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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沈之越的约会,就像是一场游玩之旅。m.zhhrzx.com
郊区的冬天最适合的就是泡温泉和滑雪,刚好滑雪场附近就有温泉酒店。
但叶沐没什么运动细胞,沈之越教了叶沐两天,她的屁股还是离不开地面,每次停下来都要靠屁股着地,裤子湿了好几条。
叶沐很挫败,皱着鼻子的模样还被沈之越拍下来。
叶沐气得哇哇叫,叫他删掉。
沈之越一边笑一边躲。
两人追跑打闹的样子,加起来最多三岁。
第一个周末就这样度过了,周一叶沐上班的时候,浑身都疼,趴在办公桌上萎靡不振,还在微信上抱怨了几句。
谁知刚到中午,就有闪送把膏药递过来,沈之越还在微信上说:“其中一包膏药我常用,效果很好,另外一包是热敷的,留着备用。”
叶沐心里一阵阵暖,回道:“谢谢你呀,男朋友!”
第二个周末,沈之越说要来点舒适的户外运动,叶沐说自己只想瘫着。
结果,沈之越开车带她去了小动物园。
在温暖的室内,叶沐摸到了一脸萌萌哒,看到吃的就跑来蹭蹭贴贴的小熊猫。
叶沐的心都要融化了,就和周围其他女生一样,在尖叫,在喊“好可爱”、“好乖啊”。
中午吃饭的时候,叶沐还在想,其实沈之越有时候挺直男的,否则怎么会第一次约会就拉她一个运动废柴去滑雪呢,这要换一个脾气大的女生,肯定拒绝再跟他出去了。
还有,沈之越还怕了她的丑照!
可是转念一想,沈之越又好像不是那么直男,起码他喜欢小动物,喜欢猫猫狗狗,还带她来小动物园,这种地方女生根本拒绝不了啊!
叶沐托着腮走了会儿神,直到沈之越买了热饮回来:“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叶沐问:“学长,咱们下周去哪里啊?”
沈之越想了下:“露营去么?”
叶沐:“就你和我吗?我可提前说好哦,我是小白,什么都不会,你要多关照我哦。”
沈之越笑道:“那我再叫两个朋友一起,也是一男一女。没关系,你不会可以教你,多玩几次就会了。”
接着沈之越就说了一些简单的注意事项,包括需要准备什么,聊着聊着,就聊到了他前几年的长途之旅。
然后,他将手机递给她看。
叶沐翻到了很多几年前拍摄的风景照,有一大部分都是在新疆和川藏线拍摄的。
沈之越说:“从北疆到南疆,我们走了一个多月。有时候也会做个顺风车,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徒步。”
叶沐感叹着“真美”,除此之外,就再也找不出更适合的形容词。
在大自然面前,所有词汇都是贫乏的。
那是一种空旷的,令人震撼的美,就那样理所当然的存在于天地间,只能用眼睛,用心去感受。
沈之越说,世界上最美的风景区都是“无人区”,虽然抵达的过程很辛苦,但当见到的那一刻,所有付出都是值得的。
也幸好,这些地方都没有信号,不然很快就会变成网红主播的打卡地。
在这里,你会忘记语言,你的耳朵会变得额外灵敏,你的感官会变得舒适,你不愿发出任何声音,就只想和这些景色融为一体,以天为被,以地为席。
沈之越还科普了一下什么季节去新疆最好,他去了三次,选的都是早秋,也就是冬天来临之前,最晚十月前就要回来。
他还说:“从农业上讲,这个时间段就叫‘芟秋’。”
他还在叶沐的掌心上写了一下“芟”字。
叶沐觉得痒痒的,那种痒顺着掌心直达她心里。
她将手握成拳,紧紧攥住了那个字,就靠着沈之越的肩膀,听他解释芟秋的意思,就是立秋之后,农民为农作物进行除草、松土的工作,以便农作物可以更好地生长。
接着,沈之越又讲了一些路上的趣事,比如隔着一段距离和牦牛对视,谁也不敢动,比如在飞沙走石的区域,为了和负责接待的新疆朋友联系上,只能爬到枯树上将手举高找信号,没想到电话刚接通,树杈就断了。
叶沐一边听一边乐,还在那些照片中看到了许多在新疆村子里拍摄的维族姑娘和老人。老人在做传统的手工制品,姑娘们在玩游戏,在跳舞。
半晌过去,叶沐说:“我也想去……”
沈之越问:“真想去?”
叶沐点头:“真想去。”
沈之越:“那起码要一个月回不来,还要多叫一些有经验的朋友,咱们开车去。”
叶沐:“嗯。”
人这一辈子,也不知道能离开自己住的地方多少次,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出过村镇。
叶沐回想了一下,自己大学期间也只去海边玩过一次,连国都没出。
如今上班了,这些事就变得更加奢侈了。
再不抓紧,怕是再一转眼,她就老了。
沈之越说:“还有你的工作,一个月假请的下来么?”
叶沐说:“请不下来就不做了,反正我也最多也就再做一年,刚好辞职后先跟你出去玩。”
沈之越笑了。
片刻后,他的笑容又落下些。
叶沐瞅着他,这才后知后觉的想到:“抱歉,我忘了你的时间安排,你只有两个月的假期。”
沈之越说:“会有机会的,到时候咱们提前做好规划。”
叶沐:“嗯。”
就这样,第二个周末也结束了。
叶沐隔天上班回味时,心里还是甜滋滋的,脑子里装的都是小熊猫的软萌和吃相,以及幻想去新疆旅行的画面。
当然,还有沈之越在她掌心上留的那个字。
后来还是经由黎染提醒,叶沐才意识到一个问题——这都相处两周了,沈之越居然还没有亲她?!
哦,说是两周,其实也就是周末见个面,她下班天都黑了,人也觉得疲,除非是推不掉的应酬,否则下班之后就只想回家瘫着。
这大概就是都市人的常态吧,在石头房子里为了未来拼搏奋斗,无论心里装了多少梦想和理想,双脚却始终走不出这座城市。
叶沐暗暗想着,无论如何,来年一定要结束这份工作。
人脉是收集不完的,广告项目也是接不完的,她总不能为了永远不会完结的东西,将时间都消耗在这里。
……
第三个周末,叶沐依然担当着小白的角色。
沈之越叫来了一对夫妻朋友,年纪比他们大得多,女方三十九岁,名叫于樱,男方四十三岁,名叫周子涛,他们一个是自由撰稿人,一个是厨师。
有意思的是,两人的职业毫不相干,他们不是同龄人,也不是在这座城市认识的。
于樱说:“差不多快十年了吧,我们是在川藏旅行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就是临时搭伙,没想到后来会一起过日子。”
说起于樱的故事,它好像距离都市人很远,又好像就发生在身边,甚至可能是我们每一个人。
于樱在认识周子涛之前,曾有过一个男朋友,他们原本是同学,虽然都在都市生活,疲于奔波工作,渐渐迷失了的生活,但感情很好,还打算一起长途旅行回来就结婚。
说起来,那还是因为钱钟书的一句话:“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
其实做夫妻也是这个道理。
于樱就是因为这句话,跟前男友提出邀请。
结果,就在那次旅途当中,他们认识到彼此的“真面目”。
于樱发现前男友不仅脾气暴躁,缺乏耐心,还有些不尊重人,拍照的时候他会指责她的姿势,买单的时候他会计较多花了多少钱,路途中她体力比较差,有时候疲惫了,他就会说她拖慢了行程,没有完成他辛苦做的攻略。
反过来,前男友则认为,于樱打包的行李有多点,很多都是不必要的东西,买东西的时候有点选择困难,耽误时间,还轻信网上说的“打卡胜地”和所谓的“美食餐厅”,一路都在吃亏上当。
于樱没有细数他们在旅途中吵了多少次架,似乎每天都要吵三四次,有时候脾气上来了,前男友还会在公众场合发作,指责她的不是。
她很震惊,尽管她不想承认,可那趟旅途仍是成了一把放大镜,将他们的缺点都无限放大了。
其实说白了,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价值观上。
以前在都市生活,于樱还不觉得前男友是个计较小钱的人,她只觉得他节俭,她也不觉得他是会抱怨攻略完成多少的人,她只觉得他工作认真,责任心重。
相比之下,于樱的初衷就只是为了体验一次“慢生活”,在异地他乡走走看看,将节奏放缓,融入到当地的生活,不要着急去追赶景点,走马观花一样,到头来可能什么都没欣赏到。
而前男友的认知和她完全相反,他认为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肯定要玩得足够充分,因为可能这辈子就来这里一次,不多跑几个地方就亏了。
简而言之,于樱对那次旅行的期待是穷家富路,而前男友则想着穷游,花最少的钱玩最多的地方。
结果旅途结束回来,他们分手了。
又过了两年,于樱踏上川藏线。
她和周子涛是在网上一个驴友群里认识的,之前都没见过面,而且他们和群里其他人一样,都是因为生活里凑不齐这么多朋友一起放下生活去“流浪”。
对他们来说,川藏线就是一场缘分。
那时候驴友之间开始流行一种玩法,就是“临时男女朋友”,即一男一女以情侣的身份出发,一路上互相照顾,再顺便谈一路的恋爱,从起点开始,到西藏结束,再回到自己的城市,各奔东西。
于樱和周子涛也是如此,可他们没有做到各奔东西,反而在回去之后,都在不断思念对方。
周子涛身上自然也有缺点,可在旅途中,他不仅有耐心,办法多,脾气好,不抱怨,不指责,还非常尊重于樱。
于樱越发意识到,这是个好男人,绝不能放过他。
当然,周子涛也是类似的想法。
于是两人沟通了一个小时的电话,最终周子涛决定辞掉现在的厨师工作,来到于樱的城市。
……
等叶沐一行人抵达露营地,支起帐篷,搭建好临时厨房,时间已经临近中午。
于樱负责处理食材,沈之越和周子涛一起去河边钓鱼。
叶沐就在一旁收拾内务,以及帮于樱打下手。
她手里虽然在忙,脑子里却还在回味于樱和周子涛神仙一般的爱情故事。
哦,说是爱情倒也不完全正确,或许于樱和前男友是因为爱情走在一起,因为太过了解而分开。而和周子涛呢,似乎更像是两个身心疲惫的都市人,为了逃离现实生活和喧嚣,却在旅途中找到了和自己同等能量的那束微光,于是微光照亮微光。
要不怎么说,结婚要“门当户对”呢,它指的不是条件,而是价值观。生活是无数件琐事和诸多意外组成的,两个人的价值观会因此不断碰撞,如果不合,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等叶沐回味完,转头就去跟于樱打听,沈之越在川藏线上的表现。
于樱说,其实沈之越也被塞过“临时女友”,因为队伍里就剩下他和另外一个女生了,但他一路上都很规矩,只是在细节上多照顾对方,一点便宜都没占人家的。
听到这,叶沐又试探了一些细节。
其实她心里有点怪怪的,一时觉得原来沈之越也玩了“临时女友”那一套,男人啊哼哼,一时又觉得这也没什么,都远离都市和网络暴力了,为啥不暂时解开各种包袱、捆绑,去好好享受旅行的美好呢?
午饭后,周子涛拉着于樱去散步,沈之越和叶沐负责刷碗。
叶沐就趁着刷碗的时候,以开玩笑的语气提起“临时女友”这茬儿。
沈之越听了先是安静了几秒,然后便开始解释:“一路上条件都挺艰苦的,每个人都很累,海拔也高,脑子都变慢了,根本没心情想东想西,更不要说做什么了……”
叶沐笑嘻嘻的:“我知道,我知道,你别紧张嘛。”
沈之越:“我不是紧张,就是……”
叶沐却煞有其事地轻叹道:“哎,被你照顾一定很幸福,你动手能力强,脾气又好,虽然是个男的,心却比女人都要细。”
沈之越一时词穷,好像承认与否都不对。
叶沐看了他一眼,拿走他手上洗好的碗擦拭起来,又小声来了句:“我也觉得你肯定什么都没做。”
“嗯?”沈之越没听清,问:“什么?”
叶沐:“没什么。”
瞧瞧,这都约会第三次了,他除了在她手心上写字之外,还干过什么呀!
她倒不是欲求不满,就是觉得感情上的共振,自然而然就会引起某些肢体行为,借此来表达对对方的渴求。
她相信自己的感觉和他的差不多,否则也不可能共振得起来,而她都想亲亲抱抱举高高了,她就不信他没想过。
既然想过,为什么不实施呢?
磨磨唧唧。
就这样,叶沐心里的碎碎念一直持续到晚饭后。
这次是周子涛和于樱负责收拾洗碗,沈之越就拉着叶沐的手在附近的松树林里溜达。
因是冬天,又是郊区,叶沐穿的很厚实,走起路来也不太灵活,会显得有点笨拙。
幸好沈之越的步子也很慢,还时不时停下来,拍几张风景照。
直到两人走了一圈,天都快黑了,沈之越提议往回。
叶沐就着手电筒的光,一下接一下踩地踩在他留下的脚印上。
如果遇到前方有障碍,沈之越还会就提醒她注意脚下。
但在经过一个横出来的树杈时,叶沐还是摔倒了,还是个大马趴。
刚趴下去没多久,叶沐就把自己翻过来了,她并不觉得疼,隔着羽绒服躺在地上,就像躺在床上一样。
沈之越蹲下来,检查她的膝盖和手:“疼不疼,摔倒骨头没有?”
叶沐摇头,只看着沈之越说:“没想到我又给你拜年了。”
沈之越一怔,遂笑出声,干脆坐下来说:“你走路老走神,拉着你都能摔。”
叶沐:“胡说,我没走神。”
沈之越:“真的,我注意到好几次了。”
叶沐“哼”了声,开始耍赖:“我起不来了。”
沈之越便去拉她:“那我背你回去。”
叶沐赖着不起:“我可沉了,会把你压扁。”
沈之越:“就你这个体重,一提就起来了。”
叶沐:“那你提一个试试。”
沈之越又是一笑,拉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拽起来。
叶沐便就着他的力量坐起身。
而就在这个瞬间,所有画面似乎都变慢了,她盯着他脸上的笑容,看着那张脸越来越近……
她就直接靠近他怀里,两人的呼吸也因此贴到一起,吐出来的“白雾”也发生了碰撞。
沈之越的笑容收了一半。
叶沐的眼睛亮晶晶的,还带着一点期盼。
手电筒的光早就偏离了航道,照着松树林的深处,只留下一点微光。
他们都没有说话,四周也安静得不可思议,令彼此的呼吸声逐渐放大,那“白雾”慢慢近了,更近了,直到完全交融,“白雾”消失了。
温度是冷的,嘴唇却是热的。
叶沐闭上眼,伸长“笨重”的手臂,搂住他的肩膀和脖颈。
她又被他压回到地上,他吻得细致,她心里狂跳。
天上的星月看着他们,四周的松树枝沙沙“鼓掌”。
叶沐闭着眼睛,只觉得四肢百骸都疏通了,这一刻就只想放下一切,跟他去流浪。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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