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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出于谨慎和将来打算,还是按寄养的说法更好些,我知道你不想让他知道我们的事,你考虑的没错,没必要对他说出实情,毕竟是之前的事,他更在意的是以后你们怎么样,这就是我的想法。
轩:我看出他对我是真心的,也很体贴,我不忍心让他背负被欺骗的名声,你说的也对,我们的事已经过去了,并不代表将来,他不知道也是可以谅解的,可能是心虚的原因,我总好跟自己纠结这件事,不如跟你那么坦荡,甚至毫不保留,其实我更愿意跟你好,迫于无奈,你没法接纳我到永远,我也不想让自己的心灵变得黑暗。
辛:你是个好女人,不但人美,心地也很美,你有获得爱的权利,从自私的角度,你没必要有负罪感,你想得到安慰,按理是每个女人都可以争取并享有的特权和生理需求,唯独不合适的是你没找对你的专属。
轩:有你宠着我,我很自在,仿佛我活在憧憬的遐想天国,常常又无所求,唯独有你即可,你说我够浪漫吧,这些话不再是情话,而是回忆,即便我这样,也不会往心里去了,我跟你发过誓,既已由我说出口了,我就要遵守承诺,做个忠实守信的人!
辛:没想到你这么开事,的确要让你强迫自己改变对一个男人的心意,而转向另一个男人,说起来的确是件痛苦的事,既然我们都说开了,从我呢是站在你的角度,替你着想,等你真的组成了自己的家庭,你会懂我的苦心的,不说了,一会儿我要给财务部门开个会,有时间再聊好吧?
轩:好吧!
开会的事不急,不一定非要马上停下来,那是辛得志感到他不好再说什么了,如果继续聊下去,不但都会很尴尬,还会勾起她的心思,弄得她又藕断丝连的,既然走到这一步了,就不能回头了,一定要处成她和闫君的好事,对此辛得志绝无二意,甚至还非常坚决,否则前面的一切努力就都白费了。
结束了与轩晓雅的微聊,辛得志陷入凝思,她刚才提到孩子问题,让他的心着实痛了一下,原本是自己的血脉,却不敢对外承认,而要说成是寄养,言外之意就是不知什么人的孩子不要了由她收养,一想到这,他的心里好不是滋味,简直是对他的极大污蔑,更是一种耻辱,照此发展,那他的这个私生子永远不可能与他相认了,孩子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谁是他的亲生父亲,多么可悲啊!越想,辛得志的心里越揪得慌,好像有股气堵住胸口,憋得他喘不过气来。
企业工作事无巨细,一些工作看似简单实则复杂难办,作为大班长真要时刻用心,该想不该想的都要想。从辛得志当上总经理以后,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贴切的认识,一个好的领导,光有实干精神是不够的,最关键的是要有超人的智慧和深睿的洞察力,平平做事,是当不好领导的。
一事当前,全局和远景必须融为一体,预测和探索的功底有多深,也就意味着职业生涯的年轮有多大。走曲线开发是辛得志最近琢磨最多的事情,虽然集中安置开发议案早已提交市人大,且待各环节审阅,批复尚不知具体日期,作为企业总不等傻等着只有影子而无实体的期待,他觉得必须抢占机遇,迅速找到可以依赖和寄托的新市场,为企业开辟更广大的生存空间。他不贪慕利益的最大化,而却看重事业的长久性和生命力,拓展一个好的创业天地,可以奋斗好些年而不衰,这是他所想的根本,一时暴力终不会长远,更不要投机钻营,不图非正经经商之道,虽然辛得志已步入五十几岁的不惑之年了,仍饱含年轻人的青春活力和气魄,做事非常前位,且睿勇超俗。
受国家两会启发,辛得志思路大开,想到了民意调查,让外行人说点切身利益有关的话,毕竟住房涉及到老百姓的居家之所,是千万户最关心的事。这件事做起来不难,只要召集一些居民,再买些水果之类的东西,开个茶话会,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就能了解到他们的心声,做起来不需要什么大的成本,也好召集,人员组成最好广泛一点,效果会更佳。
辛得志是党群干部出身,老本行,善于做群众工作,这方面的事会做。让他们为企业把把脉不无坏处,大不了就当成一次座谈或闲聊,没有对与错那么严重。盘算好了,他把盛凯悦叫过来,说了他的想法,还征求了她的意见,盛恺悦也觉得不错,同意搞一次座谈会,如果辛得志有时间,她可以马上组织,规模得当一些,讨论议题可事先准备好,即席也可以拓展,看情况发展了,随时掌握。当下辛得志拍板决定三天后举行,具体召集人由盛恺悦及工程部共同负责,公司参加人由辛得志选定,轩晓雅和闫君是必参加之人。
安排完了这项工作,似乎心里有一块莫名的心病去除了,辛得志安静地坐在办公室里,有点不知干啥了。让自己的心歇一下,感觉真好,思考事情的过程是劳累的,既累脑又累心,等意向确定下来后,这一思考过程则告一段落,似乎做完了一件棘手事那样轻松。
也许是上了岁数,当年一年到头搞文字综合时,脑子总是在用,没觉得想点什么事,会让自己有很累的感觉,如今他精力上远不如以往了,莫不是自己真的老了。辛得志很庆幸自己的大脑还好使,还没有迟钝。据说脑子越用越灵,不用久了就会生锈。这么些年过去了,有一件事始终留在他的记忆里,当年他曾去北京一个原单位领导的弟弟开的饭店打工,一个月四百块钱,后期顾客少了,效益自然下来了,领导要求后勤人员在门口吆喝当迎宾,请过往行人进屋吃饭,这事是辛得志最不愿做的,他会有丢人的羞臊感,但又不能不做,心里好不舒服了。二十多年过去了,当想起这事,自己会有许多不解,为什么那时会有那种反应,甚至反感,说明自己还不够成熟,还很幼稚,不就是做一下迎宾嘛,没啥大不了,喊几嗓子又能怎么样,没什么不可接受的,况且又不会遇到熟人,情面上不至于过不去,可那会儿就是觉得难为情,如当下再让他做同样的事,他会大大方方地去做。
时过境迁,世事在变,人也在变,几十年前和几十年后居然两个人,有谁会信呢!居然真的就是他,还是他,可人变得不一样了!
筹划完了民意调查的事,着实令辛得志浮想联翩,虽然现在不讲究依靠群众的说法,可他却要再回味一下建言献策的传统做法,给自己一个得到启迪的机会。当事者迷旁观者清,正是他想到了这一点,他才觉得他的思想还不够僵化,还有再被激活的空间,正在得意之时,夫人李香玉来了电话,说活儿下崽了,一共有九只,颜色一抹黑,有葛有田媳妇在一旁伺候着。
撂了电话,辛得志赶紧又给轩晓雅去了电话报信,让她惊讶得要立刻回去看看。人也好,动物也好,生产是一件喜事,辛得志原本就稀罕狗,况且又是他救了一条狗命的狗,自然情感深厚了,不过迫于工作关系,他总不会像轩晓雅什么也不顾跑回去看看吧。男人爱狗与生俱来,小时候家养了很多狗,大的小的,都咬过他,他也是打狗最多的人,那时狗也确实不听话,记吃不记打,不像现在的宠物狗乖僻可爱又精明,不用怎么调教,就很懂事。不一会儿,夫人又来电话,说父亲喜欢刚下的狗崽子,可否跟轩晓雅要一只。辛得志说他之前都跟人家说好了,狗下崽了是可以留一只的,让她告诉爸爸放心好了。
再度放下电话,辛得志顾自笑了,他笑父亲还是那么稀罕动物,而住暖气楼时,他的二孙女说要养只狗,老人家是反对的,他说在屋里养狗,那屋里还能待人嘛!为了这个,尽管女儿曼慧怎么求情也都没有养成。
辛得志也不提倡在楼房里养狗,狗身上的气味会吃进墙体,多少年都下不去,自己家人闻惯了是闻不出来的,外人一进屋就会问到狗的腥臭味。而住平房则无碍了,狗窝在外面,虽然也有味,但毕竟是在外面,不会影响到人的嗅觉舒适度。爸爸稀罕狗是好事,住一段时间,兴许就会习惯了,挡不住也就安居下来不想再回到老家的楼房去了。
就父亲的晚年来讲,他是要尽孝心的,也希望他会跟自己住在一起,这样他会更放心一些。不愧是当领导的,有足够的耐心,他跟父亲没再提以后定居他这里的想法,就让时间慢慢说服他,远比话语更有渗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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