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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馆开在一片老洋房里,是会员制的,来这边的客人经理都知道身份。
看到秋笙,经理就迎上来打招呼,“秋女士,今天几位?”
“三位,这是我女儿。”秋笙牵起小瞳的手,“你给她拿一个礼物,就是上次你们送给尤欣的女儿的那种圆圆的大肚杯。”
“好的。”经理浅浅鞠躬,转身走开。
秋笙拉着小瞳在座位上坐下,和钟瑾说,“我上次和尤欣来这边吃饭,他们送了一个很可爱的米奇大肚杯给小朋友,我觉得那个杯子特别可爱,今天也给我们小瞳要一个。”
钟瑾对秋笙的这种买椟还珠的行为大为不解。
她经常为了一些赠品而去买一个很贵的东西,像买化妆品送的小首饰盒,买麦片送的小玻璃碗,有一次她还为了一个泡面碗买了一箱泡面,其实她从不吃泡面。
后来那些泡面被钟瑾全吃掉了,不过钟瑾为此上火下巴上长了一个痘痘,秋笙又花钱买了很贵的祛痘膏来给他抹。
最后是为了一个泡面碗,花了几百块。还真是印证了那句话,免费的就是最贵的。
经理很快拿了两个大肚杯走过来,一个米奇的,一个米妮的,两个形状一样,颜色不同,让小瞳自己选一个。
小瞳看了半天,最后选了粉色米妮的。她好像很喜欢这个杯子,当即就用背带挎在身上。
看到女儿喜滋滋的样子。钟瑾又觉得,今天来这里吃饭是对的。
吃过饭以后,秋笙就暂时和他们分开了,她说要去办点事,大概明天下午才会过来找他们,也没提要带小瞳走的事。
钟瑾就独自带着孩子去开了一家酒店住。
上次来京市的时候,钟瑾的心情很糟糕,只想赶紧办完事情就走,所以随便住了一家快捷酒店。
这次回来却很轻松,明天让律师把遗产继承的相关文件拿过来签字就好了。
所以钟瑾这次特意选了带温泉的度假酒店。
开好房间,他才发现忘记把孩子的泳衣带来了,不过小瞳最近长胖了一些,好像也长高了一些,可能上次在苗清月家拿回来的那套泳衣已经小了。
钟瑾带着小瞳去酒店的水上乐园商店那边选泳衣,店员推荐了比基尼的款式,就是成年人的那种分体比基尼的款式,只不过尺寸是小朋友的,说这个款式拍照很好看。
“不用。”钟瑾一口回绝。
他自己给孩子挑了一套蓝白条纹的海魂衫,搭配同款的小短裙,又请店员带孩子去更衣室换上。
小孩穿着可爱的小裙子,身上挎着圆圆的大肚杯,头上顶着两个发芽的小揪揪,牵着钟瑾的手跑进水上乐园。
在温水池里玩了一会儿,孩子踩着水慢慢地走到池子旁边,手攀在池子边缘,朝钟瑾喊,“我要喝水。”
钟瑾坐在水池边,拿过她的水杯,弯下腰把吸管递过去。
池子里有些滑,小瞳在伸着脖子打算叼住吸管的时候,脚滑了一下,整个人往前栽去,水杯磕在她的上嘴唇上。
钟瑾立马伸手扶住她,把她的下巴抬起来检查,看脸有没有受伤。
上嘴唇的地方有点发红,钟瑾用指腹揉了揉,“痛吗?”
小孩懵头懵脑地点点头,“磕到我的……磕到我的上巴了,上巴。”
“哪里?”
小瞳伸出一只肉乎乎的小手,先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介里是下巴。”又指了指自己的上嘴唇,“介里,上巴。”
很肯定地再次点头,“磕到我的上巴了。”
钟瑾弯着腰,手扶着额头,笑得浑身发颤。
他拿过用防水袋装着的手机,拍下一张小胖孩扶着池子边缘,低下头大口喝水的照片。
习惯性地把这张照片放进仅自己可见的朋友圈里,配文,【今天钟云瞳不小心上嘴唇磕到水杯上,笨孩子说她的上巴磕到了,哈哈。】
存好朋友圈,把手机放下。
想了想,钟瑾又重新拿起手机,把刚才的那张照片和文字发给秋笙。
过了一会儿,秋笙的消息回了过来,【笑死我了,你们在云巅的水上乐园吗?】
钟瑾,【嗯。】
秋笙,【可惜我不能一起去,拍视频给我看。】
钟瑾就录了一段视频,穿着海魂衫的胖小孩腰上挂着小黄鸭的游泳圈,手里拿着一个塑料筐和小漏网,皱着小脸,正在认真地把水上漂浮着的小球漏到她的小筐里。
看到钟瑾在拍她,她就看着镜头,露出一个职业性假笑,然后又立马变脸,低着头继续捞球去了。
秋笙看了这条视频,情绪价值直接拉满,【女儿好萌,泳衣也选得好,小孩子穿海魂衫最乖了。】
钟瑾又和秋笙聊了几句,放下手机,心情挺不错。
突然觉得秋笙的出现也不完全就是坏事,起码他想要分享孩子的日常的时候,有一个随时可以分享的人,而且秋笙这个人没有圈子里那些大小姐的傲气,她其实是一个很温暖的人。
在钟瑾和她说什么的时候,她每次都能给到很好的情绪反馈。
*
第二天秋笙发了消息过来,说事情没办完,要晚点才能来找他们。
一早曹律师送了一些文件过来,钟瑾看过没有问题后,在上面逐一签字。
曹律师一直跟着钟瑾的父亲,在公司任职快20年了,就算钟瑾没有参与过家里的生意,也见过曹律师很多次。
签署完协议,曹律师像长辈一样拍了拍他的肩膀,
“钟总他们出了那么大的事,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你调离刑侦队了,现在看到你的状态还不错,我也挺开心的。”
“放心,我现在没事了。”
钟瑾把小瞳叫过来,给曹律师介绍,“这是我女儿,小瞳,叫曹伯伯。”
“曹伯伯你好。”
曹律师和蔼地笑着和孩子打完招呼,直到走出酒店都还有点懵。钟瑾有女儿吗?记忆中好像是没有的。
怎么突然冒出来这么大一个女儿?
看身高怕是有五岁了吧?
办完协议的事,钟瑾带着小瞳回了一趟刑侦队。
他怀里抱着孩子,遇到以前的熟人,就对人家说,“这我女儿,小瞳叫叔叔。”
大家热络地围上来和他打招呼,却没人相信小瞳是他的孩子,他离开京市才一年多点时间,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大个孩子?
还有人说,“钟队走了一年怎么突然变活泼了?”以前可是从不开玩笑的人。
现在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个小孩,到处开玩笑说是他的女儿。
还有人暗自担心,钟队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这是不是精神受刺激魔怔了?
这孩子不会是他偷的吧?
被怀疑偷孩子的前刑侦队队长,丝毫没有受到影响,而是直接抱着孩子走到警犬巡逻队那边,抓住一个人问,“闪电它们几个在不在队里?”
闪电、追风和惊云是巡逻队的三只工作犬,闪电和追风是德牧,惊云是一只马犬。
因为这三只警犬日常工作是负责城市治安巡逻,所以没有被送到距离比较远的训犬基地去,平时就养在队里。
钟瑾之前猜测小瞳可能是狗。
他也好奇,如果猜测是真的,那么小瞳和狗在一起会出现什么样的化学反应?
当然外面那些狗的智商不一定够级别和小瞳交流,于是他就直接带着孩子来找警犬了。
现在没有出勤任务,三只警犬卧在自己的垫子上,吹着空调休息。
钟瑾抱着孩子站在休息室门口,掂了掂怀里的孩子,又用下巴指了指里面的几只大狗,“怕吗?”
小孩黑漆漆的大眼睛里毫无波澜,“不怕。”
钟瑾把她放在地上,“去玩吧。”
小瞳走进休息室,扶着膝盖蹲在离门口最近的大狗闪电的前面。摸了摸大狗毛绒绒的脑袋,然后伸出手,
“握手。”她在小区楼下看到有人就是这样和狗玩的。
闪电之前是一只搜救犬,曾经在一场地震中连续工作32小时,救出过18个人。现在狗子8岁了,体力逐渐不支,所以被调过来做了工作相对轻松的巡逻犬。
闪电的年纪在任职的警犬中算大的,又屡立战功,在巡逻队里的地位绝对是狗老大,平时是不屑于做握手这种自降身份的动作的。
但在小瞳伸出手以后,闪电没说什么,乖乖地把大爪子伸出来搭在她的小肉手上。
小瞳又摸摸大狗的脑袋,夸了一声,“好狗。”
然后扶着膝盖站起来,走向追风,握手,摸头夸它好狗。再继续站起来走向惊云,握手,摸头。
跟什么领导视察仪式似的。
她这一趟仪式走完,又回到钟瑾这边,拉住他的手,“我玩好了。”
钟瑾站在旁边看着,觉得也没什么特别的。这几只工作犬本来就很亲人,虽然闪电傲娇一些,但估计也是看在幼崽的份上愿意陪她玩一会儿。
他抱着小瞳转身走了。
刚到走廊那边,负责照顾这几只狗的牛警官回来了。
三只平时威风沉稳的大狗,齐齐发出一阵害怕的嘤嘤嘤,甚至还站起来扑进牛警官的怀里躲着。
牛警官诧异道,“怎么了?看到什么了吓成这样?”
钟瑾有点懂了,这大概就是血脉压制。
她说握手,狗不敢不听,她摸狗头,狗乖乖受着。等她一走,老警犬都能吓成嘤嘤怪。
牛警官哄不好几只狗,就朝钟瑾喊,“钟队,你对狗做什么了?怎么给狗吓成这样?”
钟瑾面不改色,“不知道啊,刚还好好的。”
第49章
钟瑾白天带小瞳回了队里, 他来京市的事就瞒不住于飞扬了。都是一个系统的,大家又知道钟瑾和于飞扬是能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 肯定会有风声传到他耳朵里。
于是钟瑾也不等别人告诉他了,自己主动给于飞扬打了个电话,让他叫上以前玩得好的那几个兄弟,晚上找个地方聚一聚。
于飞扬自然是满口答应,
“地方我定,单我买,你什么也别管, 到时间过来就行了。”
于飞扬家里条件其实挺不错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是典型的书香门第养出来的孩子。可是用于飞扬妈妈的话来说,那就是, “这孩子养废了。”
上学那会儿于飞扬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他加入了学校里的一个小混混组织,本来是抱着做大哥的决心去的, 结果因为他是那几个混混里成绩最好的一个, 被逼着每天帮团队里的人写作业, 一个人要写四五份作业,结果成绩突飞猛进,最后因祸得福和学霸钟瑾上了同一所大学。
就这么个人, 钟瑾也不指望他能定到什么像样的地方吃饭。
果然还是地摊烧烤。
钟瑾抱着小瞳走出酒店, 准备打个滴滴去赴约,刚出门就看到秋笙那辆黑色的宾利飞驰开了过来。
她放下车窗, 从车里探出头, “去哪儿?”
钟瑾抱着孩子走过去,弯下腰问, “师傅,云景都地铁站去吗?”
“那边有点堵车,绕点路能接受吗?”秋笙很配合。
“行。”
秋笙往后座扬了扬下巴,“那上车吧。”
直到那辆锃光瓦亮的豪车消失在视线里,目睹了全过程的酒店保安都是懵逼的,现在京市这些富二代真的是疯了,开这车跑滴滴她能赚回来油费吗?
这辆车其实还是钟瑾的,他25岁的时候他爸妈给他买的生日礼物,钟瑾觉得太招摇了,没怎么开过,离婚的时候和房子一起过户给秋笙了。
现在看这车秋笙开着倒是挺合适的,和她的气质很搭。
到了于飞扬发过来的那家【老陈烧烤】,钟瑾先抱着孩子下车,秋笙去找地方停车。
于飞扬他们几个老远看到钟瑾,周天挥着手朝他喊了一声,“大头,这边。”
钟瑾抱着孩子走过去,把小孩放到地上,经常撸串的小孩熟门熟路地自己找小板凳坐好,看到其他几个大人都在看她,她咧开嘴露出一个欢乐的笑容,
“你好,飞飞。”
于飞扬,“……”
于飞扬,“……小瞳?你怎么还在?”
钟瑾曲着腿坐下,“什么叫怎么还在?这是我女儿。给大家介绍一下,钟云瞳。”
朋友们短暂地陷入了一阵沉默,然后大家又七嘴八舌地说起来,“开什么玩笑?”“你什么时候有的女儿?”“这到底谁家孩子?”
钟瑾没理他们,熟练地帮孩子把小书包拿下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低头问她,“要喝水吗?”
小孩点点头。
钟瑾又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灌好温水的水杯,打开杯盖露出底下的吸管,让孩子自己抱着杯子喝水。
看他这手法,真不像是第一次照顾孩子。
于飞扬眨眨眼,“不是吧?她真是你女儿?”
钟瑾直接把手机里存的亲子鉴定结果翻出来,展示给他们看。
周天推了推于飞扬,“你是专业的,你看看大头这小子是不是造假。”
于飞扬看到亲子鉴定证明上盖的章,“这不是杜馨他们医院吗?”
随后于飞扬激动地站起来,“卧槽,你小子上次带孩子回来找杜馨就是做亲子鉴定?我去,这么大的事,你小子嘴可是真严啊。”
周天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这小孩真是大头的女儿?我天。”
突然有个脑洞大的直接喊出来,
“钟瑾你老实说,你和秋笙突然离婚不会是为了这孩子吧?你小子表面上装得挺正经,没想到玩这么花,你是人吗你?”
烧烤摊上本来就是闹哄哄的,被这个惊天大瓜炸了一下,更是乱成了一锅粥。
秋笙又在这时候停好车走了过来,“你们吵什么呢?”
几个朋友更懵了,“花生不是和大头你俩离婚了吗?什么时候又搞到一起去的?不会吧?这胖丫头是你俩的女儿?”
秋笙神色平静地在小瞳旁边坐下,“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好歹算是公众人物,有孩子保密也是正常操作好吧?”
于飞扬问,“那你俩现在是复合了?”
秋笙和钟瑾异口同声,“没有。”
钟瑾补充,“目前我和秋笙女士是合作养娃的关系。”
朋友们真是没见过世面,被他们的这骚操作又搞蒙了,七嘴八舌地在那边问东问西。
直到一声不耐烦地奶音响亮地响起,“什么时候上菜?”
大家突然安静下来。
小瞳用筷子敲着桌子,“我说,你们点羊肉串和牛油小串没有啊?”
被这前两口子搞懵了,谁还顾得上点串。
烤串端上来,又叫了一些鲜啤。
几个朋友平时都各忙各的,也是很久没聚在一起了,今天趁这个机会,都想着好好放松一下,基本能喝的都喝了点酒。
钟瑾帮小瞳把肉串上的肉撸下来,放在她面前的小碗里,对秋笙说,“你和他们喝点,等下我开车回去。”
秋笙摇摇头,“我开车,你喝吧。”
以前朋友们聚会,都是钟瑾开车,秋笙喝酒,她总觉得自己的酒量比钟瑾好,可钟瑾觉得单纯就是秋笙自己想喝酒。
“花生今天不喝啊?”周天问。
“我最近做了个美容项目,不能喝酒。钟瑾陪你们喝点。”
他们这几个人聚在一起是不劝酒的,能喝酒喝点,不能喝从不勉强,秋笙这么一说,也没人劝了。
钟瑾拿过扎啤杯子倒了一杯鲜啤。
钟瑾喝酒不会上脸,酒品也好,喝多了不会高声说话,跟他平时没什么两样,就安静地坐在那边。
没人看出他到底醉没醉。
直到周天问他要不要再加点菜,他却指着小瞳说,“我女儿虽然有点挑食,但体检报告很健康。”秋笙这才看出来他已经喝多了。
“别喝了。”秋笙把他面前的杯子端走。
钟瑾也不闹,把靠着桌子打瞌睡的小瞳拉起来抱在怀里,让她靠着自己的胸口睡觉。
散场的时候大家都醉得差不多了,剩下秋笙是清醒的,分别给他们几个叫了车,把喝得晕头转向的朋友们送走。
秋笙让钟瑾抱着孩子在凳子上坐着等,她去开车过来。
钟瑾看起来特别平静,就跟没喝酒似的,他冷静地点点头,“好,你开车慢点,我没事。”
等秋笙开车回来的时候,看到钟瑾正拉着人家烧烤摊的老板在那边说,“你有女儿吗?这是我女儿。”
秋笙把车停在路边,大声喊他,“钟瑾,上车。”
钟瑾转头朝她挥了挥手,又继续给老板说,“我孩子挺乖的,不哭,从来不哭。我一听到别人家的孩子哭我就头大,我孩子不哭,真的很乖。”
秋笙真的没脸看。
她拿出墨镜戴上,冲过来把钟瑾给拽走了。
回到酒店,秋笙也不放心一个喝醉的人独自带着孩子,于是就在这边住下了。
钟瑾把孩子放在大床上,从行李箱里翻出一套睡衣给她换上,去浴室里拧了热毛巾出来,给孩子擦脸擦手,又换了另外一条毛巾来给孩子擦脚。
一切都做得有条不紊。
秋笙靠在门边问,“你到底醉没醉啊?”
“没有。”
钟瑾神色如常地走进卫生间,拿起自己的牙刷,挤了牙膏站在那边刷牙。
秋笙走过去看了看,又问,“你是在刷牙吗?”
钟瑾龇着牙,牙刷在镜子上刷来刷去,镜子上被他搞得都是泡沫,他还特镇定地问,“你看什么看?你没见过刷牙吗?”
秋笙撇撇嘴,“见过刷牙,没见过刷镜子里的牙的。”
等钟瑾洗漱好,秋笙把他安排睡在套房的沙发上,自己去浴室里把镜子上的牙膏泡沫擦干净,顺便洗了个澡。
她穿着浴袍从浴室出来,看到钟瑾靠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还给自己换上睡衣,曲着腿,怀里抱着个抱枕,俊朗的侧脸一半埋在毯子下,另一半被台灯的暖黄色灯光笼罩着。
“狗东西还挺帅。”秋笙拉起毯子,把他露在外面的半张脸也给罩住了。
晚上睡着之前,秋笙是自己陪着小瞳睡大床的。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钟瑾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了大床上,小瞳被他圈在怀里,他的一条腿伸过来,搭在了秋笙的肚子上。
秋笙拎着睡裤把他的腿提起来放到一边,见钟瑾没醒。她就从床头柜上翻出自己的眉笔,把他的大脚趾头涂黑了。
由于昨晚喝了酒,钟瑾破天荒地起的比秋笙要晚,他弓着脊背岔开两条长腿坐在床上,盯着自己乌黑的大脚趾头出神。
秋笙化好妆从浴室走出来,看了一眼,“你脚怎么了?”
钟瑾,“……”
秋笙讶然,“你的脚趾头该不会是坏死了吧?”
钟瑾动了动自己的脚趾头,活动自如,没有坏死。
小瞳被爸妈说话的声音吵醒,眯着眼爬了起来,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黑发,看到爸爸的脚趾头的时候,倒霉孩子虎躯一震,连忙摆手,“可不是我干的嗷。”
“要尿尿吗?”钟瑾伸手捏了捏小孩的脸,哑着声问。
小孩朝他伸出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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