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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酒不醉人人自醉

作者:百步穿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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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然跟茜茜又鼓捣整整一晚上。&29378;&20154;&23567;&35828;&65306;&109;&46;&120;&105;&97;&111;&115;&104;&117;&111;&46;&107;&114;

这一晚,除了陈曼柔,还有两个人在伤心,哭泣了一夜。一个是严雪萍,另一个是狗蛋。

狗蛋同样住在这座小别墅里,因为刚刚到h市,人生地不熟他没地方去,只能住在茜茜这儿。

听着楼上叮叮咣咣的鼓捣声还有茜茜如梦如幻的呢喃声,他的心跟放在油锅里煎一样。

茜茜完了,再也不是完璧了,等待了二十多年的女孩纯洁,竟然被林浩然占有,他的梦被彻底击碎。

所以第二天早上起来,狗蛋的眼红红的,布满了血丝,眼皮也特别浮肿。

大家都起来了,茜茜跟林浩然也走下楼,两个人虽说一晚没睡可精神依然抖擞。

特别是茜茜,小脸蛋变得更加水滑,得到男人雨露滋润的女孩,就像施足了肥料的庄家。

林浩然的家里有很多化妆品,都是当初芳芳留下的,早上起来茜茜特意洗了澡,将那些化妆品浑身上下抹个遍,跟浇地差不多。

她本来就美,稍微一打扮更是天生丽质,好比出水的芙蓉,瞧得狗蛋直心疼。

“狗蛋哥,你起来了?”走出门茜茜跟他打招呼。

“起来了。”狗蛋回答,他的眼光不敢跟女孩相碰,好担心眼泪忍不住会夺眶而出,也不敢瞅林浩然,害怕自己控制不住,一拳头砸他脸上。

“狗蛋,你好像没睡好,眼睛那么红是不是生病了?林浩然心细,发现了异样,在关心他。

“没事,呵呵,我这人认炕,换炕就睡不着。”狗蛋赶紧解释。心说:恁俩人那么吵,楼上弄得跟杀猪似得,能睡着才是怪事?

“狗蛋哥,你确定自己没事?”茜茜同样询问。

“真的没事儿,谢谢。”

“那好,吃饭吧。”茜茜说着主动卷起袖子,帮着严雪萍端饭拿碗,分发筷子。

“那个……浩然哥,我不吃饭了,这次进城我是来打工的,你需要人不?我想撵着你干活,挣钱养家,别看我个子不高,可有的是力气。”狗蛋想离开,不离开不行了,觉得自己在这儿是多余。

如果林浩然每晚都跟茜茜这么折腾,真是比杀了他都难受。哪个男人也无法忍受自己心爱的女人跟别的男人睡觉,还弄那么大动静。

再说他来城里就是打工的,找活干。

“好说,别着急,天大的事儿也要先吃饭,吃过饭我领你去工地,我工地上啥也不缺,就是缺人。狗蛋兄弟,你来就好了,一会儿猪头会安排你的活干。

以后,你就是猪头跟猴子的得力助手,你帮着他俩,哥的工地就交给你了,好好干,保证你一年挣的钱可以回家娶媳妇。”

林浩然绝不是忽悠他,而是真心的,就是觉得狗蛋亲。凭他跟茜茜和小樱的关系,等于是茜茜的娘家人,也是自己半个大舅子。大舅子跟妹夫打工,还能让他吃亏啊?

“谢谢浩然哥的好意,我不吃饭了,真的吃不下,让志强哥给我安排活儿干吧,我想立刻上工。”狗蛋有点等不及,他在这儿一刻也等不下去了。

“那好,猪哥哥,猴子,狗蛋就交给你俩了,他如果出一点差错,你们俩提头来见!”林浩然卷起一张饼,一边咬一边冲猴子跟猪头吩咐。

“浩然你放心吧,我知道狗蛋是自家兄弟,绝不会亏待他!狗蛋,你从前有没有帮人打过工,干过活儿?”朱志强问。

“干过,我从前就是瓦工,帮人搬砖和泥,也做过技工,会看图纸。”

“那就好,咱们这样,工地的工程分为两队,老常带一队,你带一队,你领着工人干白班,老常领人赶夜班,咱们日夜赶工,工程的进度就能快一倍,有没有信心做工头?”

“啥,刚来就让我做……包工头?”狗蛋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是林浩然跟猪头对他莫大的信任,要知道,包工头的工资可是普通民工的两倍,而且年底是双薪,干得好奖金也多。

这对他可是最大的关照,所以他激动不已。

“谢谢猪哥哥,谢谢浩然哥,我知道你们对我好。”

“那行!吃过饭就上工去,晚上还回来住,别跟那些工友住工棚了。”林浩然担心狗蛋受委屈,完全把他当做了亲人。

“不!我还是住工棚的好,不想搞特殊。那行,你们吃,我先到工地去看看。”狗蛋说完站起来走了,果然没吃饭。

“吃了饭再走呗,干嘛那么急啊?”林浩然招呼他,可狗蛋已经出去家门走远了。

“这小子,还知道眼生呢。”林浩然笑了。

“浩然哥,狗蛋哥做了工头,那俺做啥?是不是也要去工地干活?”茜茜问道。

“你呀,算了别去了,好好在家呆着,陪着嫂子说说话做做饭。”林浩然心疼茜茜,怎么舍得让她上工地?

“俺不!俺闲不住,要不然会闲出病的,干脆,俺给你做秘书吧?你到哪儿,俺到哪儿,给你端茶送水,拿文件。”茜茜晃着男人的肩膀,苦苦哀求。

“行行行,那你就做秘书,我正好缺个秘书,有事儿秘书干,没事……干秘书。”林浩然抬手刮了茜茜的小鼻子一下。

“噗嗤,咯咯咯……你坏死了。”茜茜笑了,大庭广众下又扎进了男人的怀里。

严雪萍十分的尴尬,陈曼柔哪儿又火了,刚要火山爆发,老巫婆立刻按上了她。

就这样,后来的几天茜茜一直跟林浩然住在一起,白天陪着男人到工地视察,监督工程质量跟进度,晚上洗完澡溜进被窝就鼓捣。

他俩没白没黑地鼓捣,在屋子里的床上鼓捣过,地板上鼓捣过,沙发上鼓捣过,工地的角落里鼓捣过,在公园的草坪里鼓捣过。

上工的路上,走进小树林,忽然来了兴致,抱上就缠,就啃,解衣服就摸。

下工的路上,路过桥洞子,等不及回家就冲进桥洞子里厮杀一场。衣服除下,地上一铺,就成为了她俩的婚床。

他俩在鼓捣中得到幸福和快乐,也得到了心理和生理的满足。怎么鼓捣也不嫌烦,怎么鼓捣也不嫌累,怎么都没够,没完没了。

这段时间是林浩然最幸福的时光,拥有茜茜他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通常,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半个月以后,他俩就商量着订婚了。

晚上,林浩然买了蜡烛,蛋糕,还有订婚戒指,外加两瓶红酒。

回到家,他把房间收拾一下,屋子里的灯光也调得很柔和,等着茜茜回家。

茜茜走进门大吃一惊:“进宝哥,这是干啥啊?哪儿都弄得黑乎乎的。”

“茜茜,你嫁给我好不好?求你给我一个机会,照顾你一辈子。”林浩然竟然扑通跪了下去,把女孩吓一跳。,

“进宝哥你干啥?起来,快起来啊!不过年不过节的,跪啥跪?”茜茜赶紧搀扶他。

“茜茜你答应我,带上这枚戒指,做我的新娘,要不然我就不起来。”林浩然搞得很浪漫,拿出一个盒子,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枚明晃晃的戒指。

“苍天,你这是……?”茜茜惊讶了。

“求婚,咱俩完成了恋爱过程,我再也等不及了,今天跟你求婚。”

“这个戒指……就是用来求婚的?”女孩瞪大眼睛问。

“是的。”

“这东西……多少钱?”

“一万八,darry ring my heart心形钻戒,最好的一款。”

“啥?一万八?”女孩的心都跳了出来。

“是啊,你别管多少钱,戴上它,以后就是我的女人,咱俩生生世世不分开。”林浩然激动不已,心血彭拜,等待着女孩最灿烂的哪一刻。

“不能吃也不能喝的,买个玻璃球子干啥?净糟蹋钱!”没想到茜茜竟然来这么一句。

她是乡下女孩,不知道城里人求婚的形式,更加不懂得浪漫。

林浩然差点趴下,普通女孩见到这枚戒指一定会欣喜若狂,而茜茜却表现出了一如既往的平淡。

“那你……戴不戴?”男人问。

“当然戴了,花那么多钱买了,不带戴岂不是糟践了?”茜茜说着夺过戒指,咔嚓,套在了自己的中指上,跟农村女人戴顶针似得。

林浩然噗嗤笑了,他喜欢的就是女孩的简单直接,还有憨憨的傻气。

“傻丫头,戴错了,应该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这样代表上帝赐给你的运气。”林浩然说着,帮她摘下来,又轻轻套在了无名指上。

“噗嗤!俺又不信教,戴哪儿还不一样?” 茜茜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好了,求婚仪式完成,现在咱俩可以浪漫一下了,一起喝杯红酒。”林浩然端起酒瓶子,倒了两杯红酒,端起来递给茜茜一杯,自己一杯。

“啥浪?啥慢?喝酒就喝酒呗,还慢慢……浪?”茜茜又冒出这么一句。

林浩然差点将嘴巴里的红酒喷个桃花满天飞。这丫头太傻了,傻得好可爱,所有女孩子一切的浪漫,对她来说都是奢侈。她怕男人糟蹋钱。

“傻丫头啊,你应该懂得享受生活,我挣钱干什么用的,知道吗?”

“不知道。”茜茜摇着头。

“就是给你幸福的,我要让你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茜茜放下酒杯,一下又抱了男人:“浩然哥,俺知道你想俺高兴,俺也特别高兴,嫁给你,俺图的不是你的钱,也不是你能买得起戒指,喝得起红酒。

你的心意俺都知道,可这枚戒指太贵了,两万块啊,还有这瓶酒也一千多吧?忒浪费,该买多少柴米油盐啊?过日子应该懂得俭省,不能败家。

其实只要咱俩在一块,有没有戒指不重要,有没有红酒也不重要,有你有俺,有炕……足够了。”

茜茜就是这么直接,这么简单,说出的话很朴实,这正是林浩然喜欢她的原因,跟小樱一模一样。

“不要戒指,不要红酒,那你要啥?”林浩然问。

“俺要你,有你就足够了,还想再为你生个孩子,添个娃娃。”女孩小声说道。

林浩然也知道,整这些虚头巴脑的没用,茜茜根本不在乎这些。她在乎的就是一个简单的家,一个简单的男人,能让她幸福舒服的男人。

“那算了,戒指不要了,红酒不要了,直接开始,弄个娃娃出来!”说完,他再一次抱起女孩,二人倒在床上,叮叮咣咣又是一阵鼓捣。

“嘻嘻嘻……你坏死了。”屋子里又传出茜茜醉人的呢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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