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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喝醉过一次的人都知道,刚开始喝时,酒还是辣的,但后来就会感觉好像在喝白开水了。&29378;&20154;&23567;&35828;&32593;&936;&969;&936;&12290;&120;&105;&97;&111;&115;&104;&117;&111;&65287;&107;&114;
这时候,已经醉了。
李东方就是这种情况。
更何况,庄小泼只穿着两件小黑蕾,纯洁处子的青涩娇躯,对于喝大了的男人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视觉冲击,导致肾上腺急促分泌,豪气顿生,休说是喝瓶白酒了,就是喝毒药,也会毫不犹豫的喝下去,绝不认怂。
当前,李东方满心都是让庄宁给他大跳艳、舞的龌龊,傻笑几声后,举起酒瓶子张嘴,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他的世界,也在第三口烈酒下肚后,迅速被一片毫无知觉所淹没。
看着这厮刚喝了几口,就猛地打了个酒嗝,酒瓶子从手里滑落,双腿一软顺着椅子,被抽走了骨头那样瘫倒在地上后,始终满脸挑、逗样子的庄宁,嘴角尖尖勾起讥讽时,双眸越加的清冷。
除了她脸蛋还有点红扑扑的样子之外,哪儿有丁点的醉意?
就连她原本已经变成粉红色的小规模上方,也恢复了该有的晶莹嫩滑。
酒精免疫。
无论你有没有见过对酒精免疫的人,你都得承认确实有这种人存在。
庄宁就是对酒精免疫的。
喝再多的酒,她最多只会脸红点罢了。
她那会儿的醉态可掬,完全是装出来的。
绝大多数女人,天生都是演戏的好手。
可惜,李东方对庄宁的了解,远远不够。
要不然,他也不会落到当前任人宰割的下场了。
“姓李的,希望下辈子不要再遇到我。”
庄宁紧紧地抿了下嘴角,喃喃地说着,绕过桌子走到李东方面前,低头看着他呆看了很久,才抬起不着丝袜的秀足,慢慢伸向他的脸。
李东方没有任何的反应,好像喝死了那样。
庄宁可以肯定,假如李东方还保持着哪怕一丁点的清醒,在她的足尖碰触到他嘴唇时,他都会立即破口大骂,让她拿开猪蹄。
李东方没反应。
哪怕,存心践踏他男人尊严的庄宁,已经用可爱的脚趾,扭住了他的嘴唇。
他最多,忽然张嘴——吓得庄宁慌忙缩回右足。
“噗——呃。”
李东方张嘴,却是重重吐出了一口酒气,随即就有粗重的呼噜声响起。
平时睡眠从不打呼噜的人,在喝醉酒后,也会打呼的。
这厮喝醉了。
已经醉的不能再醉了。
休说庄宁故意用脚丫拨拉他的猪嘴,来践踏他男人的尊严了,就算用刀把他男人的尊严彻底阉割掉,他都不一定能醒来。
庄宁看向了酒柜那边。
酒柜上放着个果盘,里面有把不锈钢的水果刀,在灯光下闪着森寒的光泽。
水果刀虽然没有开刃,可用来割掉某个没多少骨头的东西,应该不是太费劲。
只要庄宁心狠!
她为什么要灌醉李东方?
就为他不想陪她一起去死。
她是那么的在乎他!
庄宁为什么会在乎李东方?
这个世界上,真正能值得庄宁依靠的男人,一个是庄振华,一个就是本该让她厌恶至极的李东方。
现在老庄生死未卜,父女俩此生再活着见面的希望堪称渺茫。
换谁是庄宁,在这个时候也会把整颗芳心都放在李东方身上,无比渴望只要睁开眼,就能看到他。
更希望他能陪着她,一起去面对前途充满未知凶险的人生。
李东方如果能甘心和庄总风雨同舟,同生共死,她发誓!
她会把满腔、不,是生生世世的爱,都毫无保留的送给他,让他成为天上地下最幸福的男人,无论是活着,还是死了,她都会对他不离不弃,任他骑来任他打,也毫无怨言的。
他,就是她精神上的唯一支柱。
可是。
可是他又是怎么对她的呢?
在庄宁放下所有的矜持,完全是哀求他,陪她一起南下找父亲时,他却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无视她满腔的深沉爱意,和生无可恋的绝望。
他说,他怕死。
他才不稀罕当英雄呢。
他为什么怕死,不为了庄总去当英雄?
还不是因为,他当前心里只有一个林夕柔!
他当前最大的心愿,就是去找林夕柔,不管其他任何人的死活。
凭什么?
他凭什么,为了要和林夕柔在一起,却无视当前最可怜的人,苦苦地哀求他?
他这样做,怎么对得起庄总对他满腔的信任。
他这是背叛。
没谁喜欢被最信任的人背叛,尤其性格叛逆的庄宁。
既然李东方坚决的要背叛她,让庄宁彻底的绝望,只想去死——临死前,为什么还要放过他呢?
“我也不杀你。毕竟,在某个时刻,你曾经甘心和我共死过。”
庄宁拿起了那把刀子,在手里缓缓地转动着,双眸微微眯起,轻咬了唇儿时,满脸都是森冷的邪恶笑意:“我只会剥夺你做男人的权利。你不是深爱着林夕柔吗?我特想看看,在你不能人事后,你的夕柔姐姐,还能不能和你白头偕老。呵呵。”
转身,看着一滩烂泥般瘫倒在地上的李东方,庄宁缓缓抬起右脚,再落下时,却没落在水晶小拖鞋内,而是直接踩在了地上。
白瓷地面砖很白,就像汉白玉那样温润,但却在那只秀足踩踏下,顿失颜色。
李东方明明已经喝的烂醉如泥,彻底失去了意识,庄宁在决意把他变成太监时,却依旧保持着该有的警惕。
生怕穿着小拖鞋走路时发出的拖沓声,会惊醒这厮。
庄宁走的很慢,就像走在地雷阵中。
“呼,呼噜。”
男人不习惯侧身睡觉的,这样会感觉呼吸不畅,彻底喝醉了的李东方也是这样,可他全身的神经都被酒精麻痹,根本无法调整睡姿,甚至都感受不到外界的温度,这也是很多醉酒之人冻死在雪地里的主要原因。
唯有在感觉呼吸不畅时,维持生命迹象的某个大脑区域,勉强下达了他张开嘴呼吸的命令。
有晶亮的哈喇子,从他嘴角流淌了出来。
看着,好恶心哦。
以往看到这厮打哈欠就会反胃的庄宁,在慢慢蹲下来后,用手背为他擦拭掉。
又帮他合上了嘴。
她希望,这厮的模样能端庄些。
只是她刚拿开手,李东方又张开了嘴。
如是者再三。
庄宁终于放弃了没用的徒劳,任由他张着嘴打呼噜,看向了他的腿部。
李东方当前就穿着一件四角短裤,因为侧身的原因,那陀多出来的东西——人渣就是人渣啊!
哪怕是喝醉了,思想仍然停留在某个极端龌龊的境界,导致那玩意好像要把短裤给刺破那样。
不过,这样倒是方便庄总挥手一刀了。
她跪在了地上。
嫩,白的双膝跪地,这是因为她觉得,从性别上消灭一个男人,是件很神圣的事。
获许,她跪下,和她太在意这个男人有关吧。
庄宁慢慢地伸手。
讲真,男人,确切地来说,庄总世界中的男人,只有李东方一个人。
她对男人的特征,还是有点熟悉的,毕竟当初在映秀湖畔时,她曾经在这厮的花言巧语蛊惑下,用小手帮他撸过一次。
只是那次拿在手里时,她满心都是羞涩的惊慌,好像鬼附身那样,本能地听从这厮的指令,做让他爽的动作,哪儿有心思,却感受下这东西的独特手感?
现在,她终于可以闭上眼,仰起下巴轻咬着嘴唇,好好感受下这东西的手感了。
有些烫手。
好像有什么东西藏在里面,不时地轻跳下。
那是受到某种指令的血管,在不安分的跳跃。
更在清晰感受到被一只微凉的小手给拿住后,立即有了该有的反应,促使烂醉如泥的主人,做出了向前挺动的动作。
虽然幅度不大,可所起到的效果却很明显。
庄宁的嘴角,立即猛地抿了下,好像无声地叹了口气,右手缓缓地动了起来。
她一动,李东方不动了。
由此可见,男人骨子里都藏着很多的惰性分子。
在女孩子主动,他能节省一些力气时,他就只会潜心的享受了。
一回生,二回熟这种事,用在冷傲,清纯到极致,让人怀疑世间压根不存在龌龊的庄宁身上,也很恰当。
这次的动作,明显要比那次在映秀湖畔时,要熟练了很多。
还有了点小技巧。
搞得某个不知道接下来就会变成太监的人渣,不时发出一声淫、荡的鼻音。
“这算是对他的补偿?还是让他最后一次享受做男人的快乐?或者说,是我喜欢为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庄宁感觉有热乎乎,还又粘糊糊的东西,好像从承受不住的高压环境下,噗噗地窜到她小腹,跪在地上的腿上时,她心里这样想着,慢慢地挣开了眼。
一切,都要结束了。
庄宁低头,看着她手里那根迅速软下去的东西,莫名有了种满足的快乐。
更多的,则是因为无法长久的拥有这种感觉,那就必须把它毁掉的暴戾。
“我得不到的,那就毁掉,也不能让别人得到!”
忽然间,这句话从庄宁脑海中飘过,让她的眼神一下凶狠、也凶残起来,缓缓地举起了水果刀。
有耀眼的光,自餐厅窗外很远的地方,一闪即逝。
天,又要下雨了。
闪电,正从很远的西北天际,像青山这边迅即的扑来。
“李东方,下辈子,别再让我遇到你了!”
庄宁低低的叫着,右手中的水果刀,猛地刺了下去。
轰隆隆!
隐隐地雷声传来时,又有一道闪电,灵蛇般地自云层中钻出来,照亮了整个大地。
也,照亮了水果刀刺下时,迅速冒出来的鲜血。
咔嚓!
一道惊雷,自头顶毫无征兆的炸响。
吓得坐在车里闭目养神的苏南音,情不自禁打了个机灵,睁眼看向了车窗外。
就像这个突如其来的炸雷炸响时,也带来了狂风。
绕城高速右侧下面的树林,就像疯了那样,随着狂风左右摇摆。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就有黄豆大的雨点,狠狠打在了车窗上。
雨水在车窗上流过时,留下的水渍,居然很像一张抽象的脸。♂丝♂路♂文♂学♂网*♂www.su♂ns♂il♂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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