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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春秋》是否为孔子所作

作者:赵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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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都是中国古代的重要典籍,并且因其在经学、史学、文学等诸多方面的重要价值,至今仍有大量的读者,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有关《春秋》、《左传》研究的一些基本问题,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相关问题的理解与研究,是阅读者和研究者都无法回避的。因此,这些问题不仅是历史的疑案,同时也是现实的问题,必须花大力气加以研究解决。这里,拟就一些重要问题谈些自己的看法。主要谈以下九个问题:

壹《春秋》是否为孔子所作贰《左传》与《春秋》的关系叁《左传》的无经之传肆关于有经无传伍三传不书之例与无经之传陆《左传》以事解经柒《左传》解经之特征捌《春秋》大义存乎事实玖三传以事解经之比较对于作《春秋》一事,孔子自己居之不疑;孔门弟子如子夏、孟、荀之徒,各依经立说,自不待言;春秋战国之际,诸子百家,对此也一无异辞;到了汉代,司马迁、班固等,都言之凿凿,信而有征。孔子作《春秋》,本该是铁案如山了。不料后世学者群起怀疑,于是在这个问题上异说纷起,以致聚讼难决。怀疑孔子作《春秋》说法虽然很多,但归纳起来,重要的证据不外以下几条:

第一,“在《论语》中,没有关于孔丘作《春秋》的记载”,“而战国诸子,除《孟子》外,没有任何一本书提到《春秋》为孔子所作”。

第二,春秋时期各国历史记载都称“春秋”,早在孔子以前,鲁国就已经有“鲁春秋”,而“鲁春秋”的文字又“大体上和今天所见到的《春秋》相同”。因此,有人断言:“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春秋》,实际上是‘鲁春秋’。”第三,既然否定《春秋》为孔子所作,而把它等同于一般的史书,也就势必要否定《春秋》的“微言大义”。钱玄同说:“春秋》)无所谓微言大义。”笔者通过考察认为:以上三条证据都不能成立,当然也就不足以否定孔子作《春秋》这一事实。

胡念贻:《枙左传枛的真伪和写作时代问题考辨》,载《文史》第十一辑。

钱玄同:《论枙春秋枛性质书》,见《古史辨》第一册。

一、光秦典籍对孔子作《春秋》的肯定应该承认,在《论语》中,孔子确实没有说过自己作《春秋》的话,但这不足以否定孔子作《春秋》这一事实。试想孔子周游列国,一生忙碌,他弟子三千,执教数十年,所用的教材就有好几种,言论事迹之多可想而知,而一部《论语》,共计才一万多字。因此,《论语》所载,决不能代表孔子言行的全部。孔子一生中对鲁国政治影响最大的几件事,如孔子为大司寇、齐鲁夹谷之会以礼斥齐景公、以大司寇摄行相事、堕三都等都不见于《论语》,就是明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儒家的一些重要著作都认为《春秋》为孔子所作。

(一)《孟子》与《荀子》《孟子》曾多次论及孔子作《春秋》。《孟子·滕文公下》云:“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又云:“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离娄下》云:“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这几处文字,不仅确认了孔子作《春秋》的事实,而且交代了孔子著述的时代背景、方法,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

据《孟子》记载,孔子自己也曾多次提及作《春秋》之事,他甚至说:“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如果孔子根本没有作《春秋》,后世将何以知之,又何以罪之?

除孟子外,儒家巨子中提到《春秋》的还有荀子。

《春秋》文公十二年:“秦伯使遂来聘。”(用《公羊经文》)《公羊传》:“遂者何?秦大夫也。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缪公也。何贤乎缪公?以为能变也。”

《公羊传》的意思是说,《春秋》称遂为大夫是对秦穆公的褒奖,穆公虽起初不能用蹇叔之言败于殽,后来却能诚心悔过。《荀子·大略》援引此条说:“春秋》贤穆公,以为能变也。”

《春秋》桓公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公羊传》:“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荀子·大略》云:“不足于行者,说过;不足于信者,言盛。故《春秋》善胥命,而《诗》非屡盟。”

《荀子》这两条,取意全同《公羊传》。

《荀子》多次提到《春秋》,往往与儒家其他经典并举。

如《劝学》云:“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儒效》云:“故《诗》、《书》、《礼》、《乐》归是(圣人之道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

这两处都是将《春秋》与《诗》、《书》、《礼》、《乐》并称,且都认为《春秋》代表了圣人的微言大义,说明荀子认为《春秋》出于圣人之手而绝非一般的史书可比。荀况对孟轲多所指责,但他不仅没有驳斥《孟子》中关于孔子作《春秋》的说法,而且在自己的著作中不止一次地引证《春秋》,可见他也以《春秋》为孔子所作。

(二)《春秋》三传《春秋》三传都认为《春秋》是孔子所作。

《春秋》桓公二年:“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谷梁传》云:“孔,氏;父,字谥也。或曰:其不称名,盖为祖讳也,孔子故宋也。”

“父”是否为孔氏的“字谥”,对孔氏称字是否因孔子“为祖讳”、“故宋”,这些都可以进一步讨论,但《谷梁传》认为《春秋》为孔子所作,却无可怀疑。

《春秋》僖公十六年:“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谷梁传》云:“先陨而后石何也?陨而后石也。于宋,四竟之内曰宋。后数,散辞也。耳治也。是月者,决不日而月也。……子曰:石无知之物,唸微有知之物。石无知,故日之;唸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唸且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故五石六唸之辞不设,则王道不亢矣。民所聚曰都。”文中出现的“子”,即指孔子。

这里,《谷梁传》显然认为孔子是《春秋》的作者。通观《谷梁传》,书中共有十八次提到《春秋》,都是指孔子所作《春秋》而言;《谷梁传》中又有十二次提到孔子,有九次引孔子之言以释经,正因为孔子对解释《春秋》最具权威性。

《公羊传》有二十九次提到《春秋》,也以《春秋》为孔子所作。

《春秋》宣公元年:“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公羊传》在解释经文后隐括旨意说:“孔子盖善之也。”

《春秋》昭公十二年:“十有二年春,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公羊传》云:“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其词则丘有罪焉尔。”

《春秋》哀公十四年:“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公羊传》云:“有以告者曰:有麇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西狩获麟,孔子曰:吾道穷矣!《春秋》何以始乎隐?祖之所逮闻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以终乎哀十四年?曰:备矣。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末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这些都足以证明《公羊传》以《春秋》为孔子所作。

《左传》肯定孔子作《春秋》的地方也非止一处。

最明显的例子是僖公二十八年《春秋》书“天王狩于河阳”,《左传》作者认为出自孔子之手(详后文)。

此外,《左传》论及《春秋》的地方有好几次,都是特指孔子所作《春秋》。

《春秋》成公十四年:“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左传》云:“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舍族,尊夫人也。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修《春秋》的是位“圣人”,而正是孔子被《左传》作者称为“圣人之后”,孔子也被世人尊为“圣人”。联系《左传》全书看,这里的“圣人”正是指孔子。《春秋》昭公二十年:秋,盗杀卫侯之兄絷。“又《春秋》昭公三十一年:冬,邾黑肱以滥来奔。贱而书名,重地故也。君子曰:名之不可不慎也如是。夫有所有名,而不如其已。以地叛,虽贱,必书地,以名其人,终为不义,弗可灭已。是故君子动则思礼,行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惩不义也。齐豹为卫司寇,守嗣大夫,作而不义,其书为‘盗’。邾庶其、莒牟夷、邾黑肱以土地出,求食而已,不求其名,贱而必书。此二物者,所以惩肆而去贪也。若艰难其身,以险危大人,而有名章彻,攻难之士,将奔走之。若窃邑叛君以徼大利而无名,贪冒之民,将置力焉。是以《春秋》书齐豹曰‘盗’,三叛人名,以惩不义,数恶无礼,其善志也。故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文中说书齐豹为“盗”的,就是《春秋》作者,那么,这位作者又是谁呢?我们再看《左传》昭公二十年的记载:琴张闻宗鲁死(宗鲁知齐豹欲作乱而不揭露,难作时被杀),将往吊之。仲尼曰:‘齐豹之盗,而孟絷之贼,女何吊焉?君子不食奸,不受乱,不为利疚于回,不以回待人,不盖不义,不犯非礼。’“将两处文字加以比较,可以看出《左传》昭公三十一年的议论,全部是对孔子言论的发挥,而《春秋》书齐豹为”盗,正反映了孔子的认识。

《春秋》三传历经战国、秦汉而流传至今,它们解经虽辞《左传·昭公七年》。

有异同,义有违牾,但认定《春秋》出自孔子之手,却如出同声,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至于战国其他诸子没有论及孔子与《春秋》的关系,不但不足以否定孔子作《春秋》,反倒恰恰证明了其事的真实可信。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都是些博学多才、综贯《坟》、《典》的学者,他们为了宣扬自己的学说,都竭力排斥异己,互相攻讦。儒家学术,由于影响最大,所受到的攻击也就更多。墨家、道家、农家等无不对儒家加以抨击。甚至在儒家内部,也是派系林立,互不相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孟子竟然数典忘祖,把孔子有没有作《春秋》这一基本事实搞错了,或者干脆撒下弥天大谎,将一部不相干的著作硬拉到孔子头上,又从而大放厥词,以孔子继承人自居,岂不是授人以柄,自坏家门!因此可以说,战国诸子对孔子与《春秋》的关系避而不谈,只能是对孔子作《春秋》的一种默认。

二、孔子改造“鲁春秋”的证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

《汉书·艺文志》云:“孔子)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藉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

据《史记》、《汉书》,孔子在“论史记旧闻”的基础上,对旧史进行了剪裁取舍,删去了“烦重”及“不可以书见”之文。

孔子据鲁史记作《春秋》,“鲁春秋”自然是他依据的主要材料。由于“鲁春秋”早已失传,现在已无法把它与今本《春秋》进行全面的对照和比较,但根据可以确认的“鲁春秋”残存文字,参之以有关史料,我们仍然可以看出孔子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裁断鲁号称礼文备物之国,很早就已有历史记载。《左传》昭公二年载,晋韩宣子(韩起)聘于鲁,“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杜预云:“鲁春秋》,史记之策书。《春秋》遵周公之典以序事,故曰周礼尽在鲁矣。”

为什么见到“鲁春秋”便能了解“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呢?

郑樵认为韩起所见之鲁春秋“乃周公、伯禽以来,上自天子,下至列国礼乐征伐等事无不备载,皆周之盛时为王之典章,此杜预所谓周之旧典礼经是也”。

顾炎武云:“春秋》不始于隐公。晋韩宣子聘鲁,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盖必起自伯禽之封,以洎于中世,当周之盛,朝觐会同征伐之事皆在焉,故曰周礼。”郑樵:《六经奥论》卷四“春秋总辨”。顾炎武:《日知录》卷四“鲁之春秋”。

杨伯峻云:“韩起所见《鲁春秋》,必自周公旦以及伯禽叙起,今《春秋》起隐公,讫哀公,自惠公以上皆无存。”《鲁春秋》不自隐公始,这是一个重要的事实。据郑樵说:“汲冢琐语》亦有《鲁春秋》记鲁献公十七年事。”《左传》作者也非常熟悉春秋以前鲁国的历史。《左传》桓公二年追述了“惠之二十四年”、“惠之三十年”、“惠之四十五年”的有关事件,证明作者见到的鲁史记包括鲁隐公以前的记载。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后序》云:“纪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无诸国别也。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晋国灭,独记魏事,下至魏哀王之二十年,盖魏国之史记也。”《竹书纪年》盖晋《乘》之流,它记事追溯到夏、殷、周三代王事,韩起晋人,见到《鲁春秋》却羡叹不已,说明《鲁春秋》记事可能比晋国史记更为详尽。孔子说:“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又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子对三代礼仪制度的了解,或有得力于《鲁春秋》处。退一步说,即使《鲁春秋》不始于三代王事而以周公、伯禽开头,与今本《春秋》就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从伯禽到隐公,中间有考公、炀公、幽公、魏公、厉公、献公、真公、武公、懿公、伯御、孝公、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二年》。

郑樵:《六经奥论》卷四“春秋总辨”。《论语·八佾》。

《论语·八佾》。

惠公十二公,加上鲁公伯禽一共有十三位君主。现在流传的《春秋》以隐公为记事的起点,显然经过了后人的裁断,而这个裁定的人正是孔子。

那么,孔子为什么要托始隐公呢?孔子主张以礼让治国。《论语》记孔子之言说:“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公羊传》在解释《春秋》隐公元年不称即位的原因时说:“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谷梁传》的解释也基本相同:“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孔子非常赞赏礼让的行为,他对尧舜禅让推崇备至,对吴太伯、伯夷、叔齐让国的行动也是极口称道,这些都明见于《论语》;他删定《尚书》,首篇列《尧典》,与《春秋》托始隐公用意正相类似。

把这一切联系起来看,可以看出孔子确实在宣扬一种“让”的精神。《春秋》记事不从周公开始,主要是因为“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对周公、文、武的事迹已多所传习,而《春秋》的主旨是要“拨乱世反之正”,其手段则是针对王道衰微后的现实进行褒贬,通过“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来表达自己的理想。《春秋》的上限,大致是平王东迁之后,其所以不载鲁惠公事(惠公亦在周室东迁后),则是为了托始隐公以表现“让德”。

《春秋》终于鲁哀公十四年,无疑也是有人裁断鲁史的明证。《春秋》记事下限的确定,与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一事《论语·里仁》。

《史记·孔子世家》。

有着密切的关系。《春秋》哀公十四年:“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左传》:“十四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汙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公羊》、《谷梁》所据经文都终于此条,并对获麟一事作了更多的发挥。不管这种发挥是否符合孔子的原意,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孔子亲见获麟之事,并将此事确定为记事的终极。

《左传》所载经文到鲁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丘卒”,与《公羊》、《谷梁》两传稍有不同,其实三传之间并无矛盾。孔子晚年已用《春秋》作为教科书,弟子兼通六艺者七十有七人,子夏之徒更是深通孔子《春秋》之学,因此《春秋》原文不可能终于“孔丘卒”。杜预说:“春秋》止于获麟,……自此以下至十六年,皆鲁史记之文,弟子欲存孔子卒,故并录以续孔子所修之经。”孔门弟子续经以“孔丘卒”为终点,与《公羊》、《谷梁》两传记载“孔子生”一样,都是为了说明《春秋》与孔子密不可分。

(二)笔削《春秋》记事,每年之下都冠以“春、夏、秋、冬”四时。朱熹说:“以《书》考之,凡书月皆不著时,疑古史记事例如此,至孔子作《春秋》,然后以天时加王月。”不仅《尚书》书月不著时,考之《竹书纪年》、《春秋事语》等古代历史记载,也极少系以四时的例证。今本《竹书纪年》尚有记年月者若干条,如(献公)二十五年正月,翟人伐晋,周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哀公十四年》。朱熹:《答张南轩书》。

阳有白兔舞于市(昭公)六年十二月,桃杏华(出公)十年十一月,於粤子句践卒,是为菼执(幽公)十年九月,桃杏实“洪业论此谓:殆出于晋《乘》者也,而其记月皆不冠以时。推其例,似亦可以证《鲁春秋》旧文不宜有时厕年月之间矣。”他又说:近时金石之学大盛,两周彝器铭文已经释录者甚多,其载有年月日辰者,无虑百计,计时之器,仅得其一。“而这一记时之器——商鞅量,已经在孔子之后一百三十多年。以上所举古史和金文资料足以证明春秋之前记事不书四时,然而《春秋》在记时方面却十分严格,一年之中,不管有事无事,必遍举四时。《公羊》、《谷梁》两传对此都有所发明。如《春秋》隐公六年载:秋七月。”公羊传》:此无事,何以书?《春秋》虽无事,首时过则书。首时过则何以书?《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又如《春秋》桓公元年载:冬十月。”谷梁传》: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春秋》编年,四时具而后为年。“春秋》每年必举四时,表明编纂者对此极为重视,历代有不少学者认为《春秋》以四时冠月,体现了孔子”行夏之时“的主张,未必符合实际情形,而《汉书·艺文志》说孔子意在”假日月以定历数,这话近得其真。总之,以四时冠月日,是孔子的特笔。

孔子删削史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略去事件发生、发展的经过而仅保留结果。

《墨子·明鬼下》:

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

洪业:《春秋经传引得序》。洪业:《春秋经传引得序》。

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田于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弢而死。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昔者燕简公杀其臣庄子仪而不辜。庄子仪曰:吾君王杀我而不辜,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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