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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

作者: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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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个小章节,小瞳又说:“爹,你给我削苹果吃吧。”

“怎么突然想吃苹果?”

小瞳可怜巴巴地说:“病人都是要吃点水果才能康复的。”

钟瑾笑话她小题大做,还是把书放到一边,又把小瞳从他身上摘下来,让她自己坐在沙发上,起身去冰箱里拿苹果。

等钟瑾拿了苹果和水果刀出来的时候,小瞳正拿着钟瑾的手机和秋沉视频通话,钟瑾刚走过来,就听到秋沉那边暴怒道:

“你爸妈是怎么看孩子的?怎么伤成这样?还打着绷带,骨折了吗?你别怕,舅舅马上飞过去看你。”

钟瑾见怪不怪地坐到沙发上,凑到屏幕那边,语气平静地说:“钟云瞳,给你舅舅展示一下你的伤口。”

小瞳立马张开手心,钟瑾扶着她的手腕,把那一小块破皮的地方对准摄像头:

“来,让舅舅好好看看你伤得到底有多严重,”

秋沉那边陷入了鬼一般的沉默中。

钟瑾继续低头去削苹果,这把陶瓷水果刀是新买的,刀刃锋利,苹果皮上的水雾又有点打滑,一个没注意,刀刃滑过食指,指腹上立即出现了一道白痕迹,随即就有血珠从伤口处渗出来。

他吃痛,发出轻微地“嘶”一声,小瞳听到了,立即回头去看爹。

看到钟瑾的手出血了,小瞳赶紧丢下手机,扑过来,张口含住了他的手指。

钟瑾扶着小瞳的头,把手往后抽,被她舔了一下,指腹上的血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一道潮湿的浅印。www.fangda.me

小瞳扶着钟瑾的膝盖,瞪着湿漉漉的大眼睛,一脸紧张:“你受伤了,你痛吗?”

“不痛。”

钟瑾站起身,找了医药箱过来,重新用碘伏洗过伤口,拿了一块创可贴贴上。

小瞳担忧地在旁边看着,又跑过去捡起手机,跪在地毯上,和屏幕里的秋沉说:“我爹也受伤了他。”

秋沉在那边喊:“钟瑾你怎么了?没事吧?”

“没事,水果刀划了一下。”

等小瞳和秋沉打完电话,钟瑾把她叫过来,问她:“怎么看到出血就用嘴去嘬呢?”

“因为你和娘就是这样帮我弄的呀。”

钟瑾想起她原来的那个世界,估计医药不像现代这么发达,小孩子又调皮,磕着碰着了就给抹点口水,就让她给记住了。

“以后不能再用嘴巴碰伤口了,尤其是不能碰别人的伤口,记住了吗?”

小瞳用手指着茶几上的碘伏:“受伤了就要用这个涂在伤口上。”

“对,是的,如果在家里受伤,就要及时告诉大人。在学校里受伤,就要自己告诉老师,不能再用嘴去碰了。”

钟瑾交代完,还是有点不放心,又问:“你以前没有用嘴碰过别人的伤口吧?别的小朋友出血的时候,你舔过吗?”

小瞳摆摆手:“没有,他们都没有出血。”

钟瑾稍稍放心下来,又让小瞳重复了一遍,受伤后的正确处理方案,看她都记住了,钟瑾就让她自己玩去了。

小瞳跑回狗窝里去趴着,趴了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丧彪也想进狗窝里去,可是小瞳的圆脑袋把门洞堵死了,丧彪现在又胖成了鸡球,体积不容小觑,挤不进狗窝里去,生气地用爪子疯狂扒拉着小瞳的头发。

钟瑾起身走过去,掀开狗窝的屋顶,把小瞳从里面抱出来,让丧彪走进去。

他把小瞳放在沙发这边睡,拿了毯子给孩子盖上。

见她的手还打着绷带吊在身前,钟瑾就帮她把绷带拆了,又翻过手心查看了一下破皮的地方。

手心上却除了碘伏擦过留下的印记,什么也没有,破皮的那一块已经完全愈合了,连一点印记都没有留下。

他又翻开另一只手看,另一只手心里也是完好的,连碘伏的印记都没有。

钟瑾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他用指腹碰了碰早上受伤的那一块地方,皮肤是完全光滑的状态。

他起身,快步去卫生间里拧了热毛巾出来,用毛巾擦干净手心上残留的碘伏,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只白皙柔软的小手,没有一丝受过伤的痕迹。

第103章

钟瑾手里握着已经凉掉的毛巾, 瘫坐在沙发上,视线沉沉地盯着小瞳那边看。

之前小瞳和秋笙都说过, 在之前的那个世界,小瞳受伤了,钟瑾用自己的血喂给她疗伤。

这也是小瞳作为一只魔犬,却有着和钟瑾一样的基因的解释。

只是钟瑾没料到的是,在经历了转世之后,这一世他的血也依然有疗伤的作用。而且看起来好像还很管用,只用那么一小滴, 就让小瞳的伤口完全愈合了。

一开始意识到这件事的时候,钟瑾是完全震惊的状态,可是在逐渐接受了这件超自然事件后,内心的震惊也逐渐被一阵难抑的狂喜替代。

他的血能给小瞳疗伤。

这就意味着以后就算小瞳受伤, 也不用再害怕了, 比如无数次出现在他的噩梦里的车祸,他不用担心车祸会再把小瞳也带走。

这阵狂喜像浪潮一样, 几乎要把钟瑾整个人淹没。

他镇定地起身, 走到卫生间里, 把毛巾洗干净晾好,又回到沙发这边,捧起书看了一会儿, 但他什么都没看进去, 只是想找一点熟悉的事做着,才能勉强找到一点真实感。

秋笙傍晚忙完工作回到家, 钟瑾这时候心情已经完全平复了。

他让梁阿姨提前下班, 亲自下厨做了小瞳和秋笙都爱吃的糖醋排骨,还特意开了一瓶红酒。

秋笙洗完手, 先蹲到狗窝门口,把小瞳的圆脑袋抱起来亲了亲。

小瞳正躲在狗窝里偷吃排骨,把啃得乱七八糟的排骨递到秋笙面前:“妈妈你吃。”

“宝贝自己吃,妈妈另有渠道。”

秋笙客气地把那块沾满了口水的排骨推回去。

又跑去餐桌那边,用手捏了一块排骨啃着,然后走到厨房门口探头探脑:

“你今天为什么这么高兴?”

钟瑾哼着难听的小曲回头,满脸笑容:“你猜……也猜不到。”

秋笙继续啃着排骨,猜不出他能有什么事高兴成这样,懒得猜了,她转身又偷了一块排骨。

吃晚饭的时候,钟瑾也没说有什么好事,直到小瞳睡着了,他才坐在沙发那边,把今天下午发生的事告诉了秋笙。

秋笙的反应和钟瑾预料的差不多,她用手捂住嘴,满眼震惊。

他们两个又跑到卧室,蹲在床边,拉着小瞳的两只小肉手,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

看到两只完好无损,肉乎乎软绵绵的小手,两个人齐齐发出不可思议的喟叹。

“她发现自己手上的伤口不见了,有没有觉得很奇怪?”秋笙问。

钟瑾摇摇头:“她下午睡觉起来就忘记受伤的事了。”

秋笙:“你就是为了这件事高兴?”

“嗯,以后我就是她的药了,她再受伤就不怕了。”

“可是那是你的血啊。”

钟瑾猜到她在担心什么:“你是不是在脑补什么吸血鬼的电影之类的?不是你想的那样,像她今天这个伤口,只用了一小滴血,而且血都是能再生的,我不会有问题的。”

秋笙想起上次陪钟瑾去看中医的时候,他们前面也有一个妈妈正在诊脉,医生说那个妈妈身体虚,就是因为喂养孩子的乳汁,其实是妈妈的精血所化,孩子长得茁壮,妈妈自然就虚弱了。

还好小瞳不是把血当饭吃,应该不至于把钟瑾吃到那么虚弱。

不过秋笙还是和钟瑾约定:

“一些小小的伤,你就让她自己好吧,这孩子皮得很,让她知道受伤会痛,她下次才懂得注意。大的伤,特别疼的那种,你再用血救她。”

秋笙终究也是舍不得钟瑾,也舍不得小瞳,最后想出了这么一个折中的办法。

两个人聊到10点多,钟瑾早早的就要去睡觉了,进卧室前还叮嘱秋笙:“你给妈打个电话,她那边有什么补血的好东西,让她多寄一点过来。”

钟瑾现在突然意识到了自己身体的重要性,他要好好保养这具身体,争取健康一点,活久一点,有他在,小瞳就不会伤不会死了。

他回了卧室,秋笙不满地抱怨:“谁是你妈啊?叫得倒挺顺口。”手却已经拨通了陶女士的电话。

*

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湿地公园的春花都开了,秋笙他们工作室要去公园取景,她专门给小瞳请了一天假,趁这个机会带小瞳一起去踏青。

小瞳穿着宽大的工装背带裤,戴着渔夫帽,背着小垮包。到公园入口处,自己从挎包里拿出防蚊虫喷雾,往胳膊上和腿上喷一些喷雾。

她喷好自己的,又跑去给每一个人都喷上喷雾,还要仔细叮嘱人家:

“你千万不要被虫子咬到哦,否则就会肿一个超级大的包,然后你就死掉了。”

大家往前走的时候,明砚怕小瞳走不动,一路上都抱着她,把她驮在自己的肩膀上,坐得高高的,方便她看到前面成片成片的鲜花。

小瞳揪着明砚的耳朵,勾着头对他说:“你对我好,但你不要做我的爸爸好不好?因为我其实有一个爸爸叫钟瑾。”

明砚满脑门黑线:“你爸爸教你这么说的吗?”

小瞳摇摇头:“是一个文和昌小子,他也想当我爸爸,后来他都被我爸爸打哭了,哭得滚到地上去。”

明砚:“……”

三四岁大的小孩,常常分不清现实和幻想,现实是文和昌醉酒以后,想起家里的伤心事,痛哭不止。而在小瞳的幻想里,却认为文和昌是被钟瑾打哭的。

所以现在从她口里说出来就变成,文和昌因为想当她的爸爸,被钟瑾打哭了。

还好明砚家里有个和小瞳差不多大的小侄子,倒是知道小孩子很会胡说八道,也根本没往心里去。

到了目的地,大人们在一边拍摄,小瞳就自己在旁边玩。她蹲下身,捡起那些掉落在地上的鲜花插在自己的头上。

小瞳个子矮,蹲下身后就被淹没在了花海里面。

秋笙看不见她,着急地大声喊她的名字,小瞳从花海里站起来,顶着满脑袋五颜六色的鲜花:“妈妈,你看我,我是花仙子。”

明砚端着相机一转身,咔嚓拍下这一幕。

拍摄完这一边,大家又收拾好东西前往下一个取景点。

明砚背着相机,扛着小瞳走在前面,边给秋笙他们几个科普接下来要去的美术馆。

“钟离伟你们应该都听说过吧?也是京市那边的一个很著名的画家,这几年隐居在海山,还在这边创办了自己的私人美术馆。我和他的徒弟还有过一些交集。”

秋笙问:“美术馆允许拍摄吗?”

明砚回道:“我们不进去拍,主要是取美术馆外面的景。”

沿着溪水的一片区域都属于美术馆的地界,有专门的围栏和大门隔开,透过围栏看过去,里面种的植物和外面的果然很不一样。

围栏内特意选择了一些颜色是低饱和度的花朵,不像外面那么鲜艳,但是氛围感却更好了,花朵表面都像是镀上了一层银辉,像是莫奈的花园那种配色。

大家走到门口就被保安给拦住了,说最近在整理画作,暂时不对外开放,而且开放时间不定。

这个景是第一期视频里一个很重要的景,没有的话,视频估计呈现不出那么惊艳的效果。

秋笙和明砚在那边和保安交涉了一会儿,无果。明砚又给画家的徒弟打了电话,对方也表示这么点小事不好打扰老师,婉拒了。

他们站在旁边商量了一会儿,看能不能换一个别的景。刚好这时候钟瑾打了电话过来,秋笙接起电话,和他说了拍摄不太顺利的事。

“我找找人。”钟瑾说完就挂了电话。

不一会儿,保安接了个电话后,就把门打开让他们进去了。

钟瑾他们的工作基本上和什么人都会打交道,所以他的人脉圈子也很广,但他一般很少动用这些关系,今天能打这个电话已经是很难得了。

秋笙轻笑着捂着话筒,用那种少见的温柔语气说:“钟Sir,谢谢你咯。”

后来的拍摄,明砚明显心情有些低落。

拍摄完,大家从另一个出口走出湿地公园,要绕过一条商业街,才能走回到之前停车的地方。

这个动线设计估计就是为了带动消费,刚好逛了一圈公园,大家都饿了,就在商业街那边吃了一些小吃才回去。

小瞳怀里抱着一袋热乎乎的糖炒板栗,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钟瑾,要把带回来的板栗给爹吃。

钟瑾还没下班,她怕板栗凉了,跑去跪在窗户边,手扶着窗户往外看。

一开始还焦急地张望,过了一会儿,看到对面邻居家的电视里在放动画片,她就把爹的事给搞忘了。

钟瑾回到家里的时候,小瞳沉迷于看动画片,都没空理他,还是秋笙指着茶几上一袋凉掉的板栗对他说:

“你闺女给你带的,凉了,但也不影响吃,你快吃吧。”

钟瑾拿出一颗板栗,用手剥开,又谨慎地问:“钟云瞳,板栗你没舔过吧?”

“没有没有。”小瞳回头摆摆手:“我怕它凉了,放在肚叽里捂着。”

邻居家的动画片放完了,小瞳才扶着窗户站起来,迈着短腿走到钟瑾这边,用肚子靠着他的膝盖:“给我吃一个。”

钟瑾剥了一个板栗递给她,小孩就把板栗捏在手心里,像小仓鼠一样,用牙齿一点点啃着吃。

秋笙突然在阳台那边尖叫了一声。

钟瑾扔下手里的板栗冲了出去:“怎么了?”

秋笙手里捏着一把东西,闭着眼睛尖叫:“救命,有虫,好多虫,啊啊啊啊!”

“家里怎么会有虫?”

钟瑾走过去,掰开秋笙的手,把她手里的东西抖落在地上,秋笙又把另一只手里的小挎包扔在地上,尖叫着蹿出去老远。

地上散了一些乱糟糟的东西,有树叶有花朵,还有各种小虫子,甚至还有一只半大的青蛙崽,钟瑾扑过去抓它,小青蛙猛地蹦到洗衣机后面不见了。

秋笙:“啊啊啊啊。”

小瞳淡定地站在一边,捏着板栗啃个不停,还不忘指挥钟瑾:“快抓住,别让它跑了,我好不容易才抓回来的,嘿嘿。”

第104章

小瞳从湿地公园抓回来的这堆虫子, 别的也就算了,那只青蛙特别难抓住, 蹦得又快又远,还专门往犄角旮旯里蹦。

秋笙被吓得退到了玻璃门后面,把钟瑾和小瞳关在阳台里抓青蛙,最后还是小瞳个头小,钻进洗衣机和墙壁间的缝隙里才把青蛙抓住的。

小瞳手里捏着小青蛙,倒退着爬出来,满脸兴奋地一扭头, 刚好对上钟瑾怒气冲冲的眼神。

“嘿嘿。”小瞳狡猾地笑着,伸手从衣领里薅出“免揍玉牌”挂在衣服前面。

又扬起脸,看着钟瑾笑:“嘿嘿。”

钟瑾真是拿这孩子一点办法都没有,当天晚上找了个纸箱子把她抓回来的这些小动物养了起来。

第二天, 钟瑾又去花鸟市场买回来一个很大的生态缸放在阳台上。他带着小瞳一点点搭景, 把她捡回来的虫子和小青蛙都放进生态缸里,让她观察小虫是怎么吃树叶的, 青蛙又是怎么吃小虫的。

自从家里有了生态缸, 小瞳的小挎包里每天都会出现一些不明物体。

有时候是几粒小鹅卵石和一小片青苔, 有时候是一些掉落在地上的小花和树叶,但大多数时候,是各种各样的小虫子。

秋笙慢慢的对这些小虫子免疫了, 只希望她不要抓回来蛇和蜥蜴就好了, 她真的很害怕这种冷血软体动物。

不过后来小瞳抓到一只小壁虎的时候,秋笙还是大着胆子摸了一下, 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恐怖。

养在生态缸里的小青蛙一天天长大,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已经长成了一只肥美的大青蛙。

小瞳有一天突发奇想,想要把丧彪扔进生态缸里去和青蛙打一架, 被秋笙及时发现制止了,后来还被钟瑾骂了一顿,小瞳差点收获一个完整的童年。

鸡蛙大战的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和熊孩子斗智斗勇,日子每天都过得生机勃勃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清明。

在处理完家人的后事之后,钟瑾一次都没有去公墓看过他们,清明也没回去过。

之前是不相信他们已经走了,不敢,也不想面对,所以一直在逃避。

今年清明,钟瑾主动提出想回京市扫墓。

清明假期只有三天,为了节约时间,假期的头一天晚上,他们打算乘坐夜间航班飞京市。

在过安检的时候又遇到了明砚,还是钟瑾先看到他,钟瑾拉住秋笙的胳膊,往前指了指:“才华哥。”

明砚刚好也在这时候回头,朝他们招了招手。

小瞳靠在钟瑾的怀里,摇着小手,声音响亮地打招呼:“你好,才华哥。”

明砚听到这个新的外号,意味深长地看了钟瑾一眼。

钟瑾心理素质很强大,背后给人家取绰号被当事人知道,他也依旧神情自若地打招呼:“老明,回京市?”

明砚黑着脸回了一句:“嗯,回去给我爷爷扫墓。”

既然都是回京市的,又都是在这个时间过安检,那么肯定坐的也都是同一班航班,也是同一个候机室。

明砚穿着复古西装套装,从LV中古公文包里拿出水墨屏电子阅读器,点开了一本英文读物,优雅地开始阅读。

而钟瑾他们那边,则完全就是居家过日子的鸡飞狗跳。

小瞳一会儿饿了一会儿渴了,靠在钟瑾的膝盖上吃吃喝喝,钟瑾拿着湿巾在那边给她擦脸擦手,秋笙负责在旁边拆包装袋,收拾包装袋,剥水果,收拾水果皮。

他们其实没发出太大的声音,但明砚却总是时不时被他们分散注意力,视线不自觉地往这边看。

小瞳看到他一直往自己这边看,还以为他是也想吃东西,抱着一包巨大的薯片,迈着短腿走过去,把薯片放在明砚膝盖上。

明砚:“……我不吃,谢谢。”

“帮我拆开。”

明砚帮她打开那包大薯片,小瞳伸手从里面捏出一片薯片递给他:“谢谢你,我们分着吃。”

“谢谢。”明砚接过那块薯片,优雅地递到嘴边。

小瞳开开心心地抱着薯片走了。

明砚:“……”说好的分着吃,你就分我一片啊?

小瞳喝完一整瓶酸奶后,又说要去尿尿,秋笙就起身带着她往卫生间那边走。

vip候机室里人本来就很少,小瞳他们一走开,他们这一片区域就只剩下钟瑾和明砚,气氛骤然微妙起来。

钟瑾怀里抱着小瞳的香云纱大狗,阖上眼睛,闭目养神。

明砚朝秋笙他们离开的那边看了一眼,回过头,低声说话,那声音像是给钟瑾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我是团队的合伙人,自然知道秋笙的婚姻状况,一开始知道她离婚的时候,我确实是对她有过想法。”

钟瑾睁开眼:“你在和我说话?”

明砚又说:“后来我发现你们两个依然深爱对方,就比如,你吃醋吃得很明显,而秋笙,她和你说话的语气都和别人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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