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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感觉好像要去私奔

作者:风中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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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是华夏女性的传统服装,被誉为国粹和女性国服。&40;&29378;&95;&20154;&95;&23567;&95;&35828;&95;&32593;&45;&119;&119;&119;&46;&120;&105;&97;&111;&115;&104;&117;&111;&46;&107;&114;&41;

虽然其定义和产生的时间,至今还存有诸多争议,但它仍然是悠久服饰文化中,最绚烂的现象和形式之一。

旗袍形成于上个世纪20年代,有部分学者认为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先秦两汉时代的深衣,是20年代之后最普遍的女子服装,被定位国家礼服之一。

其实至今,还有很多人以为旗袍中的这个“旗”字,就以为这是我大清那些女性创造出来的。

不过旗袍究竟是怎么产生,又是何时出现的,这些不重要。

重要的是,李东方很喜欢女人穿旗袍。

当然不是那种款式很古代的,必须得现代化,无袖,鸡心领,开衩开的越高,最好是能到肋下——

旗袍有很多款式,也有很多颜色。

平时大家在某些大型活动中,女士们基本都会穿大红、鹅黄或者湛青要不就是纯白。

很少有穿黑色绣花的。

不是黑色调太沉重,古板之类的,而是因为黑色才是所有颜色中的王者。

和杨贵妃发誓长相依的明皇之前,帝王的龙袍,基本都是最正宗的玄黑色。

长相一般,皮肤一般,身材一般的三一般女性,真要穿了黑色旗袍,非但不会靓丽,反而会自曝短处。

用民间那些老人的话,来说就是一般人的气场,是压不住黑色旗袍的。

但如果能压住黑色旗袍,自身魅力值就会平增数倍以上。

这也是方梅最喜欢穿无袖黑色旗袍的原因,能把她衬托的无比高端,雍容。

有范儿。

尤其是黑色旗袍和红色细高跟来搭配,那份性感简直能把她自己迷倒的。

不过庄宁却从来不穿黑色旗袍。

这是因为她长相太清纯,如果就此走性感路线,会浪费老天爷的一番苦心。

此外,她还觉得黑色旗袍太妖媚。

说难听了,就是带着一股子淫、邪。

此前,她就多次旁敲侧击的讽刺过方梅。

可方副总却我行我素,这正是她苦苦追求的效果。

今晚之后呢?

方梅就觉得,她以后最好别穿黑色旗袍了。

没看到庄宁满脸都是厌恶的神色吗?

这也不能怪她。

谁让她在深陷某种诡异的幻觉内时,看到美女骷髅是穿着黑色旗袍?

那个和老庄“私奔”的女人,也是穿着黑色旗袍。

换谁,谁都会反感的。

看到方梅被庄宁训的大气都不敢喘,李东方及时跳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就算你再反感黑色旗袍,可衣服和你刚才用来砸墙的榔头那样,本身就是一个东西。它们能起到什么作用,取决于使用它们的人。”

担心庄宁总是揪着黑旗袍不放,李东方岔开了话题:“你拨不通老庄的电话,那是因为他正在飞机上,享受旅行中的艳福、咳。其实吧,很多飞机上可以玩手机的。”

既然老庄已经关机,庄宁暂时不能联系上他,那么李东方就想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是大家洗洗睡呢,还是洗洗睡呢?

是独自洗洗睡呢,还是一起洗洗睡呢?

“我去你家。”

庄宁倒是很快给出了答案:“好像你说过,让我去你家的。我这就收拾东西。我、我一秒钟都不愿意呆在这儿了。”

老天爷可以作证,李东方那会儿说让庄宁收拾细软去他家,就是随口一说的。

他家?

靠,比狗窝强不了多少,实在不适合美女居住的。

更何况,就算庄宁能受得了,方梅呢?

总不能,把她一个人丢在庄家吧?

特么的。

庄家别墅看起来倒是金碧辉煌的,可因为墙壁里藏了个房间,每一寸空气内,都充斥着满满的诡异气息。

休说是方梅了,就算让李东方一个人在,也别想睡安稳。

低着头的方梅,也抬起头来,满脸可怜巴巴的样子看着李东方,这是求他别抛下她呢。

无论方梅是什么身份,像东哥这么会惜香怜玉的好男人,怎么可能会丢下她一个人在这害怕?

哪怕是让她去住酒店,最好是也得在几天后。

但庄小泼会同意吗?

李东方这样想时,可没意识到他这是在顾忌庄宁的感受。

其实,他完全可以自作主张的,反正他和庄小泼也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收留她,纯粹是江湖道义罢了。

幸好庄宁还是有点小良心的,回头看着方梅主动说:“等会儿,我收拾完后,再去陪你收拾东西。”

当前庄家别墅内的气氛太诡异了,就是打死庄宁,她也不敢独处了。

哪怕是去洗手间,也得让李东方闭着眼捂着耳朵,等着。

要不然,万一那个穿着黑旗袍的美女骷髅再从墙里蹦出来,岂不是要被吓死。

设身处地的惯性,她就觉得方梅也该这样害怕。

方梅可没她以为的那样胆小,闻言大喜:“不、不用的。我自己去收拾下就好。”

李东方也担心她会出什么意外,就说:“还是听小泼的吧。保险些。”

被他光明正大的称呼小泼,庄宁冷哼了声,却没说什么。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在需要这厮保护时,却和他因口头便宜而翻脸,那是傻子行为。

庄总不屑为之。

既然李东方这样说了,方梅也不好再说什么,唯有低头看着脚尖,双手十指拧着睡袍衣角,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东方想到了什么:“哦,对了。其实,我们可以去望月山庄那边住的。我家,条件太简陋了些。”

庄家别墅太吓人,却不代表着庄宁在望月山庄购置的房产,也会有这种诡异事发生。

虽说纯洁的李东方,内心很向往两个大美女都躺在他家木板床上,他左拥右抱的场景,可既然能睡得更舒服些时,他傻了才会选择狗窝都不如的地方呢。

就算去望月山庄,这俩美女被受惊很重后,应该会强烈要求大家一起睡啊,一起睡。

可他刚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却被庄宁一口否决:“不去。”

“为什么?”

李东方有些奇怪,还有些窃喜。

拿着一身换洗衣服,走向换衣间的庄宁,很干脆的说:“我现在特别讨厌‘别墅’这两个字。”

我也很讨厌。

李东方心中默默地说了句,又提出了新的建议:“去小资高档小区那边,也可以的。”

庄宁在没购买望月山庄的别墅之前,就是住在某高档小区的。

李东方在那边也有房子——应该租金到期了。

推门走进换衣间的庄宁,回头问:“现在几点了?”

方梅回答:“两点五十。”

庄宁板着脸的说:“这个点去小区,和去住酒店一个道理,进门都要登记的。我不想让人误以为,我们是某人从外面带回来的不三不四女人。”

庄宁有这样的顾忌,还是很有道理的。

搞得叭嗒了下嘴的李东方,心里可高兴了。

但随即就警觉,眼神黯然的想:“我真不是个东西。夕柔姐姐因伤心回到了老家,我却在这儿内心龌龊。”

庄宁换衣服时,换衣间的门,是大敞开着的。

看来,她是真怕出现什么意外,反正躲在磨砂玻璃隔墙后,某人也看不清她在换衣服。

看到,又怎么样?

很快,换上一身红白运动服的庄宁,背着个背包走出了换衣间。

人们在心中有所恐惧时换衣服,就会本能地选择这种干净利索,跑路时特方便的。

她的秀发也扎成了马尾,脚下踩着黑面白底的跑路、不,是跑步网鞋,再配上红白相间的运动服,整个人看上去活力四射,好一个天真的高中小妹。

明显感觉到李东方眼睛一亮后,庄宁有些小得意,本能地昂起下巴,故作不屑的轻哼一声后,又看向了方梅,意思是说还傻站在那儿干嘛呢,不赶紧去收拾东西。

“你、你们也可以在外面等的。我、我房间内,没有单独的换衣间。”

方梅来到三楼她的卧室门口后,盯着脚尖结结巴巴的说。

没事的,我闭着眼假装不看就好了。

差一点啊差一点,思想龌龊的李东方,就说出心里话了。

幸好庄小泼不耐烦的抢先说道:“知道了。有什么好害羞的啊?你又不是没当着他的面脱——去吧,去吧,敞着门就好。我不想你发生什么意外,以免我爸埋怨我。”

方梅脸更红,仓皇地接连点头后,快步走进了卧室内。

果然不敢关门。

反正卧室够大,可以贴在衣柜旁边换衣服的。

“呵呵,我怎么感觉,我们是要和你私奔?”

屋里传来翻箱倒柜的声音时,庄宁故作不屑的撇撇嘴,却不等李东方说什么,就转身伏在了栏杆上,盯着琉璃吊灯发呆。

看在这孩子被吓坏了的份上,李东方没有说什么。

而且,他也忽然发现,真如林夕柔所说的那样,表面上蛮不讲理的庄宁,内心还是有点小善良的。

这一点,从她担心方梅独自换衣服时会出现意外,坚持一起来三楼守在门口,就能看出来。

可能,她真得只是刀子嘴,豆腐心。

刚刻薄无比的说方梅曾经李东方面前脱过衣服,话没说完就自动岔开话题了。

在吊灯的光芒下,李东方能从庄宁的侧脸上,看出她脸上嘴上的茸毛。

典型地胎毛未退。

很纯。

很处子。

尤其她的秀眉微微锁起,满脸茫然中还隐藏着恐惧的样子,看上去更是楚楚可怜。

她肯定是在想,她明明想当个正常的女孩子,找个合心的男人嫁了后,生个小宝贝,像所有幸福的女人那样,从此安心的在家相夫教子。

可为什么,她这个很正常,甚至说很低的希望,都不能实现呢?

她,只想做个正常的女孩子。

只想——看着庄宁的侧颜,李东方忽然心生强烈的冲动,只想一把将她拥入怀中,好好的呵护她。

至于她是什么天生的望门小寡,性格叛逆到让人头疼那些事,都统统见鬼去吧。

想到,做到。

李东方缓步走到她背后,抬起了右手。

庄宁立即有所察觉,回头看来时,却听到一声尖叫,自敞开着的卧室内传出:“啊!”♂丝♂路♂文♂学♂网*♂www.su♂ns♂il♂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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