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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

作者:不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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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找郑屠户汇合。

今日黎荞去镇上是有正事儿,他听郑屠户说,镇上有户人家想卖牛车,价格还算合适,而他家现在盖房子,处处都需要牛车,所以他就想要去镇上瞧瞧。

黎荞是中午回来的,他去的时候是坐着郑家的牛车去的,回来时是坐着自家的牛车回来的。

一辆牛车,八成新,耕牛加板车,一共是十八两银子。

这辆牛车一买,他和陶竹的钱箱子又空了。

但是,以后去县城再也不用借牛车或者是徒步走着去了。

而且,不管是盖房子运送建材,亦或者是种庄稼,都能用得上。

陶竹欢喜不已,先是围绕着牛车转了两圈,然后才双眸亮晶晶的看向黎荞:“今晚就放在咱们家吧?就一晚!”

牲畜味大,他家是做点心的,不适合养牲畜,所以买牛车之前就说好的,这牛车暂时放到黎谷家里,等他家的新房子盖好,如今的院子就用来放牛车。

但是,他太高兴了,所以才忍不住提这样任性的要求。

尝过用板车运送小麦、玉米等重物,把他自己当牲口使的苦,他真的难以拒绝这样一辆牛车!

黎荞望着陶竹的眸子,轻轻点头,他想起送鱼那晚看到的陶竹。

他怎能拒绝。

*

作者有话要说:

从此以后夫夫俩也是有车有房了!

第53章 庄家分钱 肉松呢

黎荞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一晚的陶竹。

明明是一个小哥儿, 却干着壮劳力的活儿,单薄纤细的身子与他身后板车上高高的、堆成垛的麦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但是,他所看到的那一幕, 在他没看到的时候,经常发生着。

哪怕现在和陶竹成亲,知道陶竹过的不错,但每每想起那一幕,他还是忍不住心疼他。

因此, 此时此刻,迎着陶竹闪亮亮的眸子, 他笑着道:“别说是一晚了, 三晚也可以。”

“不,一晚就好了。”陶竹摇头,他虽然高兴, 但还是家里的生意重要。

其实他和黎荞没打算在此时买牛车的, 他们刚买了板车,家中也只有三亩田地, 这耕牛对他们而言并不是必需品。

而且他们家现在是挣一天的银子买一天的建材,手中的存银不多。

可郑屠户提了一嘴,说镇上有户人家要卖牛车, 价格还算合适, 于是他就心动了。

他的想法很简单, 牛车对他们家而言,的确不是非买不可。

但也的确是早晚都要买。

于是他就让黎荞去镇上看看。

谁知这一看, 直接就买回来了。

乡下的这种耕牛, 寿命普遍在十年以上, 而黎荞买的这头耕牛不到两岁, 在耕牛当中还属于少年。

此时,他瞧着小牛温润无害的大眼睛,再摸一摸它光滑的皮毛,越看越喜欢。

“我去拿些玉米粒喂给它吃。”

“去吧。”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耕牛在乡下虽然属于大物件,但是,一般人家喂养耕牛,都是拿青草、干草喂,只有少数人家才偶尔拿杂粮喂牛。

像是在三柳村这边,一般都是用小麦秸秆、玉米秸秆当饲料。

节俭惯了的陶竹,这会儿哪里想得到小麦、玉米秸秆,他直接端了半筐玉米粒放到了小牛跟前:“吃吧。”

一边说一边伸手轻柔的拍了拍小牛的背,眉眼间全是笑。

小牛感受到了陶竹的善意,它两只大大的牛眼看了眼陶竹,然后低头去吃筐里的玉米粒,并没有初到陌生地的不适应。

陶竹很惊喜:“它好乖。”

说着他又轻轻拍了拍小牛的脑袋:“以后就喊你小乖吧。”

黎荞:“……”

这一幕看的他笑不出来了:“竹哥儿,你看它的表情,快跟看我时一样温柔了。”

“瞎说什么。”陶竹好笑的看了黎荞一眼:“今后咱家的重活、累活都是它在做,而它还是个孩子,性子又这么敦厚乖巧,咱们待它好点儿是应该的。”

说到此处,陶竹看向小牛的眼神更温柔了。

“你之前去卖鱼,三百多斤重的鱼,却只能推着板车去。今后再也不用受这份罪了。”

黎荞:“……”

原来竹哥儿是因为他所以才对小牛这般温柔。

他心里舒服了,又笑了起来:“你长的好看,所以你说的对,咱们以后就喊它小乖。”

“……你快去吃饭吧。”陶竹没想到这也能拐到他好看上,愣了一秒,然后脸上的笑容扩大。

谁不喜欢心上人天天夸自己好看呢。

“好~”黎荞应声,被陶竹脸上的灿笑晃的尾音有些荡漾。

其实吧,也不能怪竹哥儿看小牛的眼神温柔,谁让竹哥儿长的好看呢,貌美的人,看什么都深情。

要怪就怪他找了这么一个好看的夫郎吧!

黎荞美滋滋的进了厨房,厨房的大锅里放着他的午饭:

大米饭配红烧肉。

另外还有一碗肠粉。

三柳村这边以面食为主,黎荞也喜欢吃面食,但面食吃的多了,偶尔也会想念米饭,于是他就特意买了袋大米,还把红烧肉的做法教给了黎春桃。

此时,香喷喷的大米饭配上油汪汪的红烧肉,勾得他肚子咕咕直响。

当然,肠粉也不错,配上红烧肉的酱汁,滋味那叫一个绝。

黎荞吃东西不讲究正不正宗,他的搭配总是随心所欲,好吃就完事了。

一小盆米饭、一大碗红烧肉、一大碗肠粉,他很快就吃完了,肚子饱了,也就困了。

陶竹进厨房时,恰好看到他在打哈欠,便道:“你去睡一会儿,不用操心生意的事儿。”

自从黎春桃接手了做点心的前期工作,他们夫夫两人的时间宽裕了许多,不用再跟从前那般一刻都舍不得休息了。

“不了,陶树这个无赖竟然去找庄文闹过,我想去庄家瞧瞧。”黎荞道。

“嗯……也好。你告诉武哥,只要陶树敢去庄家闹,那就来喊我,让我去揍他。”

陶竹点头道。

“好,竹哥儿最厉害了,是陶树的克星。”黎荞竖起了大拇指。

不过,以陶树的性子,等没饭吃的时候,肯定还会来骚扰陶竹的,嗯……到时候就制造个意外,让陶树跟陶老汉一般躺床上起不来吧。

那样的话,他不介意花钱雇人照顾陶树,权当是花钱买清净和名声了。

于是黎荞去了一趟庄家。

庄家人还不知道陶树去找庄文闹过,庄文在县城,庄家人平常无事并不会往县城去,两边消息沟通不太及时。

此时,庄家人听了黎荞的话,并不生气,他们才不会为了陶树这种烂人生气。

他们很高兴,庄文带到县城的三个小书架竟然都卖出去了?

这么顺利的么?

庄武高兴的直搓手:“我明天就去县城找大哥问问,顺带再送过去俩衣帽架。”

这几日,他和庄园几个人做了几个树杈型的衣帽架,还有给黎荞的置物架。

“把我那个置物架也带过去吧,先看看行情。我不急着用这个置物架,新房子盖好我和竹哥儿搬进去时给我就成了。”

黎荞道。

“真不急着用?”庄武问。

“真不急,不用它我家的生意也照做。”

“成,那我带去县城看看行情。”庄武狠狠点头,满脸都是兴奋之色。

其实一个小书架挣不了多少钱,并不能让他们庄家发大财,但他是真心喜欢做这个,现在爱好能带来一些小钱钱,这简直妙极。

翌日,庄武赶着牛车带着衣帽架和置物架去县城找庄文。

庄文瞧见庄武很高兴,赶紧把卖掉三个小书架的事情说了。

他瞄准的是和庄家家境差不多的同窗,而且他也不怕丢脸,面对着同窗异样的视线,他坦言虚度三十年光阴,如今能为家中带来些许收入,他只觉得骄傲。

大丈夫生于世,若是连小家都养不了,又何以为朝廷养天下人尽绵薄之力?

总之,他不怕被同窗嘲笑,不觉得此举有辱他读书人的身份,再加上小书架的确好看好用,于是三个小书架轻轻松松就卖出去了。

并且,他的售价,比庄武预料中的要高不少。

庄武原本觉得,一个小书架能挣三十文的手工费就了不得了。

结果庄文卖的价格却是每个小书架的纯利润有七百文。

这让他大大的震惊。

竟能卖这么多钱?

“和读书沾染上关系,哪有便宜的?”庄文一脸淡定。

“想不到大哥你在做生意这块有如此天赋。”庄武真心叹服。

“……别从这个角度夸我,我不想听。”庄文叹气。

唉,他想要的是读书上的天赋啊!

“不过,既然这小书架卖的挺贵,那咱应该分给黎荞钱。”庄武道。

“这是自然。”庄文点头。

于是,庄武回到村子之后,立马就拿着钱去找了黎荞。

黎荞听完庄武的话,也有些震惊,想不到庄文还挺会推销。

但分钱就算了。

接下来,双方磨了足足半个时辰的嘴皮子,这期间庄武灌了三大碗冰镇酸梅汤,但还是没能如愿。

甭管他怎么劝,黎荞就是不肯收这个银子。

黎荞的想法挺简单,小书架虽然简单,但也得两三天才能做一个出来,平城的市场就这么大,很容易饱和。

所以,别看第一次卖的不错,但实际上挣不到多少钱。

庄武见状,只能起身告辞。

但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顿住脚步,然后将手里刚才被黎荞拒了一次又一次的一串铜板丢进了院子,他自己则是拔腿就跑。

“三七分,你三,这是小书架的七百文,你们不要就扔了!”

黎荞:“……”

陶竹:“……”

两个人瞧着地上那一串钱,再看看庄武跑的比兔子都快的背影,无奈了。

黎荞走了过去,将那串铜板捡了起来,然后他把钱递给陶竹:“竹哥儿,你收起来,咱们将来的衣帽架、置物架这些,咱们找庄家买。”

“好。”陶竹点头。

庄家不愿意让黎荞吃亏,那黎荞自然也不愿意占庄家便宜。

想起韩小雁,他暗暗叹了口气,要是人人都和庄家一般就好了。

庄家的小家具生意顺顺利利,望月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短短几日间,蛋黄肉松馅的青团就成为平城最火的点心,吃过的都夸好,吃不到的很想吃,这种情况下,蛋黄肉松馅的青团就越来越火。

望月楼的人也越来越多。

望月楼的人多了,醉仙居的自然就少了。

傍晚,赵掌柜瞧着冷冷清清的醉仙居,一张脸阴沉的要滴出水来。

他原本以为,黎荞这辈子最大的能耐也就是在待在山沟沟里卖点心,不就是青团,他不信他做不出来。

结果,现实狠狠给了他一巴掌,他还真做不出来味道相同的青团。

更绝的是,黎荞还折腾出了一个蛋黄肉松馅的青团!

蛋黄他理解,但肉松是个什么玩意儿?

他和醉仙居的所有厨子把那蛋黄肉松的馅仔仔细细扒拉了无数遍,也没找出肉来!

气死!

*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了,明天会多更的!

第54章 玉米烤肠 黎荞厉害了

醉仙居的营业时间和望月楼的相同, 但是,一般来说,望月楼是中午生意好。

因为望月楼不仅做有钱人的生意, 也做普通百姓的生意,中午时,不仅平城本地的人会去望月楼消费。

进平城办事的人也会去望月楼消费。

所以,望月楼是中午生意最好。

醉仙居是晚上生意好。

醉仙居以酒出名,平城的有钱人爱晚上去饮酒。

但最近变了。

望月楼的生意不仅中午爆好。

晚上也由平平常常走向了爆好。

平城的有钱人是有限的, 而且平城的交通不是很发达,每日的外来人口有限, 现在望月楼晚上的生意变好, 那醉仙居的生意自然就差了。

此时,赵掌柜坐在柜台后,一楼大堂除了他和几个伙计并无一个客人。

至于二楼, 只有两位客人在喝小酒。

装修得富丽堂皇的酒楼, 从未感受过这种冷清!

赵掌柜脸上阴沉,心里却是焦急如着了火。

他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所以他把整个平城的猪小肠都垄断了。

但平城本地的厨子从前没做过腊肠这种吃食, 一开始研究香肠时,光是把猪肉装入肠衣中就浪费了不少肠衣。

好不容易把第一步摸索出来了,但把香肠放入锅里煎、放入锅里煮时, 肠衣又莫名破裂。

在浪费了很多肉和肠衣之后, 做出来的香肠终于似模似样了, 但味道却始终比不上望月楼的,吃起来像是饺子馅。

生气。

至于青团, 那更是把他气死又气活再气死。

青团, 其实就是糯米皮包裹着馅料嘛, 他本以为这个很容易就能摸索出来, 至少要比香肠简单,因为平城这边虽然以面食为主,但他醉仙居的厨子是会用大米、糯米做点心的。

所以,当黎荞不肯卖给他方子后,他很痛快的就走了。

但事实狠狠给了他一巴掌,醉仙居厨子做的青团,外皮太硬,不够软糯。

而且,还没等他把这一层糯米皮研究透彻,黎荞又搞出了一个蛋黄肉松馅的青团!

肉松这个词,他是第一次听说,他很好奇,第一时间派伙计去望月楼买了回来。

可是,他根本没从馅料里找到肉松。

但望月楼保证馅料里面掺了猪肉,假一赔一百,所以,猪肉在哪里?

那个蛋黄肉松馅的猪肉到底在哪里?!

越想越烦躁,赵掌柜正打算起身回后厨督促督促厨子,这时,楼上传来了脚步声。

紧接着,一道悦耳的声音响起:“掌柜的,让你家伙计去望月楼买些烤串过来,我们好下酒。”

赵掌柜:“?”

大堂里的几个伙计:“……”

他们再没有往日里的机灵,一个个都缩着脖子低着头,尽可能的降低存在感,唯恐被赵掌柜抓出来撒气。

“掌柜的?”

二楼,白柚以为赵掌柜没听清楚,便又喊了一声。

赵掌柜:“……”

心里在哔狗,但面上他扬起了笑脸:“白公子,小店也有烤串,要不您先试试小店的烤串?”

“嗯……”

白柚有些犹豫。

这时,另外一道声音响起:“算了,咱们还是直接拎着酒去望月楼吧,我要告诉王掌柜一声,明日的香肠,得先留给我十根,明天我表哥要从府城过来,他肯定还没尝过这么美味的香肠。”

这声音一出,白柚的犹豫立马没了:“好,咱们去望月楼。”

赵掌柜:“?”

这他么就贼尴尬了。

当着自家伙计的面,这让他的老脸往哪儿搁?

但还不算完,那个和白柚一起喝酒的小哥儿名为沈画,是正心书院学正的小儿子。

他蹬蹬瞪的从二楼往楼下走,一边走一边抱怨着:“赵掌柜,我听说你把县城里的猪小肠都买完了,所以望月楼的猪肉香肠减少了一半。”

“你自己做不出好吃的香肠,你何必把所有的猪小肠都买下来?你这分明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嘛。”

“我是半点都闻不得羊肉的膻味的,你这样害得我经常吃不到猪肉香肠。”

赵掌柜:“……”

这不是哔了狗了,这是被狗哔了,他一张脸红了又绿,绿了又红,但瞧着沈画气鼓鼓的样子,他只能赔笑。

在大盛,学正乃正九品的官员,这虽然是个芝麻官中的芝麻官,但到底是个官,和普通老百姓不一样。

而且,沈学正本人是举人,还管着平城县的一帮秀才,人脉比普通的芝麻官要广。

是以,赵掌柜只能笑的一团和气:“沈公子,小店的厨子一直在钻研香肠呢,您得给小店一个为您奉上美食的机会呀。www.randianyd.com”

“你都钻研多久啦?钻研不出来就要认清楚现实嘛。”沈画说着翻了个白眼,带着婴儿肥的小脸蛋上写着不满。

“是是是,您说的对,我会好好督促厨子,争取早日做出让您满意的香肠。”

赵掌柜赔笑,但口中却是没有放弃垄断的意思。

开玩笑,他把猪小肠买断都挡不住望月楼蒸蒸日上,他要是啥都不做,那这平城还有他醉仙居的位置吗?

他醉仙居能一直做富贵人的生意,那背后自然也是有人的,学正的儿子怎么了?

只能指着他的鼻子骂,却是不能让他放弃垄断。

沈画自然也明白这一点儿的,因此他只是又气鼓鼓的看了一眼赵掌柜:“算了,你家的酒也不喝了,表哥在府城喝的酒更好。”

说完这话,他抓着白柚的手臂就往门口走。

白柚身为寡夫郎,见的多,他倒是不生气:“画哥儿,做生意都是各使手段,你别生气。”

赵掌柜闻言,一颗被针扎了又扎的心终于好受一些了,可不是,他又没伤天害理!

但下一秒,白柚又道:“以后我让我的丫鬟也去望月楼抢香肠,抢来的都给你,别生气了。”

赵掌柜:“……”

所以,这是又流失了一个食客。

心碎。

这个黎荞!

只靠着几样小小吃食,竟是抢去了醉仙居大半的生意,他之前真是小看这个书生了。

怎么办?

赵掌柜的困境,黎荞不知,一场雨过后,天气凉爽了很多,入秋了。

此时是吃玉米的好时节,玉米棒子正是最嫩的时候,掰几棒回来放到锅里煮,浓浓的玉米香味能飘满整个厨房。

陶竹很爱吃这种玉米,但从前在陶家时这种玉米轮不到他吃,玉米产量高,在陶家的地位和红薯并列,是陶家吃的最多的粮食。

若是把嫩玉米棒都吃了,那口粮就会大大的减少。

所以,他想吃的话,只能悄悄在地里烤着吃。

但他不喜欢吃烤玉米,太硬,他喜欢吃煮的。

不过,他和黎荞刚买了田地,种下去的玉米才长到脚脖子那里,所以,他想吃嫩玉米的话,还得再等两个月。

但没想到的是,这天早上,黎大山过来时,背了半麻袋的嫩玉米棒子:“这是我娘一大早去玉米地里掰的,让咱们随便吃。”

“哎呀,这么多啊?”陶竹打开麻袋,很是惊喜。

“咱们人多,真吃的话,一顿就吃完了。”黎大山不觉得多,他和他小叔饭量大,真要吃的话,一口气不得吃上个五六个嘛。

“那早上就煮玉米吃。”陶竹脸上挂着淡笑。

于是,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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