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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小镇趣闻(上)

作者:拂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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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能使鬼推磨。&29378;&20154;&23567;&35828;&65306;&109;&46;&120;&105;&97;&111;&115;&104;&117;&111;&46;&107;&114;

虽然南蔓清一直认为自己在袁纵身边已经看过无数金钱的万能之处了,可有钱人的世界啊,永远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人家做不到的。

当然这也不完全是金钱的作用,当一个人拥有足够的金钱便有了足够的底气,不为五斗米折腰是最基础的,更要紧的是这一类人往往了却了后顾之忧,在生活中会更加自信。

有时候金钱带来的不仅仅是至高无上的权势,还有优异于常人的开阔眼界以及广阔胸襟。

原本宋长文兴冲冲的提议要去戈壁滩上捡石头,被谢天瑜以保姆车要留给大伙儿休息用,没车载他们去而拒绝了。宋长文听了谢天瑜的拒绝理由表示十分不解,他也没说要开保姆车去啊。

一通电话过后,宋长文表示最多半个小时,会有辆吉普车以及当地的导游带他们一起去老猫湖捡石头去。

这下就连谢天瑜也哑口无言了,他素来知道宋长文喜好交朋友,对待第一次见面的人都能像对着个老朋友似的侃侃而谈,只不过宋长文才来到这里三天,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连当地人他都勾搭上了。

架不住宋长文的热情邀请,在场的南蔓清也同意了稍后一起去老猫湖转转,权当散散心,松脱松脱筋骨,以便于更好的投入之后的拍摄当中,正好路上还能跟谢天瑜对对台词,讨论一下剧本之类的。

不然等再过几分钟大伙儿都回到放车里休息了,南蔓清也不好意思打扰其他人的休息,正好趁此机会和谢天瑜好好青椒一些有关演技的问题。

三人一拍即合,南蔓清也急匆匆的回去卸妆换衣服,否则穿着这身行头别说捡石头了,估计得先把人家导游给吓一大跳。

说到老猫湖,它现在已经不是一个湖了,这就像罗布泊现在也不再是一个泊一样。

只不过是因为在很久很久,久到没人说得清是什么时候,那个时候这片沙漠还没有形成,大大小小的自然水体分布在这一片大地之上。

或许那时的老猫湖水产物资丰富,可千百年过去了,原先的老猫湖早已干涸,龟裂的湖底裸露在外,水生动植物全都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环境,随着风沙逝去渐渐沉入了地下。

现在的老猫湖只剩下满眼望不尽的荒芜,严重缺水的环境导致植被退化,目前还能看见一些梭梭、红柳、骆驼刺之类的耐旱植物,然而就这么任凭沙漠化肆意发展下去,不久之后的老猫湖也不过是黄沙一片。

虽然老猫湖早已干涸,不再物产丰富,可当地人还是保留着老猫湖的叫法,具体为什么这里之前被称作老猫一事,早已不可考,但老猫湖这一带盛产一种形状奇特的玛瑙。

这玛瑙在沙漠戈壁上并不少见,各式各样,各种颜色的玛瑙就想夏日夜空中银河里的星星一般,散落在大漠之中。

可是老猫湖这一带的玛瑙却别具特色,让懂行的人第一眼看到就知道这玛瑙是出自老猫湖的。

这种形状奇特的玛瑙被很接地气的称之为“葡萄干玛瑙”。

顾名思义,玛瑙的外形长的就像葡萄干一样大小,并且上面有着一些纵横的纹路,又多绿色、黄色、紫色的玛瑙,有些看上去就真的好像葡萄干一样。

在大漠之中行车,导航基本是别指望了,沙丘又日新月异的不断变化着,如果不是经验丰富的当地人,很容易就会迷路。

然而这一次宋长文请的,可是一位正宗的当地“土著”——哈萨克大哥塔吉克。

塔吉克生长在这片大漠里,对他来说不管沙丘如何变化,心中有方向,手里的方向盘从不会走错。

在宋长文第一天出现在这片大漠的时候,带着大伙去镇上洗澡,众人都争先恐后的朝着澡堂子冲了过去,只留下宋长文和司机二人呆立原地,看着眼前活生生上演了一出“釜山行”。

趁着对边陲小镇的新鲜劲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宋长文刚从飞机上下来,衣服上还带着香水味儿呢,可不用跟这群人一起挤着去洗澡,便四下里在镇子上晃悠晃悠。

清晨的小镇很安静,偶有突突突的摩托车驶过,早餐摊儿虽然已经准备妥当,三三两两的人们睡眼惺忪的前来觅食,话也无多。

心里想着等谢天瑜洗完澡了要和他一起吃早饭,宋长文便先行侦查一下,看看哪家的早餐铺子更有人气一些,待会好带着谢天瑜一起去吃。

走着走着,小镇上静谧的早晨突然被一声仰天长笑划破,在这一片安宁的环境中显得格外突兀。

一声笑罢,一声又起,却听不清此人说了些什么,只听得此起彼伏的笑声,以及不甚清楚的话语。

离得越来越近了,这才渐渐察觉到对方说的似乎不是普通话,也不是方言,听起来倒是更像少数民族的语言。

再离得近一些,便看见了三五个大汉围坐在桌前,正大快朵颐的吃着一大盘手抓羊肉。

一大清早的,这几人不仅吃起了油腻的手抓羊肉,看他们手里抓着水滴状的牛皮袋子,怕是还喝上了马奶酒。

见此情景,宋长文心下一阵肃然起敬,这大清早的如此重口味,不愧是游牧民族,拿肉当干粮酒当水啊,换了自己,别说早上起床就喝这么烈的酒,即使光着一大盘的手抓羊肉也下不去嘴啊。

想归想,这大漠之中的羊肉味儿还真香,隔着老远宋长文就闻着空气中飘着的肉香和洋葱的味道了。

大漠里的少数民族,煮羊肉时不放盐,切成拳头大小的羊肉就这么清水连锅炖,待到羊肉煮的酥烂,用大盘子盛出,切上一大碗洋葱,舀起热汤将洋葱的香味烫出来,再浇到盛好的羊肉上。

吃的时候会在旁边放上一小盘的食盐,游牧民会用小刀从骨头上把肉剔下来蘸一蘸盐巴,混合着洋葱一起下肚。

据说这是早期为了应对食盐稀缺而想出的法子,一直延续至今已经成为手抓羊肉约定俗成的做法了。

汉人的胃可比不得这群游牧民从小就养成的食肉习惯,换了汉人跟着他们大早上起来就吃肉喝酒,怕是这一整天都得待在厕所里出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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