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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如果说Apollo的ni2专是进入大众视线的开始,正规一是组合腾飞的燃剂,那么Apollo的正规二专就彻底打开了组合的巅峰年代。
在群雄并起的歌谣界,Apollo依旧是无法撼动的音源大户,音源一经释放,轻松达成无论大小榜单all kill成就,同时全专主打曲加收录曲分别位于年榜第1,7,9,14,17,19位,在厮杀如此激烈的年份,全专还能全部进入年榜前20,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成绩。
专辑销量再次刷新历年top1的记录,同时刷新艺人进入专辑销量前百的次数。
打歌节目一位中,在paradise和耀庭新组合怪物新人的夹击下,依旧拿下整整二十一个一位奖杯顺利毕业,Apollo也成为历代一位受赏数最多的艺人。
成绩如此耀眼,Apollo的行程曝光度直接拉满,在回归期前前后后九十多天里跑了整整两千七百多个行程,四个人的行程单上密密麻麻到看不见一点缝隙。Apollo堪称劳模团。
如此疯狂的行程进度,Apollo直接成为商业代言和时尚资源的king级人物,团内人手一个蓝血全球品牌代言人,地广铺满全球。www.wxzhiwu.com
时尚资源跃升至第一梯队,成功干掉圈内各大电影咖超模咖,拿下今年卡人卡得最严格的时尚杂志金九正刊封面,封面上亿高级珠宝上身,各自蓝血奢侈品牌全套赞助秋冬新季西装成衣,实在是再没有这么风光的艺人组合了。
几乎所有人都无法想象,这是从一个小公司出身的糊逼艺人组合。
当然,在Apollo连续达成辉煌战绩和旗下艺人疯狂出头的今年,泰和也不再是当初那个小公司,Apollo也不仅仅满足于当国内男团之首。他们的野心更大,更大。
在公司的有利加持下,Apollo远征海外,接连在日本,美国正式出道,他们各种音源成绩和奖项拿到手软,超越了简单定义的偶像组合,而成为一张代表鲜明元素的名片。
音源,销量,一位,商业资源,时尚资源,远征成就,Apollo已经傲视群雄,就等年底一个年度大赏作为最终结算的奖杯,结束这辉煌的一年。
大家还是很盼望那个金光闪闪的年歌大赏奖杯的,毕竟Apollo出道即将三年了,还没有一个大赏奖杯呢,这是成就图鉴的初心,同时大家也始终无法对那片被偷走的黄金海释怀。
幸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今年Apollo回归的成绩甚至更加耀眼,泰和也不是当初那个弱鸡小公司了,有一定自保能力和基本的资本运作手段,所有人就等着年末四只菠萝们高高兴兴地去捧起那个属于他们的奖杯。
十一月末尾,Apollo忙碌了这么久,终于迎来难得的假期。
泰和现在是有良心的公司,拨出一笔旅游经费让Apollo艺人组和工作人员组集体去三亚旅游(不会克扣机票舱位资金版)
不过公司旅游企划一提出,李微澜就说了他不会去三亚旅游,他太累了,想休息。
沈宜团见李微澜说不去,沈宜团也偷偷跟公司讲,他也不去旅游。
他怕兰兰一个人在S市无聊。
不过沈宜团并没有告诉李微澜,只打算等兰兰需要他的时候他再出现,不需要的话他再安静地待着就好了。
同时沈宜团还要做点别的事情。今年的圣诞节估计Apollo还要在外面跑行程,没有时间送礼物给兰兰和大家,沈宜团决定提前准备好礼物。
他戴上渔夫帽和口罩,打车去了针织布手工市场,买了两大袋布料回家,想尝试着一边做手工打发时间,一边想具体送什么礼物。手工?还是买什么东西呢?
沈宜团不想被大家发现他在做手工,提着两大袋布料去了另外一套他有钥匙的房子,也就是兰兰没出道之前住过的房子。
大早上的九点钟,沈宜团提着两大袋塑料袋走出电梯,就看到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在兰兰家门口开门,中等身材,留着两瓣小胡子,卷头发,开门的动作有些鬼鬼祟祟地。
那个男人的外貌很特别,尤其那头卷毛,见过了就绝对不会忘记。
沈宜团确信泰和里并没有这样的工作人员or艺人,私生?不像。狗仔?没看到身上有相机。记者?可是记者怎么可能有兰兰家里钥匙?医生?不像。到底是干嘛的。
沈宜团把针织布放在地上,找了个灭火器提在手里,慢慢地走过去,站在那个男人身后,突然出声:“你干嘛。”
说着就把烟灰缸高高举起来,随手准备砸下去。
卷毛小胡子一转头就看到水晶烟灰缸高举眼前,吓得举起手:“别误会,别误会!”
同时,门口的钥匙没插稳,哐啷一声掉在地上。
两个人都没有动,沈宜团眯了眯眼,冷声问:“干什么的!”
卷毛小胡子狐疑地打量着沈宜团:“你是不是那个谁……明星?你是业主?”
沈宜团不理他的问话,而是继续冷声道,“回答我的问题,不然我报警了!”
“欸别别别!”卷毛小胡子连忙道,“我不是坏人,你看,我有钥匙的,不是贼。”
“我报警了。”沈宜团边说着,边从卫衣兜兜里掏出手机。
卷毛小胡子大声说:“不用报警!我是受了委托的!”
沈宜团的动作缓慢地停了,感觉他不是坏人,语气也不像刚才那么防备和严厉,“委托?什么委托。你要讲实话才可以。”
卷毛小胡子挠了挠脸,“啊……那个,就是……我受了委托,在约好的日期抱一座骨灰盒放进这座房子,现在是提前过来拿钥匙的。”
一些很不好的话。
沈宜团冷了两秒,皱着眉头问,“骨灰?什么骨灰……你胡说什么呀,先生,你是不是找错门牌号了。你给我看看你的委托,我可以帮你问问。”
这也是沈宜团脾气好。
要是别人听见这么晦气的话,手里的烟灰缸早就砸在人头上了,直接开瓢,还跟你骨灰呢。
卷毛小胡子:“没有找错啊,我确信。房屋主人是不是姓李?死者姓李。”
沈宜团下意识就生气了:“你说什么啊!会不会说话,我真的要报警了!我要说脏话了啊。”
卷毛小胡子:“啊?你姓李?你还活着?难道我真的搞错了?恶作剧还是……”
说着,他从衣袋内侧拿出手机,打算再次确认。
沈宜团看着小胡子拿手机的动作,心跳突然缓慢地停了几下,一阵巨大的不安感袭来,他也把手机拿出来。
试着打李微澜的手机。
无人接听。
平时兰兰工作或者看电影的时候本来就是不听电话的,沈宜团知道这一点,通常打了一个之后没接听的话就不会再继续打了,今天沈宜团却有种直觉,不能这样,要接着打,直到有人接听为止。
他边打边问小胡子,“约定的日期是什么时候?”
“两天之后。”
沈宜团把电话挂了,告诉小胡子,“你,你马上联系你的委托人,这到底是什么委托啊,怎么还有这样的工作,你联系他,能联系得上吗?这是我弟!活生生的一个人!”
小胡子也吓到了,“啊?活着的?还没死?不是,我,我不知道啊,没见过这样的人,疯子吧,不是,他干嘛?”
沈宜团厉声:“快打电话!”
他担心是兰兰把自己的手机号拉黑了。
结果小胡子也打不通兰兰的电话。想起来共享定位软件,打开一看,另外一个图标显示无信号。
沈宜团这下彻底慌了,报警的手都在抖,他请求警察能不能帮他查一查李微澜的出境记录,因为上次兰兰消失,这个软件也是这样的。
他是要去国外一个人悄悄地死掉吗。
沈宜团尽力稳住情绪才能表达清楚自己的请求。
内心里,他从来没有这么慌乱过,小时候一个人躺在心脏病手术台上,长大之后被踢出耀庭,到处面试却总是失败,下定决心要离开S市不再当爱豆的那些时刻,都是难过一会,然后就淡淡地接受了现实。
毕竟命运是无法违逆的。沈宜团早就学会了忍让和退步。平静接受一切。
可是当得知小胡子的委托那一刻开始,心情就开始疯狂崩坏。
不,不是的,也许从很早很早之前开始,今天这个局面就是命运的早有预谋。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沈宜团被杳无音讯的现实折磨着,思维几乎有些迟钝了。
兰兰说他累了。
不止去三亚之前说过。
在那一天,兰兰坐了两天飞机回来,最后一次鼓起勇气告白,又失败的那一天,兰兰说过,他累了。
想起这一事实,沈宜团就觉得该去死的不是李微澜,而是自己。
沈宜团边想着,拼命在S市辗转寻找着兰兰可能会在的地方,他打车去了好多好多地方,出道前一起住过的那个出租屋,公司旧大楼,新大楼,第一次参加歌谣节目的电视台,躲过雨买过冰椰汁的那个便利店,甚至只有一根锁链的那套房子。
都不在。
每一次骨气希望,每一次又绝望。
可能是报应。
绝对是报应。
出境记录一时半会还没有出来,沈宜团就只能在S市里找,可是找了一整天,都找不到。
联系公司,联系工作人员,全部都没有消息。
沈宜团的脑海里不断闪过兰兰许多次流着血的画面,又想象到兰兰可能在某个地方已经不在了,瞬间就会崩溃,沈宜团勒令自己不可以再想了,坐在出租车上发微博:
@Apollo-沈宜团syt:很抱歉打扰大家,请问有人见过兰兰吗?偶遇活着事什么的都可以,请练习我。邮箱,电弧啊,微信,微博频率区,微博私心都可以,这是我的练习方式,会有工作人员帮忙一起确认的,不要丹心我看不见,疑似的缺人的都可以,很抱歉。有确认信息酬金100万人民币,确认了我会亲自立刻打过去的。
热评1:你老公丢了来问网友?团子真不把大家伙当外人!
热评2:我靠,好多钱。李微澜劝你识相点立刻出现在我面前,我提着你去领赏。
热评3:好多错别字啊,看来事大了,精神很紧张才会这样的。大家看到兰兰了帮忙发发吧!
热评4:呃,有点像我家电梯里贴着的寻猫启示。
热评5:团子这个紧张的样子好像小区里丢了猫大哭三天三夜一直在找的猫主人……李微澜你快出现吧,别让团子担心了,有话好好说啊。
错别字太多,沈宜团完全没有办法集中精神去修改错别字,还是泰和的人登了沈宜团的微博账号去修改的。
编辑版本:
@Apollo-沈宜团syt:很抱歉打扰大家,请问有人见过李微澜吗?偶遇或者是什么的都可以,请联系我。邮箱,电话,微信,微博评论区,微博私信都可以,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会有工作人员帮忙一起确认的,不要担心我看不见,疑似的确认的都可以,很抱歉。有确认信息酬金100万人民币,确认了我会亲自立刻打过去的。
沈宜团一直找到晚上十二点钟,还是没找到,偌大的互联网也没有人见过李微澜。警察那边也完全没有消息。不过信息库显示他最近三天以内并没有出境记录。
也就是说。他还在国内。S市。
可是找了一整天都找不到。
直到最后,沈宜团感觉完全没有希望了。
没有人知道从早上到九点,到午夜的十二点这段时间对沈宜团来说有多么难熬。
衣服脏兮兮的,而且在路上狠狠摔了一跤,裤子都被擦破了,膝盖上肯定流着血,跟裤子的布料黏在一起,摩擦一下应该会很疼很疼。
沈宜团的身体却感觉不到一点疼痛,麻木了。
心脏却截然不同,几乎每一分钟都是凌迟。
兰兰是个非常极端的人,他一旦决定的事,就绝对没有回头路。
直到现在都没有消息。
沈宜团有点不想找了,他脑海里出现了兰兰已经死掉的画面,想着那个画面,沈宜团坐在街边的花坛上,敲着膝盖,紧紧握着手机,等着警察或者律师的电话。
一旦确认死亡,沈宜团也觉得自己没什么活头了。
这时候,手里的电话突然响起来。
沈宜团心里紧了一下,把手机翻过来,手机上显示的是兰兰的来电!
沈宜团来不及思考这到底是最后的铡刀落下,抑或是峰回路转的回信,他一秒钟就把电话接了起来,“喂,是兰兰吗?”
等了三秒钟,电话里才传出李微澜的声音。他很轻地嗯了一声。
沈宜团一秒钟就落泪,用手背盖住眼睛,仰起脸,“你去哪里了?你到底在哪里?我快要被吓死了。”
“你要来看看我吗?”
很熟悉的一句话。
沈宜团:“你在哪里?你在哪里?把地址发给我,我要去。在我去到之前,你好好地好不好。”
李微澜又嗯了一声。尾音似有似无,仿佛马上要消散在风里。
沈宜团并不感到松一口气,反而更加害怕,“你不要挂电话!李微澜,你不要挂电话!我现在过去。”
李微澜似乎笑了笑:“好。”
沈宜团立刻动身,一直听着李微澜电话里的呼吸声。兰兰没有再讲话,沈宜团仿佛听到剧烈的风声呼啸而过,猜测着他是在哪里,应该不是在室内,他会在外面伤害自己吗?
沈宜团一边惴惴不安地想着,一边赶到兰兰发过来的定位。
他没想到,找了一整天,最后是在自己送给兰兰的那套房子的天台,也就是早上见过小胡子那栋楼的天台,再次见到了李微澜。
沈宜团一爬上天台的那一瞬间,看到面前,大声对着李微澜吼:“你在干什么?给我下来!”
这幅场景一定会成为沈宜团一辈子的噩梦——
李微澜坐在天台的边缘,大冬天的,穿着很薄的针织衫,破洞牛仔裤,依旧留着妹妹头,被冬天的晚风吹起,露出迷离深邃的眉眼,在夜色里,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冷淡,又漂亮得不可思议。
耳垂边挂着一串长长的巴洛克风格蝴蝶耳坠,风一吹,珠宝耳坠会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响。
那串蝴蝶耳坠就在风里飘啊飘,仿佛下一秒钟就要坠下三十二楼的高楼。
天台没有灯,只有一些月亮微弱的光芒,面前的景象黏腻又灰暗。
偏偏他坐在最高楼的天台边缘,身后是整个S市最繁华最纸醉金迷的地方,明亮又辉煌。
于是就显得李微澜更加的阴翳潮暗,像一缕幽暗的游魂,一旦堕落,便被身后的璀璨吞噬,瞬间灰飞烟灭。
李微澜的长腿垂在天台壁缘,晃了晃,抬起眼睛,对着沈宜团轻轻笑:“你来啦。”
耳边的蝴蝶耳坠随着他的动作发出丁零当啷的的响声。漫不经心地。
沈宜团站定脚步,眼圈通红,咬牙切齿地说,“你立刻给我下来。”
李微澜晃了晃脚,摇头:“不要。”
沈宜团努力想起点什么,留住他,“不要走到这么地步,兰兰,我们还有话聊,年底,年底不是说好要一起去拿奖杯的吗?近在咫尺了。”
李微澜嗯了一声,声音温柔又带着淡淡的倦意,“的确是。近在咫尺了。沈宜团,祝福你呀,马上就要实现梦想了。今年的年歌大赏绝对是Apollo的,我已经全部都弄好了,还有耀庭,今天忙了一天,做好最后的交代,很快耀庭就会迎来上市以来的重创一击,这些,我都帮你处理好了。”
李微澜:“沈宜团,你只需要端坐在王位中央,拿到一切属于你的荣耀就好。”
沈宜团用手背抹了一把脸,竭力抑制情绪,尾音却仍然有止不住的颤抖:“你呢?!你呢。”
“我?……”李微澜笑了,侧脸转向身侧的城市灯海,冬天的晚风吹起他的妹妹头刘海,带着些遥远又萧瑟的气息。
“我很懒的。如果是为了我自己,我才不会忙这些。我说了,你的梦想就是我的梦想,我只需要看着你享受梦想成真的样子,我就很幸福了。”
“那你继续陪着我啊。”沈宜团手指发着抖,“很危险的,你下来吧,兰兰。我还想要很多其他的东西,你帮我去做,你先下来。”
其实沈宜团想不到要什么了,他甚至觉得,舞台,奖杯,黄金海都不重要了。
只要李微澜能下来的话。
“不要,”李微澜叹了一口气,“我真的很累了,沈宜团。”
“吃饭很累,睡觉很累,微笑很累,行程很累,最累的是假装不在意你,最累的是……和喜欢的人朝夕相处却永远无法达成在一起的愿望。”
“你可能会觉得我超级奇怪,不就是没办法在一起吗?为什么要走到这么地步。”
“其实我也不知道,一开始就很累,出生就很累啊,到处辗转流浪,说着不在意父母却还是忍不住渴望来自他们的关心,后来我知道我永远也求不来,因为他们是很坏的人,本来就不会真的爱我,我从他们的身上得不到幸福。”
“后来遇见了你。”李微澜泛着专注的眼神,望住沈宜团的脸颊。
片刻后,李微澜很快又移开眼睛,浮起一丝微笑,眯起眼睛,似乎在走马灯地回忆。
“你知道吗?你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对我说生日快乐的人,就算我是个脾气这么臭的人——你带我回家,关心我,对我好,鼓励我,陪我做了很多很多事,那段时间我真的特别特别幸福,还送我好多礼物,我本来想带着那只奶牛猫一起跳楼的,但是我怕那只奶牛猫上新闻,大家把矛头指向你,然后我就说算了,打算以后放在我的骨灰盒旁,永远跟他一起睡觉。”
李微澜做了个睡觉的动作,脑袋微微侧着,脸上的笑容甚至带着甜美又蛊惑的气息。
他左手的无名指在月光下微闪,修长的手指上仿佛戴了一个素净的圈环。
不像是戒指,像是随手拆下来的钥匙扣圈圈。
李微澜继续笑着说,
“我真的真的很喜欢那只奶牛猫,喜欢你送给我的钥匙,喜欢你送给我的八音盒,可是你竟然说那个奶牛毛绒布偶扔掉也无所谓,我接受不了。可是我不能拿你怎么办,沈宜团。”
“我真的不知道该拿你怎么办,我很会伤害其他人,算计,陷害,直接对他们发疯,但是不知道该拿你怎么办,沈宜团,我每天想,每天想,真的很累你知道吗?”
“我知道,对不起,兰兰……”沈宜团盯着那个银圈,眼泪无法抑制地流了下来。
“不要说对不起。事到如今都是我活该。”李微澜幽幽地说着,“活着可能是人的本能,但是我可能是从小时候就生病了,很小的时候我就在想,我干嘛要活着呢?人干嘛要活着呢?很累的话,直接去死不就好了吗?反正最后都是要死的。”
他出身于一个政|商结合的顶级优越家庭,从来不为生计忧愁,可惜又是个私生子,从来没得到过来自于命运的祝福。
周围的人要么是阿谀奉承假意虚迎,要么是嗤之以鼻嘲讽嫉妒,还有着来自于亲生父母的目光,高高在上,又潜藏不住的嫌恶。
富裕的生活,过于早熟敏感的性格让李微澜有了更不同的精神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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