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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等待(3)

作者:彼交匪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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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小姑娘又来了,说今日天气正好,小戏们都来了楼里,正在唱歌,请澜歌这个前辈去指点一二。悄悄告诉大家,本书首发,想更快阅读,百度搜索就可以了。听说天气不错,澜歌似乎心情好了一些,点头应下,摸索着坐在梳妆台前,跟小姑娘招手,“你过来,帮我梳头上妆。”

“好。”小姑娘太久没见澜歌这般好精神了,很是热情地过去帮忙梳妆。她小心地帮澜歌梳着长长的黑发,挽上一个简单的髻,簪上一根白玉发簪,端庄大方。小姑娘看着大赞时,手腕不当心带倒了胭脂的盒子,陶瓷的盒子摔成碎片,艳红的胭脂铺了一地。

小姑娘吓了一跳,唯恐澜歌生气,连忙弯腰去捡,又是连连道歉。

“罢了,碎了便碎了,还捡它作甚,没的再划破手指。”澜歌眨着一双早已失神无光的眼,她只有自己心里清楚,女为悦己者容,宣义都已经不在,她还为谁梳妆打扮呢?这胭脂抹不抹,到底也都无关紧要了。

那之后,澜歌锁了梳妆台下的所有柜子,锁了里头所有的胭脂口脂,再没人见过她用过。

那天,澜歌虽未责备些小姑娘什么,但是她清楚地感觉到澜歌情绪的变动,也跟着不敢说话,只是小心翼翼地扶着她下了楼,在庭前坐定,请那些一早便来了的小戏上台唱几首曲子。

一水的七八个孩子,大的不过十来岁,最小的一个才四岁,咬字还不甚清楚呢,就已经开始抚着琴唱歌讨生活了。那个小孩的一双孱弱的小手落在琴弦上,好像比琴弦还要细一般。他穿的衣服袖子有些短了,正好露出手腕处几处伤痕,大约是学琴时被师傅打的。

伺候澜歌的小姑娘看的有些感慨,怜悯之心不能挡,抽噎了几下。澜歌听见,甚至微微向她靠了靠,问道:“这孩子虽然唱的断断续续,因为年纪小的缘故,里头却有些根基,假以时日只怕比你还要厉害。可歌声现在虽还不够动听,可你也不至于哭了吧?”

“不是他唱的不好,是我见他小小年纪竟然如此可怜。”小姑娘一边抹着眼泪,一边低低地说道。“方才见他尤其矮小,问了才知道他年仅四岁,瘦弱的像个豆苗一样,脸上黝黑,手上满上伤痕,一身衣衫又不合身,还不足以御寒……我越看越觉得……”

小姑娘嘤嘤低泣,澜歌一听很是感慨,想起了自己,她小时候也是这般可怜的模样,得亏老板娘心善,才得以苟活至今日。澜歌问她:“既然来了咱们的歌楼,便是有缘,你去问问,他叫什么名字,稍后多给他一些赏赐,但求他的师傅日后能多照顾一些吧。”

小姑娘应着去了,少时则来,对澜歌说道:“我去问了,那孩子叫轩逸。”

“宣义?”顿时,两行清泪从早已黯淡无神的双眼中流了下来,澜歌再抬头时,不知怎么的,她明明已经看不见了,可她好像她好像隐隐约约看到了台上的他的身形,只是模糊不清的影子,可竟然与宣义一般无二。

这当真是缘分,是上天赐给她的慰藉?

宣义,宣义,你莫非是你冥冥之中的安排?宣义,若十年前你我已经成婚,今日是否你我的孩子已经这般大了。宣义啊,要他当真是我们的孩子该多好?

“他叫宣义,太好了。快,快把孩子带过来让我瞧瞧。”澜歌催促着小姑娘,有些迫不及待。

等小姑娘把轩逸拉到澜歌身边时,他有些怕生,局促地不敢近前。澜歌睁着一双空洞的眼四处寻觅,双手在空中摸索,连声问道:“宣义,宣义是你吗?到我这里来,让我好好看看你。”

小姑娘推了推他,“我们老板娘是个心善的人,你别怕,过去让她和你说说话。”

轩逸跟随着同伴们辗转过很多地方,见多许多大富大贵之人,可他们无不是高高在上。而澜歌,是他第一次见到的亲切美丽的女子,不会动辄责罚谁。只是那双眼睛,好像有些不同,但他又不说哪里不同,只觉得有些可怜。

他踟蹰着上前,绞着手指有些害羞,怯懦地问着好,“贵人万安。”

“万安,万安。”澜歌一把将他搂进怀里,轻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才要问他愿不愿意留下来时,轩逸竟然哭着喊道:“你是谁,为什么身上的味道那么像我母亲?”

澜歌再也不受控制地大哭起来,将那孩子越抱越紧,就像当真是母子久别重逢一般。她当即也就将错就错地说道:“孩子,我的宣义啊,我就是你母亲,难道你忘了吗?我和你们父子走散,本以为你已经不在了,上天可怜啊。孩子,你名叫宣义,表字公佑,是我和你父亲的爱子。”

“父亲?”轩逸不懂何为表字,更不明白有了名字,为什么还要一个“公佑”的表字。但是一听“父亲”二字,又哭又笑,忙问:“我还有父亲?我父亲在哪儿?”

“你的父亲是个大英雄,出征在外,很快就回来了。”澜歌抱着这个名叫轩逸的男孩,将他当做自己和宣义的孩子,留了下来。

澜歌不愿让轩逸学歌,请了夫子教导他念书识字,宠爱非常。澜歌重新活的像个人样,不是假戏真做,还是自欺欺人,反正歌楼内人人都以为那个叫做轩逸的男孩,当真是澜歌失散多年的儿子。只有那个小姑娘,当初在蓝衣人那里打听到了真相。

但是,看着乖巧听话的轩逸,在歌楼里逐渐变得活泼起来,沉默寡言的澜歌逐渐展开了笑颜,小姑娘就什么也没有说。这是个秘密,一个美好的秘密,她不打算告诉任何人。

时光如白驹过隙,又是十年。这十年里,澜歌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了培养轩逸之上,将歌楼内外的杂务都交给了当初的那个小姑娘打理。

这天,轩逸学业有成,被御水新上任的县主夸赞,赏赐了文房四宝。澜歌喜不自禁,时隔十年竟然又吩咐开了沁园的门,要在船坞请歌楼上下畅饮。

沁园总有人打理,可却从无人有幸进去赏玩一番,越是这般,沁园的名头越大。一听澜歌要请大家在沁园畅饮,大家都很是高兴了一回。至晚,推杯交盏,歌声琴音不断,宾客尽欢。而澜歌,今日心情大好,不甚多饮了几杯,这会儿已经醉了。

澜歌醉了,醉的厉害。

宴席散后,轩逸送走了众人,准备扶起澜歌离开。他对沁园的景致也多番赞叹,说道:“母亲,歌楼既然有么一处好的景致,外头的客人必定欢喜,为何从不见母亲让客人在此听歌赏曲呢?”

澜歌脚步不稳,扶着轩逸的手才勉强站好。她饮了酒,又吹了风,眼下有些恍惚,只听清“沁园”二字,便笑着拉着轩逸胳膊说道:“宣义,你都忘了吗,你我在这里许下诺言,即便你至今未归,可我却不能不为你留着沁园啊。”

“母亲说什么?”轩逸看着澜歌空洞洞的双眼,明明早就没有了光彩,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双眼是看得到的。好像,澜歌的那双眼透过了他,看到了别的他看不到的人。她好像想起了什么,好像陷入了一个嫉妒悲伤的漩涡,让人忍不住想要流泪。

“宣义,我叫你宣义。你怎么连自己的名字也忘了?”

“母亲?”轩逸明明听见澜歌叫着他的名字,可她好像叫的却并不是他一样。轩逸艰难地扶着跌跌撞撞的澜歌,听着她的醉言醉语,说着越来越古怪的话,轩逸小心地说道:“母亲,你醉了,儿子就在你的身边,今年十四而已,怎么让你等了二十年呢?”

“胡说!”澜歌嗔道,“我没有醉,清醒着呢。宣义,你也太小看我对你的情意了,你必然是已经另娶,忘了我了,否则怎么连我等了你二十年都算错了?宣义,你可知道我活的有多难受,清醒地看着二十年的岁月轮转,清醒地数着你我点点滴滴的过去度日,寻找活下去的念头。宣义,我等了你二十年,整整二十年,为何至今未归?二十年,相思入骨,可也如穿肠毒药,令人绝望啊。”

澜歌这二十年过的很痛苦,曾经甚至整日昏睡,想要借着昏睡将宣义忘记。然而,真的就在时间的消磨中慢慢将他遗忘时,澜歌害怕而又恐惧。她拼命地去回忆那些往事,哪怕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她也不敢忘记,生怕黄泉之下,他不愿意认她。

而宣义,哪怕就是澜歌用了二十年去记住的人,时间也在悄悄地偷走澜歌脑海里,所有与宣义有关的东西,时间也模糊了他的脸,澜歌就想记起也记不起了。逐渐衰老的年纪,使得澜歌越来越惶恐,市场堕入梦魇,思念成疾,只想一诉情长。

澜歌执着地拉着轩逸叫着宣义的名字,一遍遍地哭诉,一遍遍地说着相思,一遍遍地追问他何时回来。“宣义,我们的儿子已经十四岁了,和你当年一样聪明,你看到了吗?”

“母亲。”轩逸这才明白澜歌错将他当做了他的父亲,他本欲劝澜歌,这种抛妻弃子的男人不值得这般苦苦思念,忘了吧。可是见澜歌哭的如此伤心,陷入在回忆之中,早就不分是非对错了,轩逸又不忍心了,将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轩逸点点头说道:“我看到了,都看到了。”

沁园畅饮之后,澜歌病倒了,这病来势汹汹,比往常的每一次都要折磨,大夫来了好几个,都摇头说是已经油尽灯枯,再也治不好了。轩逸不信,与一位大夫大打出手,骂道:“我母亲还如此年轻,怎能就油尽灯枯了,莫不是你嫌我给的钱少了?”

澜歌劝住,招手让轩逸坐在身侧,她甚至绵软无力,只好躺着,沙哑地吩咐起后事。她说:“我下世之后,你将我葬在御水河边小山包后柳树下,那里是我和他初次相遇的地方。生前,我不能留住他,死后,我便留住这份思念吧。”

“母亲?”轩逸不懂,一个至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的人,她为何要这般执念,至死也不肯忘记?

澜歌打断轩逸,再三叮嘱道:“一定要将我葬在御水的柳树下!至嘱至嘱!若背吾志,黄泉之下,不与相见。”

说罢澜歌便闭上了眼,摆手让轩逸退下。直到轩逸流着眼泪掩上房门时,第一次听到了澜歌的歌声,她用她沙哑艰涩的嗓音断断续续地唱道:“梦入江南烟水路,行尽江南,不与离人遇……”

歌未完,声音却止。

轩逸赶忙推开房门,澜歌已经溘然长逝,他大恸大悲,哀哭不止。

歌楼的姑娘们纷纷前来吊丧,陪着轩逸收整澜歌的遗物随葬。轩逸打开了紧锁了多年的梳妆台下的柜子,看到了那枚发着幽幽绿光的貔貅玉佩,还有一个漆红色的胭脂木盒。玉佩的丝线已经腐朽,胭脂盒上的颜色也已经脱落,但是里面的胭脂也丝毫未动。

就好像,就好像这个盒子被人千万次怜惜地抚摸,但是从始至终都未舍得用上一点。

轩逸拿着这两样东西,哭着询问一直陪着澜歌的那个姑娘,“你告诉我,我父亲到底是谁?他甚至从未出现过,母亲等了他整整一生,你告诉我他何德何能,配得上母亲一辈子的思念?你告诉我。”

她长叹了一口气,知道隐瞒不住了,将来龙去脉一一道清,最后说道:“为了永安侯,老板娘一生未嫁,她是我在这世上遇到的唯一至情至性之人。”

轩逸心脏一紧,他此时方知自己并非澜歌的儿子,只是澜歌借他安慰了她的一生。他该恨她将他当做了悲伤至极时的替代品,可他又被她的真情感动至深,竟毫无怨念。

他告诉歌楼的人,澜歌的葬礼不用大办,就让她安安静静地留在御水,留在那个她与永安侯初遇的地方。他将那枚玉佩与胭脂盒包好,准备让它们随澜歌同葬御水。

澜歌下葬的前一天,御水来了一个道士,告诉轩逸,澜歌的执念太深,只怕变成恶鬼,不能安息。于是,几近辗转,他们寻到了我,将我带到御水之畔。我看着澜歌的故事,也默默地在心里留下了眼泪,取出桃花笺,将澜歌的故事录在了“爱别离”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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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元五十八年,梁王最终攻入了晋国的王都,手刃了晋王,自己登基为王,将手下最为得力信任的常将军封为右丞相,追封永安侯为永安王,遵永安王遗言,将御水歌女澜歌追封为永安王妃,赐合葬御水。

晋王派遣常将军修缮了永安王旧府,赐于轩逸。

次年,轩逸弃文从武,拜在常将军麾下,征战沙场,成就了永安王又一代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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