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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5 章 第二十四章濁山无病

作者:都广建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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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母好。m.tecleading.com”

“诶。”瞬间被幼崽甜甜的声音击败的笙忍不住抱起小崽崽。“小家伙还记得大母啊?怎么还这么瘦?”

无病三个月大时不放心女儿和孙女的奚齐夫妻俩特别请了长假,将过去攒的假全都花光,去了一趟宁州探望女儿与孙女。

那个时候的小崽就很瘦弱了,跟狸奴崽似的,如今都两岁多了,仍旧瘦瘦小小的,抱着都没什么分量,奚齐记得魏兕小时候抱着可沉了。

无病疑惑的看着笙,虽然父母说过奚齐与笙在自己很小的时候来宁州看过自己,但小家伙的脑袋瓜里委实记不起来。但能够感觉到笙对自己的喜欢发自内心,也没有恶意,无病遂欢快的搂住笙的脖颈撒娇道:“大母,无病好饿。”

正在放行李的彭祖闻言不由道:“别听她的,我没短过她吃食,她就是挑食。”

“挑食可不好,会长不壮的。”笙道。“不过无病饿了的话,再等一等,你大父去买鱼了,说要亲手为无病做拿手好菜。”

鱼啊?

无病不是很喜欢吃鱼,多刺,味道还腥,迄今为止她吃过的鱼肉中也就彭祖做的鱼肉好吃点。为什么不吃别的肉?羊肉豚肉兔肉鸡肉多好啊,但还是很懂事的道:“好啊好啊,无病要吃。”应该不至于只要鱼肉。

奚齐是提前退衙的,为此花了大半个月准备,毕竟不是小吏了。小吏家里有事需要提前走可以让同僚代役下班,但奚齐从炎洲回来后升得很快,不足十年便从城令一路升至邑宰,在地方官职中仅次于州牧。地位不如州牧,却比州牧更忙,州牧说到底是养老岗位,不管事少管事当个摆设是最安全的,邑宰却不然。

一邑少则六七十万人口,多则一两百万人口,奚齐任职的邑居中,约八十余万人口,道路水利、教育、屋舍、稼穑桑蚕、畜牧养殖、山泽、户籍、税赋、工坊、徭役....忙到怀疑人生。

曾经贵族的奚齐感觉分封时代大邦国的国君都没自己忙,明明大邦国的国君治理的人口是自己的数倍,更找不到代班的人,为了休半日只得提前大半个月开始挤时间。

这么辛苦才挤出时间,给无病烹饪的接风宴自然不能轻忽,买的每一条鱼都是精挑细选,又肥又嫩,葱蒜菜蔬等也都挑的最新鲜的。

为了彰显自己的手艺,奚齐将想帮忙的彭祖赶出了厨房,自己一个人完成了全鱼宴。

全鱼宴一共七个菜,糖醋鱼、鲜鱼炖汤饼、鱼丸、红烧鱼、烤鱼、炸鱼以及腌鱼炒菜。

彭祖忍不住道:“怎么全是鱼?”

奚齐道:“我只会做鱼。”

炎洲那鬼地方想吃肉也只有鱼肉,畜肉来源都是家畜,家畜除非老了残了不能干活了,否则宰杀家畜是重罪,想吃鱼肉以外的肉非常难。

“虽然只有鱼,但我做鱼可是一绝,来,无病尝尝。”奚齐夹了一块红烧鱼,将鱼肉放在汤汁中滚了滚再递到无病嘴边。

无病张嘴吃下鱼肉,鱼刺在烹饪的时候便已去干净,小心翼翼的嚼了两口,没吃到鱼刺,这才品尝起鱼肉的味道,眼睛不由亮晶晶的。“好吃,比阿父做的好吃。”

奚齐高兴的每一道菜都夹了一块给无病品尝,每道菜都得到了小家伙的赞誉,主食的饭都不吃了,只吃鱼。

自己做得菜如此受欢迎,奚齐乐得合不拢嘴。

奚齐很开心,小家伙却没开心太久,彭祖很快开始摁着小家伙少吃肉多吃菜,但小家伙迅速可怜巴巴的向两位老人求救撒娇。

虽然明白挑食不太好,但奚齐与笙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给小家伙投喂喜欢的肉食,直到小家伙吃了小半斤肉后职业是医者的笙的理智终于追上溺爱。

笙问:“无病很喜欢吃肉吗?”

“肉有味道,但阿父阿母不给吃。”小家伙控诉的看了眼彭祖。

彭祖抬手摁了摁额头的青筋,确定小家伙是没挨过揍,皮太痒。

笙道:“但只吃肉会拉不出便便,他也是担心你。不过你要实在很喜欢吃肉的话,我们做个约定如何?”

小家伙疑惑的看着笙。

笙道:“你每餐吃下多少菜就可以吃与菜等重的肉,我绝对不会阻止你,如何?”

无病不由得思考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你说的有点问题。”

彭祖与奚齐这对翁婿不约而同努力控制嘴角上翘的弧度,当然有问题啊崽。

笙面不改色道:“怎么会?我可是你大母,谁害你我也不会害你,你就说想不想吃肉,多吃肉?”

无病坚定的回答:“想。”

笙问:“那我的承诺如何?”

“好。”.ζa

“拉钩。”

“好,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就是小狗。”

拉完钩,笙迅速往无病的碗里布了半碗菜蔬。“把它们都吃了,吃完了半碗菜蔬就可以吃半碗肉。”

无病拿着小号的儿童箸懵然的瞧着碗里的菜蔬,还是觉得自己被坑了。

将信将疑的勉强将半碗菜蔬吃完,无病期待且忐忑的看向笙,笙举箸问:“想吃哪个肉?”

无病麻溜的伸出手指指菜。“这个这个,那个。”

笙举箸给无病夹了足足半碗的鱼肉,无病顿时眉开眼笑,好话不要钱般的送给笙,甚至站起来亲了笙一口,亲得笙脸上全是油,拿帕子擦了好一会才擦干净。

发现吃了菜蔬后笙真的会给自己吃肉后无病对食用菜蔬也不抗拒了,大口吃菜大口吃肉,看得彭祖哽咽不能语,让小崽子多吃菜少吃肉这么容易吗?那自己过去的时间与小崽斗来斗去是在干什么?

吃饱喝足再散步消食,食消得差不多了又玩了一会蹴鞠,笙将小崽放在盛满温水的木盆一同洗洗刷刷,洗得白白净净后又提供了按摩服务。

小崽趴在床上,笙双手抹了药膏在小崽背部的穴位筋脉上一通按摩,按完背部又按揉肚子,再按腿按脚底,全身都按一通,按得小崽哼哼唧唧的,颇为享受。

彭祖:“....阿母,不至于吧?”养崽还是养君王呢?不对,辛筝这个君王的生活也没这只崽过的享受。

“这是我为小儿专门研究的按摩,能够促进幼崽消化能力,强健脾胃。”笙笑道。“无病,叔父吗?”

小崽欢快的回答:“舒服,比刮痧舒服。”

“你还刮过痧啊?”笙道。

小崽点头。“肚肚刮过。”

彭祖道:“谁让你乱吃东西还瞎蹦跶,经常生病。”

凡药带三分毒,幼崽吃药吃多了也容易出问题,权衡利弊,隔段时间刮一刮倒没那么大危害。

小崽从鼻子里哼出一个鼻音做为回应。

笙亲了小崽一口。“无病真可爱,不喜欢刮痧就算了,以后大母给你按摩,不刮了。”

无病欢喜道:“嗯嗯。”

彭祖还能怎样?二位姑奶奶高兴就好。

因为以后到成年无病每年都要与笙、奚齐夫妻俩一同生活两个月,晚上睡觉时彭祖便没与无病一起睡,而是让无病与两个老人一起睡,培养感情。

要带着幼崽一起睡,自然要多做些准备,大人夜里不小心翻个身,盖的被子有了缝,空气钻进去也没什么,但幼崽不行,幼崽睡觉时让空气钻进去,第二天有一定概率得抱着幼崽去求医。

为了防止幼崽受凉,也有人干脆将幼崽放在襁褓里睡,裹得严严实实的,总不能着凉吧?想法很好,冷空气的确不会袭扰幼崽了,但裹得严严实实的,幼崽会出汗的,汗若不能及时擦掉,还是得着凉。虽然也可以从早到晚的给幼崽擦汗,但除了大户人家,谁家能挤出一个成年人手什么都不干一天到晚就伺候幼崽,在幼崽出汗时给幼崽擦汗?

即便是大户人家聘得起照顾幼崽的乳母,也没谁的精力能支持从早到晚的给幼崽擦汗,幼崽也烦。

不管也不行,人族幼崽过半的幼崽夭折率可不是吹的,虽然是各种各样的因素共同铸就的成绩,但着凉无疑是主力之一。

彭祖年幼时鯈给他擦了几天汗就受不了了,绞尽脑汁为幼崽设计了一个床,一张非常小的小床,只有幼崽能躺里头。床的四周是木栏杆,确保幼崽不论怎么翻身都不会翻到地上去,而这种跟篮子似的床又被挂在支架上,幼崽在床内动弹会让床摇晃起来,跟坐秋千似的,幼崽一般很喜欢。

反正彭祖很喜欢,一直睡到四五岁才睡正常的床,但无病不喜欢,觉得床太小了,活动空间太小。而给她换个大的,活动空间倒是大了,但她也能踹被子了,无奈,只能让她跟着大人一起睡。和大人睡在一起,她踹被子大人还能感觉到,让她在小床上睡,若大人睡得太熟,可能要第二天才能发现她踹了被子。

笙与奚齐为小家伙准备了专门的睡衣,不厚也不薄,最重要的是透气,为防万一又准备了小毯子,让小家伙盖着毯子睡在中间,然后两个大人睡在两边盖大毯子,不论是大人翻身还是小家伙踢被子都不容易着凉。床上垫的垫被也多垫两层,只要身下垫得够厚,晚上睡觉即便盖得薄也不会觉得冷。

在两老给小家伙准备睡觉用的东西时彭祖也趁机将濁山姮的书函交给了两老。

笙一边指挥奚齐收拾床一边拆开书函阅览,只须臾便面露古怪之色。

彭祖道:“每天锻炼与学习一个半时辰应当不难,无病很聪明的,学什么都快。”就是太好动,明明体质比不上同龄的幼崽,精力却格外旺盛。

笙道:“不止每天锻炼与学习,她还让我们下乡时带上无病一起。”

彭祖懵然。“做什么?”

下乡虽然不会往格外危险的地方跑,但穷乡僻壤的也不是去享受的,带个幼崽不仅麻烦,也折腾幼崽。

“增长见识。”笙道。“看来她对无病未来的规划很长远。”

彭祖只能点头,是很长远,想让无病未来成为辛筝的继承人,偏偏还真的有可行性,辛筝是王,不是诸侯。诸侯国君之位的继承制是血缘世袭,而王位不允许血缘世袭,这也就决定了,只要不是辛筝的直系血缘后代都有机会,当然,有机会和真的继承王位是两回事。王位只有一个,法理上的竞争者却有万万人,哪怕不算氓庶,只算更有希望的官吏,那也是数百万人。

濁山姮从小崽两三岁起就对幼崽进行针对性的培养,无疑让无病比别人先跑一步,无病又是个聪明崽崽,看着也不像能倾尽资源浇灌却只能收获纨绔的普通材质,除非辛筝不想让旧诸侯贵族的后代成为自己的继承人,不然无病未来成为继承人的希望还挺大的。

彭祖有点担心的看着笙,濁山姮的心思不难猜,但他不确定笙怎么想。

笙道:“我会帮她培养无病,但她能否如愿,还得看王的意志。”

辛筝愿意给,那无病可以拿,辛筝不愿意给,无病就不可以妄想。

彭祖道:“那是自然。”

尽管同意带崽崽下乡涨见识,但两老也没马上行动,冀州与宁州纬度与气候都不同,容易水土不服,在城邑中还好,生活条件好,有个不舒服能马上处理,下了乡就不一样了,必须先确定小家伙不会水土不服。

观察了一旬,确定小家伙适应得很好,彭祖便撒手告辞,约定两个月后来接崽崽。笙又多观察了一旬,确定小家伙没有任何的水土不服,颇觉不可思异。

身体越弱的人越容易出问题,因为抵抗力差,水土不服什么的很容易找上门,但崽崽一点水土不服的征兆都没有,非常适应环境。

笙感觉自己的三观隐约出现了裂痕。

奚齐不解:“不会水土不服不是很好吗?”

“人会出现水土不服是因为身体对外界因素的抵抗力太差,而抵抗力差是因为体质虚弱。”笙很想抓脑袋。“无病的体质很虚弱,但她表现得却一点都不像一个体质虚弱的幼崽,精力旺盛,虽然不持久,胃口也很好,饭量不逊色成年人,适应能力也很好,健康的幼崽都很难避免水土不服,她就一点都没有。太矛盾了,这不合理。”

奚齐完全不能理解笙的纠结。“不管怎样,幼崽能吃能喝活泼好动都是好事。”

“那倒也是,但能找到缘由,用到别的幼崽身上会是更好的事。”笙道。

“那你找到了吗?”

“没有。”笙叹道。“不论我怎么检查都找不到不同的地方。”就差将无病解剖瞅瞅内部有什么不同了,但一来那是直系后代,下不去手,二来犯法。

研究了一个月,从无病身上实在踅摸不出什么,笙只得暂时放弃,奚齐见此揣上不用再配合天天体检的幼崽去下乡。

地方官管理地方,若连治下情况如何都不知道,只高坐庙堂,一定会成为糊涂官。哪怕地方官不想动弹,鉴于辛筝动不动就巡狩,老大都那么勤快了,下面的人也不好意思偷懒,也怕哪天辛筝巡狩经过自己的辖区,发现自己对辖区的民生一问三不知....可以赌一把辛筝会不会杀人。

奚齐为官还算尽责,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往乡里溜达溜达,检查各项政策落实得如何。

下乡并不是容易的事,乡里不同于道路通畅的城邑,乡里之间的道路非常颠簸,更有甚者连车都过不去,必须步行。

无病被惊呆了,两岁都在宁州大城邑中生活,两岁后也是在汜阳生活,从未去过乡里的她不论如何也想不到世界上会有这么难走的路,以及这么穷乱差脏的地方。

一身衣服能穿一辈子,皮肤黝黑,二十岁的人衰老得跟三四十岁似的,沟壑间感觉能搓出一坨泥。

凭心而论,奚齐治下还算好的,离大野泽近,境内平原地形多一些,水源也充裕,农耕发达,乱世时是征税征丁的重灾区,但乱世结束后没了苛捐杂税,日子便好了起来。即便是小冰期时期,日子也相对过得比别的地方好些。

一身衣服穿一辈子很穷,但这世上有的是穷得衣服都穿不上的人。

奚齐巡视的时候重点是道路建设,乡里的问题很多,但不论要解决哪个都得先保持交通便利,不然乡里缺耕牛缺农具都送不进去。

说服当地人修建道路也不难,辛筝颁布的法律要求每个成年人族,不论男女都要服徭役三年,服了徭役后只要不是犯罪被罚徭役,这辈子都不用再服徭役,即便官府需要人手,也会给工钱,属于雇佣。

除此之外,服过三年役的人在到了养老年龄后官府会发粮食做为养老保障,逢年过节还会发肉。不同爵位的养老保障不同,爵位越高,领的粮食就越多,甚至卿级的爵到了养老年龄后,领到的养老福利能保证不工作也能顿顿食肉。

一些城邑中便出现了一些武者,战争时靠着战功获爵,明明身体还很强健,还能工作几十年,却在到了养老年龄开始领养老福利后迫不及待的开始养老生活,靠养老福利生活。

所幸这部分人不多,大部分人的爵位都是低爵位,养老福利并不能养家,只是补贴家用,减轻生活压力,不然四肢健全的劳动力不工作得出大问题。

只是,要领养老福利,路得修通。

乡里的人口不如城邑,但一个聚落最少也有几百口人,一二十个老人还是有的,哪怕每个人领的是最低标准的养老福利,每个月也能领十斤粮、一豆盐,十个人便是百斤粮食,靠人力背着翻山越岭太为难人。

现在的年轻人以后都会老,老了以后也要领养老福利,那个时候领养老福利的人会更多(假的,若活到养老年龄的人太多辛筝会调高养老年龄,大部分人口都活不到领养老粮的年纪),没有路,以后能领粮食了,粮食也运不进来,或是能运进来,但路上要消耗许多,太不划算。

奚齐以此为由说服了乡民,让乡民积极修路。

修路的成本由官府与乡民各担一半,官府出钱负责乡民的伙食,乡民出人,有成年人丁的就出一个成年人手,没有成年人手,可以用两个少年或两个老人顶一个成年人,没有工钱。

虽然这种乡野小路的油水很少,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奚齐需要防备着有人伸手。

修路需要人手,必然会对生产造成影响,奚齐也同样需要盯着,避免底下人急功近利,影响农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路修通了,还得找找当地有没有什么特产,不然纯粹的靠农业吃饭,想要改善生活太难了。

粮食亩产才多少?缴完税,留足口粮也不剩多少了。

即便是农业,这些年的气候将反复无常四个字给诠释得淋漓尽致,旱蝗雨雹时不时可见,农耕就很难。

要保障农业生产,渠是不是得修上?

不然一旦干旱,准得倒霉。

平时还要挖蝗虫卵,抓蝗虫,预防蝗灾。

而且费那么大成本修了路就用来运输养老粮,那也太浪费了。

奚齐坐在田埂边同崽崽解释着自己在做什么,同时拍掉崽崽犯贱的去折麦穗的爪子。“不能折麦穗,这些麦穗熟了以后是农人的食物,你高兴别人摔你的饭碗把你的饭倒地上吗?”

“不高兴。”崽崽将爪子收了回来,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宿麦田。“这麦田真大,这么多麦穗,为什么他们还那么穷?”

“看着大而已,亩产也就两百斤左右,哦,不对,这块地是中田,亩产达不到两百斤,如果不发生什么意外,应该能收一百六十斤左右。”奚齐道。

崽崽忍不住伸出手指算了起来。“大人一天吃一斤粮,一岁三百七十二斤,一百六十乘二,二六十二,一二得二,两亩地就是.....”崽崽忍不住借用了下奚齐的指头。“三百六十斤,两亩多一点的地就可以让人吃一岁了,这里的地不止两亩吧?”

奚齐笑。“账不是这么算的。”

“那要怎么算?”

奚齐找了找,没找到树枝也没找到石子,到底是农田,这些乱七八糟的都被清理掉了,遂拔出腰间的短剑作笔在地上划了起来。“因为上田很少,所以我们就当一户农人拥有的田地都是中田与下田,分农人田地都是中田百亩,但这些田地也不全是中田,其中除了中田与下田,还有桑田、葛田麻田、山地等。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会申请分地百亩,王征税不是按人头,而是按拥有的土地来征,也就是说,一亩地不管有没有耕作,都得缴税,并且土地抛荒会受到惩罚,视情节严重程度罚徭役三个到二十个月,超过这个范畴,土地就会被收回。因此常见的十二口之家....”

“十二口之家?”无病讶异。“哪有那么大的家庭?我记得大母与我说过,一家除非是需要奉养父母的长子家庭,不然超过五口人就要缴算赋或罚徭役。”

奚齐想了想,觉得有必要先为孙女介绍一下氓庶的家庭情况,遂停止了在地上比划。“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无病满脸的困惑。

奚齐解释道:“王只允许一家五口人是为了打击大家族与希望控制生育,让一对夫妻只生养三个幼崽,避免无谓的生育与负担,但人口就是财富,乡野打架都还知道人多力量大,大家族的长辈也不愿意大家族解体失去手中的权力。最重要的是,个体很难独自生存,需要抱团,而抱团时往往优先血缘,这种情况下便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分户不分家,户籍分开以逃算赋,但户籍分开了,人却不分家,仍旧住在一起。更甚至放弃了嫁娶婚,选择走婚与合婚。”

“嫁娶婚,夫妻两个人只能有一个户主,合婚因为一个幼崽继承一个姓氏的缘故,夫妻两个人有两个户主,走婚,虽然不是固定婚姻,但也是父母各有各的户籍。如此一来,一个户主下面可以有四个幼崽名额。虽然有些人,比如你阿母,她就不愿意花费在生育上,因而生了你就拒绝生第二个,但大部分人都会生育不止一个子嗣,而是越多越好。”

“那要是超过了名额呢?”

“若已有成年的子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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