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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日更三千养夫郎》最快更新 [lw77]
杜若很珍惜现在的生活,他现在的想法就是挣钱,攒钱,能多买几亩地,至少在吃食上不愁。m.wangzaishuwu.com
家里仅有的两亩地在交了税后,剩下的小麦不够吃一年的。
一亩旱地能卖出十两银子,这些年慢慢积攒,也只攒出来了几两银子,杜若有些着急。
这才想出来去集市上卖酱,不拘什么方法,能把日子过好就成。
都说士农工商,商人在最下等。
可是村里人并不觉得,他们只知道商人能挣很多钱,开个店铺,一年至少进账十几两银子,多体面。
今天回家的时候,杜若把带来的九罐子酱都卖完了,这是前所未有的大丰收。
小哥儿小脸上满是笑意,他脚步轻快的往家里赶,来时的忐忑消失不见。
到家后,天色已经昏暗,只路上的圆月照耀了小路,星星闪烁,在天空眨呀眨的,让人一看就知道明天定是个好天气。
推开门,就知道沈宁在等着他,杜若很开心,他小跑着去了堂屋,笑着说:“阿姆,今天带去的酱都卖完了。总共挣了九百文呢。”
沈宁正在堂屋坐着等他的孩子。
他挺担心的,心里有些后悔,不应该让杜若一个人去卖酱,而是该和他一起去。
毕竟是一个小哥儿,要是被人欺负了怎么办,和其他商贩起冲突了怎么办?
听到杜若推门进来,他正要质问,怎么这么晚回来,天晚了,路难走。www.diewu.me
“若哥儿,你说什么?酱卖完了?那可是九罐子呢。”
杜若看阿姆神色不太好看,有些不理解地问:“对呀,阿姆,卖完了。”
小哥儿说着就把一路上藏的严严实实的包袱拿了出来。
将近九百文铜钱,可重了。
包袱被小心翼翼的放在了桌子上,杜若解开包袱,哗啦啦的,铜钱碰撞的响声很大。
沈宁很惊讶,他神色缓和,脸上带着笑容,“若哥儿真厉害,把酱都卖出去了。”
他还小声感慨道:“今天集市肯定很热闹吧,毕竟是开春。”
杜若有些害羞了,他手指头来回绕,说实话,并不是他多厉害,小哥儿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要不是顾清越,顾大哥他出的主意,恐怕他在集市上卖一天酱,也卖不出去几罐。
但是他也不敢说,抬头看看自家阿姆,就赶紧低头连声附和道:“是啊,阿姆,今天人多,猫冬的时候总吃些萝卜白菜,嘴里没有味道,这次先让人尝尝酱,他们觉得好吃了,就有人狠狠心,买下一罐子,一家人一起吃。”
沈宁觉得很正常,他立马振奋起精神,说:“那好,若哥儿,咱们再加把劲,辛苦辛苦,多做点酱出来。”
家里有几个大缸,是为了做咸菜和酱专门买的,花费了几百文铜钱,沈宁可心疼了,这会儿见到回头钱了,他也放心了。
杜若不知道下次能不能也卖出这么多罐子酱,可是他不想让阿姆失望,并且对自家的酱有信心,今天卖饼的人大多数都要夹酱,吃着有味道,好多人赞不绝口。
觉得辣椒酱实在,又辣又爽。www.yousiwenxue.com
黄豆酱够味,分量也足。
肉酱咸香可口,舍得用油和盐,反正比自家家里的清水煮肉好多了。
恨不得吃完一口,再来一口。
可是一勺子肉酱也就那么多,薄薄的摊在饼子上,肉粒可口,酱料充足。
超级好吃,超级美味。
有人尝过肉酱,当场就买了一罐子,说要种地的时候当午饭,就饼子就馒头,都超级下饭,还是荤腥,补身子。
想到这里,小哥儿眼里亮亮的,也更加感激起顾清越了,酒香还怕巷子深,打出了名气,不怕没有客人来。
沈宁倒是注意到了自家小哥儿的眼神,但是也没多问,只是去灶房把在锅里温着的菜和粥给拿出来。
让杜若快吃,今天肯定累着了。
——
集市之后,顾清越愈发努力了,每天早上都起的很早,先誊抄一张手稿,然后再去吃饭。
吃完后就继续呆在屋子里,写小说,现如今越发熟练,每小时可以写六百字,一分钟能写十个字。
要不是还需要磨墨,外加换纸张,或许一小时能写更多字。
不过顾清越还要斟酌着用词,不能写的太白话,现在的小说虽然不是让人看不懂的文言文,变得俗气些,可是也不是大白话。
所以就算脑速飞快,手速也是跟不上的。
就这样上午写小说,下午誊抄,慢慢的几天过去了。
顾清越这天终于写把三千字的手稿给誊抄完了。
他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把毛笔放下,活动活动手腕,把最后几张纸给放到桌子的一遍给晾着,等墨干。
顾清越决定今天下午就去镇上一趟,不仅是要补些纸张,还要再买根毛笔,买点墨条。
家里的毛笔已经被他快要写秃了,来回换了两根,实在是不好用。
墨条也是消耗品,买点屯着,有安全感。
这次去镇上比补笔墨纸更重要的事情,是去把手稿送去给掌柜看,初稿要是能过,顾清越才有更多信心去写下面的内容。
等晾干后,要把手稿给整理一下,将近十张纸,不多,摸着薄薄的。
中午吃饭的时候,顾清越就和家人说了,要去镇上。
李松云问:“是要办什么事吗?需不需要钱。阿姆这里还有一些。”
家里的银钱已经不多了,更别说还欠着几两银子的债务。
现在没人催他们还,还是因为他儿子是秀才郎,村里人觉得秀才郎前途无量,现在投资了,日后还能沾上点光。
可是李松云也知道别人不要帐,自己这个借钱的不能不上心,前两天地里的活计忙完了,顾云水就去镇上找短工了。
日结,每天往少了说能挣二十文,多了能挣三十文,都是体力活,很辛苦。
李松云也在绣荷包,准备卖了补贴家用,他的绣技很好,也教给了自家小哥儿,晚哥儿,他们两个都很有天赋。
正是知道家里的情况,每个人都在忙碌,顾清越才更努力。
一家人都在奋斗着。
他怎么能落下。
顾清越有些不好意思,这么大了,还是要跟阿姆要钱花,奈何小说还没写好,没能挣下一分钱,可是笔墨又消耗着。
他挠挠头,也不吃饭了,小声说:“阿姆,我还需要一些钱,纸张和笔墨不够了。”
李松云见他这样子,哈哈笑了,“跟阿姆客气什么呢,你写小说,我们都是支持你的,这点消耗算的了什么?”
说着就饭也不吃了,去房里拿出了荷包来,给了他一小块银子,还有几十枚铜钱。
顾清越也不忸怩【下本开《穿到宋朝的美食日常》,求收藏!】勤勤恳恳日三的腹黑攻VS勤劳能干天然黑小哥儿受顾清越本是二十一世纪网文写手,擅长写现代都市虐文。他觉得生活中很多人把世界想的太美好,尤其是喜欢看网文的大多数人群都是没有经历过社会毒打的学生,或者宅男宅女,所以他有义务去敲醒人们沉醉的心灵。他写的文都取材于现实生活,有思想,有深度,经常让男女主体会社会的毒打,然后才慢慢成长,其结局一般是,认清自己,活着就好。在读者的怨念中穿越到异世,穿到了一位秀才郎身体里。于是他开创了一个流派,与才子佳人最后终究是幸福生活在一起不同,他的男女主的结局基本上是男女主勉强在一起,凑合着过日子,因为经历太多,两人最后要是不在一起,都意难平呀。顾清越自取笔名为独醒先生,意为众人皆醉我独醒。此后靠一本《玉娘传》,小有名气,首印一千本,加印无数次。成为独醒派开山之作。后又靠《一代芳华》,一本封神,成为话本小说的流量话题,首印两千本,直接卖到脱销,火到京城去。
(ps这本小说涉及皇权,最好不要写,主角写是因为朝代架空,加上我给开金手指,主角不会有事。)此后佳作不断,又因为成亲,感受到爱情的甜蜜,开始转变画风,虐中加点甜,更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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