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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作者:《稷山县志》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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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企业管理

1991年,县工商管理部门通过年检、验照,重新规范企业行为,共登记发展法人企业23户,营业企业19户,其中26户为乡镇企业。当年全县企业数达到739户,比上年增长7.1%。1995年,严把企业年检关,支持各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制、改建、改组试点工作,共改组企业2户,发展股份制企业5户,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47户,规范名称、经营范围等事项68户,补收各类文件216户,清理“三无”企业13户。年底,全县工商企业有法人510户,营业企业470户,设立新公司25户,股份制企业6户;比上年增加企业64户。

1996年,在工商企业登记、年检工作中,严格审查企业登记注册事项与实际状况,重新确认各类专项商品的经营资格。对农资、食盐、粮油、医药等行业进行整顿,理顺经营渠道,通过年检登记清理挂靠“三无”企业,共办理注销143户,吊销执照11户,办理其它事项126户,处理多种问题461户次,年检率达95%,新注册企业74户,共注册登记工商企业903户,新注册登记企业的质量普遍提高。1998年,私营企业发展到150户,从业人员2024人,注册资金1440万元。1999年,结合市场巡查,进行登记年检验照,对不具备经营资格和违章、违规企业吊销营业执照35户,注销企业206户,通过年检,达到规范化要求的企业349户,新增企业24户。2000年,进一步加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以企业年检为契机,审查企业出资到位情况,主要查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和“三无”企业,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兴办第三产业,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登记注册服务,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共查封安全设施不健全的违章企业7户。是年底,全县共有各类企业463户,企业年检率达92%,依法吊销营业执照110户。2002年,企业注册登记监管工作由县政府挂牌、工商局牵头,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经贸、土地、文化、环保7个单位参加,组成阳光登记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推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反馈的前置审批部门联网及并联审批制度。通过年检,注销企业20户,并对既不申办年检又不递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的55户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是年,登记发展新企业44户。2003年,在进行登记注册年检工作时,对下岗职工再就业从事个体经营开辟了注册登记“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优先办理,共登记55户,免收登记费1000余元,免收管理费2万余元,是年,登记发展新增企业106户,其中个人独资企业23户。2005年,企业年检验照推行登记机关监督管理与工商所属地的监督管理双轨制,搞好书面审查和登记回查双落实,对有超范围经营和其它违规行为的65户企业进行处罚。共应检企业625户实检企业564户,参检率90%,合格率100%。合伙企业5户,年检率100%。个人独资企业104户,通过年检89户,年检率89%。

2006年,新增登记各类企业158户,其中公司新增46户,分公司新增12户,营业单位新增44户,非公司法人新增9户,个人独资企业新增47户;另办理企业变更68户,注销企业20户。共有834户企业参加年检,参检率93%,年检合格率100%。

2007年,非公司法人企业和营业单位新登记41户,有限公司登记新增75户,分公司新增10户,个人独资企业新增130户。企业参检率和年检合格率均达100%。

2008年,新增登记各类企业176户,企业年检合格率达100%。民营企业发展到1413家,注册资金11.89亿元,从业人员1.23万人。

第二节个体工商户管理县工商管理部门坚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不断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了财政收入。

1991年-1998年,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个体工商户由1785户(家)增长为8295户(家),从业人员由1.07万人增长为1.65万人,注册资金由1539万元增长到8801万元。1999年,县工商局对个体工商户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的前置审批制度,认真审查注册资金证明,从严规范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有关文件证明,为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在个体经营户验照中,精心组织部署,对7135户个体经营户进行了验照。其中,歇业、注销1158户,未验2户。2000年,对2户没有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个体经营户予以取缔。2001年-2005年,不断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监督管理,促进县域经济跃上新台阶。至2005年底,全县有个体工商户2092户,从业人员8123人,注册资金4112万元。

2006年,县工商管理部门在个体工商户验照中坚持“三不”,即“减免程序,不让群众多跑一步腿;降低费用,不让群众多花一分钱;热情服务,不让群众多受一点气”。支持“三农”工作,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户,办理个体工商户农资连锁店登记44户,免收下岗再就业个体户各类费用7.3万余元。

2007年-2008年,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2008年,个体工商户在城区、乡镇所在地验照率达100%,农村偏远山区验照率95%。至年底,全县有个体工商户4806户,从业人员9327人,注册资金8485万元。

第三节市场监督管理1991年,县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市场管理大检查,查获电视机、香烟等价值2.5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1992年,共查获各类假冒伪劣商品价值10万余元,捣毁制假黑窝点5个,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1993年,捣毁制售各类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9个,查处进口走私车4辆,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2起,共查获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包装及商标标识总价值达24万余元。1994年,打掉23个制售假冒产品黑窝点,查获一批伪劣商品,并举办两次假冒伪劣商品展览,展出19种近万件商品,展览结束后,全部销毁,受教育群众达十万余人次。1995年,重点对有关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在对农资市场监督中,共检查农资经营单位364个,取缔不合法的262个,查获过期农药150箱,价值438万元。在加强食盐市场管理中,共进行两次整顿,取缔私盐,保证加碘盐上市。在棉花市场监管中,配合有关部门帮助购买小轧花机256台,保证棉花收购任务完成,并进行食油、食糖市场整顿,对经营户进行审查。在娱乐服务业整顿中,对8家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实行停业整顿。与此同时,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各类市场创建文明市场,并通过对食品、卫生、街容、市容的经常性检查,对集贸市场合理划行归市,促进全县市场向繁荣发展。1996年,在各类市场整治的基础上,规范市场交易,使各类市场秩序好转,且向文明市场发展。1998年,查获各类假冒伪劣商品价值3万余元,端掉制假黑窝点1个,取缔、关闭土炼油生产厂家148户,查扣假冒伪劣化肥10吨。1999年,对粮食市场规范整治,查处违法收购倒贩粮食案件21起,收缴罚没款4.35万元;在成品油市场整顿中,取缔非法经销劣质油摊点135个,查处非法销售土炼油案件15起,收缴罚款2.4万元,没收劣质柴油10.8吨,价值2.3万元。

2001年,在成品油市场整顿中,与相关部门配合炸掉土炼油锅10个;整治文化娱乐市场,规范游戏厅5户,网吧3户;在农资市场整顿中,查处劣质种子1户,劣质农药1户。2002年,进行加油站点专项整治,检查各类加油站点121个,取缔成型加油站23个,立桶式摊点72个,立案查处14起,罚款5万元;对网吧进行专项整治,立案9起,收缴罚没款1.5万元。2003年,以“查无照重拳出击”、“查广告净化视听”、“反垄断、反封锁”、“打假治劣放心消费”四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依法严惩各种违法行为,查办各类案件283起,收缴罚没款44万元。对煤焦市场、成品油市场、汽车、摩托车市场等进行检查,立案238起,收缴罚没款40余万元。“毒鼠强”专项整治:查处经营鼠药案件5起,捣毁制售窝点1个,取缔无照经营摊点11个,收缴溴敌隆母液鼠药品137支和自制鼠药175小瓶、74小包。防非典市场专项整治:立案查处5起,罚款0.8万元。2004年,以“打非法传销保社会稳定”、“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打合同欺诈保交易安全”为龙头,相继开展了红盾打假护农、食品安全、网吧、节日市场、成品油市场、废旧汽车拆解市场、棉花市场、粮食市场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查办各类案件328起,收缴罚没款35万余元。2005年,在农资市场整顿中,检查农资经营户100余户,立案26起,取缔无照经营户15户,查扣过期棉花籽14袋,标识不符棉花籽32袋,共计230余公斤;查扣劣质农药200余瓶,伪劣农机配件300余件,收缴罚没款2.1万元。

2006年,全年开展15项专项整治,查办各类案件362起,收缴罚没款65.7万元。整顿的市场主要有:节日市场、手机市场、扫黄打非、商业贿赂、黑网吧、食品安全、成品油、传销、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集中整治农资市场4次,检查经营户60余户,查处农资案件36起,取缔无照经营17户,收缴罚没款3.6万余元。

2007年,在农资市场整治中,立案44起,罚款5.02万元,发展农产品经纪人153人。在猪肉市场整治中,检查经营户79户,规范70户,取缔9户,罚款0.86万元。

2008年,在农资市场整顿中,检查80户,立案查处45起,罚款10万元。在成品油市场整顿中,检查100户,取缔无照经营49户,立案查处15起,罚款2.33万元。在建材市场整顿中,检查39户,立案查处4起,罚款0.8万元。

第四节经济合同管理1993年,县工商管理部门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5起,争议金额3.9万元。其中,调解12起,撤诉1起,无效2起,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9万元。服务咨询处理各类信函30件,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00多万元。1994年,印发修改后的《经济合同法》等有关宣传材料3000余份,利用板报、宣传车在各集贸市场宣传6次,举办厂长、经理培训班2期,参训者300余人。1995年,重点检查建筑安装承包合同38份,金额达8650万元,处理不符合规定的合同13份,没收非法合同文本500份,收回罚没款2.2万元。1996年,对国营、集体和私人企业进行3次合同检查,共检查企业118家,查处违法合同案件10起,收缴罚没款1.76万元。办理抵押物登记27份,收取抵押物登记费3.7万元。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2份,收取鉴证费1.6万元。申报地区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9家,推行办理经济合同资格证书106份;更换规范经济合同专用章760枚。1997年,鉴证合同15份,合同金额1664.02万元。检查合同62份,其中:不合格合同11份,金额486万元。办理抵押物登记5份,抵押物总价值635.6万元,为企业争得贷款447万元。房地产抵押8份,金额878.42万元。1998年,鉴证合同189份,合同金额3.1亿元。检查合同1209份,其中不合格合同52份,金额225万元。督促当地经济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90份,金额1.07亿元。办理抵押物登记7份,抵押物总价值205.7万元,为企业争得贷款142.3万元。房地产抵押13份,金额1486.5万元。1999年,办理抵押物登记45份,抵押物总价值5937万元,为企业争得贷款4000万元。鉴证合同120份,合同金额1.09亿元。7家企业荣获省级“重守”企业。2000年,组织《合同法》培训四次,参训人数达300人之多。实施合同帮扶工程,扶持6户国有企业;加强粮食合同监管,为46户用粮企业建章立制;开展合同检查三次,查处违法案件3起。

2001年,开展帮扶活动,与15户企业签订了帮扶协议,帮助4户企业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为其争得贷款320余万元。共检查合同180份,总金额达1.1亿元。2002年,利用合同监管的特定职能,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35起,抵押物总价值1.22亿元,为企业取得贷款资金8250万元。全年共受理5个拍卖企业的12桩拍卖活动,拍卖成交3952万元,为稷山财政盘活不良资产、处置破产资产和法院扣押财产提供了公正公开的有效方式,促进了拍卖活动的规范运行。推广合同示范文本4类190份,合同签约率达95%。为企业刻制合同专用章19枚,并在全县各企业中建立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对“重合同、守信用”申报单位进行审查,经严密筛选,最后评审通过了10户市级“重合同、守信用”和5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并上报市局。2003年,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30起,价值1.44亿元,主债权金额1.22亿元,依法监督4家拍卖企业的11起拍卖活动,成交金额1284万元。2004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16起,主债权金额1.38亿元,抵押值1.8亿元,备案监督拍卖活动14起,拍卖成交金额l324.84万元,检查各类经营户1250户,查办各类合同违法案件133起,收缴罚没款10.05万元,审查上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国家级2户,省级2户,市级4户。2005年,共查办合同违法案件59起,违法金额689.63万元,其中罚款万元以上案件2起,千元以上案件33起,共收回罚没款9.68万元。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年度复查工作,对13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进行了年度复查,对市局新认定的4户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在稷山电视台、《稷山报》上予以公示,并通过初审新上报省级5户、市级1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2006年,县工商管理部门共查办各类合同违法案件44起,收缴罚没款7.53万元,其中罚款万元以上案件1起,千元以上案件38起。全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31起,抵押值金额4.6亿元,主债权金额2.16亿元。共受理拍卖备案申请5起,现场监督5次,拍卖成交金额405.54万元。

2007年,完成各股、室、所电脑配置和省、市、县、所四级网络的互联互通,完成了各类信用监管信息的补录工作。全年共查办各类合同违法案件37起,其中罚款万元以上案件1起,千元以上案件22起,收缴罚没款5.24万元。重点确定5户涉农龙头企业,帮助其规范合同行为;建立健全合同机构、人员、制度,培育发展4户涉农企业加入到“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行列。扶持稷山晋龙饲料有限公司扩大规模,向集团化经营扩展,提高企业自身履约能力。全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4起,抵押值5.29亿元,主债权金额1.05亿元。受理拍卖备案申请5起,现场监督拍卖会5次,拍卖成交金额1683.76万元。

2008年,对全县所有从事房地产施工建设、开发、销售的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经纪人进行排查摸底,给房地产交易市场主体建立专门档案,进行有效监管。全年共查办各类合同违法案件23起,收缴罚没款6.6万元,其中罚款万元以上案件1起,千元以上案件18起。大力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壮大信用企业协会,共发展信用企业协会会员224户。贯彻落实《物权法》,向相关金融部门和企业、个体户进行广泛宣传,促进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l0件,主债权金额8994万元;受理拍卖会备案申请5起,拍卖委托金额354.8万元,拍卖成交金额426.52万元。

第五节商标管理1991年-1995年,县工商管理部门为企业核转商标34件。1996年,新增注册商标4件。1997年,新增注册商标5件,推荐8件商标参加运城地区知名商标评选,稷王制药有限公司的“稷王”商标等6件商标获得地区知名商标殊荣。1998年新增注册商标6件,对全县未注册商标进行一次整顿,并对广告行为进行规范。1999年,检查纸箱厂47家,印刷企业21家,查处商标印制违法及商标侵权案件16起,罚款2.02万元,封存侵权纸箱3万余个,收缴纸箱彩面2万余张,整治“三专店”18家。2000年,检查纸箱厂、彩印厂78家,查处商标印制违法及商标侵权案件5起,罚款0.45万元,封存侵权纸箱1.17万个。整治“三专店”35户,向地区推荐知名商标5件。建立商标使用管理示范企业5家,商标印制单位示范企业1户。推行了“一员二簿四卡”制度,建立了五层级商标监管模式。2001年,推荐4件注册商标参加山西省著名商标评选,山西省胃乐食品有限公司的“胃乐”商标被评为省著名商标,并对商标印制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2002年,检查商标印制企业82家,立案3起,罚款7.3万元。登记专卖店29户。2003年,大力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深入企业,上门服务、指导百余次。检查商标印制企业93户,收缴侵权彩印版21块,没收冒充注册商标包装袋1.25万个,罚款3.3万元。2004年,深入企业服务、调研50余次,接受咨询服务百余次,培育商标10件,给企业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15份、《商标规范使用提示书》9份、《实施商标战略指导书》10份和《商标违法警示告知书》5份。帮助红枣协会注册“稷山板枣”,证明商标2件,回访检查企业100余户;检查经营户1636户,办案132起,收缴侵权商品1038件,收缴并销毁侵权标识2.54万件,罚款7.92万元。2005年,深入企业服务调研30余次,接受咨询、服务百余次;培育商标10件,给企业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10份、《实施商标战略指导书》8份,回访检查企业80余户;检查经营户640余户;办案88起,收缴侵权商品196件,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1.41万件,收缴虚假违法印刷品广告1万余份,罚款8.48万元。

2006年,县工商管理部门主动服务“三农”,大力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深入企业、农户搞好农副产品商标调研,推行“协会+企业+农户+市场+商标”等多种商标发展模式,促进多方共同发展。继续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深入企业服务、调研近百次,指导企业、农户正确使用商标53户,培育商标20件,回访检查企业60余户;下企业、农村培训商标、广告、法律法规2次,查办案件16起,收缴侵权商标1571件,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1.41万件,罚款9.13万元。

2007年,深入企业、农户搞好农副产品商标调研和稷山板枣证明商标使用调研,继续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下企业服务、调研百余次,指导企业、农户正确使用商标74户,培育商标20件,回访检查企业60余户,去农村培训商标法规1次,立案40起,收缴侵权商品1356件,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1.34万件,罚款6.54万元。

2008年,深入企业贴身帮扶,坚持服务发展与重点保护并举,推进“品牌兴县战略”,打好“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保护重点商标”两大战役,继续实施商标战略,提高全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指导企业、农户正确使用商标43户,培育商标20件,回访检查企业70余户,去农村培训商标法律法规1次,收缴侵权商品3千余件,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1万件,罚款9.75万元。

第六节广告管理1995年,成立县第一家广告公司——稷山县凯达广告公司。1996年,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3户。1997年,县工商管理部门对医药广告进行整顿,查处非法药品广告2起。1998年,对6户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并对其广告经营行为进行规范。1999年,坚持监管与巡查相结合,检查广告经营单位10家,查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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