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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左传》与《春秋》的关系

作者:赵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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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是否为《春秋》之传?对这个问题的争论,在《左传》刚开始流行时就已经存在。刘歆《移太常博士书》称当时博士“谓《左氏》为不传《春秋》”。后汉范升以为“左氏》不主孔子,而出于丘明”。晋王接云:“左氏》辞义赡富,自是一家书,不主为经发。”唐宋以后,其说寖多,至于近代,学者大多认为《左传》非解经之书,而是一部独立的史学著作。但是,将《左传》与《春秋》细加对照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这一结论并不符合事实,而恰恰相反,枟左《论语·述而》。

《史记·太史公自序》。

《汉书·刘歆传》。

《后汉书·范升传》。

《晋书·王接传》。

传枠实为《春秋》之传。

一、《左传》依经立传(一)《左传》的起讫时间《左传》上限起自隐公元年,与《春秋》完全一致,这是《左传》依经立传的一个重要证据。隐公元年《传》称:“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这段记载交代了隐公、桓公的出生及其相互关系,说明了隐公元年不称即位的原因,也为桓公弑君代立作了必要的补叙。这一史实发生在惠公时代,作者之所以将它编入隐公元年,原因就在于左氏是为《春秋》作传,释经之传必须附属于经文。

今本《左传》终于悼公十三年。《左传》哀公十四年杜预注云:“孔子弟子既续书鲁策以系于经,丘明亦随而传之,终于哀公,以卒前事。其异事则皆略而不传,故此《经》无《传》者多。”他认为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条之后的若干传文也是出于《左传》作者之手,这可能是事实。但哀公十四年前后《左传》传文的差异也不容抹煞。第一,如杜预所说,哀公十四年之后“经无传者多”,且此后没有出现过解释经文书法凡例的文字,行文也不同于前面传文的解经口吻。第二,哀公十四年后记时颇为随便,春、夏、秋、冬四时多不完备。如哀公二十一年、二十二年、二十四年、二十五年、二十六年都有夏而无春。第三,哀公十七年至悼公四年共十五年,而传文总共只有三十六条,平均每年只有两条多一点,与前面传文也有很大差异。第四,传文记载到鲁哀公二十七年,似乎是想终哀公之事,《传》云:“哀公二十七)秋八月甲戌,公如公孙有陉氏。因孙于邾,乃遂如越。国人施公孙有山氏。”《史记·鲁周公世家》载:“哀公二十七年)八月,哀公如陉氏。三桓攻公,公奔于卫,去如邹,遂如越。国人迎哀公复归,卒于有山氏。”《左传》载二十七年八月哀公如公孙有陉氏,而不载同年复归及卒于有山氏,不仅记一事有头无尾,且对哀公一生的记载也是功亏一篑,这说明续传者记事漫无章法。第五,悼公元年、二年、三年事,续传均无记载,传文最后一条记事开头载明为“悼之四年”,而终于三家灭知伯事,知伯之灭在悼公十三年,与悼公四年相差近十年,传文未作任何说明而载入一条,非但不能顾及春夏秋冬四时,甚至连编年也置之脑后,显然出于后人随手附记。第六,孔子绝笔前后《左传》记载很明显有割裂的痕迹。获麟前《春秋》书诸侯之大夫以地来奔者有三:襄公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昭公五年,“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昭公三十一年,“冬,黑肱以滥来奔”。《左传》昭公三十一年合此三条而释之曰:“冬,邾黑肱以滥来奔。贱而书名,重地故也。君子曰:名之不可不慎也如是:夫有所有名而不如其已。以地叛,虽贱,必书地,以名其人,终为不义,弗可灭已。……邾庶其、莒牟夷、邾黑肱以土地出,求食而已,不求其名。贱而必书。……三叛人名,以惩不义,数恶无礼,其善志也。故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左传》通计《春秋》所载他国之大夫以地来奔者共三人,故在此一并加以评论,以明《春秋》之义。但《春秋》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条后载“小邾射以句绎来奔。”杜预注:“射,小邾大夫。句绎,地名。《春秋》止于获麟,故射不在三叛人之数。”孔颖达《正义》云:“此文与邾庶其、黑肱、莒牟夷文同,知射是小邾大夫,以句绎之地来奔鲁也。其事既同,其罪亦等,传称庶其等为三叛人,不通数此为四叛人者,以《春秋》之经终于获麟,获麟以上褒贬是仲尼之意,此虽文与彼同而事非孔意,故不数也。”射以句绎来奔,《左传》不计入叛人之数,有三种可能。1.即如杜预、孔颖达所说,因为这一事件发生在获麟之后,虽然《左传》也随手作传,但因非出自孔子手笔,左氏还是将它与《春秋》本经严格分开。2.左氏对获麟后事本无传,此下传文为后人续补,《左传》获麟前后非出一人之手,故射不与三叛人等列。3.《左传》作者所见经文止于获麟条,此后当然也就谈不上依经立传了。不管事实上属于上述三种情况的哪一种,都说明《左传》是为解释孔子《春秋》而作。合上六端,可知哀公十六年以后的无经之传,有可能是《左传》后经以终义,以卒前事,也有的可能出于后人附益,而且,这些传文的存在,在总体上并不影响《左传》与《春秋》的对应关系,不得据此谓《左传》不传《春秋》。

(二)《左传》的行文语气《左传》虽以叙述史实为主,但它的行文却大多是解经口气。试看庄公元年至三年的传文。

庄公元年:

元年春,不称即位,文姜出故也。

三月,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秋,筑王姬之馆于外,为外礼也。

庄公二年:

二年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书,奸也。

庄公三年:

三年春,溺会齐师伐卫,疾之也。夏五月,葬桓王,缓也。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纪于是乎始判。

冬,公次于滑,将会郑伯,谋纪故也。郑伯辞以难。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

这些条目,就其内容而言,或说明《春秋》经文的含义,或补充事件的前因后果,或总结《春秋》凡例,完全是针对经文而发。就形式而论,也分明体现出《左传》解经的特点:作者在复述经文之后,常常附上“也”这样的判断句式,这表明《左传》不是在述史而只能是依经立传。类似的情况在《左传》中非常普遍,若是对这样一种普遍存在的事实视而不见,而硬要否定《左传》为《春秋》之传,实难令人信服。

(三)《左传》的针对性笔者曾将《春秋》与《左传》逐条加以对照统计,结果发现:截止于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条,《左传》中直接解经的条目大约有1300条,与经文关系密切的有一百几十条,同解经关系不很直接的只有300条左右(《春秋》分为数条的,《左传》往往合而释之,也有《春秋》为一条而《左传》分成几条解释的,为了统计方便,这里计算条目以经文为准)。这就是说,《左传》中补充、解释经文的内容占了全书条目的五分之四以上。

《左传》中有两处地方直接提到《春秋》:一是成公十四年,一是昭公三十一年。昭公三十一年谈到《春秋》记载的四件事,即《春秋》书齐豹曰“盗”及前文所举“三叛人”之事,《左传》对此加以评论说:“故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左传》成公十四年云:“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舍族,尊夫人也。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这两段文字,都是对《春秋》总的评价,由此可见,《左传》全书着眼点全在于解释《春秋》。

这里有两种情况需要略作说明。

历来否定《左传》为《春秋》之传的人,都抓住《左传》中有经无传和有传无经两种情况作为立论的主要依据。如赵光贤说:“如果《左传》本来是解释《春秋》的书,那么《春秋》所有的记事,《左传》也应该都有;反之,《春秋》所无的,《左传》也应该无。”对于这两种情况,应该如何看待呢?让我们先来看有经无传的情况。《春秋》虽然简略,但有些条目颇为明了,《左传》意在解经,对经文中那些不需要补充说明的,自然也就无须赘言了。事实上,有经无传的情况在《公羊》、《谷梁》两传文中更为普遍。截止于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春秋》经文的总数为1870条。《左传》依经作传的条目在1300条以上,无传者约550条;《公羊传》全书共570条,有经无传的条目约有1300条;《谷梁传》全书共约750条,有经无传的条目也在1100条以上。

《春秋》自隐公元年至哀公十四年共二百四十二年,《公羊传》全年无传的有三十八年,它们是:桓公十七年,庄公赵光贤:《枙左传枛编撰考》(上),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古史考辨》。

十五年、二十一年,僖公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三十二年,文公十年,宣公二年、七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七年,成公四年、七年、十一年、十四年,襄公十四年、十七年、二十年、二十二年、二十四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昭公三年、六年、七年、十年、十四年、二十四年、二十八年、三十年,定公三年、七年、十一年,哀公元年、十年、十一年。《谷梁传》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全年无传的也有十八年,它们是:僖公三十二年,文公十七年,宣公十三年、十四年,成公四年、十一年,襄公四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七年、二十二年、二十八年,昭公六年、十年、十六年,定公三年,哀公十年、十一年。而相比之下,《左传》只有庄公二十年与二十六年没有解经的文字。

既然《公羊》、《谷梁》两传中“有经无传”的现象更为突出,我们自然也就没有必要独独苛求《左传》对每条经文都作出解释。

至于《左传》中存在“无经之传”,其实也不奇怪。《左传》的特点,是通过对《春秋》所载史实的补充来帮助人们理解经文。历史事件的发生总有一个过程,而《春秋》只是简单地记载了事情的结果,由于经文记载过于简略,人们往往无从了解某一事件出现的前因后果,也就无从判断其是非曲直。既然如此,《左传》就有必要交代一事的来龙去脉,对其中的某些细节作出补充说明。《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孔子作《春秋》,有笔有削,抑扬褒贬,自出心裁,这是《春秋》精髓之所在。有些内容虽不见于经文,但并非与经义无关,恰恰相反,它们是把握《春秋》微旨之关键。因此,左丘明“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将《春秋》所“约”所“去”特别是“不可以书见”者编次罗列,以便读者通过参照比较,理解《春秋》之义,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不可或缺的。这与“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本质上完全一样。《左传》释经有“不书”“不言”等例,作者意在说明孔子删削历史的意图,这实际上是左氏解释《春秋》的一种特殊形式。

杜预云:“故《传》或先《经》以始事,或后《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辩理,或错《经》以合异,随义而发。”《左传》解释《春秋》的形式生动多变,不能看得过于拘泥。

(四)《左传》解经文字非后人所加清人刘逢禄认为《左传》中讲“书法”、“凡例”的文字都是出于刘歆伪造,而郑兴“亦有所附益”,他甚至“欲以《春秋》还之《春秋》,《左氏》还之《左氏》,而删其书法凡例及论断之谬于大义、孤章绝句之依附经文者,冀以存《左氏》之本真”。清人皮锡瑞、今人胡念贻、赵光贤等也都认为《左传》中解经的文字为后人所增。

笔者以为,《左传》中解经的文字并非后人所加。古文《左传》虽然到刘歆才开始争立学官,但在这以前治《左传》杜预:《春秋序》。

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

刘逢禄:《箴膏肓评》。

者却是大有人在。近人刘师培作《左氏学行于西汉考》,叙《左传》师承甚详,此不赘。《汉书·儒林传》谓:“汉兴,北平侯张苍及梁太傅贾谊、京兆尹张敞、太中大夫刘公子皆修《春秋左氏传》。”并叙述了《左传》的传授系统,谓贾谊为“左氏》立训故”,授赵人贯公,贯公授其子长卿,长卿授清河张禹(非成帝师张禹),张禹授尹更始,更始授子咸及翟方进、胡常,常授贾护,护授陈钦,陈钦授王莽,而刘歆从尹氏及翟方进受。其后“言《左氏》者本之贾护、刘歆”。可见,在刘歆以前和刘歆之后,治《左传》之学者皆非止一家,刘歆治《左传》虽然后来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他并没有垄断《左传》,因此他不可能肆无忌惮地增饰《左传》。

《楚元王传》云:“歆以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谷梁》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歆数以难向,向不能非间也,然犹自持其《谷梁》义。”《传》称刘向、刘歆“父子俱好古,博见强志,过绝于人”。《论衡·案书篇》云:“刘子政玩弄《左氏》,童仆妻子皆呻吟之。”刘向编《说苑》、《新序》,事实也有取于《左传》者。可见刘向虽好《谷梁》而并非不知《左传》。刘歆果作伪而欲欺其父,恐非易事。

刘歆《移太常博士书》称:《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臧于秘府,伏而未发。孝成皇帝闵学残文缺,稍离其真,乃陈发秘臧,校理旧文,得此三事(指《左传》、《逸礼》、《古文尚书》),以考学官所传,经或脱简,传或间编。传问民间,则有鲁国桓公、赵国贯公、胶东刘师培:《左盦集》卷二。

庸生之遗学与此同,抑而未施。“这段文字明确告诉我们:刘歆校理秘书时,古文《左传》俱在,民间亦有治《左传》之学者,且国家曾以《左传》等书考学官所传之经传,反对立《左传》于学官者”以《左氏》为不传《春秋》也证明他们对《左传》不是一无所知。假如刘歆大胆作伪,又如何能瞒得过他们?书中又称:此数家之事(指《左传》等),皆先帝所亲论,今上所考视,其古文旧书,皆有征验,外内相应。如刘歆伪造、增益《左传》,恐难逃欺君罔上的罪名!

关于刘歆伪造、窜改《左传》之说,今人辨之已详,兹不赘述。

《左传》中讲书法凡例的文字,并非后人所加,而恰恰是《左传》释经的重要标志。

从形式上来说,《左传》解经与《公羊》、《谷梁》有所不同。《公》、《谷》两传往往逐字逐句地阐释《春秋》文义,而《左传》则偏重于补充《春秋》所载的史实,这与《公》、《谷》的解经方式相比,似乎稍隔一层,但换一个角度看,《左传》对人们了解《春秋》却比《公》、《谷》更为有用。《四库全书》著录《春秋左传正义》六十卷,永瑢等所著《四库全书简明目录》云:“左传》)所述事迹则皆征国史。不明事迹之始末,而臆断是非,虽圣人不能也。故说《春秋》者,必以是书为根柢。”不仅《左传》所载史实对后人了解《春秋》帮助极大,《左传》中还有大量归纳《春秋》书法凡例的文字更是直接阐发经义的。最明显的如“五十凡”、“君子曰”、“书”、“书曰”、“故书曰”、“先书”、“故先书”、“后书”、“追书”、“不书”、“未书”、“不先书”、“称”、“不称”、“言”、“不言”之类,都表明《左传》是针对经文而发。《左传》归纳《春秋》凡例,情况较为复杂,研究者也代不乏人,这里不想全面讨论它的得失,而只想举例说明《左传》书法凡例非后人附益。《左传》中出现“书”、“书曰”、“故书曰”、“先书”、“后书”共有一百七十次左右,发“不书”之例者也大约有二十多次。这些文字,或冠于一条之首,或殿诸一节之末,或插入一事之中,有些条目则干脆全是解释《春秋》凡例。它们随文而发,不拘一格,大多各得其宜。如《左传》隐公元年共有十三条,而称“书”、“书曰”、“故名”、“故曰”、“不书”、“不言”、“故不言”的,竟达十一条之多,现根据原文次序编号排列如下:

1.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2.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之也。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

3.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

4.(略郑伯克段事)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5.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6.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

7.有蜚,不为灾,亦不书。

8.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9.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惠公之死也有宋师,大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葬。卫侯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

10.(公子豫)及邾人、郑人盟于翼。不书,非公命也。

11.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

12.十二月,祭伯来,非王命也。

13.众父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

如上所举,可知这一年的传文重点在于归纳《春秋》凡例。

皮锡瑞云:

左氏于叙事中搀入书法,或首尾横决,文理难通。如“郑伯克段于鄢”传文“大叔出奔共”下接“书曰:‘郑伯克段于鄢’”,至“不言出奔,难之也”云云,乃曰:“遂置姜氏于城颍。”“遂”字上无所承,文理鹘突,若删去“书曰”十句,但云:“大叔出奔共,遂置姜氏于城颍”,则一气相承矣。其他“书曰”、“君子曰”亦多类此,为后人搀入无疑也。皮氏此论,初看似觉有理,实则似是而非。郑伯与大叔的矛盾,《左传》载至叔段出奔而了结,庄公置姜氏于城颍云云,不过是这一事件的余波,《左传》于两者之间安排解经的文字,我们实在找不出比这更合适的位置。皮氏从今文家的立场出发,先有《左传》不解经的定见,随手抓住个别条目,指为后人搀入,又就此推而衍之,断定《左传》解经的文字都是后人所加,这样的论证是缺乏说服力的。

在《左传》隐公元年的记载中,特别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皮锡瑞:《经学通论四·春秋》:“论公谷传义左氏传事其事亦有不可据者不得以亲见国史而尽信之”。

的是它解释《春秋》“不书”之例的文字,后人对此多所非难。蒋伯潜云:“若必举《经》所不书之事,而一一说明其所以不书之意,则传《尚书》者当释黄帝何以无典,传《诗》者当释吴、楚何以无风矣。”笔者以为,《左传》解经确有它的特殊之处,不能与它书作简单的类比。隐公元年《传》说明经文所以“不书”的情况共有十次,对此不能轻易否定:隐公为《春秋》之始,而隐公元年也是《左传》之始年,《左传》一向为儒者所注目,要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塞进如此众多的解经文字,事实上是不可能的。

(五)《春秋》与《左传》的分合《春秋》与《左传》原本各自别行,至杜预作注,始将两者合并。杜氏《春秋序》自称“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比其义类,各随而解之,名曰《经传集解》”。

《左传》在形式上与《春秋》相分离,很容易使人产生《左氏》不解经的联想。

胡念贻云:“在汉代,《春秋经》与《左传》是分开的。杜预‘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合在一起加以解释。”他显然认为《左传》作为三传之一地位的确定与杜预将《春秋》与《左传》人为地合并有关。

其实,《左传》与《春秋》是别本单行还是合二而一,都不过是一种形式,问题的关键在于《左传》作者下笔时胸中有无一部《春秋》。

蒋伯潜:《十三经概论·春秋经传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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