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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白痴之能

作者:梦中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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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你怕啥?万一遇到了,实在打不过。&29378;&20155;&32;&21715;&35498;&32178;&120;&105;&97;&111;&115;&104;&117;&111;&46;&107;&114;我们就跑路嘛。反正咱们都会飞。我就不信。跑不了,咱们还飞不得?安啦,能飞的。毕竟是少数。”言灼信闻言,不屑地甩了一下刘海。嗤鼻言道。言语间。其不禁得开始为千风宽心起来。

“就怕人家也会飞,还比我们快啊?”千风闻言。一边着手抠鼻,一边出言反驳道。

“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言灼信闻言一脸无所谓地耸肩言道。

“哦呦,冲你这话,有两下子嘛小老弟。”千风闻言,颇具嘲讽之味的咧嘴笑道。

经过汀泽、黑甲大汉的这一番折腾。千风、言灼信已无心再在此处晒日光浴,故而决定动身行回岛内。

…………

岛中央。集市,一处水果摊前。

“嗯~好喝。”千风正一脸满足的。大口地吸允着右手上捧着的,圆形绿色的奇异果。

这是一种外面皮壳坚硬。里面果实呈汁液状态的果实。它的样子大致与椰子相似。不过,有所不同的是,此果是斩断它连接在树梢上的根枝之后。用它根端的空心根枝便可吸食,无需插之吸管。

“嗯~真是相当好喝啊。这种纯天然的果汁比之那些榨取的,可真是强上数倍啊。唔~此生无悔进异世,就凭这一口,赚到了。”言灼信对那果子的蜜汁更是赞不绝口。

“那是自然,那种人工所制的榨汁,怎能胜得过这大自然巧夺天工所产的天然果汁?人呐,无论怎么地调理果蔬,都没法让它散发出属于自然独有的清香。自然之母的恩泽,实在是人为所模仿不来的……”果摊老板,一位头发稀疏的老伯,摇首叹息道。

整个集市的商贩大多都是老者,妇人,原因无他,岛上的那些健壮地青中年男丁,都是靠打渔来维持生计。

就在言灼信、千风一边吸允着绿果,一边与之果摊老板闲谈杂聊之际,集市的始端,一位身着红衣的小哥匆匆跑至。随后,待他稍作喘息之后,其冲之人群肆声高喊道:“小混球回来了!小混球回来了啊!大家小心呐!小混球回来了!”

原本,喧嚣不止的集市,随着红衣小哥的高声呼喝而陷入寂静。一时之间,一众岛民的面庞上,那是一个阴晴不定呐。

有故事的人。

红衣小哥口中的小混球,本名叫作多弗孚歌&8226;夙枭,是这波萨克奇耶群岛居民的噩梦,可,同时又是他们的守护神,是他们的安枕。

多弗孚歌&8226;夙枭:超能力系,空间之能;浮生系,白痴之能。

实力阶级为:A阶顶级。

浮生系,这个系别的能力都是十分的怪异,且,此系的能力都是无解的(对于被施能者来说)!虽然此系能力本身并无战斗型的能力,但,却远比那些战斗之能要“强”得多。因为其麾下的能力,个个都是BUG级的变态。

拥有此系的能力者,真得可谓是上苍的宠儿。这点想必各位看官已经从先前的几位浮生系能力者那里看出一二了吧。

下面,就容我来隆重地介绍一下,这夙枭所拥有的浮生系,白痴之能。

白痴之能:只要被此拥有此能的能力者拍中头部,被击之人将会被变为智商只有五的白痴。这点,是绝对的!管你实力如何通天,着了此道,那也白痴一个!

被拍击者所处“白痴”状态的时间,是按施能者拍击程度的强弱来算。拍击之际,能力者释放的,用于白痴之能上的能量越多,那么,被拍击之人变作白痴的时间便会变得越久。

两者之间,呈正比。

被施能者,若想中途脱离那种白痴状态,除非让施能者再度拍击才行。是的,必须是那个拍击者本人才行,哪怕是另一个“白痴之能”的能力者都是决然无法为其解除的。

另注:夙枭此时所能做到的最强力拍击,是让一个人当了整整十一天的白痴。

正因有此之能,夙枭时常会止之不住的对着岛上的居民施展(手痒痒,自己控制不住自己,总想找人拍下玩玩,乐呵乐呵)。故此,说他是岛上人民的噩梦。

那又为何说他是岛民们的守护神呢?

是因,他以一人之力解放了这片岛屿群。同时让这片岛屿群中居住的人们,免遭附近帝国、以及流窜于附近的海盗们的迫害。

正是因为有他在,波奇等人也就敢在,他不在的情况下,上这岛上装会犊子,欺负下岛民(他们之所胆敢抢走岛民的渔船,是因他们已经不打算再在此片海域厮混了的缘故。故当时已然决定离开的他们,已经没什么好怕的了)。若是不然,像玛帝诺那样的海盗,只怕是早已在此处作威作福了。

不对,别说是玛帝诺,其他实力更次之的能力者都能在这岛上作威作福。要知道,此片岛群中,除了夙枭这一个实力达至A阶顶级的修行者之外,便仅有几个实力刚达D阶的,菜鸡级的修行者。

弱鸡,菜得抠脚。

海盗们那帮残暴不仁的家伙带给岛民的危害在此,除了“横行霸道,强抢掳掠”八字外,我也就不再多说了。至于那关于帝国的威胁,主要在于帝国委任在此处的官员,对之岛民的欺压,以及来自帝国的厚重赋税。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很多的外来威胁,都是尽然不复存在了。再加之,这夙枭除了偶尔会肆意纵能,戏耍愚弄岛民之外,倒也没做过什么劣事。故此,说他是岛民的守护神,自是不为有过。

也正因他爱纵能愚人,岛上的居民背地里都叫他的“小混蛋”。

夙枭现年二十一,而他这“小混蛋”的外号,是从他九岁时(那年正是他发现了自己拥有此种能力之时)就开始被人暗叫的。虽然时至今日“小混蛋”早已长大,但此之绰号仍是未曾有改。

夙枭虽说战斗力只有A阶顶级的水准,但因他拥有那白痴之能的缘故,让那些即使是实力已然达至S阶的大人物们,都要畏其三分。

毕竟,谁若是一个不慎被他拍击到头部的话,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很可能一世英名,便会毁于一旦。

没人,尤其是那些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他们可没人胆敢拿自己的声名开玩笑。故而,对于夙枭一般人都是,凡事,能让便尽可能的让予于他。对于他这人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

另注:夙枭本非此地之人,实因十五年前途经此地之时,遇之暗潮,同船之人几近全数死于暗潮之下。那些逝去者中,包括其父母。由于当时的他,太过年少,对家的记忆非常模糊,根本无法归家。故,也只能留于此岛之上。

没有家人照料的他,是吃岛上的百家饭长大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对岛上的居民那是如同对待家人一般。虽然有时会对人施以白痴之能令其出丑,但除此之外并未做过半点出格之事。

由于夙枭的威名早已传开,故此现在岛上的居民们,倒是满希望夙枭出去逛游的,这样就不用担心他突然兴起施能对之他们出手,让他们难堪了。

众岛民:这家伙,脑子老是一抽一抽的,鬼知道他什么时候脑袋一抽,就开始施能拍人玩了。真是要命。想恨恨不起来,想爱,也实在是爱不起。

在红衣小哥言闭之后,千风与之言灼信通过果摊老板口中,大致的了解到了夙枭的情况。

“我擦?居然还有这么“骚”的能力者?这特么的,这若是遇到了还怎么打?单就那个什么“白痴之能”的就已经够变态了吧,他居然还有个防不胜防的“空间之能”。我擦泪,这特么的才是最骚的啊。这俩能力一配合,简直是特么的一个无解啊。千风,别说你的半不死之身,就是真不死之身遇到他,也只有哭得份啊。一经被打秒变白痴。任你天大能耐又如何?到时候,你再厉害,也不过就是个傻子啊。”言灼信闻之果摊老板所言,不禁得呲牙咧嘴叫嚷道,“若是厮杀中被他变成白痴,那将必然的赢不过他啊。毕竟,智商只有五的白痴,估计连啥叫自保都不清楚。到时候,说不定被人打了,还在拍手傻笑呢。”

“欸,是啊,除非真得是实力碾压。可以在交手的瞬间夺其性命,亦或者有奇异术式可束之其身,或是护住己身,不被其所触碰。否则,根本无法赢之呐。”千风淡然耸肩道,“反正以我们目前的水准,是绝对无法赢之的。”

“欸?不对,我擦,你说谁是傻子呢?”忽的,千风念想起,言灼信方才的话大有谩骂自己的意味,顿时开始不爽起来了。

“谁?谁?谁说谁呢?嗯嗯?发生了什么?”言灼信闻言,顿时开始装疯卖傻起来。

千风:“……有一套。”

没过多久,集市的始端,一个头戴黑紫色爵士帽,身着白皙衬衫,腿着漆黑九分裤,脚踏油光锃亮的漆黑皮鞋,面容帅气的青年,此刻正面带微笑,两手插兜,虚空踏步,悠哉悠哉地漫步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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