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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29378;&20155;&32;&21715;&35498;&32178;&936;&969;&936;&12290;&120;&105;&97;&111;&115;&104;&117;&111;&65287;&107;&114;
庄宁即将闪人时,忽然想到了这两句诗。
换算成当前的情况,那就是她一个人趁乱逃走,不是逃走,唯有趁乱带领所有人质都逃走,才是真正地胜利大逃亡。
当前,所有郎锋分子都急着扑向了正面战场,苏卡达也被东边忽然发生的战事给搞懵逼了,仓促之下带着心腹,亲自赶赴那边搞事情了,没有留下看守,来管辖这些人质,别尼玛的乱跑,不然死啦死啦地有。
也可能是他很清楚,郎锋组织的大本营,纯粹就是个王八盖子,四面都是绝地,这些人质即便是想趁乱逃走,又能往哪儿逃?
别忘了,这些天苏卡达已经多次警告过大家,别试图从无人把守的西南两个方向逃走了。
留在这儿只要乖乖地当顺民,好处大大地有,真要奢望去从那两个方向逃走,只能是死的惨不堪言。
人质们也都坚信苏老大说的没错,人家实在没必要欺骗这些可怜人是不?
因此,坚信他们不傻就只会乖乖呆在草棚内的苏卡达,才没太在意他们有没有被人看守。
何况这些年来,郎锋好汉们也让所有人质都见识到了厉害,乖巧的,就像一群要被宰割的绵羊,让怎么着,就怎么着。
却没料到人质中,会有庄宁这样一个异类。
鬼知道谁给她的信心,让她很信任东洋人。
尤其她胆子大的没谱。
庄宁可不是那种天生的傻大胆。
人家的勇气,是好几次差点死翘翘的亲身经历,所磨练出来的。
脑回路与众不同,泼性深藏骨子里,又有数次要死不活的惨痛经历,当机会来敲门时,就决定!
干一票大的。
说不定,还能就此名留青史呢?
若干年后,当她头发银白,牙齿掉光,漫步在菜市场时,也许就能听到后人说多少年前,曾经有个伟大的女性,在数千恐怖分子的狼窝内,大显神威,凭借她的超人机智、睿智以及果断,拯救了一百七十多名人质,芳名留百世。
江湖上,更是至今流传着她的传说。
庄宁越想,心中越爽,猛地一拍大腿,低声娇喝:“靠了,这一票,老子干了!”
决心下定后,庄宁说到做到,折身跑回了草棚前。
包括苏卡达在内的所有郎锋分子,都搞不懂正面战场怎么忽然遭遇疯狂进攻,仓促下跑出来迎战时,什么鞋子裤子帽子军刀之类的小玩意,撒了一地。
甚至还有数名被纷乱大脚给踩倒,目前还在深度昏迷的好汉。
庄宁抬脚,在其中一人脑门上狠狠了下。
没任何反应。
她这才放心的弯腰,捡起了这位好兄弟怀里抱着的突击步枪。
庄宁从来没玩过枪,无论是杀人的,还是生人的——但这不代表着在流芳百世大力鼓动下的庄总,不懂得该怎么用枪。
早在塔卡城被绑架的那晚,她可是亲眼看到某郎锋分子,是怎么大开保险,扣下扳机,把某人枪杀的全过程。
哗啦一声,拉开步枪保险后,庄宁忽有了“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豪迈。
迈开大步,走到一间草棚门前,秀足咣地一声,踢开了柴门。
外面乱糟糟,炸弹仿佛就在耳边爆炸,被关押在草棚里的人质们,傻了才会凑在窗口,当吃瓜群众围观众好汉乱成炸窝的狗呢。
这要是惹恼了某人,调转枪口哒哒地来一梭子弹,就此壮烈牺牲在黎明前,岂不是亏到姥姥家了?
因此大家都尽量蜷缩在墙根处,请上帝耶稣各路神佛保佑的祈祷声,可算是此起彼伏了。
就在大家心中极度渴望诸位郎锋好汉都被敌人弄死一万遍,大家才能快乐离开这鬼地方时,柴门忽然被踹开。
所有的祈祷声,嘎然而止,鸦雀无声。
郎锋好汉出现了,这时候再祈求各位大神让他们去死,那就是脑子有问题了。
“当坏人的感觉,简直太爽。”
以往庄总在公司时,只要召开全体会议,也被诸位麾下儿郎顶礼膜拜的。
大家那样对她,是因为她拿着大家赖以养家糊口的钱。
钱再怎么重要,也没小命重要啊。
同样是对庄宁敬畏有加,但振华集团那些员工们,即便再感恩戴得一万年,也无法给予她当前这种想杀谁,就杀谁,想上谁就上谁的极度酸爽。
差一点,她就喊出男的靠右,靠左的全杀掉这句话——幸好话到嘴边,及时改为:“同志们,别怕,我是自己人。我来救大家了。各位,应该认识我是谁吧?”
庄宁说着,摘下了头上的绿帽子,露出了她那张极度清纯的小脸蛋。
某个晚上,实在看不惯露丝夫妻被虐的庄宁,曾经豪情万丈的冲过去,对坏人们拳打脚踢,甚至还拔刀捅了个傻比。
更在随后和苏老大友好交谈,与诸位好汉们围着篝火,古驰古驰了老大会,大放厥词说什么等她男朋友李东方一到,只需弹指间,就能让所有跳梁小丑,全都灰飞烟灭。
记性再怎么不好的人,也在那晚认识了伟大的庄总,记住了这张代表着正义的清纯小脸蛋。
此时此刻,她居然手握钢枪,出现在草棚门前。
这是要带领大家趁乱,来一场青史留名的胜利大逃亡啊。
“都还愣着干嘛啊?赶紧站起来,我们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看诸人还满脸懵逼模样的不动弹,庄宁有些着急,回头看了眼,低声娇喝。
确实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庄宁虽说搞不懂和苏卡达狼狈为奸的四国维和部队,怎么就发神经地猛攻这边了,却担心他们的攻势受挫后,苏卡达会从容迎战,派人来看守人质们。
哗啦一声。
被庄宁提醒后,诸位人质们才恍然醒悟,纷纷站起来,冲向门口。
草棚柴门口就那样小,数十个人都冲过来后,肯定会挤成一个蛋——说不定还会出现踩伤等情况,为全军的胜利大逃亡,增加一定的难度。
这种情况,是庄宁绝不允许发生的。
当然连声娇喝,让大家都尼玛的排队,一条绳子上的蚂蚱那样,鱼贯而出。
却没谁听她的。
眼看逃生再往,谁听她在这唧唧歪歪?
当然是谁身体更强壮,谁就先跑出去,拥抱自由的大自然了。
哒!
哒哒,哒。
清脆的枪声,忽地在门口响起。
立即,所有混乱的人质们,集体呆逼,不再争抢了。
是庄宁开枪了。
反正这会儿也没哪位好汉关注这儿。
即便关注,也以为是同伴开枪示警,警告诸位人质都乖乖当好孩子。
步枪射击时形成的强大后坐力,让庄宁身子一个趔趄,却在嗅到硫磺气息后,徒增杀气,厉声喝道:“谁再敢不听命令,我就毙了谁!”
步枪这东西,可不惯是谁拿着,只要扣下扳机,子弹飞出来后,谁碰到谁倒霉。
谁都无法否认,要命的子弹,比千言万语还要管用。
数十个人质,马上就成了乖宝宝,眼巴巴腆着脸的望着她。
“男人退后,先让妇女儿童和老人出来。”
最基本的撤退知识,庄宁还是很懂得。
“靠,你应该说,先让华夏人出去。这都什么时候了,还遵照国际惯例。”
就排在第二位、即将冲出门口的吴云松,心中骂道。
但在庄宁横抱在稣胸前、黑洞洞的枪口威慑下,他还是乖乖地后退。
那个怀抱着一叠资料的老钱,自他身边走过时,还得意的看了他一眼,仿佛在说:“小伙子,你再怎么年轻能挤,也得乖乖给我老人家让路啊。”
自然是荣获了吴大少一枚坚定的中指。
讲真,吴大少认出门口好汉居然是庄宁后,对她的钦佩之情,犹如黄河水滔滔不绝。
更是后悔,刚才怎么没有胆子跑出去,成为诸人质的救世主,接受大家的顶礼膜拜,大名光耀千古呢。
这是他第三次见庄宁。
吴云松第一次见到庄宁时,是在京华半夜的街头上,被她的清纯小模样所吸引,化身野蛮人士,准备收养了她。
那时候,出身豪门的吴大少,肯定不会把小地方来的土鳖放在眼里。
可在第二次看到庄宁,居然敢当着苏卡达的面,狂抽某好汉耳光,又拔刀捅人后,吴云松后背就有冷汗冒出来了。
又后怕庆幸,还又担心。
后怕庆幸地是,当初在京华时,幸亏没有把她抢回家,霸占了她。
依着她那晚表现出来的野蛮劲,即便在床上被吴大少征服了,事后也会找机会,一刀捅死他的。
能够活着,不该庆幸吗?
担心的则是,庄宁会在得知他也被掳为人质后,仗着苏卡达的宠爱,不顾同胞情面,公报私仇,让他也和某棒子那样,被数名口味奇特的好汉猛戳。
那样,绝逼是生不如死的。
残酷的现实,也让吴大少明白了一个道理:“天可怜见下真要能逃出这鬼地方,以后再也不能招惹她了。非但不能招惹她,还要想方设法的讨好她,以期化敌为友。最好呢,能成为她的蓝颜知己。”
再怎么没良心的人,也不好对付蓝颜知己吧?
就在吴大少终于明白他以往的某些行为,有多么地愚蠢时,就听门外传来庄宁的声音:“还愣着干嘛,快出来。”
吴云松抬头,这才发现草棚内空荡荡的,就他一个人了。
庄宁正用挥着步枪,提醒他赶紧出去。
有秩序,就是好啊。
要是庄宁的眼睛瞎了,就更好了。
瞎子,是认不出吴大少,就是曾经试图强抢过她的英雄。
可惜,庄宁没瞎。
吴云松低着头走到门口时,刚要转身的庄宁,忽然觉得这人貌似很眼熟啊。
人生四大喜之一,就是他乡遇故知。
尤其此时此地。
下意识的,庄宁弯腰去看吴大少的脸。
千万别得罪女人,要不然她会记你一辈子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尽管吴大少因害怕而憔悴了很多,可庄宁还是认出他是谁了。
枪口一摆,阴森的冷笑声响起:“呵呵,原来是你。咱们,还真是有缘。”♂丝♂路♂文♂学♂网*♂www.su♂ns♂il♂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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