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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作者:杨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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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小曼何许人也?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在逃避什么?有着诸多疑问的秦小曼却是那种可以称之为幸运儿的女人——首先她漂亮,不是那些世俗的标准,没有那么些报摊儿上堆成山的下三滥儿杂志封面女郎俗不可耐的时尚;也没有那么些大红大紫的明星们的一张张矫情的脸上那赤裸裸的欲望;她的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她身上有一种拒人千里的若隐若现的冷若冰霜的感觉,即使她对你微笑,你也能感到距离。&29378;&20155;&32;&21715;&35498;&32178;&120;&105;&97;&111;&115;&104;&117;&111;&46;&107;&114;这种与生俱来的性格在这个喧嚣的时代成了难能可贵的特质,使她显得端庄高贵,平添几分美丽。另外,她聪明,不是一般女人那小才微善的小心眼儿多,头发丝儿都是空的那种,而是从未用心就随随便便读到名校毕业的高才生。她还有一个好家庭,拿着退休金的父母在大西洋彼岸和她的软件高级工程师哥哥一家共享天伦之乐。这还不够,她运气好到让人嫉妒,大学毕业没有熬夜吐血去考研究生,没有在白茫茫大地上下求索四处碰壁的找工作,都以为她要出国,要去“洋插队”,她却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悄无声息的“正常”分配到了国家某部委机关宣传处,当了一位小公务员,使所有人大跌眼镜。那是最后一批不用考试就可以当公务员的大学生。谁也不相信才貌双全大名鼎鼎的绝色校花秦小曼会安心这种安排——换个人,这绝对是好事情,甚至算得上是天上掉馅饼的撞大运的好事。搁到秦小曼身上,却有点令人费解。

秦小曼仍然是随随便便荣辱不惊的样子,上班下班,一幅循规蹈矩的模范公务员形象。都以为那个前途无量风光无限的小女子,不过如此这般的成了机关动物上班机器,人们想象中的秦小曼和现实中的秦小曼却不能重叠为同一个人,不知该扼腕叹息还是造化弄人。倒是同班的另几个各方面条件远不如秦小曼的女生,像胖子范妮,成了某家电视台的著名主持人,在电视上大谈各种女人的心路历程。其貌不扬的费元元,毕生后以一年一部长篇的速度,成了小资代言人畅销书作家。缺心眼儿的李越越,只身闯荡时装界,如今居然是著名时装品牌“布衣奴”的首席设计师。没想到她生活中处处缺心眼儿,把唯一的心眼儿一根筋的用在了时装上,使她设计出来的服装胆大妄为特立独行,有一种诡魅的风格从而大受欢迎。这是个飞速变化的时代,也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年代:比如说完美的秦小曼却窝在机关大楼的阴影下,成了卡夫卡笔下的那只小虫子。

当然这是一只漂亮的小虫子。

这是同班同学难得的共同的看法。

热心快肠的范妮找过秦小曼,希望她在电视上露露脸儿,谈谈女公务员的八小时之外;费元元给秦小曼打过电话,邀请她参加一个高端文化研讨会,可以接触不少的文化界的领导和名人;同学们没有忘了秦小曼,都想提携提携她。李越越寄来了时装发布会的请柬,她有一个叫“江南水”的系列服装即将参加一个国际时装展。秦小曼谢绝了范妮和费元元,去了时装发布会,她喜欢那些水性扬花般难以捉摸的服装,绿汪汪的在T型台上荡漾,真的是“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有一种妩媚到骨头缝里的古典美。

时装发布会在一家五星级酒店,范妮和费元元等一帮同学也到场助兴,开完会,同学们自然要聚在一起,拉拉家常。七嘴八舌的一阵神侃海聊后,都因这事儿那事儿这原因那由头陆续走了,人人一副日理万机的紧迫感,都像身后追着一条呲牙咧嘴的大灰狼。最后,只剩范妮、费元元、秦小曼和李越越。在学校时,她们四个人就爱扎堆儿,被誉为“四人帮”。随着时间的推移,叫“四人帮”不好玩儿了,又改叫“女人帮”。最前卫的女性时尚杂志声称,这年头,老土才玩儿“男女关系”,最先锋的应是“女女关系”。当然,这里说的“男女关系”、“女女关系”都是广义的。一不小心,她们走在了时尚的最前沿。

那时,她们四个人是班上的四个之“最”:范妮是最胖的;费元元是最有才的;李越越是最没心眼儿的;秦小曼是最漂亮的。大学几年,女生们谈恋爱的谈恋爱,傍大款的傍大款,毕业时出双入对的,就她们四个反倒是没着没落的,成了剩下的“剩女”,就凑在了一起。不过,虽说是“剩下的”,却不是没人要的,只是“最”出了异端,放眼望去,满目荒凉,自己高高在上的就变成了另类。或者是人们常见的那种“剩”出来的都是“甲女”“丁男”的模式。

好不容易聚一次,每次都是意犹未尽的感觉,都有千言万语需要释放。

范妮说:“我们到茶艺馆坐坐吧。”

“OK!”其他三个人欣然同意。

“竹舍”茶艺馆里,真假相间的青竹隔出一个个小间,她们要的是“花间月”。掀起竹帘进去,精致的藤桌藤椅,古色古香的茶具,几簇正在盛开的蝴蝶兰,花是紫的,香气于是似乎也是紫色的。角落处有流水轻轻响着,升腾起股股白色的轻柔的雾气。要了一壶普洱茶,几样小点心,坐下后,四个人一打量,心有灵犀,相视而笑。费元元说:“呵呵,瞧我们这四个散仙儿!总算还没像其他人那样得上时髦的‘都市焦虑症’!”

范妮依旧体重不减,风韵也不减,一身细灰呢职业装,系一条灰蓝色格丝巾,绝对是著名主持人的“范儿”。除了胖,范妮是无可挑剔的。身材适中的费元元眼角上挑,李越越说她是“假丹凤眼儿”,她此时奇装异服,花呢宽边大沿儿帽,帽檐儿压的低低的,扣在墨镜的边缘,灰黄搭配的棉麻九分裤,低胸T恤上挂着一串佛珠般的木制项练,又外套着一件到处都是粗针补丁的军绿色粗布短款上衣。费元元用这种张扬的衣饰掩映了她外貌上的不足,走到那儿,都是一光彩照人的艺术家。泡在色彩霓裳里的李越越,自己从来不打扮,不是一身黑就是一身白,要么一身破牛仔,不过深知穿衣三味的时装设计师,穿什么都是酷到了家的感觉。今天,小巧的李越越穿了一身领口袖边裤兜儿缀着彩色亮片的牛仔装,轻松随意舒适闷酷。高挑儿的秦小曼则整个一上班族:藏青色西装套裙,上面翻出白领子,头发往后一拢,一丝不苟的样子。不过,看上去的确有点儿“一洗红尘”的清爽劲儿。

毕业五年多了,都往“三张”奔了,同学们到了一起,除了工作事业这个话题外,最关心的是爱情婚姻,掰指头一算,男生惨一点,只有二个人完婚。女生还行,四分之一的女生结婚了,四分之一是准新娘,四分之一在恋爱中,还有四分之一没着落。

这是范妮通过和同学们的交流而“统计”出来的。范妮性格开朗,为人热情,加上工作原因,大家都喜欢和她来往。

听了范妮的“新闻报道”,费元元却不以为然:“按这个算法,女生其实有四分之三的都没嫁出去,形势并不乐观。”

李越越一笑:“那嫁出去的,形势就很乐观?”

“是啊,听说老K和老魏,都是‘奉子成婚’,被逼无奈,不得不结婚。”范妮说。老K和老魏,是那两个已结婚的男生。这年头,男人对结婚的兴趣似乎比女人小。

“哎,”范妮想起什么,“知道吗?听说‘彩花花’生孩子了,生了个女儿,都好几个月了。”“彩花花”是她们班第一个结婚的女生,因入校时穿着一件土布花衬衫,花色俗艳,一进校就被费元元起了个“彩花花”的外号。

费元元听了,没有反应。秦小曼只是微微一笑,李越越两手一拍:“真的?那是我们班第一个下一代了。哎,真羡慕她。”

费元元撇撇嘴:“有甚羡慕的,是个母鸡就下蛋,是个女人就会生孩子。”费元元历来看不上从小地方考上来的“彩花花”,便学着“彩花花”的腔调说道。别说,她学的还真像。

范妮说:“元元,别这么尖刻,人家‘彩花花’无论学习还是为人都还是不错的,不就是土一点嘛。”

秦小曼点了点头,同意范妮的看法。

李越越却一脸坏笑:“哼!又讽刺别人‘彩花花’,别说风凉话,元元,你生个给我看看。”

费元元伸伸懒腰,夸张的打了个哈欠,说:“省省心吧,这世界上值得我为他生孩子的男人还在他娘的腿肚子上转筋呢!”

几个人大笑起来,感慨费元元从啥地方搜刮出来这些生动的民间俚语。

服务员进来续水,小女子细皮嫩肉,蓝花花布衣裙,蓝花花头巾,蓝花花带襻儿小布鞋,小家碧玉模样,十分养眼。见这几个年轻女人乐不可支的模样,也抿嘴一笑。

笑罢,范妮叹了口气,说:“你们是可以笑的,只要你们愿意,结婚不过是分分钟的事!生孩子更简单。不像我,男人们一见我这一百五的体重就吓跑了。”

“范妮,没有这么悲观吧!”李越越说。

“干吗说的这么沉重。”费元元也说。

范妮说:“不是悲观也不是沉重,是事实。哪儿像你们,尤其是秦小曼这样的,不知有多少男人暗恋她呢!”

说了半天,几个人才想到,这秦小曼今个儿一反常态一声不吱的坐着,心怀鬼胎?几个人齐刷刷把眼光盯过去,她张了张嘴,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

“干吗,挺矜持的,装淑女呀。”费元元说话总是这么尖刻,从不留情。

范妮不同意:“人家小曼可不是装淑女,是真淑女。”

“对!小曼是有名的美女加淑女。”李越越也同意。

“哼!什么美女加淑女,美酒加咖啡算了!”费元元坏笑道。

几个人都笑起来了,每次到了一起,都是这样不着边际的东扯西拉,挺开心也挺放松的。

但是那眼光还是盯住秦小曼,“逼”她开口。

秦小曼端起茶杯,慢慢喝了一口,望望大家,笑了笑,说:“真不好意思跟大家说什么。你们都这么成功,而我……”

费元元白了秦小曼一眼:“嗬,这年头还有人害羞,倒是奇闻。”

范妮说:“什么事不好意思说呀?急死人了。”

李越越又开始缺心眼儿了:“着什么急呀,你不会也要‘奉子成婚’了?那多好玩儿!”

范妮拍了李越越一下,“别瞎说,都没听说小曼谈恋爱,结什么婚?还‘奉子成婚’!”

就是,多少只眼睛盯着,大美人儿秦小曼恋爱结婚,还不是风生水起轰轰烈烈的一大事件,能如此的波澜不惊吗?

一直没吱声的秦小曼却轻轻说了句:“我下个月结婚。”

所有人都傻了眼。这一次不是掉眼镜,是掉眼珠子了。

谁也没听说过秦小曼在谈恋爱,她男朋友是谁?干什么的?帅吗?有房有车吗?她在哪儿举行婚礼?这年头结婚,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一向口齿清楚流畅的范妮有点结结巴巴的问道:“小曼,是真的吗?”

李越越这阵子不缺心眼儿了:“这还有假,今天又不是愚人节。”

范妮这阵子缺心眼儿了:“跟,跟谁结婚?不是咱班上的吧?”

“能跟谁?”费元元在一边冷冷地说。

“你知道?”范妮急忙说。

费元元大笑起来:“范妮呀范妮,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小曼能跟谁结婚?曹雪芹早说了,一臭男人呗!”

范妮“哼”了一声,一时无话。

李越越也反应过来了,笑道:“就是,秦小曼还愁嫁人?有人不早说了,四条腿的癞哈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就是不知道风华绝代的秦大小姐要嫁什么样的人?大款?‘海龟’?黄金王老五?阿拉伯酋长?”

范妮摆摆手:“别闹了,听小曼说吧。”

秦小曼却说:“这事一句两句说不清楚,别人介绍的。他说他一会儿来接我,我答应了,你们也见见他。反正丑媳妇总得见公婆的。”

几个人都不说话了,没得话可说。范妮想的是:谁介绍的?秦小曼还需要介绍?李越越想:该给秦小曼设计一套什么样与众不同的婚纱呢?费元元心说:秦小曼挺会制造悬念的,这他妈的完全是小说情节!不过,以一个作家敏感的直觉,她感觉到一点什么:这秦小曼话倒是说的期期艾艾的,仿佛羞涩,但神态平淡平静,接近冷淡冷静,两颊没呈现一丝丝新嫁娘的红晕。

头回嫁人,咋这状态呢!

“花间月”里沉寂了一会儿,只有流水声和一两声喝茶的声音。她们在等待,等待那个人的出现。等待那驾着红帆船的白马王子或骑着毛驴的黑驴王子的出现?像秦小曼这样的大美人,肯定不会突然嫁一个一般的平庸的男人。费元元说过:绝色美人都是上帝派到人间来制造故事的。

四个大不大、小不小的待嫁闺中的女子,此时都在想什么?一片云雾。

范妮沉不住气了,说:“小曼,别神秘兮兮的了,先介绍介绍吧。”

“是啊,你总得说点什么吧?”李越越说。

费元元冷眼旁观,但从眼睛深处射出一缕细光,直刺过去。

秦小曼今天就是不那么痛痛快快的,挤牙膏般的,挤一点说一点。每次那么一点点,把人心里搞的七零八落七上八下的。

她说:“都安排好了,出国旅行结婚,到巴黎。”

什么?到巴黎旅行结婚?她说这话的口气,风轻云淡,轻描淡写,到巴黎结婚是红口白牙张张嘴轻而易举的事吗?这秦小曼说结婚就结婚,说出国就到了巴黎!还“安排”好了,谁安排的?巴黎是什么地儿?到巴黎旅行结婚是什么感觉?都是学文学的,都曾做过各式各样的美梦,巴黎是这梦中最真实最亲切的一个段落。

巴黎又勾起了几个人另一重的波动。海明威说:巴黎是一场流动的盛宴;这上千年摆弄出来的无限风雅之地,是到过和没到过的人都无法抗拒的。有人说:这是一个女子宁可赤身裸体也绝不会穿着颜色搭配不合适的衣服走出家门的地方。

还有人说,巴黎的空气都是打扮过的。

好一个秦小曼,一开口就要到巴黎去旅行结婚!她一个小公务员,有那么大的经济实力吗?

费元元一个激冷,坐直了身子,把几个人都吓了一跳:“我X!秦小曼,你不会去嫁一个有钱有势的糟老头儿吧!”

问题有点严重了,三个人都吸了口冷气,目光冷峻的一起望着秦小曼。

李越越还嫌不够,追加一句:“一偷税漏税的大歌星或是杀人越货的暴发户?”

范妮不失时机的将那口冷气又吐了出来。

有一个小小的停顿,就像幕间的冷场,吊足了观众的味口。

秦小曼却微微一笑,说:“他来了。”

她从竹帘的缝隙中,看到了她的未婚夫。她起身,掀起竹帘,声音略微高一点:“苏玮,在这里。”

几个人的脖子一起僵硬。

走进来的,是一个高高大大风度翩翩的和她们年龄相当的男子,“盘子”够靓,“条子”够顺,换句话说,是一帅哥儿。帅哥儿比秦小曼大三岁,“芳龄”三十。

秦小曼这时落落大方起来了,说;“来,介绍一下,这是苏玮;苏玮,这是我的几个大学同学,也是好朋友。”

苏玮没等她介绍,很潇洒的伸出手来,第一个伸向范妮,爽朗的说:“别介绍了,我自己猜吧。范妮,著名主持人,早在电视上见过了。”

第二个是费元元,苏玮的台词是:“大作家啊,久仰久仰,拜读过你的大作《寂寞天堂》,语言太棒了!”

握住李越越的手说的是:“可惜我不是女儿身,不能穿你设计的霓裳羽衣了。哈哈哈哈!”

笑声是苏玮给她们的见面礼。

秦小曼用这种方式,“隆重”的推出了她的未婚夫。

一切都那么的得体,完美,几个自以为见过世面的成功的“金领”丽人,从苏玮进来后,就没开口说过一句话,傻傻站着,干干笑着,全被秦小曼的突然袭击打蒙了。

好一个不动声色的秦小曼!

那个晚上,苏玮请“女人帮”在马克西姆餐厅吃饭。在这家餐厅吃饭,要的是环境,是情调,是派头——老欧洲老贵族的派头。吃着法国生蚝、鹅肝酱、焗蜗牛之类的法式大菜,那是最正宗的孛艮第蜗牛,吃着吃着,你会不知身在何处,不知在哪一个时间点上,甚至会产生时间倒流的感觉,那里的确驻留着时光飞逝的某个瞬间。“女人帮”都是第一次到这里吃饭,这一餐饭人均消费八百元,苏玮礼貌周全的照顾着几位女士,颇具绅士风度。但范妮、费元元、李越越几个人端坐着,心里空空的,口里涩涩的,都没吃出什么味儿来。她们在秦小曼的平静平淡中,还是感到了一丝若隐若现的自得和喜色。当然,大家都可以理解当事人的心情,只是不理解自己为什么撞不上大运——这年头,嫁个好男人就跟买彩票中大奖一样的难得。

然后,苏玮又不辞辛劳用他的白色“BMW”车将这仨姐儿们一个一个送回家。他送了她们名片,头衔是某国外知名汽车制造厂家驻中国的总代理,办公地点在北京最豪华的写字楼里。他和秦小曼结婚,在西城一个大宅子里有房,自己还在高档公寓里有套两百多平米的四居室。他到车场取车时,姐儿四个站在餐厅门口等车,费元元把盘绕在脑子里的一个疑问说了出来:“小曼,别多心啊。这苏玮什么背景,这么年轻就这么大的资产?”

范妮和李越越点点头,心想,不愧是作家,看问题就是尖锐深刻。

秦小曼也不想隐瞒,有些东西是瞒不住的。她说:“他爸爸是……。”

她说了一个名字,全中国人民都知道的名字。

几个人又一次集体失语。

这世界上还真有钻石王老五或是白马王子存在,并非安徒生童话。

好事全让秦小曼撞上了。

她是怎么撞上的呢!

很久以后,费元元才想明白一个问题。毕业后大家都在拼命奋斗,想方设法在各个单位各个领域掙扎苦干竞争,都使出了浑身的解数,女孩子们一个样儿,流血流泪流汗,十八般武艺全用上,去搏自己的车,自己的房,自己的名,自己的家,自己的位置,自己的事业,认定了这才是唯一的成功之道。都以为秦小曼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其实,她走的另一条道啊,是女孩子最捷径的道啊!她静悄悄地将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玉洁冰清一尘不染温柔端庄的淑女形象。静若处子的淑女,才是这个时代最珍稀的动物,比熊猫还少啊。

在大部委机关里,谁知会遇到谁呀!

费元元推理的不错,果然是这个部委的头儿做的大媒,成全了这桩姻缘。内心深处,她有点恶毒的想到:这就像当年那个周国丈把陈圆圆介绍给吴三桂一样,都是为了谄媚。在这个意义上,淑女也是女人,不过卖的价格好一点儿罢了。

这里一想通,哈哈一乐,就将这一切作了素材,变成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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