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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击

作者:水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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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是老样子,天空灰蒙蒙的也不见下雨,上午气温就开始攀升,到了午后就已经有了初夏的感觉,朱钥骑在马上还好奇,说为什么大戈壁里怎么也有这种桑拿天,闷热闷热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这个问题,虽然我见识广一些,可还没广到能回答区域性气候的程度。

又是一天的奔波,到了晚上扎营的时候,二毛说我们已经离得山口不远了,估计明天一早就能进峡谷了。

我今天一早起来脑子就昏昏沉沉的,估计是昨天晚上当绅士给冻着了,搭好帐篷没等开饭我就先睡了,再睁眼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一两点钟了。

我躺在睡袋里听到头顶的帐篷正发出“啪啪”的轻响,雨终于下下来了,腹中饥饿难忍正准备打起手电去背包里摸些干粮冲击,突然一阵闷雷声在耳边炸响,把正在熟睡的三个人同时惊了起来。

二毛睡得迷迷糊糊的骂道:“娘的,什么鬼天气,白天热的要死,晚上冻死人还他妈下雨,关节炎都犯了!”

郑椋穿好衣服撩开帐帘向外看了一眼,雨下的不大不小,一股股的湿冷潮气随着微风灌了进来。

朱钥担心道:“这雨酝酿的时间可不短了,会不会演变成暴雨啊。”

二毛说:“不会,这是戈壁常见的短时雷暴,雷声大雨点小,最多一个小时就会停了。”

朱钥又道:“我是担心雷电!咱们宿营在附近最高的地方,会不会……”

朱钥话音刚落,又一个闷雷炸响了,这次离我们更近,感觉雷声就在耳朵里一样。

这声春雷好悬没把我吓趴下,我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了起来,大戈壁中遇到这种雷暴天气非常罕见,我们宿营地位置高,撑起营帐的钢管好比引雷针,换句话说呆在这儿被雷劈的概率不低。然而不在这儿,跑出去呢?危险同样很大,大戈壁一马平川,四个人会变成四个活靶子。待在帐篷里和跑出去,无非是一起死还是陆续死的选择罢了。

可没等我再多想一会,炸雷接二连三的落了下来,最后雷声几乎混成一片听不出个数了。

我们只得捂住耳朵,提心吊胆的盯着头顶的帐篷,然而五分钟过后雷声渐远,我们仍然安然无恙,我心中暗念弥陀佛,幸好我们几个都是积德行善的好人,老天爷网开一面放了我们一条生路。

就在我们沾沾自喜,小命得保的时候,帐外突然传来了一声马儿的哀鸣。

“不好!我的马!”郑椋大叫一声,飞也似的奔出了帐篷。

我紧跟着也跑了出去,刚一撩开帐帘就闻到了一股皮肉烧糊的焦臭味,往郑椋拴马的地方一看,我的心立刻沉了下来,只见数匹入夜前还生龙活虎的马儿,此刻已经全身焦糊的倒在了地上,看样子是它们替我们挨了雷击。

郑椋是个爱马之人,见几匹优良的马儿死的那么惨,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心疼的他摸摸这匹,瞧瞧那匹,可除了一匹还有一口活气外,其余几匹都是当场毙命。

“地上总共躺着五匹,另外五匹应该还活着。”二毛蹲在来,捡起断裂的缰绳说,“你们看,另外几匹马受惊之后咬断了缰绳,应该往那个方向跑了。”二毛指向了我们准备明天才动手前往的琳琅河河谷的方向。

朱钥忧心忡忡的说道:“死掉的这几匹马背上的物资已经被雷击的不能用了,没有食物和干净水,咱们想走回玉门也不容易啊!”

二毛说:“不能就这么回去!两次出师不利太憋气,这次说什么也要找到戛斯古城,不然二爷誓不回玉门关!”

我说:“你别动不动就发誓,我仔细检查过了,死的这几匹马都是驮马,背上的物资大部分是草料、炊具和钢管一类的金属物,所以才会引来雷击,而跑掉的那几匹才是咱们骑乘的走马,上面的食物和考古设备才是咱们此行必须的,因此不管是继续前进,还是回玉门都必须先把那几匹马找回来,不然麻烦可就大了。”

郑椋揉了揉发酸的鼻子说:“事不宜迟,咱们必须马上去追赶马匹,不然离开人之后落单的马很容易被狼袭击。”

没了马匹载重,几十斤的帐篷对我们来说就是累赘了,幸好离河谷很近,带着走的意义也不大了,于是依二毛的意思就扔在了原地,等我们回来的时候还可以再利用。

即使这样我们随身的装备还是不轻,走着都费劲,别说跑着去追赶马匹了,走了半个小时我就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了,偷眼看了一下时间,还不到四点,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

“大家都打开夜光标志,别走掉了!”二毛一边说一边把朱钥的背包抢过去,扛在了肩上。

郑椋熟知马性、二毛善于侦查追踪,有他们二人配合倒是不担心会跟丢,又走了十几分钟郑椋突然停了下来,细细观察了一番马蹄痕迹,然后长出了一口气:“哎呀,阿弥陀佛!这些马祖宗终于从惊吓中安静了下来,变跑为走,速度慢下来了。”但随后他又补充道,“咱们骑乘的这几匹走马,都是训练有素的宝马,按常理说是不容易受到惊吓的,可是刚才那阵雷暴威力实在是太大了,马儿吓破了胆非常的易惊,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撒腿就跑,而且即使安静了下来,也不会一动不动的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所以咱们还是不能停,必须尽快追上它们、安抚它们。”

二毛一指右手边:“这个方向,追!”

此时天空中的雷暴已经彻底听不到了,不过小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搞得我们不胜其烦。

这点雨穿雨衣吧,有点小题大做不值当,而且穿上雨衣又闷又累赘,可不穿吧,身上又冷又湿的同样不好受,二毛身体健壮不在乎风雨,只是嘴里一个劲的抱怨老天下雨不挑时候。朱钥身子单薄又是女流,她可受不住这样的风寒,于是央求我帮她把雨衣从包里掏出来。

我让朱钥把身子转过去,好从她背包里取出雨衣,结果我的手刚碰到她背包上的拉链,朱钥突然一声尖叫,然后抓住我的胳膊,用惊恐的声音说道:“你看,那是……那是什么!”

我顺着她的手看去,只见如墨般的夜幕中,在离我们很远的地方出现一排绿幽幽的小亮点,飘飘忽忽很是诡异。

“妈的,是狼群!这些狼崽子居然敢打咱们的主意,看二爷不大开杀戒!”二毛撸胳膊挽袖子就要端起枪把尾随我们的狼都突突了,却被我在后面抱住了,“贾二毛,你除了暴力就不会点别的了吗?你数数狼眼一共才几只,最多不过六七头狼,这种规模的狼群对咱们够不上任何威胁,它们之所以尾随咱们,可能只是想吃些残羹剩饭,你犯得上和它们玩命吗!”

二毛气的一跺脚:“我打了这么多场仗,就学会一个道理,那就是绝不能让敌人追着屁股跑!咱们现在是兵强马壮,不在乎几头饿狼,但万一咱们遇难了,失去了枪械装备又没有抵抗能力了呢?到时候后悔就晚了!不行,这种隐患一经发现必须根除,你别拦着我!”说着又要冲过去。

我再一次从背后抱住了她,呵斥道:“你急什么,我又没说不让你去收拾狼群,只是要考虑一下方式方法,咱们准备的散弹枪威力不小,但射程太近,不适合对付狼群,而且咱们的子弹都在几匹惊马背上,随身只带了几十发子弹。你去打狼不要紧,可子弹打完没有补充怎么办,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二爷,麻烦您大开杀戒之前先动动脑子好不好,我替你愁死了!”

二毛挖了挖头皮,无比委屈的说:“老大,你废话也挺多的,你倒是告诉我,不用枪咱们怎么把狼群消灭掉啊!”

“用这个!”我掏出了信号枪,“信号弹的强光足以喝退狼群,野狼多疑,受到惊吓之后再也不敢跟着咱们了。这样又节约了子弹,又避免和记仇的狼群结下梁子,一举两得。”

郑椋说:“高啊,还是世兄想得周到,野兽都怕光,更何况是刺眼的强光,来,这一枪让我爽爽。”

郑椋抢过的我信号枪,对着天空扣动了扳机,一颗耀眼的红色火球带着呼啸声划破了天际,军用的信号弹威力大、持续时间又长,我们事先做了准备,还是被红色的强光刺激的眼睛发酸,更别说那些视力超群的野狼了,随着几声哀嚎,七匹饿狼夹着尾巴嗷嗷怪叫着逃向了远方,“丧家之犬”这四个字形容它们逃跑时的样子无比的恰当。

“哈哈,亮瞎你们的狗眼!”二毛大出了口恶气,拍手称快道,然而一秒钟之后他又发出了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感慨,“我的天,老胡,你看咱们这是到哪儿了?我……这……这也太壮观了啊!”

之前我们一直低头赶路,凌晨十分又下着雨,天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虽然我们打着狼眼手电,也只能看到照亮十几米的距离。但借着信号弹的强光,我们看到一道巍峨的山岭横亘在我们眼前数百米的地方,高可百丈在一望无际的戈壁上异常的突兀,而在山岭正当中裂开了一条缝隙,就好像被巨斧劈开的一样整齐,一条涓涓的溪流从中流出,流向不远处的一片洼地,由于连日降雨洼地积水已经颇具规模,形成了一片湖泊。

“我艹,老胡啊,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不就是琳琅河河谷的入口吗?”二毛惊讶合不拢嘴。

郑椋一脸惊喜的说:“错不了,和田老描述的一模一样,咱们这次因祸得福,交上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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