜒曲折,绵延数里。要是你自己去找,恐怕得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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