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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第一百一十九章

作者:半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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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板就是这样神奇,他做的美食像施了魔法般,总带给人惊喜和甜蜜。

再后来,钟记开业了,我们又相约去钟记吃饭,为了能时常吃到钟记的菜,那事业上自然要努力啊。

我已经因为绿豆汤,因为后来的钟记零食打下了那么好的基础,只要再加把劲,就能往前迈很大一步了。

我每周都会抽时间提升自己的化妆和做妆造搭配的技术;我会经常锻炼身体,保持形体,把自己当成影楼的招牌;我会回访客户,并与他们拉近关系,以提升自己的业绩。

我在很努力地向前,一点点做到更好。

后来,我成功了,我成了我们影楼不可或缺的存在,而老板为了留下我,让我成为了合伙人。

我工作的地方离小吃街很近,我知道小老板没那么多时间经常回来摆摊了,但他来的时候我就会去排队。

虽然他说我们留在原地等着就好,他会回来的。可只留在原地也不行,要在他前行时也能追上他的脚步,在他回来时站在原地,一个合格的粉丝怎么能不上进呢?

他的温柔是我前行的动力,他成为了更好的自己,而我也是。

我很幸运,在受了委屈的那天遇到了小老板。

小老板,小吃街原本是有烟火的,但因为多了你,才又添了那两个字。

我愿你,岁岁无忧,年年胜意。

第六章、姜南南:红丝绒蛋糕+煲仔饭+爆炒田螺

我叫姜南南,是一名演员,曾经是一名群演。

这个介绍是不是好像在哪儿见过?

是的,我和方景同,还有男朋友祝潇宁曾经都是群演。不对,修正下,在这本书出版前,我和祝潇宁领证了,现在是夫妻。

跟方景同不同的是,我们最开始做群演并不是在h市,而是在c市。

群演的日常就是抢到戏就去拍,抢不到就一点收入都没有,收入非常不稳定。

不过人嘛,总有点很在乎的事,就总想撞一撞南墙,撞了才知道该不该回头。

我和祝潇宁一直想当演员,便头铁地想要试试看。

在c市待了一段时间,我们并没有找到什么好机会,而我恰好在网上看到了有人发的吃红丝绒蛋糕的视频跟照片,被馋得口水都流出来了。

于是我当场怂恿祝潇宁,决定来h市碰碰运气。

我们说好了,有机会就留下,如果还是没发展前途,我们就回c市去。不过在那之前,得尝尝小老板做的吃食。

来的那天运气非常好,小老板在做煲仔饭。

其实真正让我决定留下来的原因,不是因为小老板做的吃食(一半是),而是那天小老板坏心眼地描述各种煲仔饭的味道逗食客们,和食客们敢怒不敢言的氛围感。

他们之间是一种互宠的状态,小老板经常变着花样满足食客们的需求,想给大家一个惊喜。而食客们又经常装作被逗到很生气却不能发作的状态,哪里是不敢发作,明明就是舍不得说让小老板不高兴的话啊。

被逗的时候是觉得很气的,可在吃到美食的一瞬间,什么生气,生什么气?他们对小老板明明全是爱啊!

而小老板看着大家都被拿捏的样子总是很高兴,高兴到非常好说话,便可以趁机提要求,让小老板满足他们。

多么和谐的场面,我觉得自己一看就懂,还忍不住想参与其中。

因为人是很容易被感染的,那么热闹和谐而又美好的画面,自然想成为其中的一份子啊。

我说我喜欢上了这里,祝潇宁说,那我们就努力地留下来。

于是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们都非常的努力,去抢戏,去投简历,去试戏,还为了能多赚点钱拍起了短视频。

在这个城市留下来好像没那么难,或者说是有人无意中为我们创造了留下来的机会。

小老板自己一定不知道吧,因为都想吃他做的菜,好多剧组都选择了来h市取景。

而h市这边也想留下这些剧组带动更多的消费,所以关于场地租金什么并没有怎么涨价。反正都是在影视城拍,在这边还能吃到好吃的,干嘛不来。

来的剧组多了,需要的群演、替身、武指什么的也就多了。

我们的机会便也来了,祝潇宁有武术底子,而且还是童星出身,得到了导演推荐,试镜成功了一个男配。

而我,因为长相不出彩,但又有几分可爱,就很适合去演一些比较讨喜的丫鬟。

我们有了能在h市留下来的底气,便决定一直留在这边了。

那次,我们去吃了宵夜摊的爆炒田螺,感谢小老板为我们带来的好运。

有角色对我和祝潇宁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他因为打戏好,长相也不差,能接到的角色逐渐变多。

我的变化其实不大,因为我很清楚自己当不了女主角。但一个演员也不一定要当女主角才叫成功,我开始了自己的特约演员之路。

只要导演觉得形象合适,我什么样的小龙套都能演,我不怕扮丑,也没那么在乎形象,我想让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龙套。

再往前一点的话,就是优秀配角。

最开始被作者找到,讲述这些内容的时候,我们的事业才刚有一点点起色。

等最后一次改稿时,我们已经挺有名气了。

祝潇宁演上了男主角,微博粉丝过千万,签了一个资源很不错的公司,还拍了一部口碑很好的热播剧。

我没有签公司,依旧在演配角,但在这个颜即正义的时代,一个长得不好看,然后又坏得令人发指的反派还是很容易让人记住名字的。

但我没怎么被网曝,因为剧播出的时候我天天直播跟着萧总跳广场舞,可能来直播间的观众看得太入迷,就忘了骂人吧。

在此要说,感谢萧总救我狗命,好人和小老板生生世世!

也不知道后面能走多远,但我们现在的成功有一半是小老板跟萧总的功劳,谢谢他们!

在将改稿的内容交给作者的这天,我和祝潇宁去领了证,等小老板你看到这本书时,你肯定也已经吃到了我们的喜糖。

最后,我就想问问,小老板你什么时候再卖红丝绒蛋糕啊,我好想吃!

第七章、吴书红:冷吃兔+辣子鸡

我叫吴书红,是一名业务员,也是一个妈妈。

我与钟记小炒摊的缘分源于我有个闹着要吃炒饭的好儿子。

陶安平和小老板的双胞胎妹妹是同学,他有幸尝到了小老板为妹妹们做冷吃兔,然后知道了小老板在小吃街摆摊卖炒饭的事。

于是撒泼打滚要我给他买炒饭送去学校,且一发不可收拾。

当然,由于我去给他买吃的时自己也吃到了很多好吃的,尤其是辣子鸡,让我至今念念不忘,非常回味。

小老板做的辣子鸡和机器生产的味道上相差不大,但机器再好也比不过人工,所以我一直惦记着,希望小老板能再做一次辣子鸡。

另外还得感谢小老板,他在陶安平他们快高考的前两个月,给了我们学生家长一些便利。使得我儿子最后那两个月吃得相当好,脑子也补得够够的,考上了个很不错的大学。

陶安平也快大学毕业了,他说要回来报答小老板的补脑之恩,将来要去钟记工作。

虽然有很大嫌疑是想进入钟记后方便吃好吃的,但能记住小老板的恩情就不错。

可能我年纪大一些,跟大家看到的人间烟火不太一样,我看到的烟火啊,没那么灿烂,但特别温暖。

如同小老板行的方便,如我儿子说要回来。

第八章、蒋文希:回锅肉+葱油+魔芋烧鸭

我叫蒋文希,曾经是一名学生,现在是钟记采购部的员工。

……

第九章、李兰月:桂花鸭+蟹酿橙

我叫李兰月,是一个退休工人,也是太阳花奶奶团的成员。

……

第十章、……

第十一章、……

……

钟意一页页翻过书页,坐了好几趟飞机,飞了几个地方后,故事翻到了结尾。

原来同样的事在不同的人眼中看法如此不同,他觉得自己没做什么,却每个人都在谢他。倒真如作者最初所说,都是一群可爱的人。

钟意看到了最后的作者小结。

寻梦:这本书并不是我所写,我只是一个总结者,书中的每个人都与钟记小炒摊有些关系,所以我们以此命名。又因为,那是一段让人难以忘记的美好时光,是落在每个人心间的烟火,我们便又称为人间烟火。

这本书的重心就是钟记小炒摊的摊主,钟意,不过我还是更习惯叫他的小老板。

我与他的接触并不多,或许他都不知道我是谁,不过没关系,看到这里的时候小老板你就会记住寻梦这个名字了,毕竟很好听是不是。

在写下这段文字之前,我其实有联系过他,问了一件事:你以后有时间会经常回来摆摊吗?

他说会。

然后我写下了后面这句话。

有你在的地方烟火味儿才够重,有你的地方才能聚集这么多可爱的人,有你在,那个摊子才叫钟记小炒摊。

你说你会回来,那我便希望我们这群人的故事,永远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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