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丝路文学网
丝路文学网 > 其他类型 > 穿书从给男主剧透开始 > 第 103 章

第 103 章

作者:糖酥栗栗子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加入书签 推荐本书 我要报错
本站已更换新域名
新域名 https://m.zrrr.net xs小说 silu丝路

连年增长的赋税徭役,与渐入寒冬的商景就像是土壤,而一间间妓馆就像是一株生在在其中,愈发妩媚艳丽的罂粟花。【梦想文学

元瑾不记得自己的身世,不知晓自己原本的姓名,她只知晓,自己在尚未足月之时就被父母抛弃,之后又被辗转着买卖了好几轮,在六岁那年,才被卖进了玉堂春。

而当年的玉堂春,并不是邻仙城之中最最红火的妓馆。

待到玉堂春入驻邻仙城之中之时,这处邻仙之城只剩下了南边的一处地界。

这处地界虽大,却隔着水榭,需得乘船前往。

而人总是怕麻烦。

所以即便玉堂春竭力压价,将其中女子一次次贱卖出去,也依旧难挽颓势,终年不温不火。

而这,也是为什么,玉堂春的实际掌控者,会差掌班买来一批白纸一般的女孩,再从其中挑出漂亮的,教她们诗词歌赋,琴棋书画。

我心下了然。

这就是玉堂春的差异化竞争,只是其中的商品是人。

当年的元瑾并不是风光无两的花魁,只是一名生长在青楼之中,身份低贱,只有琴艺傍身的少女。

当年的玉堂春还没有如今这般泼天的富贵,自然也买不了什么高门贵女,其中的女子大多都是家境贫苦,走投无路。

年纪尚小的元瑾,受到过很多同样深陷泥潭之中的人的照顾。

只可惜,在她起势之时,这些在大雪中为她送来炭火的人大多已经不在了。

应欢就是其中之一。

破旧的小隔间里,病榻之前,元瑾的眼中噙着泪。

她穿着极素的衣裳,一张不施粉黛的面庞之上,尚且带着几分稚嫩。

而她的十指之上,大多指尖之上都贴着布带,细细看去,这些布带之上大多浸出了一点鲜红。

竟是指尖之上渗出的鲜血。

我不由得想,原来元瑾惊动邻仙城,乃至整个凡间的琴艺,竟是这样来的。

这是一双学琴的手,而此时此刻,这只手正紧紧地握着另一只手,那一只手上布满了暗红的红疹。

而在我先前看到的,担架之上的那句不着寸缕的身体之上,也有这样的红疹。

花柳病。

元瑾紧紧握着那只手,强撑着露出了一个笑,眼泪却滑落而下。

“应欢姐姐,你再坚持一下,待到我挂了灯笼,咱们就有钱了,到时候就能找来医师,替你治病——”

应欢已然被病痛折磨得面目全非,她闭了闭眼,两道泪痕滑落而下,弄花了厚厚的脂粉。

她含着眼泪看向了元瑾,嘴唇动了半晌,却像是痛极了,半个字也讲不出来。

过了好一会,应欢才抓着元瑾的手,问道:“你琴练得如何了?”

面对着元瑾有些微愣的眼神,应欢露出了一点恨铁不成钢的神色。

“如若你在此地,却又没有分毫才艺,只会落得和我一个境地

。”

应欢倒了一口气,死死地抓着元瑾的,缠着布带的手。

“元瑾,你是不一样的,你要好好练琴,变得和我们不一样,这样手中才有属于自己的筹码,只有这样,才不会...才不至于...”

我这才注意到,她的脖颈与手臂,都落满了青青紫紫的痕迹。

早期的玉堂春,竟是这样将其中的女子贱卖出去的。

元瑾紧紧地握着她的手,眼含热泪:“应欢姐姐,你放心,我每日都练琴。”

“我不信,弹给我听。”

破旧的隔间之中,一道琴音响起。

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元瑾弹完一曲。她的琴艺的确精湛,如涓涓流水,甚至比得过曾经的月城之中,诸多闪闪发光的艺人都要出彩。

待到琴音停歇,元瑾再回到床前,却再度被应欢抓住了手。

应欢的手已然瘦得皮包骨头,其上疮疤遍布,血管根根凸显,看上去竟有几分可怖。

元瑾却毫不犹豫地再次紧紧握住了这只手。

应欢倒了几口气,在自己的舌尖尝到了一点甜腥的味道。

“元瑾啊,世道艰难是常有的事…但我们要活下去,也得活下去。”

“更何况,你知书达理,且有琴艺傍身,一定能够比我们...活得好上百倍、千倍...”

元瑾的眼中泪光闪动,她犹豫了再犹豫,最后开口道。

“应欢姐姐,我想了很多遍,如若我到了挂起灯笼的那个时候,应当如何破局,如何逃离这样的命运。”

“就在前段日子,我好像想清楚了。”

“只是,这是一步险棋。”

世人皆知元瑾极擅古琴,却不知道,她更爱读书。

随着元瑾的话语,应欢睁大了眼睛。

最后的最后,应欢满是泪痕的面庞上露出了一个笑。

“元瑾,你已经有能够与玉堂春博弈的筹码了。”

&nb-->>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sp; 这是应欢此生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

在数年之前,玉堂春的实际掌控人大约就已然意识到,即便是将成本与价格压到最低,虽说可以凭借妓子的血泪赚一点小钱,却终究无法真正地使玉堂春在邻仙城中立足。

所以他们选中了天生就长着一张漂亮的脸的元瑾,差掌班找来琴艺精湛的老师,令她修习古琴,养出一副千金大小姐一般的秉性与模样。

元瑾诞生于他们的野心,是一次投入成本极高的尝试。

在元瑾的初夜被拍卖的那一日,整个玉堂春攒足了劲,张灯结彩,随着元瑾亮相,琴音响起,一盏盏艳红的灯笼被挂上了高楼。

这是玉堂春最最成功的一次尝试。

在一曲结束之时,屋檐之下,灯笼堆得满满当当,而元瑾在这一片赤红之中,在掌班满意的笑容之前,缓缓拔下了自己的发簪。

一缕青丝散落而下。

元瑾:“掌班,做个决定吧。”

在一片哗然里,在掌班错愕的神色中,她将发簪抵上了自己的脖颈。

“要么互惠互利,要么玉石俱焚。()”

掌班的面色青白:你先说说,你想要什么?究竟要做什么?()”

元瑾:“我只卖艺不卖身。”

台下静默了半晌,随着一声喝彩,众人就看到,高楼之上,元瑾面前的红色灯笼,又加了一盏。

此等情境,台下不喝倒彩就已是万幸,又怎么会有人舍得花真金白银,将灯笼再加一盏?

但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这一盏灯笼就像是落进汽油里的一点火星。

琴艺高超,容貌美丽,却有自己的风骨,在烟花之地,却像是贞洁烈妇、高门贵女一般,以死相逼不卖身。

如此说来,为了这样的女子一掷千金,只为听一曲,似乎也是合理应当。

甚至,“千金只为听一曲”比起“与花魁春风一度”更奢侈,是更体面的谈资。

于是这一点火星点燃了整个会场。

灯笼越来越多地被挂上了高台,灯罩之中的烛火彼此相连,映出了一片血红——

但没有人知道,在一刻钟前,灯笼尚未挂上之时,元瑾找到了掌班。

此时的元瑾已然满头珠翠,画上浓妆:“掌班,要不要同我做一个交易?”

元瑾:“我可以助你,助玉堂春,成为邻仙城,乃至整个凡间,名头最盛,银钱最多的青楼。”

掌班正准备嗤笑,却见寒光一闪,元瑾将一把匕首抵上了自己的脖颈。

一点刀锋没入了白玉一般的皮肉中,溢出了一点鲜艳的红色。

元瑾的态度极其强硬,语气却依旧是柔软的:“只需给我半个月,如若还无成效,就请掌班把我卖出去吧。”

掌班面色难看地沉默了下来,权衡利弊之后,她语气沉沉地问:“你要我做什么?”

元瑾轻轻一笑:“需要委屈掌班,同我演一出戏。”

掌班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元瑾的手中已然布满了粘腻的冷汗。

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在心中感慨。

元瑾最最核心的筹码,从来不是她的美貌或是琴艺,而是她的聪慧与眼界。

即便是在玉堂春待过数载,给予了元瑾无数扶持与帮助的应欢,想到的也只不过是令元瑾好生磨炼琴艺,好将自己卖一个好价钱,令她获得更好的待遇。

但元瑾所想的,却是破局之法。

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先通过“卖艺不卖身”将自己的价格炒高,形成锚定效应,再在进行包装之后,将玉堂春之中其他女子的价格与待遇一并拉高,从而使玉堂春赚取更多的银钱。

我不由得在心中想,如若元瑾生在现代,必定能在商场之上叱咤风云。

她一手促成的,是三赢的局面。

元瑾能够卖艺不卖身,其他女子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玉堂春能够赚取更多的银钱。

而嫖客,通过更多银钱,也获得了更高的情绪价值。

毕竟,来青楼消费的客人想要的不止是鱼水之欢。

他们想操的不止是一具具生长于青楼的,便宜下贱的身体,还有自己求而不得的“东西”。

不论何时,人们总是向往好的,更好的,最好的。

与一个走投无路,来自乡野的女子翻云覆雨,和与一名知书达理,温柔小意的粉红佳人春风一度,乃至令一名个性骄傲,洁如冰雪的高门贵女放荡沉沦,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体验。

然而,不论元瑾如何聪慧,却无法从根源之上改变玉堂春。这处地界终究还是将她们敲骨吸髓,食肉啖血的妓馆。

元瑾之举,能让玉堂春的姑娘们好过一点,但也只是好过一点。

在高楼之上,她将簪子抵上自己脖颈的那一刻,“卖艺不卖身”的这一扇大门,就已经朝着玉堂春,乃至邻仙城的其他所有的姑娘们重重关上。

毕竟不论是玉堂春,还是邻仙城,只会,也只能有一个元瑾。!

()

本站已更换新域名
新域名 https://m.zrrr.net xs小说 silu丝路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加入书签 推荐本书 我要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