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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管,必须要去见外公一面!哪怕会和外公死在一起,也要去见他老人家!
    她得让外公知道,她费劲了千辛万苦来到这里,不会让他老人家白白遭受屈辱!她一直一直在找他老人家啊!
    苦酒在胃里灼烧,盛知夏的脚步又快又急,等她将要走到那个低矮的三角形草寮前时,一个身影忽然出现,拦住了她的去路:“喝醉了就回去,不许发疯。”
    是秦觉的声音。低沉,强制。
    月光下,他拦在她前方的身影一团黑,像是恶心的黑色障碍物,盛知夏真想一脚将他踹开,或者干脆拿出那颗藏起来的微型炸弹跟他同归于尽……
    真的,同归于尽吧!
    可是,现实不允许她这样做,如果现在就死,太不值得,总要让这个村子付出代价啊,反正她和外公也已经无法再活着离开,呵呵,她早就明白结局。
    于是,盛知夏抬头,眼神就带着疯癫:“三哥,你也想拦着我?怎么,你也想跟我作对?”
    秦觉被她的语气逗笑了:“小狐狸,你在说什么疯话?我是来领你回去休息的,不是来和你吵架的。走吧。”
    他说着,伸出左手去牵她。
    丽珍在一旁不敢动弹,头都不敢抬,搞不清大小姐会怎么做。
    盛知夏深吸了一口气,又吐出来,还是指着那个近在咫尺的草寮:“三哥,我……我就进去看一下行不行?我看看这个人长什么样子,白天我被他吓住了,你让我进去看清楚他的样子,拜托你了……”
    “那个人是义父最看重的,明天的祭祖仪式上,你就会看清他的长相,何必现在进去弄一身的脏污。”秦觉倒是不慌不忙地解释,耐心很足。
    盛知夏偏不肯:“我就要现在进去!要是不去,我今晚睡不着了!”
    秦觉笑:“那我陪你睡,嗯?”
    盛知夏冲他翻了个白眼,却不再坚持了,居然主动握住了秦觉的手:“算了,我不去就是了!三哥真是没意思!哼!”
    她捏住了秦觉左手的无名指,黑色皮套下面空空荡荡。这是秦觉的标志,哪怕真有电视剧里完美的易容术,也无法模仿秦觉的断指。
    “小狐狸,还想干什么?”秦觉很有耐心地问道,反握住了她的纤纤小手。
    丽珍在一旁更加不敢出声了,三哥是不能惹的人,大小姐也是,现在三哥对大小姐这样百依百顺地哄着,是不是以后会成为一对?那样,大小姐更没人敢惹了。
    “我想去那边看月亮。”盛知夏指了指草寮后面的一个小小池塘,池塘里养着睡莲,哪怕是南方的冬天,气温也足够睡莲生长。
    只是因为有池塘在,草寮更加阴暗潮湿,蚊虫鼠蚁都少不了。
    她说要去池塘边看月亮,秦觉还能不依吗?
    “好,去看月亮,我们大小姐能不气了吗?”秦觉笑着应允,带着少见的耐心。
    “哼,如果没有虫子咬我的话,我就不气了。”盛知夏把矫揉做作演绎到了极点,她是经历过最刻骨铭心的爱情的人,也是从小小的女孩长大的,她的爱情也曾幼稚、琐碎,每天想的都是乱七八糟的事情,她可以对着陆慕辰发一百次脾气,每一次生气的原因都不同,虫子蛰她了,她怪他,蚊子咬她了,她也怪他。
    谁让陆慕辰是大虫子,那些该死的害虫的错都是陆慕辰的错,小知了是不会有错的,除了聒噪的、至死方休的叫唤,没有原罪。
    “嗯,我们小狐狸的要求真别致。”秦觉挑了挑眉,显然并不懂她为什么这样要求,但是他都答应,回头对丽珍道:“去拿驱蚊水来,把池塘和草寮的院子里都喷一遍驱蚊水,再拿把扇子来。南方多蚊虫,东茂村又很贫瘠,扇扇子是从小就会的技能,我亲自给大小姐扇扇子赶蚊子,满意了吗?”
    秦觉下了命令,很快就被执行完成,盛知夏安安稳稳地坐在池塘边,秦觉亲自给她泡功夫茶,三个小小的杯盏里有清冽的茶水。
    “来,大小姐喝茶。”秦觉给她满上。
    茶是滚烫的,趁热喝,配上一些绿豆饼,不腻,不苦,刚刚好的闲适和安稳。这是南省东部地区的特色。东茂村也不例外。
    盛知夏喝着茶,只觉得苦涩,她抬头看天上的月亮,还没有圆,就缺了那么一点圆满,朦朦胧胧的,好像永远也无法再圆了。
    视线只要稍稍收回来,就能看到月色下的草寮,草寮旁边池塘里的闭合的睡莲,村子里太安静,狂欢都已散去,静得能听得见草丛里虫子们的叫声……
    她盯着草寮,她无法忘记她的外公就在里面,喝醉了喝吐了死去活来一百次,也永远无法忘记!
    “怎么,喝不习惯?”秦觉笑问,“义父很喜欢喝茶,对茶也很有研究,要是你明天在祭祖仪式后能给义父表演一番,他一定会开心的。”
    盛知夏在心里冷笑,秦福生开心不开心关她什么事?
    她无所谓地回道:“我怕烫,像你这样的无情铁手才能徒手去泡功夫茶,我的手可是很珍贵的,还要留着弹钢琴呢。”
    “大小姐,既然泡茶都嫌水太烫,怎么白天打人的时候,不嫌那些铁棍子太扎手?来,你的手给我看看,是不是扎到了。”秦觉揶揄道,想去握她的手。
    “哼,我才不要你管!”盛知夏别开脸,把手缩了回去,假装生气道:“三哥只会笑话我!要是四哥在,我说让他开草寮的门,四哥一定会开的。”
    秦觉的语气冷了下来:“嗯?说什么?”
    盛知夏忙捂住嘴,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我错了,三哥,我不该提四哥,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
    她在卖乖,偏偏谁也受不了她的卖乖。
    秦觉的冷脸收了,忍不住倾身想去吻她——
    “不行!明天祭祖,今晚不许动手动脚!”盛知夏捂住了秦觉的唇。
    但这也足够暧昧了,她的掌心擦过秦觉的唇,两个人近在咫尺。月光下,永远有浪漫的幻想衍生。
    盛知夏像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忙收回手,胡乱找了个话题似的,对秦觉道:“啊,三哥,我给你唱首歌吧!我想唱歌了!”
    半夜唱歌,对秦觉来说从未有过,但她既然要求了,也不是不可以听听看。
    秦觉活了三十多年,从东茂村里无人管教的孤儿,到现在村里独当一面的支柱,其实他从未觉得有多荣耀,也不敢轻易放松。
    可此时此刻,坐在这小池塘边赏月,听女孩在他旁边聒噪,提着奇怪的要求,秦觉居然有了一种活生生的快乐和放松,他允许她唱歌。
    “三哥,这首歌你听过吗?我要开始唱咯。”盛知夏清了清嗓子,眼神似乎是虚无缥缈的,实质却盯着小茅屋的方向,她轻轻地唱了起来:“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再熟悉不过的旋律,非常著名的填词,《送别》在国内传唱了几十年,很多离别的场合都能听见,送别故人,送别知己,每一次都能触动人心,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
    虽然,盛知夏唱歌从来都不在调上,但她唱得感情太过丰富,以至于自己都掉下泪来。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馀欢,今宵别梦寒……”
    每一句词都让人心碎,苍凉又孤独,唱歌的人在祝福在叮嘱,却无人回应。
    她不是难过知己不在,也不是难过爱人已离世,更不是在这封闭的罪恶村落感到孤独害怕,只因为这首歌是外公教她唱的。
    外公一字一句地教会了她。
    那个时候她还小,根本听不懂其中深意,而外公也只是摸了摸她的头,说等她长大了也许就懂了,当然,如果夏夏永远也不懂,那该多幸福啊。
    现在,凄凉的月光下,隔着草寮内外的距离,隔着生与死,她将这首歌唱给外公听,他老人家能感知吗,他能知道她还活着,并且来到他身边了吗?
    能不能……能不能再见外公一面?
    再……让她抱一抱外公,她是不是还有机会带着外公回家……
    好像全都成了奢望……
    “小狐狸,怎么哭了?”秦觉总算察觉到她在哭,伸手过去想搂住她。
    盛知夏却躲开了,擦了擦眼泪,看着天上的月亮道:“三哥,我好痛苦啊,要不是有你在,我都不知道该跟谁分享我的心情。我好担心失去妈妈,她的病已经很严重了,你看今晚在酒席上,她说话都费劲,她那么爱着爸爸,可她的时间不多了……”
    她只能胡编,将悲伤的原因引到傅瑜身上去。人世间的悲欢其实也相通,秦觉绝不会怀疑她对傅瑜的感情。
    “妈妈真的太可怜了,等了爸爸十几年,最后总算如愿以偿和爸爸结了婚,但她的幸福太短暂了……”盛知夏索性哭出了声,只有月亮知道她在悲伤什么。
    秦觉大约也被她感染,默默地过去抱住她,拍了拍她的背:“嗯,我知道了,你难过却不能说,我都知道。不管以后发生什么,我总是陪在你身边的。”
    盛知夏厌恶秦觉的触碰和拥抱,但她不能推开,而是顺势软下嗓音道:“三哥,那你答应我,要一直陪在我身边,不许离开我,也不许丢下我。如果我失去了妈妈,就只剩下你和爸爸了。明天祭祖的时候,我想让你当着所有秦家族人的面发誓,你爱我,会娶我!当着祖先的面说!”
    她在提要求,很过分的要求。
    秦觉却答应了:“好。”
    盛知夏破涕为笑,将脸埋在秦觉的脖颈间:“三哥,你最好了。我最爱你了。明天祭祖的时候我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你教教我,我不想搞砸了,怕爸爸妈妈生气。”
    秦觉拍了拍她的背,忽然笑了笑,很随意地开口:“其实也不需要注意什么,你从弹药库里带走的那枚微型炸弹,不要在祭祖的时候拉响引线,就不会搞砸任何事。”
    “!”盛知夏的嗓子一紧,心跳几乎都停止了,原来……秦觉都知道!
    在如此柔情蜜意的攻势之下,秦觉依然记得提醒她,弹药库丢了东西,希望她不要搞事。
    哪怕是他对外公开青睐着的妹妹、未来的伴侣,秦觉依然没放松警惕,不愧是秦帮的实际掌权人,小心谨慎已经刻进了骨子里。
    既然被秦觉拆穿,盛知夏不能再躲,她索性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枚微型炸弹,“啪”的一下拍在了茶具上,也不管它危险不危险,会不会忽然爆炸,她猝然从秦觉的怀里退出来,所有的笑容褪得干干净净:“原来三哥你在监视我!我做了什么说了什么你全都知道!那些孩子都是你的眼线对不对!还说你爱我,根本就是打算控制我!想让我全都听你的!”
    她霍地站起身,也不想再喝茶了,更不愿意看什么月亮,径直就朝着草寮的方向走去。
    “小狐狸——”秦觉步子大,两步就把她扯了回来,阻止了她离开,他的语气哭笑不得:“东茂村就这么点大的地方,什么事儿我不清楚呢,不管是对你还是对外人,规矩都是一样的。你要是愿意,随便去海滩上丢多少次炸弹都没关系,就怕你没觉得新奇好玩,没见过这个东西,它虽然体型小,但威力巨大,稍有不慎,能把整个祠堂都炸毁,就连咱们这个老宅都能塌了一半……明白吗?”
    盛知夏当然明白秦觉的意思,他不是防着她,是怕她不会玩,失误了导致严重后果。
    但她不依不饶,还要逼问秦觉:“所以三哥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晚上来找我,也是为了这个炸弹对不对?我还以为三哥是特地来陪着我的!终究是错付了!”
    她太容易生气,半点都不容易被讨好,非要争个对错。
    秦觉摸了摸她的头,大手扣住她的腰,不许她挣扎:“小狐狸,要是我不许你带走它,早就在你拿起它的第一时间,我就会让阿易提醒你了。但是我没有,你喜欢玩,这没什么,注意安全就好。打靶,重火力投射,还有整个东茂村的监控系统,你要是想知道,我也可以带你去转转,并不是我防着你,因为你是我的小狐狸,我才开诚布公地和你说,不是责怪你什么。”
    盛知夏听了,心里直冷笑,秦觉不会真动心了吧?居然对她如此宽容放纵……
    既然如此,她就再来试探一下他的底线。
    “哼,这还差不多。要是三哥拿我当外人,我就马上摔了那个炸弹,一起死算了!”盛知夏佯装生气,一副骄纵放肆的样子。
    秦觉笑出声:“何必呢?小狐狸,活着不好吗?”
    盛知夏歪着脑袋,得寸进尺道:“我偏要拿着那个炸弹防身,三哥你肯不肯?还是打算告诉我爸爸,把我列为东茂村的危险人物?”
    秦觉一时蹙眉:“唉,它很危险,万一你自己玩脱了……”
    “玩脱了就玩脱了!我又不是傻子,难道不知道要命吗?又不会有人开枪打我,也不会有人冲我丢打火机,怎么会炸了?我就想拿它吓唬吓唬那些废物们,还敢不敢不尊重我!”盛知夏骄纵地说,寸步不让:“行不行嘛三哥,你到底能不能做主啊?是不是我爸爸让你来看着我的?我要生气了!”
    “行,都依你,这个小东西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玩。”秦觉最终还是妥协了,在她的攻势之下,他的样子十分无奈,眼神里都是欣赏和疼惜的光芒。
    月光下,他居然温柔到给了她最危险的武器。
    盛知夏跳起来,扑进他怀里,亲了亲秦觉的脸颊:“三哥,你太好了!我太爱你了!等明天过后我就把它还回去!我只玩它一天!我对着月亮发誓!决不食言!”
    呵呵,她对着月亮起誓,无论刽子手们表现得多温柔,对她多放纵,她永远忠于复仇的信念,誓必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哪怕她卑劣、说谎成性,不可原谅。
    秦觉亲自将那枚微型炸弹交还到她手上,无奈地叹了口气:“小狐狸真是我命中的克星,拿着这枚炸弹回去休息吧,记得别让其他人看见了,义父还不知道,免得麻烦。”
    秦觉单方面给她的特权,这是任何人都不曾有过的。
    盛知夏被送回了房间,却是一夜未眠,她握着那枚炸弹,心里反复地唱着《送别》,却无法跟草寮内的外公达成一次链接。
    她感知不了他老人家,也许外公也根本没听见她唱的歌。
    第二天,天蒙蒙亮时,丽珍已经敲响了房门:“大小姐,该起床了,老爷和太太在等您吃早饭。”
    盛知夏从床上爬了起来,从木制的古典窗户朝外看去,天是阴沉沉的,空气里又湿又闷,带着点海风的咸腥味。
    今天是整个东茂村的大日子,更是秦家的大日子,秦帮发源于东茂村,带领着整个东茂村走向繁荣的秦福生遭受了诸多苦难,甚至经历了十几年的牢狱之灾,好不容易回村祭祖,还带回了他的新婚妻子和唯一的女儿……
    无论怎么看,这次祭祖都是盛大而隆重的。
    村民们准备了很多天,秦觉昨天又亲自去督办,盛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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