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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姐姐,对男孩儿说来,是一大缺憾。这如同先天的色盲,世界在他眼里,少了某种颜色。当然,她须是一位好姐姐。 如今年轻的母亲们,其实在同时扮演她那一个男孩儿的大姐姐的角色。如今的男孩儿们,在对他们的年轻的母亲撒娇任性之时,何尝不包含着稚弟长姐之间尔嗔我谑的亲情呢?人在自己的情感领域内,缺少什么,便会代补什么,这是本能。 我是有一个姐姐的。不过我无缘见她一面。只见过她的照片。在我九岁时见过她九岁的照片。照片已发黄。发黄的照片上,清丽的女孩儿注视着我,目光中有缕淡淡的感伤。母亲告诉我,姐一出生体质便弱。我出生不久她就死了。 她死前对母亲说:“妈,让我看一眼小弟……”母亲抱我给她看。 “长大是什么样的男人呢?”她喜爱地望着我笑。那笑凝固在她脸上……母亲像讲一件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从此我再看那发黄的照片,仿佛像被夹扁的枯花。“你呀,”母亲叹了口气,指点着我,“你命里就不该有姐。要不怎么你一生下来,她便死了呢!”从此我不敢再看姐那张遗照,觉得我的出生是一种罪过……从此我对死以及有关的联想异常敏感。一听教堂的钟声不禁肃然而且恓惶……我的母亲城是当年俄式教堂最多的城市。在我们那条街,在我们那个几户人家合居的院子旁,就有一所教堂。不算大,可也不算小。每逢举行宗教仪式的日子,俄国移民从四面八方云集而至。教堂里住着一位神父和一名中国老花工、一名干杂役的“玛达姆”。有一时期还住过一位主教。据说是位真正的主教,大个子、大胡子。教堂院子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临街是绿栅栏。 栅栏由一块块锯成同样拼花的木板组成。 因是木板的,我们北方人又叫作“板障子”。院内有葡萄架。它旁边有一口压水井。常可望见穿黑袍的神父在葡萄架下持卷而坐,大概是默诵《圣经》。有时可望见老花工汲水浇花,“玛达姆”在井旁洗碗。院子里的花多极了,但并无什么娇嫩名贵的品种。无非“扫帚梅”、“夜来香”、“指甲花”、“鸡冠花”、菊花之类。一到夏季,散紫翻红,争奇斗艳,续色至秋,将偌大个院子装点得五彩缤纷。除了花,满院子种的全是向日葵。花盘盛开之际,黄灿灿一片,令人陶醉…… 院子正面,是一排居室。左侧,是做祷告的地方。右侧,“板障子”那边,就是我们的院子了。“爬山虎”爬过“板障子”,将千百朵紫色的“喇叭花”赏心悦目地赠予我们…… 教堂还养了一头奶牛。“玛达姆”每天推着两桶奶走街入院。当然,最先欢迎她的是我们院子的人。没有零钱时,“玛达姆”便在小本上记笔账。从不催账,以表示对邻居们的友好。 我在教堂的钟声里不知不觉长大。我们和他们只发生过一次冲突。那一年全市展开消灭麻雀的“人民战争”。从大人至孩子,敲锣、击鼓、放鞭炮,站立在房顶上、树桠上,挥舞绑了布的竹竿,惊得麻雀们满天空乱飞,不敢栖落。飞着飞着掉下来,累死了。教堂成了麻雀们的“巴黎圣母院”。院子里房顶上落了许多许多。于是街道委员们与神父进行交涉。反反复复强调麻雀乃“四害”之一,每年吃多少多少稻谷以及消灭它们的伟大意义。神父和“玛达姆”阻挡在院门口,无论如何不让人们人院,用生硬的中国话固执地说:“不行,不行,上帝会不高兴的……”但是那些小伙子们,哪管上帝什么态度,翻过“板障子”跳入院内,各显神通,纷纷爬上教堂顶……神父和“玛达姆”,只有妥协的份儿,唯有遁入教堂,跪耶稣像前,替麻雀们的灵魂祈祷。那一次被大人们称作“歼灭战”的战绩并不辉煌,全市也就消灭了一百多只麻雀而已。麻雀不比鹰隼,小,猫儿在一个地方不飞出来,便可逃过劫难。“歼灭”它们又谈何容易呢?倒是教堂院子里的花,被我们折走了一大半,还没成熟的向日葵的葵盘,被拧去了不少,一株株如同被砍掉头颅,身躯不甘倒下的士兵。教堂的铁皮脊顶,也被踩陷多处……一天早晨,我没听见教堂的钟声。 我很奇怪,因为那钟声,乃是我对家以外的世界最初的感知,最初的了解。它伴随着我一年年长大。对我来说,早已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我问母亲:“妈,今天怎么没敲钟啊?”母亲回答:“‘玛达姆’病了。”我接连几天没听见教堂的钟声。那院子里从早到晚寂静悄悄的,再也望不见一个人影。同学们说,那院子里已没人住了。一天深夜,神父和“玛达姆”坐着一辆有斗篷的马车走了,还带走了那条鬈毛的老狗。奶牛则送给了老花工。老花工也走了。不知到哪里去了……同学们都说,是因为“歼灭”麻雀那一天,人们硬闯入他们的院子,使他们感到被欺负了,含怨而去的。 我觉得他们气量太小。就因为那么一件事,便值得撇下他们的上帝吗? 相信上帝的人不是都气量很大、善于原谅人的吗?相信上帝的人怎么能够和不相信上帝的人一般见识呢?何况不就那么一次嘛!何况我们院子的大人孩子,都没有闯入他们的院子啊!无论如何,走时也该向老邻居们告别呀!我对母亲说:“妈,不是‘玛达姆’病了,是那院子里没人住了。所以没人再敲钟了!”“是吗?”母亲停止针线活儿,抬起头,似乎颇有几分诧异地瞅了我一眼。 我看得出来,关于“他们”离去真正的原因,母亲心中是一清二楚的,只是不愿让我知道罢了。“妈,他们究竟为什么啊?真为了歼灭麻雀的事儿吗?”“也许……是吧……”“不是!”母亲又停止针线活儿,又瞅了我一眼。母亲目光变得严厉了。语气也相当严厉:“做作业去!一个小孩子,别凡事儿刨根问底儿的!跟你有什么关系?也不许再向别人去问!” 不久,所有的苏联人,包括那些已经和中国人结了婚的苏联人,已经做了中国孩子的爸爸或妈妈的苏联人,一批批地离开我们这座城市,回国去了。 火车站天天有依依惜别乃至抱头痛哭的人们。苏联人开的杂货铺、药店、卖乳品的小亭子,几天内全都关了门……连我们这些半懂事的孩子,也开始明白,真正的原因,显然与歼灭麻雀无关。好像都曾被大人们严厉地叮嘱或告诫过,在一起玩儿的时候,从不谈论此事。 九月以后,教堂的院子荒芜了。一片凋零,一片萧瑟,一片枯黄。只有掩蔽了甬路的杂草,顽强地体现着生机。 那一年冬天来得特别早。一场大雪后,连院子里的杂草也被压倒被覆盖了。旧雪蒙新雪,一层又一层。整个冬季,院内雪积两尺余厚。雪面无踪无迹,平洁如毡。但见这儿那儿,有杂草的一簇簇尖叶戳透。一群群肥胖的麻雀啄食草籽,证明它们活得还挺惬意。雪厚得几乎和房屋和教堂的窗台水平了。房屋和教堂仿佛沉陷下去了,显得矮了许多。久旷无人的那个院子,仿佛是一处隔世纪的遗迹。在我看来,尤其神秘。我觉得那里依然有人住着。至少有一个人——上帝本人。一到天黑,院子一片死寂,令人感到鬼气森森…… 大人们开始谈论那个院子,说它闹鬼。有人说半夜听到过女人的哭声,也有人说那不是女人的哭声,而是婴孩儿的哭声等等。于是我们一些住在附近的孩子,都被家长们提醒,无论白天晚上,都不许靠近那院子。春节后,街上有一户人家的男孩儿失踪了。有一天,院子的大门被撞开,几名荷枪的警察,踏着没膝的深雪,进入那一排房子和教堂搜查。他们出来时都很沮丧,因为什么线索也没有。几天后那失踪的小男孩儿出现在我们面前,跟我们一块儿在冰上抽“嘎儿”玩。我们问他怎么失踪了好几天,他说他根本没失踪过——因为他爸爸狠狠打了他一顿,他一赌气,谁也没告诉,跑到他姨家去了。他发誓说他爸爸若再打他,他就真的“失踪”…… 雪化了,天气一天比一天转暖了。春天翩翩漫漫地来到了,也来到了那久旷无人据说闹过鬼的院子。倒伏的枯蒿底下,钻出了翠绿的新草的嫩芽儿。一场连绵春雨润过大地,满院里最先开放的是“扫帚梅”。预先无人规划地垄,它们开得很野,轰轰烈烈开一大片。惹得我们一些孩子,隔“板障子”望着,总想采撷一大把。但却仅只是想而已,没人敢涉足院内。尽管院门半敞着…… 转眼到了七月。“夜来香”也开了。晚上,习风送爽,在我们的院子里,都闻得到馥郁的香气。 于是大人们说,也不知那院子该归哪方管,要是能搬来户人这家住多好!走动熟了,讨把花儿必定是可以的。眼见那些花儿开野在院子里,无人侍弄,怪可惜的…… 仿佛上帝要遂大人们的心愿似的,几天后,真的搬来了一户人家。 那一户人家东西不多。几件漆色很深、样式很古很沉重的家具,还有书架和书,书很多。 傍晚,又开来两辆小汽车。从没见过小汽车开到过我们那条老街上。半条街的人聚拢了瞧稀罕。男人们,甚至端着饭碗,边吃边瞧。女人们则交头接耳,窃窃私议。 第一辆小汽车里钻出三个孩子。两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两个男孩儿看上去六七岁,长得一模一样儿,可能是双胞胎。那女孩儿十四五岁,穿一件粉红色“布拉基”。一头乌黑柔发披散着。左耳上方,别一枚白发卡。我还从未见过那么美丽的女孩儿。不,也许该说我从未见过那么高傲的女孩儿。不知是因为美丽而显得高傲,还是因为高傲而显得美丽,反正当时我自惭形秽到了极点,不由自主地往大人们身后缩,虽然她并未向人们望一眼,更没注意到我的存在…… 三个孩子穿得都非常整洁、非常体面。我们那条街上所有的男孩儿、女孩儿,就是在节日里,也不可能穿得那么整洁那么体面。 两个男孩儿一推开院门,便朝他们的新家奔去。那一位美丽且神情高傲的女孩儿,那一位宛如从童话故事里走到现实中来的小公主,怀抱着一只雪白雪白的长毛的大猫,矜持地、从容不迫地也往院内走。 “别跑!小心摔倒啦!” 她喊,嗓音甜极了。 第二辆小汽车里,也下来三个人。两个年纪相仿的女人,和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两个女人,年龄都在四十五六岁左右,都穿旗袍,一个穿玄紫色旗袍,一个穿藕荷色旗袍。穿藕荷色旗袍的,比穿玄紫色旗袍的,体态丰腴些,肌肤也白皙些。而穿玄紫色旗袍的,身材却略高些。两个女人,一个显得神情肃穆,不苟言笑的样子。一个显得品性和善,心慧德贤的样子。神情肃穆的是穿玄紫色旗袍的女人。心慧德贤的是穿藕荷色旗袍的女人。看得出她们当年准很漂亮。 那个六十多岁的男人,头发剪得极短。剪得极短的头发,全白了。长得很瘦,瘦得形销骨立,但精神矍铄。他穿一套灰中山装,尽管已是七月暑天了,领钩却扣着。黑布鞋,白袜子,是个朴素之中透着尊严的气宇轩昂的瘦男人。 两个女人先下车。穿藕荷色旗袍的女人挽着穿玄紫色旗袍的女人。她们像那个高傲的少女似的,仿佛对街两旁的观望者们视而不见。几乎没停顿地便往院子里走。六十多岁的全白了头发的瘦男人后下车,跟随着她们。观者们使他困惑。也使他不自在。走了几步,忽然觉着不对人们有所表示,说几句什么,是很不得体似的,迟豫地站住,转身向街道左边的人们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九十度的大躬。 “街坊邻里们,”如同江湖义士,他一抱拳,不卑不亢地说,“今后,我们就在此住上了!欢迎诸位来舍下做客。街道上有什么应尽的居民责任或义务,倘我们一时意识不到,不够自觉,希望大家给予提醒、督促、批评。我们保证会虚心接受,坚决改正的……” 虽然他的话说得很庄重,虽然他的表情看去很诚恳。但是他那种抱拳的姿势,和他整个人很不对劲儿。很别扭。 人们却都没笑,也许都不忍笑他。六十多岁了,头发全白了,话又说得那么庄重,表情看去又那么诚恳,何况我们那条街上住的都是些本性善良的老百姓,怎忍心笑他呢? 跑前跑后的孩子们停止了骚动;端着饭碗的男人们停止了咀嚼;交头接耳的女人们停止了窃窃私议;评头论足的老太太们停止了指指点点。所有大人和孩子已看出他们是一户不寻常的人家,而他是一位身份和地位不寻常的人物。大家都显出在注意倾听的样子,认为是一位不寻常的人物“发表”讲话。 人们的静默使他不知所措。“就这样吧!我的意思是……千万别把我们当成……当成一户特殊的人家……其实……其实……” 他语无伦次。他想再说什么,却又不知应该继续说些什么好。那一时刻,他仿佛是一名在课堂上自己举手争得了发言机会的小学生,而一旦被老师叫起来,其实又并没有回答问题的必要的思考和精神准备,显得很尴尬。 这时两辆小汽车开走了。 两个女人一听他开口说话,同时站住了,放下彼此挽着的手臂,一齐转过身,站在院子里听。听他自己将自己弄到语无伦次的境地,穿藕荷色旗袍的女人急急走回来,走到他身边,挽住他的手臂,迫使他跟随她走入院子。她的目光,始终不看人们,看他一人,如同在她眼中,只有他一人存在。穿玄紫色旗袍的女人,将院门掩上了。并且支了顶门杠。他在院子里频频向人们回头,脸上歉意地、无可奈何地、企望获得宽宥地笑着。 晚上,那葳蕤的院子,在旷久的昼凄夜森之后,终于有了灯光。灯光虽被树影遮蔽,仍隐约可见。那一排神父们住过的房顶上高高的砖砌的烟囱冒烟了。 纳凉的、爱扯闲话的男人和女人们,聚在街对面路灯下,望着院子,继续对那一户人家作种种猜测、判断、评论。这条街很久没发生一件值得人们聚在一起说说的事儿了。老百姓总是希望隔些日子便有一件值得他们说说的事儿发生的。那一户人家在好几天内一直成为人们的话题。而好几天内,竟没有谁见到那一户人家的大人或孩子走出深广的院子,甚至也没有谁发现他们在院子里活动过。这应更值得成为话题了。 一天,母亲吩咐我到小杂货铺子去买火柴。我刚一走进,立刻退出。呆站门外,没勇气再走进。因为那时铺子里只有一个人买东西。因为那个人就是那一位骄傲的公主!她还穿着粉红色的“布拉基”。她发上还别着那枚白发卡。我一眼看到的只是她的背影。但我肯定是她!除了她,我们这条街上,哪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儿,会有那么美丽的背影呢?她们站立着的时候,不是偏着头,就是曲着一条腿,将鞋跟儿踮起。而她,站立得笔直,笔直得接近标准的立正姿势。从背后看尤其显得那样。如果她穿的不是“布拉基”,是军服,从背后看简直是一位时时刻刻不忘军容的女军官、专门操练女兵们的女军官。她怎么会是这样的呢?难道她从小在军营长大的吗?难道她从几岁起就开始接受严格的军体操练了吗? 我感到她使我敬畏。此前我从未对我们那条街的任何一位比我年龄大的少女产生过哪怕稍微一点儿的敬畏心理。我和男孩子们,经常学她们爸爸或者妈妈的腔调,在她们背后喊她们的小名。或者,搞些恶作剧,将一段像毛虫的草莓扔在她们身上;将带刺儿的草籽揉进她们的头发,使她们吓得尖叫气得跺着脚骂我们,这是我们最开心的事。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我对她永远不敢。永远。我觉得她吸引我,犹如一朵芳香奇异的花,吸引住了一只小蜜蜂。我渴望接近她,渴望引起她的注意,渴望获得她对我的好感,从而喜欢我。这一种渴望怂恿我,对我说一切都是可能的,我抗拒不了它。我因此而羞耻。我的背心两天没洗了,很脏。我的短裤也脏。我的旧布鞋,被脚趾顶破了。所以我一发现她,立刻退出小铺子。我躲在小铺子门后,迅速脱下背心,翻过来穿上。并且将后面穿在前面。也以同样的方法重穿了一次短裤。我还将一双鞋换了脚。换脚后就看不到钻出鞋外的脚趾了。但每只鞋上都有一个洞,像一只圆圆的眼睛。我认为这总比脚趾钻出鞋外雅观得多。经过这一番“推陈出新”,我才觉得我可以“展现”在她面前了。不再会被她视为一个小丐儿了。我鼓起十二分的勇气,努力抑制住内心的激动,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悄没声儿地进入了小铺子。卖货的胖女人,大声问我:“你买什么呀?”我们那条街的孩子,没有不认识她的。背后都叫她“河马大婶”。她也差不多全认得我们。有时我们帮她卸货,她一高兴,会赏给我们每人一块糖。我礼礼貌貌地说:“大婶我不急,您先卖给她吧!”她看我一眼。不经意地看我一眼,目光继续瞧向货架子。她一手拿着精致小巧的钢笔,一手拿着小本儿,瞧一阵,往小本儿上记几笔。忽然我明白了我自己是怎么回事儿。明白了我为什么渴望接近她,渴望引起她的注意,渴望获得她的好感。当她看我而我也正看着她时我明白的。她的脸形和她的眼睛很像照片上我那死去的姐姐!于是我不再因自己心里的念头感到羞耻。我开始觉得一切不但可能而且合情合理。 “哟,这孩子,什么时候学得这么礼貌了呀?还‘您您’的啦!”“河马大婶”似褒似贬地说,“你买什么就快买吧,人家也是不着急的!”“我妈叫我买……”我翻起眼睛做思索状,“我忘了。我得想想……”买完火柴,我不就得离开了吗?我可不想很快离开。 “河马大婶”看出我明明在装相儿,却无法看透我心里那些异常活跃的念头。她将胖身体伏在柜台上,一支手臂伸出柜台外,抓住我的胳膊,将我扯向她,低声说:“你这个小家伙究竟想干什么?想偷点儿东西吧?” 她又看我一眼。这一次,分明的,我有几分引起她注意了。我脸火辣辣地发烧。我感到受了奇耻大辱,挣脱“河马大婶”的手,被激怒地抗议地说:“你血口喷人!我什么时候偷过东西了?” “哟,哟,一句话就担载不了啦?也值得发这么大脾气?大婶不过跟你开开玩笑嘛!今天没货卸,喏!”她抓了几颗糖撒在柜台上,“给你。不买什么东西,快走吧!省我还得时不时地留心着点儿你!” 我觉得她最后那句话,仍然包含有侮辱我的意思。我更生气了,愤慨地说:“我才不吃你那破糖呢!我买一包火柴!”“这孩子,不识好歹!早说买火柴,我也不至于跟你这小家伙磨牙费口呀……破糖?破糖你没馋巴巴地向我讨过?”“河马大婶”嘟哝着,一只肥厚的大手在柜台上一撸,将那几块糖收了起来。她也有些生气了,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地接了我的钱,抛给我一包火柴。 和“上帝”住在一个院子里的“公主”,没再看我,也没再看“河马大婶”,似乎根本没听到我们之间的唇枪舌剑,依然那么笔直地站立着,但她的一条腿,居然也弯曲了。她穿双红色的半新的皮鞋。我们那条街,没谁家的女孩子穿得起皮鞋。在学校里,我也没见过穿皮鞋的女生。我见过的女孩子,认识的或不认识的,有一个算一个,穿的都是那种千篇一律的,带扣襻的女便鞋。我觉得女孩子穿皮鞋,不神气也显得几分神气,不高傲也显得几分高傲。我暗想我的姐姐要是活着,我到处捡破烂儿卖,也要为她攒钱买一双皮鞋!也要买红色的,和她脚上穿的一个式样的。使我感到惊讶的,当然主要不是她穿的皮鞋,而是,她的一条腿,不但也弯曲了,她的一只脚,居然也将鞋跟儿踮起,鞋尖着地。这一种姿态,是我所司空见惯的女孩儿们的姿态啊!我们这条街的女孩儿,大抵都这么站立过的啊!“公主”,却原来你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女孩儿呀!就凭这一点,我忽然觉得她和其他十三四岁的女孩儿,也许并没什么两样。我忽然觉得我对她的敬畏是很自卑的了,我忽然觉得她在我心目之中非但不再那么神圣也不再那么神秘了,尽管她和她的全家,都跟“上帝”住在一个院子里…… 然而这并没有抵消我渴望接近她,渴望引起她的注意,渴望获得她好感的念头。恰恰相反,那念头竟更强烈了,也更使我暗自激动了。虽然我似乎明白了我自己是怎么回事儿了,但我却对自己无可奈何。一个九岁的男孩儿要将自己内心里的念头隐藏得很深很深是十分困难的事。更多的时候,他们无所顾忌地暴露自己内心念头的冲动,以及那一种冲动带给他们的情绪方面的愉悦,远比深藏它隐蔽它的自得要巨大。 我接了火柴,不走,“河马大婶”不拿好眼色瞪我;走,又很不甘心。我觉得我挺依恋这个小小的弥漫着酱醋味儿的杂货铺子。 这时,她向我转过了身,不,并不是向我,是向“河马大婶”转过了身。因为她的目光并没望向我,连眼角的一点儿余光也没恩赐给我,而是望向“河马大婶”。只望向“河马大婶”。她全家似乎有一个共同的毛病:望着谁的时候,眼里只有谁,仿佛别人全都不存在似的。那个穿藕荷色旗袍的女人,她家刚搬来那一天,不就是眼里只有她的父亲,仿佛街两旁的人们根本不存在吗?那位六十多岁的全白了头发的瘦男人,是她的父亲吗?那么,那个穿藕荷色旗袍的女人是她的母亲啰?穿玄紫色旗袍的女人又是她的什么人呢?那一对儿双胞胎男孩儿是她的弟弟们吗?又为什么和她长得毫无相像之处呢?她的家有着这些确实足以使人犯猜想的地方,也就难怪我们这条街上的人们议论她们了!她两眼只望着“河马大婶”,走到这边柜台来,问:“酱油多少钱一斤?”不待“河马大婶”开口,我抢先回答:“有一毛四一斤的,有两毛六一斤的,一毛四一斤的是普通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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