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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始终沉默,徐管家一直在我跟前游说,她给我说,霍英笙如何如何的好,最后,她扯到了孩子的身上,“宋小姐,单讲你为他生过一个孩子,你们的关系就特殊了,所以,这个时候,你必须回去的。”
徐管家去睡了,一整晚,我怎么也睡不着,第二天天刚亮,我便去了医院,病房里的气压很低,江顺飞坐在床上,原来昨晚,他也失眠了。
他的脸色不是很好看,手上也捏握着一份报纸,我瞟了一眼,是帝都羊城晚报,报纸的上面明显就是昨天晚上我看到的内容,是写的霍誉被双规的那一条新闻。
是呵,如此劲爆性的新闻,怎么可能不轰动整个世界呢?
“你打算回帝都?”
我也不想瞒他,直接丢了一个“嗯”字出去,江顺飞也沉默了,他的态度再也不似几天前的欢天喜地,眉宇间全是皱褶,暗淡的光芒下,他下巴似乎还生出了黑色的胡茬,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总之,感觉一夜之间他似乎老了十岁。
其实,我真的很想问一下,我之于他,真的有那么重要么?
可是,这种矫情的话,我自然也问不出来。
“对不起。”有太多的话想对他说,但纵然千言万语只能化成一声的叹息,与这句道歉的话。
江顺飞落寞地笑了,笑容带着说不出来的凄凉与苦涩,“之之,你不欠我什么,想去做什么就去吧,留得住你的人,终究留不住你的心。”
我向江顺飞投去了感激的一瞥,正如当初,我义无反顾奔向他一样,我与他也断得干脆,绝不拖泥带水,我这人,就是这样的性子,总是爱帮着弱者讲话。
但是,现在,很显然地,霍英笙比眼前的这个男人还要弱小百倍。
“等我完全好了,我就会回去,路上小心,还有,凡事不能太过于急躁……”他还想嘱咐我什么,但最终什么也不再说了。
因为,他知道,说得再多也是枉然。
见我提步要离开了,他却在这时又硬生生吐出一句,“你一定要……去吗?”
“一定要去。”我回答的果敢绝决。
“嗯,但愿一切都会好起来。”这是他送我祝福的话,虽没那样直接,但,他的心思我懂,如若霍英笙好起来了,他与我的婚事才有一线生机。
告别了江顺飞,我匆匆去买了机票,加了价钱才买到现成的一张,不到两个小时后,飞机顺利抵达了帝都机场,提着行李箱,我打了的笔直去了霍宅,下了车,站在霍宅门口,我陷入了傍徨之中,因为,我看到了霍宅那道光鲜亮丽的大门,不过几日的光景,就贴上了一个大大的白色十字封条,慰烫着金字的那个‘霍’字,似乎还牵上了白色细密的蜘蛛网,连昆虫也懂得欺软怕硬,昔日的霍家的繁华已成为过去,想起不久前,里面还佣人成群,还住着几尊大佛,而如今,那佛已不再是佛,或许还不如一般的普通人。
这样的打击霍英笙怎么承受得住?
“小姐,是外地人吧?”一个老太路过,见我站在霍家门口徘徊,好心过来搭讪。
“嗯。”
“与这家是亲戚?”
见我沉默不语,她便又接着说,“听说当官的垮台了,这家也就跟着被查封了,那天,来了好多的警察,一个个气势汹汹的,多少人围观哪,想这霍家,昔日是有多风光,如今,剩下的只有凄凉哪。还真是三穷三富不到老呢,站得有多高,现在,摔得就有多疼,想想,还是我们这种平凡人好,至少,不会大起大落,平平淡淡也是福,也是福哪。”
老太太临走时,嘱咐了我一句,“还是别去沾惹为妙,赶紧离开吧,姑娘。”
“谢谢大婶。”
我没有听她的话离开,而是站在原地良久,后知后觉地拿起了电话,我拔了一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可是,不管我拔打多少遍,耳朵边,便一直有一个机械的女音在回答我, “你拔打的号码不存在。”
号码不存在了,他已经换了号码了,也是,照他目前的情形,应该是不会再与以前的人联系了,想要彻底摆脱以前锦衣玉食的生活,就该是如此。
而从前,跟在他身边的那些人,都是有利可图的,要么是为了霍少口袋里的钞票,要么是为了巴结他们霍家的权势。
现在,一切都散了,霍家只留下了一场烟花梦供世人回忆,如梦人生芳心碎。
拖着行李箱,我拖着两条沉重的腿独自行走在暗夜的街头,走累了,我便在环保树下的长廊上坐下来歇息,脑子晕晕沌沌的,摸了摸额头,竟然有些发烧。
不过是低烧,我也不去在意,我的体质向来很棒,过几天它就会好的。
我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寻他,我甚至连景瑞的电话都打了,可是,所有的人都是从地球上蒸发了了一样,他以前的那些哥们儿,玩得好的那几个,也仅仅只有过一面之缘,上门去找便显得有些唐突。
再说,他们对我的印象都很差,尤其是秦子昊,他一直觉得我是冲着霍英笙的权势与地位去的,在他眼中,我就是一个靠皮肉赚钱的下贱小姐,当然我也是。
在帝都,我没有一个朋友,更没有一个亲人,走了一段路后,我便只得掏钱去打了一间旅馆住下,为什么要打旅馆,而不是酒店,可能是潜意识里,我希望能在人海茫茫中遇到他吧。
以他的能力,现在是住不起昔日豪华的酒店,甚至是宾馆了。
我将行李箱拖进了房间,再收拾了一下,洗了把脸,看了会儿电视,感觉肚子很饿,我便拎着包包出了门,吃什么呢?其实也没啥胃口,不过,我怕得胃病,所以,还是将就着吃一点吧。
我选了麻辣烫火锅,我是南方人,麻辣是我的最爱,几乎是无辣不欢,因为,吃了辣子会少生很多病。
老板替我煮了小小的一个砂锅,吃起来味道也美妙,暂时把烦心事抛开吧,我相信如果有缘,我一定会再见到他的。
我明明知道,其实,就算是见到了,也不能怎么样的。
“姑娘,南方人?”老板一边烫的其他客人的砂锅,一边笑脸盈盈地问我。
“嗯,老板哪儿能看出来?”
“你的普通话带着南方乡音,再则,你长得挺水灵的,尤其是那双大眼睛,即漂亮也有灵性,姑娘是个福相。”
“多谢老板吉言。”砂锅没有吃完,我便付了钱起身离开。
在马路的时候,红灯亮了,我便站在广告灯箱边与一群路人等候着,红灯停,绿灯行,就在刹那间,一抹颀长秀挺的身形从对面马路越过众人穿走了过来,步伐有些踉跄,手里拎了个酒瓶,他的步伐有些微慢,头发蓄得过长,几乎遮住了额角,仰头喝了一口酒,用手抚开额角散乱的发丝,就在那一刻,他晶亮的眼睛看到了我,面情微微一愣,只是短暂的一秒后,又将视线移开,然后,与一群过马路的路人擦肩而过,我就站在原地,挪不开步子。
以为他会喊我,然而,他什么也没有做,完全当我是一个陌生的路人。
他是从我身边绕过去的,侧过身,回首,凝望着那抹笔挺身影渐渐消失在了路灯下,我的心有说不出来的惆怅,我也感觉到了,无形中,有什么东西已横隔在了我们之间。
我想抓住,但是,我毅然已没有能力抓住了,我想抬腿离开,可是,如果我真离开了,以后,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霍英笙,这个男人,让我心痛,让我心碎。
忽然间,我看到了脚下有绿色的光芒在闪动,起初我以为是荧火虫,可是,仔细辩看之下,并不是,当我意识到是有人落的手机时,我已弯下腰将它捡了起来,果然是一部手机,一部市场价只值几百元的手机。
滑动着光标,翻看了一下,里面居然只存了十个号码,没有姓氏名字,只用了一二三四五……的代号。
这些数字代表了什么,恐怕只有它主人才会明白。
有人掉了手机,我可怎么还给人家啊?
眼睛四处瞟瞄之际,忽然,我就扫到了不远处的那抹身影,那身我太熟悉了,虽然是一套黑色的西装,西装的边缘上还全是一道道皱褶,男人头发蓄得过长,他沿着草地的边缘,低着头,似乎正在寻找着什么,手里仍然拎着个酒瓶,瓶子里的酒被他喝得差不多见了底,可是,瓶子并没有被他丢掉。
我静静地站在原地,等待着他的靠近,终于,一抬头,他就发现了,眼光闪烁了两下。
他没有动,站在了那离我一步之遥的地方。
路灯下,我们静静地观望,却一句也不说,此时,蔓延在我心头是绝望,虽说,周身的破败同样也挡不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光芒,可是,用醉生梦死来形容他,可能都太抬举他了。
“在找这个吗?”我举起了手中的手机,冲着他轻喊。
他的眼睛闪了闪,几步走了过来,从我掌心里拿回手机,“谢谢。”两个字,陌生的道谢忽然间,就把我们的关系拉开了十万八千里。
他的表情是那样的疏淡,仿若从来不认识我,拿着手机翻看了一下,然后,旋转身,踩着破碎的步子离开,仰起头,喝尽了瓶子里最后一滴酒,然后,将酒瓶搓出去老远,也不管他碎还是没有碎。
烂醉如泥,霍英笙真成了一堆烂泥,恐怕这辈子也废了。
望着他狼狈的身影,我的心口莫名就袭来一阵剧痛,尤其是刚才他看我的眼神,是那样的陌生,仿若真从来都没见过我。
形同陌路,曾经是我的选择,当所有的按我预想走的时候,我犹豫了,感觉自己的心仿若就要裂开了,碎了,破了。
一个女人,为什么要爱上一个男人?或者说,一个女人,为什么要拥有爱情?没有爱情,没有婚姻的人生是不完美的。
就如没有孩子一样,就算有朝一日离开这个世界,弥留在世间的除了遗憾外,再无其他。
霍英笙从小养尊处忧,过着人上人的生活,受到那么多人的追捧与奉承,如今,却落魄得不如一个普通人,就如那个老太太所说,人站得越高,便就摔得越痛。
这道坎,他能迈过去么?
不由自主地,我迈开了双腿,追随着他的步伐,他走的很缓慢,也许是酒醉的关系,当然,他也没喝到人事不醒,至少,他还知道与我装成陌生人。
见他钻入那条窄小的巷子,我也跟着走了进去,以前的霍少哪里会走这种路,天天穿得光鲜亮丽,身后女人保镖成群,如今,落得个形单影只。
巷子深处,有酒香微微飘着,路的尽头是一间小旅馆,他拿了钥匙就上了楼,楼梯是用木板做的,踩上去会发出‘嘎止嘎止’的响声。
怕被他发现,我的脚步很轻,甚至是屏住了呼吸,鬼鬼祟祟跟在他身后,服务员过来拍我背,我给了她一百元钱,并给她说,“他是我老公。”
服务员这才悄无声息地离开。
门并没有关,是一道木板房门,我是惦着脚尖进去的,我进去时,他坐在了沙发上,一声不响,只是闷闷地吸着烟,他当然看到了我,或者说,他早就发现了我,只是不去戳穿。
我们谁都不说话,他坐着,我站着,他吸着烟,我便看着他吸烟。
空气里的气氛变得令人窒息,再他丢掉烟蒂,拿起第十支烟时,我冲了过去,按住了他拿烟的手,低头看了一眼烟包盒,大红色的包装,中央烫金的‘大重九’三个字刺痛了我的眼眸,真不愧是霍少,都这种时候了,居然还是抽着如此贵的香烟。、
要知道,这烟,可是差不多一百元一包呢,可是一般普通老百姓一天一家人的生活费。
当真是过惯了金尊玉贵的生活,哪怕是到了落魄的境地,仍然要如此的奢侈。
习惯已成了使然。
他没有说话,只是扬起长睫,一双利眸凝视着我。
我无视于他的怒气,将烟盒拿走,他也不理我,拿了衣服径直去了卫生间洗澡,我便坐在了床头,开始打量起房间来,不过三十平米的房间,虽不是很狭窄,但比起霍少曾经住的那些豪华总梳大酒店来说,已经差去了十万八千里。
卫生条件也差,真是委屈霍少了,放下了包,我找到了扫帚,开始做卫生,不过一会儿光景,我已经将屋子里擦了一个通亮。
在我微笑之时,卫生间的门‘哐当’一声,上身是黑色衬衫,下身是笔筒长裤,他是穿着衣服走出来的,出来时,还挽着衣袖,果然,举止已与从前的霍英笙有所不同了。
看了一眼亮堂堂的房间,知道是我打扫的,他也不恼,开了瓶酒,又开始喝起来。
整个屋子里酒气薰天,他的模样让我的心口泛起一阵阵的疼痛,我走上前,从他手中夺过了酒瓶,他不怒,也不恼,又开了一瓶,他开几瓶,我夺几瓶,最后,他泄气了,便从沙发椅子上站起身,站在了窗台边吸烟,空气里烟雾缭绕,跟他在一起差不多两个小时,这男人除了吸烟就是喝酒,好像真成了一堆扶不上墙的烂泥,阿斗了。
担心他的肺受不了,我走过去,从他指甲尖抽走了点燃着的烟蒂,拿去在烟灰缸里拧灭。
“你走吧。”静寂的空气里,终于袭来了他一句不带任何感情的话语。
我不说话,也不再看他,就站在原地,呆愣地望着他。
“没必要这样的,宋晓之,走吧。”
“如果我不走呢?”
“你在我身上不可能再捞到一丁点儿油水,所有的人,他们都走了,你也不该是这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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