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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爱民”与“饬军”的俚俗宣教

作者:董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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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之变”带给了曾国藩莫大的惊惧与哀痛,自然也更加深了他对太平天国方面的仇恨。在紧张地应对各路军事,竭力“剿贼”报仇的同时,此期曾国藩还努力整饬军队,特别是进行“纪律”教育。此期他写下了题为《爱民歌》的施教篇什,可谓一篇很典型的文献。其开篇便言明宗旨:

三军个个仔细听,行军先要爱百姓。

贼匪害了百姓们,全靠官兵来救人。

百姓被贼吃了苦,全靠官兵来作主。

看,俨然是把他的部队打扮成了爱民、救民的“菩萨军”。而把太平军说成了祸害百姓的贼匪。这是“定性”。下边是分条的纪律要求:

第一扎营不要懒,莫走人家取门板。

莫拆民房搬砖石,莫踹禾苗坏田产。

莫打民间鸭和鸡,莫借民间锅和碗。

莫派民夫来挖濠,莫到民家去打馆。

筑墙莫拦街前路,砍柴莫砍坟上树。

挑水莫挑有鱼塘,凡事都要让一步。

第二行路要端详,夜夜总要支帐房。

莫进城市占铺店,莫向乡间借村庄。

人有小事莫喧哗,人不躲路莫挤他。

无钱莫扯道边菜,无钱莫吃便宜茶。

更有一句紧要书,切莫掳人当长夫。

一人被掳挑担去,一家号哭不安居……

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

走出营来就学坏,总是百姓来受害。

或走大家诈钱文,或走小家调妇人。

邀些地痞做伙计,买些烧酒同喝醉。

逢着百姓就要打,遇着店家就发气。

可怜百姓打出血,吃了大亏不敢说……

歌中还特别着意将所谓“官兵”和“贼匪”的“行为”严格区分,强调不能混同:

官兵贼匪本不同,官兵是人贼是禽。

官兵不抢贼匪抢,官兵不淫贼匪淫。

若是官兵也淫抢,便同贼匪一条心。

官兵与贼不分明,到处传出丑声名……

其最后是这样作结的:

我的军士跟我早,多年在外名声好。

如今百姓更穷困,愿我军士听教训。

军士与民如一家,千记不可欺负他。

日日熟唱爱民歌,天和地和人又和。

据说,当时这《爱民歌》兼作为曾国藩所部兵勇的识字课本,每天只教一二句,使学的人先识字,后晓义,最后全认识并记诵下来,警诫自己,照此力行。可见曾国藩的深切用心,绝非仅为装潢门面。自练湘军之初,曾国藩鉴于“官兵”纪律的废弛和败坏,即坚意矫之。他在咸丰三年(1853年)九月致调任山东巡抚张亮基的一封信中说,“只以近日官兵在乡,不无骚扰”,“民间倡为谣言,反谓兵勇不如贼匪安静。国藩痛恨斯言,恐民心一去不可挽回,誓欲练成一旅,秋毫无犯,以挽民心而塞民口”,集兵勇就此反复说教,“冀其不扰百姓,以雪兵勇不如贼匪之耻,而稍变武弁漫无纪律之态”。曾国藩所谓“痛恨”的“谣言”,其实并不是虚假之话。清军的扰民害民是惯常的事情,已经成为一种痼疾。相比之下,太平军确实是注意群众纪律的。起义之初洪秀全颁布《五大纪律诏》,其中一条就是“秋毫莫犯”。在实际上也真能比较亲民,而受到民众欢迎。有当时流传下来的如此歌谣:“洪杨到,百姓笑,白发公公放鞭炮,三岁孩童扶马鞍,乡里大哥吹号角。”另有一将“长毛”与“清兵”进行“好”、“坏”对比的歌谣:“长毛‘坏’,长毛‘坏’,百姓不空半文债,三餐茶饭吃得饱,晚上睡觉有被盖。清兵‘好’,清兵‘好’,弄得百姓吃不饱,卖掉棉衣交捐税,晚上睡觉滚稻草。”这岂不正是反映了曾国藩所说的“兵勇不如贼匪”的情况?尽管他不好明确认可其真确,但显然知晓其来由并不尽虚,所以为此感“耻”而欲雪。

这并非是他故作姿态。浸润于儒家文化中的所谓“民本思想”,是从乃辈臣工到其君主都会沦肌浃髓的,起码也能当作“金字招牌”来使用。清朝廷的所谓“敬天法祖,勤政爱民”的训条里,不也有“爱民”的义项吗?曾国藩的“爱民”言论,也是一贯性的。在他居职京官期间所上《备陈民间疾苦疏》,就不失为一个典型文本。此疏开篇,就宣明所陈为“仰副圣主爱民至怀”。接下来置论:“国贫不足患,惟民心涣散,则为患甚大。自古莫富于隋文之季,而忽致乱亡,民心去也;莫贫于汉昭之初,而渐致义安,能抚民也。”这是从历史来印证“民”为“国”本的定则。随后具体论列导致现实民间疾苦的大端:一日“银价太昂,钱粮难纳”;二日“盗贼太众,良民难安”;三日“冤狱太多,民气难伸”。至于其人为根源,他不是归结于朝廷,而是归结于“外间守令”的“玩视民瘼”,吁请“皇上申谕外省,严饬督抚,务思所以更张之”。应该说,他揭示的民间疾苦的种种表现并不为虚,而在根源的推究上不免隔靴搔痒。不过,无论如何也否定不了这是特定背景下的一种“爱民”思想的反映。及至若辈投身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同样是以“爱民”来高调标榜。这从《讨粤匪檄》的文告中,就能体现得很“透辟”。他在家书中也惯有这类表白,说自己带兵打仗,“即以爱民为第一义”,“寸心总不敢忘爱民两个字”。再看其丁父忧乡居期间,给乃弟国荃的诸多信函中,嘱其需特别着意的事情,虽说将战守军务放在第一位,但“爱民”一项还是念念不忘,仅置其次的。及至后来他在两江总督任上,派李鸿章为“东援”统帅进驻上海,表示对其具体军务“不遥制也”,但特别训诫:“爱民乃行军第一义,须日日三令五申,视为性命根本之事,毋视为要结粉饰之文。”

然而,其所爱之“民”,又铁定地是有特指范围的,即只能为其心目中的“良民”、“顺民”、“规矩之民”,而不是“莠民”、“逆民”、“作乱之民”。对后者,不但不会爱,而且要毫不留情地惩治乃至剿杀。其严酷,从前述办“团练”时的有关情况即可见一斑,从《讨粤匪檄》的文告中,也同样体现得十分“透辟”。即使作《爱民歌》施教的这个时候,对“乱民”的仇恨之深和除治之酷,也不会有稍减。若辈的这种“恨”与“爱”、“仁”与“酷”之间,存在矛盾和悖论吗?从稍后曾国藩给同为带兵打仗的国荃、国葆两弟的信中的一番话,就完全可以得到破解。这是就他们所部“出队以护百姓收获”以及曾为民“散耕牛籽种”的事情为话题,引申说来的:“吾辈不幸生当乱世,又不幸而带兵,日以杀人为事,可谓寒心,惟时刻存一爱民之念,庶几留心田以饭子孙耳。”正是基于这种认识,看似矛盾与悖论的事情,也就很自然地统一和弥合为一体了。对于今人来说,在这个问题上,“阶级分析法”诚不失为解惑破疑的金钥匙。

曾国藩对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教化的“文本策略”,也是颇有关注价值的。当年的“蚩蚩之民”,以及主体上是募集于“山农”的湘军兵勇,都罕有识文断字者。对他们进行宣传教化,曾国藩擅长的“古文辞”就难派上用场,从实效着想,自然需要不识字者一听就懂、初识字者看得下来的篇什。像《爱民歌》自然就是非常典型的,不但通俗易懂,而且采用歌谣形式,易诵易记,也容易激发人的兴趣。其实,在这方面《爱民歌》并非绝无仅有的特例,相关形式和内容的宣传品在曾国藩手下炮制出多件,除了前边曾引及的《保平安歌》之外,还有咸丰五年(1855年)在江西南康水营作的《水师得胜歌》,咸丰六年(1856年)在南昌作的《陆军得胜歌》,则是典型的激励军士的篇什,择录其一些词句示例。《水师得胜歌》中有云:

三军听我苦口说,教你水战真秘诀。

第一船上要洁净,全仗神灵保性命。

早晚烧香扫灰尘,敬奉江神与炮神。

第二湾船要稀松,时时防火又防风。

打仗也要去得稀,切莫拥挤吃大亏。

第三军器要整齐,船板莫粘半点泥……

第四军中要肃静,大喊大叫须严禁……

第五打仗不要慌,老手心中有主张。

新手放炮总不准,看来也是打得蠢。

远远放炮不进当,看来本事也平常。

若是好汉打得进,越近贼船越有劲。

第六水师要演操,兼习长矛并短刀。

荡桨要快舵要稳,打炮总要习个准……

第七不可抢贼赃,怕他来杀回马枪。

又怕暗中藏火药,未曾得财先受伤。

第八水师莫上岸,止许一人当买办。

其余个个要守船,不可半步走河沿。

平时上岸打百板,临阵上岸就要斩。

八条句句值千金,你们牢牢记在心。

我待将官如兄弟,我待兵勇如子侄……

仔细听我《得胜歌》,升官发财笑呵呵。

《陆军得胜歌》中有云:

三军听我苦口说,教你陆战真秘诀。

第一扎营要端详,营盘选个好山冈。

不要低洼潮湿地,不要一坦太平洋。

后有退步前有进,一半见面一半藏……

第二打仗要细思,出队要分三大支。

中间一支且扎住,左右两支先出去……

第三行路要分班,各营队伍莫乱参。

四六队伍走前后,锅帐担子走中间……

遇着树林探村庄,遇着河水探桥梁。

遇着岔路探埋伏,左边右边都要防……

第四规矩要肃静,有礼有法有号令……

不许吸烟并赌博,不许高声大喧哗。

奸淫掳掠定要斩,巡更传令都要查……

第五军器要整齐,各人制件好东西……

第六兵勇要演操,清清静静莫号嘈。

早习大刀并锚子,晚习扒墙并跳濠……

者个六条句句好,人人唱熟是秘宝。

兵勇甘苦我尽知,生怕你们吃亏了。

仔细唱我《得胜歌》,保你福多寿又多。

除了对自己军队宣教利用的这种歌谣之外,后来还有专门对敌宣传、为蛊惑和瓦解太平军而作的《解散歌》。其中有云:

莫打鼓来莫打锣,听我唱个解散歌。

如今贼多有缘故,大半都是掳进去。

掳了良民当长毛,个个心中都想逃。

官兵若杀胁从人,可怜冤枉无处伸。

接下来的谣词大意,是列举被“掳”之人在太平军遭受的种种苦难,如“挑担”、“搬柴”、“上战场”,无衣、无鞋留长发,被打烂皮肉,与家人断绝联系,弄得妻离子散,又逃跑不得,“种种苦情说不完,说起阎王也心酸”。与此形成鲜明对照,则是曾国藩作出的种种“宽大”承诺:

我今到处贴告示,凡是胁从皆免死。

第一不杀老和少,登时释放给护照。

第二不杀老长发,一尺二尺皆遣发。

第三不杀面刺字,劝他用药洗几次。

第四不杀打过仗,丢了军器便释放。

第五不杀做伪官,被协受职也可宽。

第六不杀旧官兵,被贼围捉也原情。

第七不杀贼探子,也有愚民被驱使。

第八不杀捆送人,也防乡团捆难民。

既然承诺了这么多“不杀”,那你们还不该放心吗?快快“解散”吧!真这样,岂不是应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佛家语了:

人人不杀都胆壮,各各逃生寻去向。

贼要聚来我要散,贼要掳来我要放。

每人给张免死牌,保你千妥又万当……

如果说,前边说到的军纪方面的“爱民”教育,不管其实效如何,不管湘军纪律的实际情况怎样,曾国藩为了争取民众的需要,并且也是出于儒家“民本”思想,还不免有较多一点真情实意的话,那么,《解散歌》的内容上,则恐怕就不仅是“策略”居上,甚至不乏说谎欺骗的成分了。一方面,是对太平军中“苦难”的肆意造作和渲染;另一方面,就是对己方“仁慈”的随意夸饰。事实上,湘军对杀降通常做得是颇为过分的。曾国藩忧居期间,接到胡林翼、李续宾关于克复九江的递报,他在给国荃弟信中激奋地说:“屠戮净尽,三省官绅士民同为称快”!其实,不止九江战役,湘军的各大战役中,攻下城池之后,每每对俘虏的太平军,包括投降者,采取“屠戮净尽”,以免后患的残酷手段。这在以后曾国藩亲自部署和指挥的一些战役的结局情况,可得进一步印证。不过,无论如何,这个时候《解散歌》还是发挥了作用,曾国藩党人说它“流布陷贼之境,于难民之久困贼中者曲达其苦衷。士民读之,莫不感泣,因此而自拔来归者颇多”。稍后,曾国藩曾将此歌与《陆军得胜歌》从文字(自然也连及意境)上比较,说“《陆军得胜歌》冗长而欠精当,异日当另为之;《解散歌》则得意之笔,而不获一字之褒。即此一端,亦足见人心之不平,而天心未必厌乱矣。可胜感叹”!可见,曾国藩对这类宣传品从形式到内容及他人评价,都是颇为在意的,抱有很高的期望值。

曾国藩的俚俗宣教所使用的,不仅仅限于歌谣体文本,也有散文体通俗宣传品的炮制。譬如他有为晓谕新募勇员所作的文告,即颇典型。这是他咸丰四年(甲寅)写下的。除了前边第三章中曾引及的,“本部堂招你们来充当乡勇,替国家出力”云云一段话,即系出自此篇之外,接下来还有这样的语句:

于今要你们学习拳棍,是操练你们的筋力;要你们学习枪法,是操练你们的手脚;要你们跑坡跳坑,是操练你们的步履;要你们学习刀、矛、钯、叉,是操练你们的技艺;要你们看旗帜、听号令,是操练你们的耳目;要你们每日演阵,住则同住,行则同行,要快大家快,要慢大家慢,要上前大家上前,要退后大家退后,是操练你们的行伍,要你们齐心。你们若是操练得筋力强健,手足伶俐,步履便捷,技艺纯熟,耳目精明,而又大家齐心,胆便大了。一遇贼匪,放炮的放炮,放枪的放枪,刀、矛、钯、叉一齐上前,见一个杀一个,见十个杀十个,那(哪)怕他千军万马,不难一战成功。你们得官的得官,得赏的得赏,上不负皇上深仁厚泽,下可谓本部堂一片苦心。

看,这与今天的白话文有何区别?它不但文体上白得到家,内容也“实在”得可以。千万莫小瞧作者的这一手,这可谓其“经世致用”的一个不简单招数。作为进士出身、晚清桐城文派掌门人物的曾国藩,为了镇压太平天国宣教上的需要,在那个官书文告以文言为正统的年代,能够放下架子,来有的放矢地做系列性的、成规模的俚俗宣教,这离不开维护清王朝政治的“自觉”,也是文化上的“开豁”。仅就文体方面而言,在晚清白话文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它应该算得上有先导意义的一个初阶。及至清末,官方对民间的文字宣教,出现一个俚俗体的小高潮,且不说那有否与曾国藩这时的做法直接关联,起码可以说曾国藩这时已创造出了可资借鉴的样板。而与当时敌对一方的太平天国方面相比,也有着某种类似性。太平天国领导人的“文化水平”乃至更具体的“文字水平”,自然没法与曾国藩辈相比,它的官方文献总体上就必然相对俚俗。而在该方已算得上“文杰”之辈的干王洪仁玕,不就明确提倡“文以纪实”、“朴实明晓”的文风吗?政治上、军事上的对手,却同样面临着通过切实有效地宣教来争取民众、凝聚军心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于此也就有着“异工同曲”之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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