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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文学网 > 其他类型 > 无姓之人,亡命天涯 > 5 寻找住所

5 寻找住所

作者:幻影轻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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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趟大家从船上取下的东西包括几把砍刀,一些做饭用的锅盘盆,找到了一大箱的意大利面条和几袋饼干,还有几个打火机。

打火机对他们来说简直太了,野外生存首先需要的就是一堆篝火,虽然没有打火机也可以通过钻木取火的方式生火,但那样无疑会花费巨大的体力,并且还要细心的保存火种,有了打火机就方便多了。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所以他们也只能在船上取了这些东西。到了晚上,大家在海滩上升起一堆火,又在退潮后的海滩上捡到不少的鱼虾贝类,将它们穿在树枝上拿火烤来吃,味道那叫一个鲜美。

这是四个人登上海龟岛的第五天了,这期间从来没有看见过一艘船的影子。在海滩上他们堆起来一个木材堆,那是用来发信用的。一旦海面上有船经过,任凭呼喊甚至是枪声,那都是无济于事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引燃火堆,那样船上的人就能看到,白天可以看到烟,晚上则可以看到火光。

在他们来到岛上的第七天晚上,一场暴风雨再次来袭,大风大雨整整肆虐了一夜。第二天当他们再往海面看时,原先卡在礁石中的圣胡安已经被吹离了礁石区,已经被吹到了离海岸很远的地方。

实际上他们所看到的并非是圣胡安的整个船身,而是只露在水面上船头的一部分,船的大部分都已经沉没,用不了半个小时,这艘船将会完全的沉入海底。

好在船上也没有什么可拿的东西了,这几天里他们每天都会上船一两次,然后利用竹筏将能拿的东西全部搬上岸来。

对于能够获救的可能性,目前来看已经越来越渺茫了,这里不属于航道,没有船会经过,而在海龟岛的四周,在目力所及的范围内只有零星的三两座更小的岛屿,甚至都不能称为岛屿,仅仅算是比较大的礁石,那上面更不可能有人居住的。

难道几个人真的就要在这远离人类文明的蛮荒之岛上,永远被困了?李宇明白,与其胡思乱想,不如想想眼前最实际,最需要解决的事情,比如说住所问题。

目前他们一直住在海边,用几根树干和从船上拿下来的一张大帆布搭了一个帐篷,的货物和人都住在帐篷底下。

一般的小雨,帐篷还可以支撑,但是像昨晚那样的大风雨,帐篷就险些被完全毁坏,几个人冒着风雨牢牢的压住帆布才勉强避免,而这样的天气在海上是经常发生的,所以他们急需要一个牢固可靠的住所,来遮挡风雨以及烈日。

李宇说到:“咱们需要到岛里面去,看看能有什么发现。首先要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搭建住所,当然这个住所也不能离海滩太远,并且还要看到海面上。这样倘若真的有船经过,咱们还能及时发现并发出信。”

另外三个人都表示同意,“只是咱们都去岛内,这些东西怎么办?”百里冰指了指堆在一起的从船上搬运下来的东西。那些东西对他们来说相当,千万不能遗失。

不过几个人又感觉没什么大碍,他们在岛上的这六七天里,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大型猛兽来海边,于是几个人就用帆布将货物全部盖严实,而后四周又压上了不少的石头和树干,这才放心的往岛内走去。

李宇和娜仁托雅各拿了一支步枪,吴语轩则在腰里别了一把手枪,手里又抄了一把短刀。百里冰依然不习惯用枪,因为这次来美洲,她并没有带自己的长刀,所以只能从那些短刀里寻了一把较为顺手的拿了。

从海滩往岛内走,经过一片稀疏的椰林和低矮的灌木丛,前面就是一片茂盛的热带雨林,由于林子很密,压根儿也无路可寻,几个人只好用刀砍着树枝艰难的前行。一路上还要格外注意树枝上的蛇,这些蛇都有一层保护色,不注意看还以为是一段树枝,但或许说不定有些蛇就有剧毒,咬上一口那真的就是回天无力了。

丛林里很热,密不透风,几个人不一会儿就被汗水湿透了全身。李宇从后面走着,突然就注意到了三个人身体的某个部位,因为天气热,所以每个人都穿的很单薄,衣服被汗水湿透后紧紧贴在身上,女人凹凸的曲线立刻就一览无余。

吴语轩长的最高,但却不属于瘦削的那一种,她浑身看起来十分结实,裸露的小腿显得格外有力,百里冰的其实也不错,但还是和吴语轩相比差了一些,尤其是胸部比吴语轩明显小了不少。

但要说起胸,娜仁托雅那绝对算得上傲人,甚至可以用波涛汹涌来形容,她个子不高,但也属于看起来十分结实的那一种,或许吴语轩的是最完美的,但若论起更能吸引男人眼球的,那无疑就是娜仁托雅了。

她有高耸的胸脯,还有浑圆的臀部,这让李宇想起了闫曦,虽然两人体型外貌根本不属于一个类型,但李宇却感觉俩人在气质上却颇为类似,都有一种内在的成熟之美,更能激发起男人对于最原始的对异性的冲动。

走进丛林不久,前面一片区域突然变得开阔起来,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呈现缓缓的斜坡状,一条蜿蜒而清澈的小溪沿着草地边缘流经。

小溪的对面是一座高山,岩壁十分笔直,山下是一片低矮的灌木丛,一片野生葡萄长的正茂盛,只是还未成熟,一串串绿油油的葡萄挂满了枝头。

而在葡萄架的右侧三米则有一个山洞。洞口约三米宽两米高,几个人山洞一查探,发现山洞里面其实更加宽敞,约有六米宽,十二三米深。

从洞口往外看去,因为岛的地势呈现中间高,四周低,所以在这个位置刚好可以目光越过丛林而看到海面。

只要稍加改造,这里无疑是一个最佳的定居点,尤其是有了山洞的庇护,不仅可以遮风挡雨,还能抵挡有可能出现的猛兽,人住在里面,也会感觉到安心。

四个人一致同意将这个美丽的草地和山洞作为定居点,接下来自然是要对其进行必要的改造,而改造的重点就是要以防御为主,当然另一件事也同等,那就是将还存放在海滩上的各类工具都搬运到这里,而改造居住环境,海滩上的工具自然更是必不可少。

几个人并没有选择原路回海滩,而是往左偏了另寻一条路回去,目的呢,则是想看看是否还有其他发现。

实际上山洞所在的位置距离海滩并不算远,真正小跑起来五六分钟足够了,只是通向海滩的丛林太过茂密,所以需要他们多花至少一倍的时间。

在这条路上他们还真有了发现,在林子比较稀疏地带,他们发现了一种类似鹿的动物,头上没有角,而且体型也不大,大致相当于一头山羊的体型大小,此刻正有五六只在悠闲的啃食着灌木丛。

“今天的晚餐有着落了……”李宇低声说到,而后示意大家不要发出动静,他则慢慢的靠近,以免惊扰了正在吃草的动物,当行进到一个合适距离时,李宇举起枪瞄准。但是瞄了半天半天还是把枪放下来,而后冲着吴语轩使了个眼色。

自打上次西域时,李宇才是人生中第一次摸枪,虽然也胡乱的开过几枪,但从来就没打中过目标。从西域回来后他在毛口的几个月里,也是跟随唐镜明和钟世齐练过枪法,跟百里冰也学了一些刀和拳脚,虽说长进不少,可这次打猎关乎到晚上几个人是否能填饱肚子,倘若一枪不中,猎物势必被惊吓逃跑,那么晚上四个人也只能吃些腥味十足的鱼虾贝类了。

吴语轩第一时间明白了他的意思,弯着腰慢慢的移动到李宇的位置,接过他手中步枪,瞄准,啪的一枪,猎物应声倒地,但随之发生的景象让四个人可真是吓了一大跳。

随着一声枪响,只听的树林里瞬间如炸了营一般,树梢上惊起一群飞禽,灌木丛里也呼啦啦跑出不少小型动物,看见的看不见的,一时间树林里动物逃窜时带动树枝灌木的晃动加上各种动物的啼叫,霎时间乱作一团。

但也就没多一会儿,树林也就安静下来,没想到原来这么一小片区域,竟然隐藏了这么多动物,这或许是盘古开天地之后,这座岛上第一声枪响吧。

几个人嘿嘿笑着向猎物的方向跑去,只见那头猎物躺在地上,子弹贯穿了它的脖子,虽然并未立刻死去,但此时也就只有出气没了进气,一双圆眼睁着,但渐渐的没有了光彩。

看着这弥留的动物,李宇突然觉得心里有些酸楚,他从腰间掏出短刀,锋利的刀刃划开了它的喉管,这只可怜的四蹄动物结束了痛苦的挣扎。

它们其实和人没什么区别,都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但却要另一个物种因为对于食物的索取而死去,而后被人扒皮割肉架在火上烤,生命的终结只是一个瞬间的偶然而已。

但这又是亘古不变的丛林法则,千百万年以来一直遵循的法则,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且颠扑不破的法则。只是作为食物链最顶端的人类正在对丛林法则的过程进行改造。

狮子或者老虎,只有在饥饿的时候才会捕猎,而人类的捕猎却不一定来自于最基本的生存,可能是对于美食的追求,也可能是得到一张带有美丽花纹的毛皮,更或者只是满足那种屠杀的快感。

细看这头猎物,确实长的十分像鹿,披着棕色的皮毛,只是体型比鹿小了很多,虽然只有一个山羊的大小,但对于四个人来说也是足够吃了。

没有想到娜仁托雅对猎物剥皮割肉会如此的熟练,只见她手上的尖刀飞快的游走,不一会儿一张完好的鹿皮就剥离出来,而后又开始对猎物进行分割以方便携带。

“我虽然生长在城市,但是我的家族一直以祖先的传统游牧生活为荣,长者们都觉得传统的游牧生活更会增加孩子们的坚韧……”娜仁托雅一边分割着鹿肉一边说,“所以我们很小的时候都会被送去草原,过纯粹的游牧生活,我在草原生活了六年,直到十六岁时才回到城市。”

蒙古女人从骨子里就带有一种韧性和剽悍,也正是千百年来所造就的这种民族个性,才会让这个民族在几百年前短时间内就横扫亚欧大陆。

连骨头带肉大约有六十来斤,还有一块质地相当不错的鹿皮,大家便带着猎物回到海滩。

首先将一些必须的工具带到草地旁的山洞,而后李宇又让百里冰和吴语轩在附近搜集石块堆在洞口,准备用这些石块做一道洞口外围的防御工事,而他则和娜仁托雅往返于海滩到山洞间多次来搬运货物。

李宇越来越觉得娜仁托雅带给他的感觉很像闫曦,她们两个都给人一种成熟女性的感觉,勾起男人最原始的荷尔蒙分泌,肾上腺素的强烈堆积。

李宇始终在心里为自己辩解,自己不是个色鬼,那只是人们正常拥有的七情六欲。他和百里冰相处已经数月,两人从一开始就十分的亲近,相互也已经把对方当做了自己的恋人,虽然他和闫曦的事情百里冰并不知道,但李宇始终觉得心存愧疚。

李宇和百里冰两人,也有拥抱亲吻和抚摸,但始终没有迈出那一步,到并不是百里冰不同意,虽然这个女孩子从骨子里是很传统的,但却早已经将心交给了李宇,为心爱的男人奉献身体又有何不可呢。

倒是李宇一直觉得,像百里冰这样美貌的女孩子,倘若是在一个正常世俗化的环境里成长,那么她的身边必然围绕着一大群追求者,那个时候,并不算起眼的李宇,或许根本就不会入她的眼。

只是百里冰的生活环境和一般人大不相同,她很少接触外界社会,虽然已经二十六岁,但其单纯若放在现实社会,可能心智还不如一个十六岁的少女,话说现实社会,又有几个二十六岁的处女呢?但百里冰就是!因为她不属于现实。

李宇始终觉得,有一天,当百里冰看惯了这个社会的花花绿绿后,会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实在太过普通,他并不自信。

而对于闫曦或者娜仁托雅这样的女性,她们熟知人情世故,也懂得男欢女爱,她们会理智的处理类似的暧昧关系,既能得到欢愉,又能正确的避免一些麻烦。

在李宇心中,闫曦或者娜仁托雅,是用来发泄的,而百里冰,是用来奉为神圣的,但他明白自己的想法或许偏激,只是脑子也是一片糊涂,因而即便是胡思乱想,他也会为其找到坚定不变的理由。

黄昏时分,当李宇和娜仁托雅携带最后一批物品穿过丛林,还没有来到草地时,就闻到了一阵阵的肉香。

原来百里冰和吴语轩这两个丫头,在收集了自认为相当多的石块后,便又垒了个灶台,扯了口锅子,在里面煮起鹿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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