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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回忆录

作者:(英)柯南·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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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马

一天清早,我和福尔摩斯一起共用早餐。福尔摩斯说:“华生,恐怕我必须得亲自走一趟了。”

“走一趟?去哪儿?”

“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了并不吃惊。说实在的,原本让我不解的是,眼下英国上下都在谈论着一件古怪离奇的案子,可是福尔摩斯却从未过问。他整日双眉紧缩,低头沉思,在屋里走来走去,烈性烟草一烟斗接一烟斗地装,抽个没完,对我提出的问题和看法,全然充耳不闻。当天送来的各种报纸,他也只是稍一过目便扔到一旁。然而,尽管福尔摩斯一言不发,他在仔细考虑着什么,我却是心领神会。当前,摆在公众面前的难题只有一个,那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那匹赛马的离奇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而这个难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的分析推理才能解决。所以,他突然宣称,他打算动身去调查这起离奇的案子时,我并不感到惊讶,这也正是我所期待的。

“要是不妨碍你的话,我很愿意和你一同去。”

“亲爱的华生,你能和我一同去,我非常高兴。我想你此行是决不会白白浪费时间的,因为这件案子有一些特点,有迹象表明,可能是极为独特的。我想,我们到帕丁顿刚好能赶上火车,在途中我再把这件案子的情况详细谈一谈。烦劳记着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

约摸一小时以后,我们已坐在驶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戴着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掩住他那张轮廓分明而又显焦急的面孔,他正在匆匆浏览在帕丁顿车站买的一大堆当天的报纸。车早已过了雷丁站很远,他把最后看完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香烟,让我来抽。

“车行进得很快,”福尔摩斯望着窗外,看了看表说道,“现在我们的车速是每小时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注意。可是这条铁路线附近电线杆的间隔是六十码,所以计算起来很简单。想必你对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早有所闻吧。”

“我已经看到电讯和新闻的报道了。”

“对于这类案子,思维推理的技巧应当用于仔细查明事实细节,而不是去寻求新的证据。这件惨案极不寻常,严丝合缝,而且与那么多人有切身利害关系,让人颇费猜测。断案难点在于,要把那些事实——确凿无疑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们的臆测润色之词加以区分。我们的职责是根据那些可靠的根据,得出结论,并确定在当前这件离奇的案子里哪一些问题是有所不同的。星期二晚上,我接到马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人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合作,联手侦破这件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惊呼道,“现在已经是星期四早晨了。为什么你不昨天就动身呢?”

“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错,恐怕我还会犯很多错误,而并不像那些只是通过你的回忆录知道我的人所想象的那样。事实是,我并不相信这匹全英国鼎鼎大名的赛马会隐藏得这么久,尤其是在达特穆尔北部这样人口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时时刻刻指望着能听到马已经被找到的消息,而那个拐走赛马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哪料直到今天早上,除了一个名叫菲茨罗伊·辛普森的年轻人落网以外,案子没有任何进展。我感到是该采取行动的时候了。不过,在某种程度上,我觉得昨天的时间也并没有白白浪费。”

“那么说,你已经有所推断了。”

“至少我对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有了一些了解。现在我可以对你一一列举出来。在我看来,弄清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莫过于能把它的情况对另一个人讲清楚。再者,如果我不告诉你我们现在掌握什么情况,我就很难指望得到你的帮助。”

我向后一仰靠在椅背上,吸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前倾,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他左手掌上比划着,向我说明促成我们这趟行程的事件的梗概。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道,是索莫密种,和它声名久远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优秀的赛马记录。它已经是五岁口了,每次在赛马场上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在这次不幸事件以前,它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押在它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它是赛马爱好者最宠爱的赛马,而且从未使它的爱好者落空过,因此,即使是这样的悬殊的赌注,也有巨额赌注押在它身上。所以,设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去参加下周星期二的比赛,显然同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这件事在金斯皮兰——上校驯马厩所在地也为人们所重视,他们对这匹鼎鼎大名的赛马采取了各种防范措施来加以保护。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原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后来因身体发福,才更换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当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平日里总是一副热心肠的忠实仆人的样子。斯特雷克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并不大,总共只有四匹马。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这三人的人品都不错。约翰·斯特雷克已经成家,住在离马厩二百码左右的一座小别墅里。他尚无子女,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舒适。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半英里以外,有几座别墅,是由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的,专门供病人疗养以及其他愿来呼吸达特穆尔清新空气的人居住。向西二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二英里远近,有一个梅普里通马厩,这个马厩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由一个名叫赛拉斯·布朗的人负责看管。荒野其他方向则荒凉异常,只有少数游荡的吉卜赛人散居着。在这件离奇的案子发生的星期一晚上,大致情形就是这样。

那天晚上,和往常一样,这些马匹经过训练,刷洗,九点钟马厩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在厨房里用过晚餐。另一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下看守。九点刚过几分钟,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把内德·亨特的晚饭送到马厩来,这是一盘咖喱羊肉。她没有带饮料,因为马厩里有自来水,而且按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别的饮料。天色已晚,送饭经过的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带着一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距离马厩不到三十码时,一名陌生男子从暗地里走出来,叫她站住。在提灯的昏黄色灯光下,她看到这个人穿戴得像是个上流社会的人,身着灰色花呢衣服,头戴呢帽,脚蹬带绑腿的高统靴子,手持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然而给她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脸色苍白异常,神情慌张不安。据她估计,这个人的年龄恐怕要在三十岁以上。

‘能告诉我这是在什么地方吗?’他问道,‘要不是看到你亮着的提灯,我原本打算在荒野里过夜了。’‘你快走到金斯皮兰马厩跟前了。’女仆说道。

‘真的!呀!我真是撞大运了!’他大声叫道,‘我知道每天晚上有一个小马倌独自一人住在这里。这大概就是你要给他送的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清高到连买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一赚吧?’陌生男子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好的白纸片,‘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送给那个马倌,你就能得到可以买一件最漂亮的衣服的钱。’他那种认真的样子,让伊迪丝大为惊恐,她赶忙从他身旁溜了过去,直奔马厩窗下,因为平日里她习惯了从窗口把饭递进去。窗户已经是开着的,亨特就在里面,坐在小桌旁边。伊迪丝正要开口把发生的事告诉他,这时陌生男子又走上前来。

‘晚上好’,陌生男子把脑袋从窗外向里探了探,说道,‘想跟你商量个事儿’,女仆发誓说,在他说话时,她发现他手里紧紧攥着一张小纸片,纸片露出一角来。

“你到这儿有什么事?”小马倌问道。

‘这事儿可以让你腰包更鼓一些,’陌生男子说道,‘你们有两匹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另一匹是贝阿德。给我透露些可靠的消息,不会亏待你的。听说在五弗隆弗隆:长度单位,1弗隆=1/8英里。——译者注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码,连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确有其事吗?’“原来你是该死的赛马探子!”这个小马倌大声喝道,‘现在我要让你见识一下,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样对付这些家伙的。’他跑过去要把猎犬放出来。这个女仆赶紧奔回家去,不过她一面跑,一面向后望,她看到那名陌生男子还倚在窗上向内探望。可是,大约一分钟后,亨特带着猎犬冲出来时,这名陌生男子已经离开了,尽管亨特带着猎犬绕着马厩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这个人的踪影。

“等等,”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猎犬跑出去时,没有把马厩的门锁上吗?”

“太好了,华生,太好了!”福尔摩斯低声说道,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昨天特意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查问此事。小马倌在离开马厩以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这扇窗户小得不可能钻进人来。

亨特等那两个同伴小马倌回来以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斯特雷克听到报告以后,虽不知道这里面的真实用意是什么,却惊慌异常。这件事让他隐隐约约地心神不宁,所以,斯特雷克太太在半夜一点钟醒来时,发现他正在穿衣服。他妻子问他时,他回答说因为他挂念这几匹马,所以一直无法入睡,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是否一切安好。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屋外雨点滴滴答答地打在窗户上,便央求他留在家里,可是他全然不顾妻子的请求,披上雨衣,离开了家。

早晨七点钟一觉醒来,斯特雷克太太发觉丈夫还没回来,匆忙穿好衣服,把女仆叫醒,一同到马厩去了。只见厩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身子蜷缩成一团,完全昏迷,不省人事,那匹鼎鼎大名的银色白额马的厩栏是空着的,驯马师也不见踪影。

她们赶快把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叫醒,因为他们两个人睡得非常死,所以晚上什么也没听到。亨特显然是被烈性麻醉药粉给麻醉倒了,怎么也叫不醒,只好任他睡在那里等待药性过去。另外两个小马倌、斯特雷克太太和女仆都跑出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赛马。他们原以为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一大早把马拉出去训练去了,可是当他们登上马厩附近的小山丘向周围的荒野望过去,却没有看到失踪赛马的一点影子,他们预感到不幸发生了。

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在金雀花丛中露了出来。附近的荒野上有一片碗状的凹陷的洼地,就在那里他们找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遭到不明钝器的猛烈击打,被砸得粉碎。他腿上也受了伤,一道长长的伤痕清晰可见,显然是被一种非常锋利的凶器划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很明显,他与攻击他的凶手激烈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握着一条红黑相间的丝领带,女仆认出来,那个到马厩来的陌生男子头天晚上就戴着这样的领带。亨特恢复知觉以后,也确认这条领带是那个陌生男子的。他同样确信就是这个陌生男子站在窗口的时候,在咖喱羊肉里下了麻醉药粉,这样就使马厩没了看守。至于那匹失踪的赛马,在斯特雷克惨死的那个山谷谷底的泥地上留有充足的证明,说明在搏斗时赛马也在场。可是自那天早晨起它就失踪了,尽管高额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也都在留心此事,却还是杳无音讯。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这个小马倌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药粉,然而当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人也吃同样的饭菜,却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

整个案子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我讲述时剔除了一切猜测,尽可能不加任何润色修饰。现在我把警署调查这起案子所采取的措施向你重述一下。

“受命调查这起案子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非常能干的警官。要是他能再有一点儿运用想象的天资,他没准会在警官这个行当里出人头地。他一到案发地点,便立刻找到了那个嫌疑犯,并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那个人并不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好像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很好教育的人,曾在赛马场上挥霍过大把钱财,现在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匹预售员口。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数五千镑的赌注押在银色白额马失利上。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交代他到达特穆尔是希望探听有关金斯皮兰赛马的情况,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的赛马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负责照管的。对那天晚上的事,他也不否认,却辩解道,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是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了那条领带以后,他立时面如土色,全然不能说明他的领带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湿透了,说明那天晚上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槟榔木手杖一端镶有铅头,如果用它反复击打,那它就完全可以作凶器,使驯马师遭到如此可怕的重创以致惨死。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概括地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不胜感激了。”

和以往一样,福尔摩斯以他那独特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清清楚楚,让人听得兴趣盎然。尽管我已经知道了大部分情况,但我还是看不出这些情况有什么重要意义,或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会不会是在搏斗时,斯特雷克的大脑受了伤,然后自己把自己划伤了呢?”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如此,”福尔摩斯说道,“要是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个主要证据就不存在了。”

“还有,”我说道,“我现在还不知道警署的意见是什么。”

“我担心我们的推论恰恰和他们的意见相反,”我的朋友又拉回话题说,“据我所知,警署认为,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厩的人麻醉倒以后,用他事先设法配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显然,他是打算把马偷走的。马缰绳没有了,所以辛普森必然把这个领带套在马脖子上,然后,就让门那么敞着,把马牵到荒野上,在半路碰到了驯马师,或者是被驯马师追上了,这样争执就在所难免,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受到丝毫伤害,他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头颅打碎。然后,这个盗马贼把马藏在隐蔽的地方,要不就是在他们搏斗时,那匹马挣脱逃走,现在正游荡在荒野中。这就是警察们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尽管这种说法不大可靠,可是所有其他解释更是行不通的。不管怎样,只要我到达现场,我会很快把情况查清的,在这以前,我实在看不出我们如何能从目前情况有所进展。”

我们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塔维斯托克镇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原野的中心。车站上早有两位绅士在等候我们,一位身材高大,相貌英俊,浓发髯须,宛如雄狮,淡蓝色的眸子中透着聪慧,充满好奇。另一个人身材矮小,机敏伶俐,干净利落,身穿礼服大衣,脚蹬有绑腿的高统靴子,络腮胡须修剪得整整齐齐,戴着一只单眼镜,这个人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一个人则是警长格雷戈里,他在英国侦探界早已是声名鹊起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前来,我感到非常高兴,”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探查,我愿尽一切力量设法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同时找回我的赛马。”

“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我们的进展不大,”警长说道,“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想必你一定打算在天黑以前去案发现场看看,这样我们可以在路上边走边谈。”

一分钟以后,我们已经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车子吱吱嘎嘎地穿过德文郡这个古朴典雅的城市。警长格雷戈里满脑子装的都是案子,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福尔摩斯偶尔问一问,时而插一两句话。我则兴趣盎然地倾听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双臂抱胸,背倚靠背,帽子斜着耷拉在眼前。格雷戈里把他的看法和盘托出,几乎和福尔摩斯先前在火车上的预言别无二致。

“法网已把菲茨罗伊·辛普森紧紧缚住,”格雷戈里说道,“我个人相信他就是我们要缉拿的凶手;同时,我也认识到证据尚不确凿,如果案子有新的进展,这种证据很可能被推翻。”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也就是他在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

“在我们来这里的路上,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这样推测的。这样的话,情况就对辛普森不利了。”

“那是毫无疑问的。辛普森既没有刀伤,又没有其他伤痕。可是,对他不利的证据却依然是确凿的。首先他早就对那匹失踪的名马非常关注,同时又有毒害小马倌的嫌疑,他还在那晚暴雨中外出,而且他还手持一根沉重的手杖,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中。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提起诉讼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精明的律师完全可以把它驳得体无完肤,”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把马从马厩中偷走呢?假如他想杀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内动手呢?在他身上发现有配的钥匙吗?是哪家药店卖给他烈性麻醉药粉的?首先,他人生地不熟,能把赛马藏到哪去?况且还是这样一匹名马?他要女仆转交给看守马厩的小马倌的那张纸条,他自己又是作何解释的呢?”

“他说那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的确有一张十英镑的票子。不过你所提的其他疑难问题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难缠。这一地带他并不是初来乍到。每年夏季他都要到塔维斯托克镇来住两次。麻醉药粉可能是从伦敦带来的。这把钥匙,既然已经达到目的,也许早就给扔掉了。那匹赛马,可能在荒野的洼地里或在某个废旧矿坑里。”

“至于那条领带,他又作何解释?”

“他承认那是他的领带,却又声称早就丢失了。不过该案中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是他把马从马厩中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耐心倾听着。

“我们发现许多足迹,说明有一伙吉卜赛人在星期一夜晚来到距发生凶杀案地点一英里之内的地方。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现在,我们假定,在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有某些协定,在辛普森被人追赶上时,他不是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吗?现在那匹名马不是可以仍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上吗?”

“这当然有可能。”

“警察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我也把塔维斯托克镇方圆十英里以内每一家马厩和小畜舍都检查过了。”

“听说,就在附近不是还有一家马厩吗?”

“对,这一点我们当然不能忽视。因为他们的赛马德斯巴勒是庄家眼中的第二名马,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传闻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个比赛中下了很大赌注,再说,他对可怜的斯特雷克压根儿就不友好。不过,我们已经检查了这些马厩,没有发现他和这起案子有什么牵连。”

“辛普森这个人和梅普里通马厩没有什么利益瓜葛吗?”

“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福尔摩斯背倚在车座靠背上,谈话中断了。几分钟以后,马车已停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相距不远,穿过牧场,是一长排灰瓦畜舍。四外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一直延伸到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向西望去,一些房屋阻断荒原,那是梅普里通的马厩。我们都跳下马车来,除了福尔摩斯。他仍旧仰靠在车座靠背上,远眺天空,凝神贯注。直到我走过去碰了碰他的手臂,他才愣过神来,猛然起身,跳下马车。

“对不起,”福尔摩斯转过身来面朝罗斯上校,罗斯上校正满脸惊愕地望着他,“我正在进行假想。”福尔摩斯说道,他的双眼发出异样的光彩,竭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根据我以往的经验,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却想不出他是从什么地方找到那线索的。

“想必你是打算马上到犯罪现场去看看吧?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说道。

“我想我还是先在这里稍停片刻,查清一两个细节问题。我想,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到这里了吧?”

“是的,就在楼上。明天进行尸检。”

“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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