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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失控的云傲越(一)

作者:羽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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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丽丝工作了很多年,也听非常年迈的老板讲过这个故事很多次。

凄美,悲惨。

年迈的老板满头白发,却有着法国女人的精致和优雅,每一根白发都要梳起来,打扮得精致而好看。

她喜欢坐在摇椅上,一边摇着椅子,一边用布满皱纹的手摩挲着那张纸条,但脸上却渐渐呈现出安宁的神色。

“菲丽丝,我将这条这么珍贵的项链放在橱窗,是想让每一个经过我的店的人都可以看到它,希望有一天,有一个人会走进店里来问我,谁是这条项链的主人,我在找她。”

“我想让他看到我最美的一面,所以我每天都会把自己打扮得最美,虽然我知道,他不会来了,但是活着,还是想有希望。”

很多人来问过,摆在橱窗的项链是否出售,却通通被老板拒绝。

但是今天,那条被老板视若生命的项链,却被老板卖给了那个俊美得无法用贫乏的词汇形容的男人。

那个男人异常冷漠,听到了她说这条项链不卖时,并没有追问和纠缠,淡淡地转身离开。

却被老板叫住了——

“等等。”她听见了老板用熟悉的中文问他,“你为什么要买这条链子,是因为你有深爱的人对吗?”

那男人并没转身,颀长的身姿逆着光,冷漠至极,她甚至觉得他不会回答,良久,却意外地听到了他的声音。

“没有。”

“我不知道什么叫深爱。”

短短一句话,却让老板的眼泪从干涸的眼睛里清晰地流了出来,一滴又一滴。

后来,老板告诉了她一个故事。

老板第一次见到她的丈夫,是在美国,不同于法国男人的绅士和浪漫,她的丈夫是一个极其冷漠自私的美国男人。

结婚了20载,她被这个自私的美国男人扯下了神坛,扯下了女人本有的优雅。

原本,她该是每天优雅地喝着下午茶,享受午后阳光的女人。

但是,他却让她陪着他去买菜做饭,跟着他去钓鱼,跟着他去爬山,日洒雨淋,皮肤晒黑,每天都把自己弄得像普通的女人一样。

如果深爱自己的妻子,他怎么可能会让她放弃她的优雅?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自私至极的男人,却为了在战争中掩护她,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越是冷情的男人,越是深情。

看到那人离开的背影,她发呆地坐在椅子上很久很久,脑海里却一直困扰着一个问题,会有那么幸运的女人,可以得到那个男人的承诺吗?

*

众人跟在洛晨的身后,搭上了古老的有轨电车,电车顺着轨道开得很慢,一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路边的一辆辆白色计程车,得意地从后面追上来,然后不屑地瞥了一眼那慢的可以的电车,一甩尾气,酷酷地扬长而去。

小样,比速度,没门!

众人憋屈地看着一辆辆的车子从他们身边像箭一般经过,对这个电车相当无语,让他们下车吧,可能他们两只腿比这老车跑得更快!

晨哥真是好介绍!

一直怂恿他们坐什么电车,谁知一上来,偌大的古老电车,只有他们一行人,连在上面睡觉也没人搭理,但睡醒了,才发现,其实才走过了一个站!

还有比这更慢的车了吗?

而且那咯吱咯吱的声音,怎么听怎么像要塌的样子,简直是拿他们的小命开玩笑!

洛晨好玩地看着两边悠悠闲闲走路的行人,不时冲着他们开心地挥挥手,简直像皇帝出巡一般大牌!

“Hello!(你们好)”

见一个亚洲男子这么热情,米兰人也笑了起来,一声声亲切的问候从四面八方响起。

“Hi,GoodBoy(嗨,好男孩)——”

……

在古老有轨电车如颤抖老人拄着拐杖一般行走的速度下,终于到达了米兰大教堂,这一座号称全世界最大的哥特式教堂。

独特的建筑风格,上层哥特式的尖塔,下层巴洛克不规则设计,从上到下满布精致雕塑,让这座米兰大教堂极尽繁复奢华!

阳光微微刺眼,从有轨电车的阶梯上“蹦”地一下跳下来后,洛晨将手放在眼帘上,局部到全部地放眼望过去——

一片偌大的大教堂广场映入眼帘,米兰人懒懒地躺在大广场上,不时侧起身子,和旁边的人聊天。

一些米兰人则沿着广场地面的纹路,来回徘徊着。

一大群鸽子从天空扇翅飞了下来,黑鸽,白鸽,甚至是灰色带着点点白毛的鸽子,它们高傲得很,对着游人并不害怕,反而像高贵的国王一样负着翅膀,昂首挺胸,用细长的小脚在广场上走来走去。

命令的意味很重——

快喂我们吃东西!

看着那么可爱的鸽子,洛晨向后面的剧组人员招了招手后,便轻快地向前走去,任由后面众人苦瓜一般的脸更加难看,坐了那么久的慢车,他们,他们都快吐了!

晨哥,究竟是什么做的,怎么还那么有精神!

当那修长的身姿走过去时,似乎被男子的煞气弄得害怕起来,一大群本来悠悠闲闲,高傲得不可一世的鸽子们顿时惊恐地扑翅飞了起来。

意思很明显,喂,小子别过来,我们好怕!

接着,鸽子们相当不给面子地翅膀翅膀扇飞,在洛晨头上“扑哧扑哧”地响个不停——

鸽子这样的不欢迎,让洛晨黑了脸,直到鸽子重归平静后,数不胜数的黑色小翅膀将一道熟悉的身影露了出来——

一直气喘吁吁拉着行李箱跑在洛晨背后的众人一愣,停住了脚步,接而面面相觑起来,他,他怎么会在那里出现?

*

大教堂外的广场,鸽子扑扇扑扇着翅膀,一道温暖俊美的身姿缓缓地从鸽子扑翅飞起之间露了出来。

殷暖阳!

一直气喘吁吁拉着行李箱跑在洛晨背后的众人一愣,停住了脚步,目光齐刷刷地投向他。

似乎感觉到众人炙热的视线,殷暖阳有些疑惑地转过头来,英俊的侧脸略微偏侧,最后在看到众人熟悉的脸时,微微一笑。

接着,那挺拔的身姿向着他们的方向,迈开了有力的步伐。

和今早穿着的正式西服不一样,此时殷暖阳穿得休闲而随意,做工精细的蓝色男士休闲服,将那修长挺拔的身姿完美地衬托出来,英俊的脸上温柔而礼貌。

众人面面相觑,局促不安的神色展现在脸上。

殷氏总裁不是一下飞机就和他们分道扬镳,先回酒店了吗?怎么这钟点会在这里出现?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缘分?

黄晋微胖的脸又噙起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原来这样,难怪会有那个电话——

在他们一行人上了有轨电车时,编剧接到了殷氏助理的电话。

电话里,殷氏助理除了很热情地跟他们介绍了米兰的著名景点外,还很热心地强烈推荐他们一定要去闻名世界的米兰大教堂看看。

所以,他们来米兰大教堂!

不过照现在这样看来,殷暖阳应该原本就在这里,而且一直等着他们过来,所以才有那个电话!

这个男人,有点意思。

目标难不成是——

想到这里,黄晋转头,忍不住看向了那个让人惊艳的男子,眉头不自觉皱了起来。

和黄晋一样,洛晨也猜出了那个电话的来意,殷红的唇嘲讽地勾了勾,却快得几乎没有人看见。

她懒洋洋地抱起双手,那精致的俊脸一片闲适,任由那修长挺拔的身姿一步一步地向她走来。

被殷暖阳的身影惊吓着,一大群一大群正在地面闲逛的鸽子惊恐地扑翅扇飞起来,从洛晨与殷暖阳之间的距离拉出一道道显而易见的弧线。

挺拔的身姿走到洛晨面前,温柔地着看着自己身前的男子,殷暖阳微笑起来,道:“晨晨,你们也来参观米兰大教堂吗?”

“谢谢你助理的建议,我们就来了。”

似乎听不出洛晨语气的讽刺,殷暖阳微微一笑,英俊的脸更加温柔,道:“晨晨,可以陪我做一次礼拜?”

洛晨眉毛一动,殷红的唇勾起了一抹看不清深意的弧度,似不解,更似讥讽“为什么你会觉得我去?姐夫。”

对于洛晨这么疏离的样子,殷暖阳英俊的脸微微一笑,道:“如果说,为琳琳的安息在神的面前做一次祈祷,晨晨,这样的原因足够让你去了吗?”

——

礼拜是基督徒星期日时在教堂里举行的礼拜活动,祈祷、唱赞美诗,唱诗班,献唱,读经、讲道、启应和祝福等。

而剧组一行人到达米兰的这一天,恰好是星期日。

米兰大教堂内部全由白色大理石筑成,厅内全靠两边的侧窗采光,窗细而长,上嵌彩色玻璃,光线幽暗而神秘。两柱之间的花窗上彩色玻璃大窗是哥特式风格的装修。

幽暗而肃穆!

仿罗马式的大山墙,手工精美的石像穹窿,艺术珍品的青铜雕像,让整个教堂回荡着一种荡气回肠的十七世纪的意大利建筑风情。

雄伟壮观而庄重!

教堂里,飘荡着柔扬悦耳,雄浑有力的风琴声,似在怀念曾经的主,也似在祝福未来的人。

洛晨与殷暖阳并排着从教堂中央的自动入口向着祭坛的方向走去,此时两旁的座位已经坐满了人,他们有的低头细细地翻阅着圣经,有的交握着手放在胸前忏悔地颔首,神情肃穆而虔诚。

在第二排靠左的座位坐了下来,洛晨抬眸,看着教堂正中央的十字架,是那么的庄严,那么的肃穆,俊俏的脸上不由得淡淡一笑。

回忆,一下子拉回到从前。

“姐,你相信真的有神吗?要是神真的存在的话,为什么祂要让我们受那么多苦?”个头不高的三岁小洛晨拉着洛琳的衣袖,像小狗一样瞪着大眼睛问道。

洛琳低头,摸了摸小洛晨那毛绒绒的短发,温婉一笑道:“姐姐相信。”

“啊。”看着姐姐那温柔的笑容,小洛晨不解地摸了摸后脑勺,“为什么啊?”

看着远处那肃穆的十字架,洛琳微微一笑,声音温柔,像一道最美的旋律融进了小洛晨的耳里,从此在她小小的脑海里再也擦不去了。

“因为,相信,比较幸福。”

相信,比较幸福。

相信,比较幸福。

……

门开了,三岁的小洛晨穿着漂亮的小西服,顶着个锅盖头,背着个黑色小书包走进来,小脸一片青,一片紫,像极了红烧乳猪,让十岁的小洛琳着急又担心地一把上前,捧起了那张原本精致的小脸。

“怎么弄到的伤,怎么会那么严重,小晨,是不是幼儿园里有人欺负你了?”

“姐姐,我才没事了。”小洛晨裂牙一笑,不时比划比划着当时的惊险,得意又骄傲,“那十个大块头给我打得像猪头一样,和他们比,我的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是吗?”小洛琳蹙起了柳眉,起身拿过药箱,而后蹲下来用棉签擦了点红药水,小心翼翼地涂到那青紫又流血的小脸上,“被人打得这样,还叫没事吗?”

“当然没事,我都不疼。”小洛晨边叉着腰道,边将青紫的小脸扬得高高的,让洛琳擦药。

见和别人打架还不知悔改的洛晨,洛琳摇了摇头,棉签的力度微微加大了一点,马上让那张青紫的小脸疼得皱成了一团。

“兹——”极端的抽气声响起。

“还说不疼?”看着那张皱成一团的小脸,洛琳无奈一笑,再一次温柔地问道,“下次还敢不敢打架呀?”

“不疼!”小洛晨倔强地看着面前为她擦药的姐姐,小脸恶狠狠地道,“要是下次他们还敢骂我是没爸爸的野孩子,我还是要打死他们!”

野孩子!

这个傻瓜!

柔软的双手将小洛晨搂进怀里,软绵绵的胸部温暖至极,洛琳温声安慰道:“傻孩子,打了他们又怎样,心疼的还是妈妈跟姐姐,难道你希望姐姐和妈妈每天因为担心你而睡不着吗?”

“而且,没爸爸也不会怎样啊。”洛琳软软而安慰的声音从小洛晨的头顶传来,温柔得像棉花糖一般,“我们的洛晨呀,还是我们家最爱的小宝贝啊。”

被洛琳哄得裂开了还没长出新牙的小嘴,小洛晨握紧了拳头,在心里暗暗地下了决心。

不能再让妈妈和姐姐担心!

以后,没厉害到可以一人揍死他们时,不能正面迎敌,要找机会阴死他们!

让他们那群猪八戒知道,洛晨,可不是好欺负的!

因为她,还有爱她的姐姐和妈妈!

时间在洛晨的回忆中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诗班穿着修长的白袍,从侧门一个一个地秩序走进来,站上那高高的展台前,打开自己手里的诗经,在音乐的回荡下,悠扬整齐地回响在整个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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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边的人儿一直微微垂眸,但那熟悉的气息还是一直萦绕在自己身边,殷暖阳嘴角噙笑,双眸温柔地看着那漂亮的男子。

他多久没和她像这样这么安静地坐在一起了——

没有冷漠,没有嘲讽,只有让人安心的愉悦。

如果是她,那该多好,就不会有后面的那么多事了!

——

当整个礼拜结束后,外国人都陆陆续续地起身,向门口走去,只有为数不多的教徒,零零星星地分布在教堂的四处,交握着手,嘴蠕动着忏悔着,或者寻找牧师聆听他们的心声。

殷暖阳将视线放在教堂最中央那座圣巴塞洛缪的大理石雕塑上,英俊的脸上平静至极。

那是一座让人毛骨悚然的雕像,因为圣巴塞洛缪是被活活剥皮而殉教的,所以该雕塑正是描绘了圣人手拿折叠好的自己人皮的情景

“晨晨,其实有些事,并不像表面所看到的那样。”英俊的脸注视着前方,殷暖阳将视线完全地放在圣巴塞洛缪的大理石雕塑上一动不动,耐心地解释道,“正如圣巴塞洛缪,如果不是知道他为什么而死,你会觉得这个造型恐怖的雕像值得尊重吗?”

对于殷暖阳这种话里有话,洛晨眉毛也没动,冷淡道:“你想说什么?”

“有一个人,一直深藏在我的心底。所以,我不爱琳琳,而琳琳,也不爱我,我们结婚,一开始就是错误——”

“呵。”

这人居然说,姐姐不爱他?

看着那冷峻的俊脸毫无波动,殷暖阳神情低落,半晌,他还是重新勾起唇,道:“而琳琳孩子的离开,是有原因的——”

一个狠心要打掉自己亲生儿子,害死自己老婆的人,居然告诉她有原因,真是件有趣的事!

“什么原因?”清越的男声平静至极,隐隐约约带着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但却没有被沉浸在思绪中的殷暖阳发现,他垂了垂眸,自顾自地淡淡道:“我的良心很愧疚,但是孩子不能留——”

“砰——”

一个偌大的拳头狠狠地对准了殷暖阳毫无防范的俊脸甩过去,几乎让他连呻吟的声音都没有,就“噗通”地一下跌倒在地上了。

这么大的动静,让所有还在教堂祈祷或者忏悔的人都惊讶地抬起了头。

洛晨冷冷地站起身来,看着跌倒在地上的男人,厌恶与憎恨涌上眼底,她一字一句冷声道:“殷暖阳,作为一个男人,你是败类之中的败类!”

听不懂中文的众人十分好奇,开始窃窃私语起来,因为只看见洛晨在叽叽咕咕,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MyGod。What’sup?(天啊,发生了什么事啊?)”

“TheAsianmanisveryangryandhithisfellow。(那个亚洲男人似乎很生气,然后揍她的同伴了)”

“Terrible。Thisischurch。(拜托,这是教堂啊!)”

……

冷冷地看着倒在地上的男人,洛晨的目光宛如刀子一般凛冽,刀锋尖锐,力度狠鸷,几乎可以置人于死地。

“你永远都不知道我姐姐有多爱你!她因你而死,而你用谎言来欺骗你的良心,说她不爱你?我告诉你殷暖阳,我不杀你,仅是因为我对她的一句承诺,而现在,我连杀你,都觉得侮辱了我的手。”

“因为你连禽兽,都不如!”

冷声说完这样的话,洛晨连余光也没有留给殷暖阳,修长的身姿转身,沿着那长长的走道,向门口走去。

只留下殷暖阳浑身无力地坐在地上,心下荒芜一片。

呵。

原来,在她心里,他居然是一个连禽兽都不如的人。

呵!

人生若如初见,那多好!

……

没有人知道,殷氏总裁在遥远的美国留学的时候,曾遇过一次严重的车祸。

深夜,为了躲闪一个从草丛中奔出来的黑人醉汉,他急急地打转了方向盘,避开了撞上那人,但还没来得及舒口气,一阵刺眼的强光就狠狠地刺伤了他的双眼,几乎是在瞬间,一辆大货车重重地撞上了他的车,碾压而过。

那晚,他第一次看到了死神的样子。

但死神却不像电影一样,有角,黑脸,阴深。

死神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少年,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利索的黑色靴子就这样站在那翻了的车子前,任由他从破碎的车窗里面伸出他血肉模糊的手。

“救……我。”

少年歪着脑袋,摸着下巴,而后用脚踢了踢他的手,似乎在衡量着这人值不值得她救。

强烈的求生意志让他死死地撑着最后一口气,在少年踢他的手的一刻,死死地抓住了那人的鞋子。

“原来,还没死透。”

意识模糊间,他仿佛看到了那少年恍若樱花般绽开的笑靥,听到那清脆的声音在深夜中划过了流星般的璀璨。

“遇到我洛晨,算你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了。”

洛晨?

在他昏过去前,他想,这么动听的名字——

也许,他遇见的不是死神。

是——

天使。

……

不知道他究竟昏迷了多久,当他模糊的意识昏昏沉沉地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一间白色的房间里。

他使劲地睁开眼,一阵刺痛和麻木从眼眶袭来,但他还是努力睁开眼,看到镜面的天花板反射出自己躺在床上,浑身被包扎得像一个木乃伊——

他的床边,似乎坐着一个异常俊秀的少年。

他努力斜着眼睛看过去,少年穿着黑色的T恤,支着脑袋看着他睁开眼——

灯光打在她的脸上,似乎朦胧了一圈。

他感觉眼眶里有湿湿的液体流下来,少年便拿过毛巾,没有控制力度,用力为他擦着脸,白色的毛巾擦过他的眼睛,刺痛了他,但她的手却被一片鲜血染红。

……

如果重新见到天使,那么他一定要告诉她——

当我在死亡面前挣扎的时候,救我的是你;当我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的是你,照顾我的也是你,那种感觉,就像是溺水时抓到一根木头一样——

我不能放手。

*

新罕布什尔州总统酒店?(NHPresident)伫立在米兰大教堂后面,是米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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