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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铺满金黄叶子的街道上,林诺每迈出一步,都会故意把脚抬得很高,心情也随之荡漾,高跟鞋有节奏地撞击着沥青路面,发出嗒嗒的声音。&29378;&20154;&23567;&35828;&32593;&936;&969;&936;&12290;&120;&105;&97;&111;&115;&104;&117;&111;&65287;&107;&114;
林诺用力挽住杜伟的胳膊,扬起下巴,轻声地吟诵道:“遇见你,爱上了你;把你含在嘴里,像一颗加了牛奶的糖果;遇见你,爱上了你,把你装进信封里,寄到我的心底……”声音很甜美,很轻柔。
“还记得上大学时你给我写的这首诗吗?”林诺侧头问道,胸部起伏着,心底十分激动。
“是我写的吗?怎么不得了。”杜伟讪讪地笑着说。
杜伟的心里原本有一片草原,充满了浪漫和激情,也有诗情和画意,这片草原却被金钱、现实、功利侵蚀殆尽,仅剩脚下的方寸之地。
林诺有些失望,感觉杜伟变了,并且这种感觉很强烈,“你……是你写的,你居然忘了,哎!”林诺很失望,心里甚至有些凄凉。
“时间太久了,没想到你还记得。”杜伟说道。
林诺当然会记得,还精准地记得时间,那是第一次约会之后,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二人站在樱花树下,杜伟吟诵了这首诗,林诺的心里一直记得杜伟的声音和那时的场景,并且每次想起,心情都像花儿一样盛开。
并且把杜伟写给自己的诗,都整齐地装钉好,封面是林诺亲手绘的一幅画,在樱花树下,一对牵手的情侣,花瓣在风中飞舞,即使几年过去了,甚至还可以闻到樱花的香气……林诺把装钉好的诗集,装到一个精致的盒子里。
在爱情上,林诺的感性大于理性,在大学时,当林诺在看到一个让她痴迷的背影时,就一直念念不望,并且在校园的报刊上读到杜伟写的爱情诗的时候,更加点燃了林诺心里的火苗。
正如简.奥斯丁说的那样:诗是爱情的粮食,曾经,林诺多么痴狂地喜欢杜伟的诗,也喜欢上了杜伟这个年轻人。
一阵风吹过,银杏树的叶子纷纷地飘落了,像少女手里飘落的金黄的手帕,谁会去拾起?
而此时,林诺觉得是自己正牵着一只蜗牛在散步,只是软绵绵地跟着自己,此刻虽然攥着恋人的手在散步,你可以左右他去哪儿,却不能左右他的思想。
林诺感觉男友的诗意被现实的灰尘和泥沙覆盖了。
林诺突然想起了罗先生,如果跟他在同一条街道上散步,会有怎样的心情,想到这儿林诺心里有了一份憧憬,但马上又开始自责,甚至憎恨自己,觉得自己很可耻,林诺摒弃了自己的想法。
杜伟用手掌摸了摸肚子,用余光看着林诺,贪婪地看着林诺精致而又迷人的脸庞,林诺扬起了眉毛,微笑着,梦幻般的眼神,她的脚步轻盈,杜伟觉得林诺像一朵花,有花色、有花香、有花容。
杜伟简直无法把目光收回,像一只蜜蜂被一朵花粘住了,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收回目光,随着林诺的脚步走着,感觉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有一个小男突然从身后蹿出来,有三四岁的模样,一边笑着一跑着,他的妈妈跟在后面,喊道:“等等,慢些!”
不能判断出那个男孩儿的名字是等等,还是妈妈想让小男孩儿等等她,看见孩子,林诺灿烂地笑了,“瞧,那个小家伙多可爱!”
杜伟心情变得纠结,杜伟并不喜欢孩子,之前林诺每次约他去孤儿院,杜伟都拒绝了。
林诺从小男孩儿的身上收回目光,随口问道:“杜伟,你不是在艾老街帮我找了一套公寓,我什么时间搬过去?”
杜伟的目光闪烁不定,迟疑了一下说道:“在缓缓吧,最近太忙。”
“忙什么?”
“我前段时间不是跟你提过,我换了家公司,在做一个新的项目,如果做得好,将会有不错的收益。”杜伟侧目看着林诺。
林诺不以为然地说:“那最好了,我真不想离开那栋公寓。”林诺俏皮地笑了。
杜伟把另一只手伸进了裤子的口袋里,仰头看着银杏的树枝,心情变得复杂,杜伟在极力的掩饰。
想起昨晚,杜伟还心有余悸。
昨晚睡得有些晚,睡到半夜时,手机居然响了,杜伟从梦中惊醒,想到能在大半夜给自己打电话的,只有潘多拉。
抓起床头的手机,看了一眼果然是潘多拉,她先是撒了个娇,然后直入主题,说是过段时间就回到国内,她要回国生孩子。
听到这个消息让杜伟手忙脚乱起来,无疑打乱了杜伟所有的计划,可杜伟没有拒绝她的理由,起初还劝了几句,说是孩子有美国的户籍多好哇,那是多少人盼都盼不到的。
可潘多拉根本听不进去,杜伟知道只要她决定的事情,十头牛也拉不回来,杜伟只好放弃了劝说。
通完话,杜伟完全没有了睡意,他不得不重新梳理一下他的计划,先前计划好的,让林诺搬到楼后的公寓里,现在看起来只能作罢,如果林诺搬过来,再撞到了潘多拉,那后果简直不敢想象。
杜伟觉得潘多拉回到国内,将是很棘手的一件事,不过那也不会持续太久,她的父母在美国,并且她一直喜欢生活在美国,喜欢在富人的圈子里生活,住在国内也只是一阵子。
林诺的问话打断了杜伟的思绪,“你想什么呢?”
“想你呢!”杜伟嘴角上扬说道。
秋日里的午后,很温暖,阳光正照着后背,透过了衣服,直接刺进了皮肤,只有秋天的阳光可以做到,两个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林诺的影子很美……
杜伟不愿想起昨晚的事,但他要阻止林诺搬过来,虽然前段时间为了能让林诺搬过来,自己也是用煞费苦心。
“杜伟,问件事?”
杜伟有些警觉,他在怕着什么,“什么事?”
“还记得前段时间我们在买家具时,给了我们很大折扣的,你的那位同学叫潘什么了?”
杜伟心头一惊,鼻尖微微地沁出了汗,感觉头像是被棒球棍击重了一般,有些晕晕乎乎,一片混沌。
“不记得了。”有些吐字不清。
“你的同学你居然不记得了,怎么可能?”林诺瞪大了眼睛看着杜伟,觉得很不可思议。
“昨晚睡得不好,隔壁不知道在做什么,一直很吵,可能是隔壁那小子又失恋了,一会哭,一会儿唱,一会弹吉它,真是受不了。”杜伟摸了摸太阳穴,的确有些痛。
“别转移话题,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林诺嗔怒着问道。
“噢?你说的是古奇公司的千金大小姐吗?”杜伟明知故问道。
“嗯!”林诺点点头。
“之后没有再联系。”杜伟的眉头和睫毛轻轻地抖了一下。
“上次不是说要请人家吃顿饭,以表谢意,忘记了吗?”林诺提醒道。
“你觉得人家会在意咱们的一顿饭吗?”杜伟反问道。
“也是,不过还是觉得过意不去。”林诺笑着说道,“杜伟,明天下班后,我想跟小艺和素素聚一聚,你要去吗?”
杜伟全身哆嗦了一下,脚步也慢了下来,不过马上又恢复了平静,“当然要去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分贝。
林诺感觉到了杜伟哆嗦了一下,便问道:“杜伟,你怎么了?”
杜伟把手从裤子口袋里抽出来,搓了搓脸,笑着说:“有只虫子钻进了我的心里,狠狠咬了我一口!”
林诺没有听懂杜伟在说什么,问道:“虫子,哪来的虫子?有腿的,还是带翅膀的?”
“是一只可爱的虫子,脖子上还围着一条围巾。”杜伟一只绷着脸,不肯笑。
林诺的围巾被风吹起,在眼前飘过,诙谐地问道:“杜伟,你居然说我是虫子?”
杜伟的心里被林诺这条可爱的虫子弄得痒痒的,当初遇见林诺,爱上她的原因不仅仅是她的美貌,还有她独特的气质,举手投足之间都透着娴静、幽雅,最喜欢她看书的样子,像一朵郁金香,绽放着让人痴迷的神采。
还喜欢看林诺奔跑的样子,跑起来的林诺,能卷起一股清新的风,在杜伟心里,林诺是能卷起风暴的女子。
杜伟用手挠了挠头,只是笑却没有吭声,他要用自己的笑来掩饰此刻乱如麻团的心情。
林诺也跟着笑了起来,“我是虫子,你就是一条臭虫,一条奇臭无比的虫子。”
“那臭虫可是咬你一口。”说着,杜伟把脸朝着林诺凑了过来。
林诺伸出手,把杜伟的脸推了出去,转向街道,却看到对面的街道上有一排婚车驶过,很豪华的车队。
“怎么会有在傍晚结婚的年轻人?”林诺扭头问道。
“现在年轻人新奇的思想让人捉摸不透!”
林诺轻轻地点了下头,表示赞同。
接着杜伟又说道:“”你能想到吗,那个小关东,她娶了一位比他大十多岁的女人!”
林诺一脸的惊愕,下巴还抖了几下,眨着大眼睛惊呼道:“天啊,太不可思议了,完全想不到。”
杜伟也是摇了摇头,说道:“我也没想到,听我的一位朋友说,他们一周前去国外度蜜月去了,听说去了土耳其。”
“土耳其?那里的奶酪很诱人,还有郁金香,不过现在不是看郁金香的时候。”林诺还记得有一次去土耳其游玩,在牧民的家里尝到了地道的奶酪,以及用奶酪做成的甜点,还有让她一直念念不忘的洛克曼,既浪漫又美味的小吃。
“真是,现在年轻人的爱情观也真是让人脑洞大开,年龄已经完全不会阻止两人相爱的脚步。”林诺感叹道,“也许他们有真爱!”
“我还是觉得不能接受,虽然年龄并不能说明什么,也不必考虑世俗的眼光,可一根旧的麻绳和一根的崭新的麻绳,即使揉在一起,韧性也是不够的。”
说话时,杜伟把一只手从林诺的身后搂过去,搂住林诺纤细而又柔软的腰身,一股热流瞬间在林诺的血管里蔓延,心头像有条虫子爬过,很痒,很激动,脸颊一片酡红,似饮了酒,变得滚烫。
“林诺,你不知道你有多迷人!”杜伟在搜寻着最华丽的辞藻,送给最心爱的女人,“看到你,就如同看了让流连的风景。”杜伟的目光里充满了爱意。
林诺的心情也像刚刚恋爱的少女,怦然心动,心中的火苗被杜伟的情话再次点燃,把刚才的猜忌、不满和凄凉一起焚烧了,化成了空气里的尘埃。
杜伟感觉到了林诺的体温在一点点升高,把手搂得更紧了,两个人的身体紧紧的靠在了一起,林诺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急促地呼吸着。
好像整条街道只剩下紧紧相拥的两个人……
又走了好久,林诺甚至都不觉得饿了,一直紧张的工作,让林诺的神经像紧绷的弓箭,在此刻她的心情得到了放逐,很享受这浪漫的一刻。
照比林诺愉悦的心情,杜伟的心情却很糟糕,脸上的挂着强挤的笑容,他在核计着怎么去面对小艺和素素,怎样说服她们不要向林诺提起车祸包括之后的事情。
那将又是一场苦情戏,在陈一凡那里已经演过一遍,还要在小艺和素素面前再上演一遍,杜伟觉得素素很好骗,可小艺还是很有心计的女生,所以他要把戏演得更逼真才行。
为了林诺,杜伟会不惜一切代价,之前爱她,现在还深深地爱着她,如果不是出了车祸,潘多拉是不会走进杜伟的世界里,杜伟一直在跟自己这样解释,心里那份罪孽感还会轻一些。
杜伟觉得人生又何尝不是一场戏,有些人把自己的角色设定得很简单和唯一,而有些人却把要把自己的戏份演得跌宕起伏,有些小插曲难免的。
“林诺,以后每天下班后,我都去公司接你,送你回家。”杜伟舔了一下有些干裂的嘴唇说。
“那多麻烦,我坐公交车就行。”在林诺的心底,觉得杜伟比以前体贴了。
杜伟把搂着林诺的手向上移了一下,揉了揉林诺的肋骨,林诺咯咯地笑了。
“不行!”杜伟坚定地说。
“为什么一定要来接我?”林诺想了想,俏皮地说:“噢!我知道了,你是不是怕有别的男人送我回家?”
杜伟侧头看着林诺长长的睫毛问道:“难道有吗?”
林诺停下了脚步,站到了杜伟的面前,眉头微微上扬,“你是希望有还是没有?”
“我不希望陌生的男子送你下班。”杜伟一脸严肃地表情,很是认真地说道。
林诺并没有实话实说,“那就没有!”然后转过身说道:“不知不觉我们走了很远,我们回去吧。”
杜伟又把手插进裤子的口袋,然后递给林诺的一个眼神,林诺又把手搭在杜伟的胳膊上,杜伟紧紧夹住了林诺的胳膊,紧紧地,像是担心她长了翅膀飞走似的。
返回去的速度要加快了许多,就像旅途一样,前往目的时候,心情异样的激动,会觉得哪都是惊喜,可返程时,面对重复的风景,就会有种错觉,路程短了许多。
“林诺,你怎么爱喝老鸭汤了?你原来不是不喜欢吃鸭肉的。”杜伟不解地问道。
林诺并不想全盘地告诉杜伟,上次在罗程锦爷爷的生日宴上,她喝了奶奶亲手褒的老鸭汤,觉得鲜美极了,觉得很是让人留恋,不自觉得还想再喝一次老鸭汤。
“不爱吃鸭肉,却爱喝鸭汤。”林诺辩解道。
杜伟觉得林诺解释得有些牵强,不过还算合理,就像有人不愿意结婚,却喜欢恋爱,有人不愿意,书架上却摆满了书籍,有人不喜欢运动,却喜欢穿运动装和运动鞋。
林诺的脸又红了,此时不是因为兴奋,而是自己撒了慌。
走了十几分钟,林诺和杜伟回到了一凡公司的对面,杜伟把车停在了那里,两人上了车一起离开了。
林诺要去尝尝,饭店里的老鸭汤有没有奶奶褒的老鸭汤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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