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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黑帮老大

作者:苏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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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老大”在此案中究竟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我不相信这么多起犯罪活动,他会一无所知?

    这么多的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是铁板一块?“泥鳅”不是都供述了吗?

    我一一提审了犯罪嫌疑人,“贺老大”形象渐渐清晰了。http://m.chunfengwenxue.com/1382662/

    “贺老大”,绰号“贺老大”,1960年8月29日出生,汉族,江城市人,高中文化,住江城市江心镇。高中毕业参军当了特种兵,学了一身好功夫,复员回来后安置到江城市一个国有企业保卫科工作。

    有一次,他看到一名工人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他上前和他争论,发生了争执,那人打了他一巴掌,他回了一拳,没想到一拳下去就将那名工人打成重伤。为此,他坐了三年牢,在牢中他结识了一帮三教九流。

    刑满后便在自己的老家江心镇上成立了一个四海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长、总经理,成了民营企业家。生意从小到大,越做越红火。从一万元投资的小企业,成了拥有上亿元资金的大企业,他能吃苦,也有办法。四海公司是镇上的明星企业,每年为镇上完成任务上千万产值,利润也有几百万元。

    听说他开了公司,在牢中结识的一帮三教九流,出来全投靠他,他来者不拒,大家都拥戴他为老大。

    坏就坏在他太讲义气,坏就坏在来者不拒,几声大哥一叫,心就软了。不问青红皂白,全部收下。

    这帮人五毒俱全,纠集在一起能做出什么好事来呢?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他们经常成群结队,光着头,携带刀,一身黑衣服,招摇过市。到哪儿都白吃白喝、白拿白要,偷扒抢劫、嫖赌拐骗、无法无天。在他们的地盘上的所有店家都要向他们缴纳保护费,不然,生意就不要想做。

    当然,好处也是明显的,“贺老大”的四海公司的经济效益明显增加。

    平日里一律是小光头,老百姓都叫他们为“光头帮”,看到他们都躲得远远的。

    “贺老大”自然就成了这帮人中的黑老大了。

    一提到“黑社会”,我立刻联想到在意大利横行无忌的黑手党、在旧中国上海滩呼风唤雨的青红帮头子杜月笙、黄金荣之流。那一起起惨案,那一幕幕悲剧,至今仍在影视中“炒”得火爆的流氓大亨们,当年指使“青红帮”勾结官府,亦官亦匪,绑票暗杀、敲诈勒索、包赌包娼、走私贩毒、拐卖人口,无恶不作,把上海乃至大半个中国搅得乌烟瘴气,民不聊生。诸如此类的社帮、会党、会道门、毒枭、赌棍、老鸨、土匪强盗、奸商恶霸、地痞流氓等各种类型的黑社会势力,都在历史上扮演过魔鬼角色,作恶多端,祸国殃民,令人闻之色变!

    “贺老大”身材魁梧,五官端正,一表人才,不像电影中演的黑社会老大,满脸横肉。

    大家一致提到的“贺老大”有后台,有靠山。

    “贺老大”确实未被抓获归案,也没有逃走,还在江城市出入,这是事实。那个叫“耗子”的也确实没有归案。

    为什么?

    我想在李强大队长那儿找到答案,他的回答很直接,也很明了。

    据他说,“贺老大”是公安的“内线”,是公安设的“耳目”,这次抓获归案的罪犯,有很多是他提供的线索。不然不会那么顺利。

    “是内线,是耳目,就可以无法无天?”我有点控制不住。

    这怎么可以?!!

    “他没有到现场去打,说他构成犯罪证据不足啊。”李强解释道。

    总而言之,不抓的理由比抓的理由还多。

    这是一个重大的疑点,明摆着的,在侦查中是不会轻易的放过的。那又是为什么?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连串的问号。

    确实他一直躲藏在背后,没有到现场就不构成犯罪?这回我一定要查清事实,将他绳之以法。

    必须最大限度地迫近事实的真相,没有真相,没有证据,一切定论都是沙上建塔。

    当前主要的任务是将事实查清楚。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的真面目,我迅速整理思绪,列出具体详细的退查提纲,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经过一个月的补充侦查,卷宗材料由十册,增加至四十多册。我相继提审了八名犯罪嫌疑人,一一核对,确认“贺老大”引发了这场血案,不仅是构成犯罪,而且系本案的主犯。

    “贺老大”在家排行老大,加上心狠手辣,神通广大,被大家拥戴为老大。他在世人面前衣冠楚楚,谈笑间可轻易调动数百万、上千万的巨额资金,暗地里他却与多名社会闲杂人员结成犯罪团伙,独霸一方。平日里一律是小光头,脖子上戴着小指粗细的项链,平时着装十分统一,要么白衣黑裤,要么清一色黑上衣打扮,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作恶多端,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公愤。

    卷宗里记载了这样的事实。

    1997年2月的一天,”贺老大”的二弟因生意与窦某发生口角,当时厮打在一起,窦与同伙将他二弟殴打。听说此事,”贺老大”大发雷霆,即纠集二十多人与窦某等人各持猎枪、铁棍等凶器,斗殴多次。甚至当众开枪,将路过此处的无辜者当场打死,后逃离现场。按说,闹出了命案,”贺老大”一伙该消停点了吧,可是,没有。时隔一个月,”贺老大”在街上遇到窦某,当晚7时许,便指使其二弟携带匕首、铁棍、双筒猎枪,来到窦某等人正在饮酒的“大洋”酒店门前,见窦的车停在门前,便用匕首将窦的汽车的轮胎扎破,当窦某等人饮完酒离开酒店时,便追上去,拽住窦的脖子殴打,手下开枪击中窦的颈部,致窦当场死亡。同时,还手持铁棍将与窦同行的二人打倒在地,并用匕首将二人眼睛扎伤。

    这群亡命之徒,草菅人命!

    1999年8月间,在江心镇开办生猪屠宰场,为了垄断生猪贩运市场,谋取更大私利,”贺老大”对生猪贩运户进行威胁、恐吓,不准他人贩运经营。曾经有个外地人孙某也来开办生猪屠宰场,贺老大指使手下用刀将孙某后背刺伤,当得知孙某住医院治疗,便闯入医院病房,强行将孙手上的点滴针头拔下,对孙进行殴打,并将孙打出医院,并逼迫其当众下跪以示羞辱。后来,孙的母亲被迫赔偿李某5000元现金私了此事。

    人被打还要赔笑、赔礼、赔钱,公理何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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