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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文学网 > 其他类型 > 私奔到古代:超级帝后 > 第70章 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

第70章 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

作者:水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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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在,唉,人人都有软肋啊。&40;&29378;&95;&20154;&95;&23567;&95;&35828;&95;&32593;&45;&119;&119;&119;&46;&120;&105;&97;&111;&115;&104;&117;&111;&46;&107;&114;&41;

灿夏欲笑无声,欲哭无泪,沮丧的耷拉着个脑袋,说道:

“皇上,这接受起来,也得需要时间对不?结婚之前也得先有个恋爱是不?您现在的正事是救公主,等你忙完,我也接受完了,咱们再探讨这个问题成不?”

“什么恋爱,什么乱七八糟的!换成别的女人,听到这个消息,肯定高兴的找不着北了,你怎么这副死样子?难道你觉得朕还不够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钟离飒皱眉,微微愠怒。

灿夏直接吐血而亡。

这个男人,求婚求得如此直接,夸起自己来,那也毫不含糊,更夸张的是,那表情真的是一丝未变。

虽然他确实长得很帅很酷,但也不用如此厚脸皮的自己夸自己吧?

“那个,皇上,我承认,您文武双全,色艺双绝,貌美如花,倾国倾城……”

灿夏拽出一连串赞美之词,也不管用得对不对,反正说的越多越好。

而旁边的钟离飒,则满脑门的黑线,这,是夸男人的吗?

灿夏也知道自己一急,用词不当,忙心虚的话锋一转,说道:

“但是,我觉得的吧,现在最重要的是还是解救公主,顺便你帮我把东郭诺那小子宰了,替我报仇,到时我会更加崇拜你的。”

灿夏两眼亮晶晶的,盯着钟离飒,似乎真的很崇拜人家,心里却不断的腹诽:啊呸呸呸,这世上能让我崇拜的人还没出现呢,你小子快点中计,快点去灭大顺,最好南安也来插上一脚,天下乱成一锅粥,方便古煜收拾你们!

想到古煜为了救她而耽误了大事,灿夏一直心存歉疚。

若能做点什么弥补一下,将来面对古煜时,也能更加坦坦荡荡。

不知为啥,招风喊她少夫人时,她并没有多大的反感,到后来,甚至都默许了这个称呼。

可是钟离飒突然说要娶她,她心里却堵的很。

这臭小子,如此自恋,而且已经有了老婆了,还是一后一妃两个,居然还在这里拈花惹草,真以为他自己的魅力天下无敌啊?

钟离飒若有所思的盯着灿夏看了半天,说道:

“好,朕答应你,等杀了东郭诺,就回来纳你为妃。这段时间,你不准离开京城。”

看他的样子,好像做了很大的让步了,如果灿夏不答应,恐怕今天连宫门都出不去了,于是笑眯眯点头道:

“嗯嗯,好,我不离开。你去吧,咱们的事等回头再说,我得出宫去安顿我的父母,把他们安顿在这,我就是跑了和尚也跑不庙嘛,就这么定了,拜拜!”

这一回,灿夏不敢停留,逃也似的一路小跑着出了宫,唯恐钟离飒再来一句“站住”。

当然,她也不傻,根本没答应钟离飒的要求,只含糊的说回头再说。

嘿,只要古煜得了天下,她还用得着怕一个区区的钟离飒吗?

钟离飒看着灿夏跑开的背影,连跑都跑的那么优美动人,窈窕的身姿,轻盈的步伐,根本不像跑,倒像是仙子在空中飞。

自从一个月前看到灿夏的女装打扮后,钟离飒一直朝思暮想,夜不能寐。

当时就决定,不管她能否带回慧儿来,都会给她皇商的身份,并纳她为妃。

吴越的民俗还算开放,他不想禁锢了这么一个有才华,有灵气的特殊女子,既然进了后宫,也允许她继续经商。

灿夏回到在吴越暂时的住处,这是她买下的一座大宅,据说是某富二代把家败光了,就把祖宅给卖了,刚好被灿夏买到。

还别说,这宅子比起在大顺时的唐府,还真差不了多少。

由于那个富二代急着要钱还赌债,所以被灿夏狠狠的敲了一笔,用非常低廉的价格买了下来。

谁叫他不务正业,大把的银子花到赌坊的?真是个败家子!

灿夏占了便宜,心里却没有半丝愧疚感。

一回去,灿夏就对鸟儿说,让古煜沉住气,晚点再行动,先等三国开起战来,说不定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捡个渔翁之利呢。

果然,几天后,吴越的大军开拔,向着大顺进攻了。

古煜得到灿夏的消息后,说与招风等心腹,他们均不信,古煜倒觉得这事有可能。

这丫头,总是处处给人惊喜的。

没想到等了几天,果然看到了吴越的动静,众人不由得喜上心头。

先等他们掐起来最好不过,可以节约不少人力,财力。

虽然现在,即使他们三国联合起来,古煜也有得胜的把握,但那毕竟要付出代价,少不了要流血牺牲。

现在好了,也不知道丫头用的什么方法,挑拨了两国关系,他就按兵不动,等待时机吧。

与此同时,灿夏让文焕去了趟南安,散布一些小道消息。

比如说钟离飒吞并了大顺后,三国失去平衡,南安危矣。

又比如说,吴越兵马出动大半去攻打大顺,国内兵力空虚。

南安各大城市都有她的店铺,传起来那是相当的快。

她相信用了多久,就能传到南安皇帝耳朵里,到时,就不信南安皇帝会坐得住,肯定也会趟这浑水的。

只要三国乱成一锅粥,古煜才有可乘之机。

文焕本来一腔热血,打算报效国家的,在听了灿夏等人的遭遇后,也对那东郭诺恨得咬牙切齿。

敢伤害他的小妹,真是活腻了。

只可惜他现在的身份不允许他去参与这场战争,心里真是憋的慌。

灿夏明白他的心思,安慰道:

“大哥你放心,你的才能不会埋没,总能用得上的。”

她存了心思让大哥投奔古煜。

一切都是按照灿夏的想法在进行着,不出三个月,三国已经乱成一片,血流成河,三国均已疲惫不堪,甚至灿夏所在的吴越京都姑苏城,也快被南安攻破了。

百姓怨声载道,打仗最苦的就是老百姓。

如此民不聊生,百姓更是祈盼着出现一位英主。

而就在此时,古煜打着复国的旗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城掠地,要把三国一举拿下。

百姓们有不少还念旧,怀念当初的古氏王朝,加之三国争雄,他们也没好日子过,于是纷纷响应,很多地方都是不攻自破,百姓夹道欢迎。

三国皇帝怎么也没想到,他们正打的热火朝天时,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直接把他们的江山收去了。

如今再想三国联合起来一拼,已经晚了。

风卷残云,秋风扫落叶,古煜这江山平定的实在是太容易了。

秋色渐深时,他已经一统天下。

识时务者为俊杰,南安的皇帝和吴越的皇帝均投降了古煜,古煜也没为难他们,反而大力封赏,给了他们每人一个闲职,十分优待。

至于东郭诺,古煜把他收入牢中,一直为把他五马分尸,还是千刀万剐犹豫不决,所以等着灿夏来处置。

==

姑苏城内,唐家新宅中。

灿夏躺在摇椅上,一边喝着苦菊茶,一边拿着一张纸条在看。

那是刚刚传来的飞鸽传书,古煜的。

上面只有五个字:做我的皇后。

字字有力,语气也坚定肯定以及一定。

灿夏苦笑着摇头,这个古煜,还真够长情的。

她真想只与古煜做朋友,至于爱情,她不再奢望。

前世今生,两世生死相随的爱人,都能那么轻易的背叛,甚至伤害的那么深,她还能再相信爱情吗?

虽然表面上她一派坚强,觉得他可以唾弃东郭诺,甚至忘掉这个败类。

但是留在心上的伤痕,却永远抹不去了。

她的爱情之门,已经关闭。

没有受过感情伤害的人,永远不会明白那种痛楚。

那种午夜梦回,睁眼到天亮的苦涩;那种忆起从前,表面冷漠,却又明显感觉到椎心之痛的矛盾。

就如手中的这杯苦菊茶,苦到心里去了。

有人说,喝多了,喝惯了,就不会觉得苦了,可是灿夏每次喝,都觉得有不一样的苦涩。

树上同,有鸟儿叽叽喳喳,灿夏微微一笑,把手中的纸条碎成碎片,临空一挥手,碎片们便如雪花般洋洋洒洒落地,落进一地的秋叶中,被风卷起,很快便无影无踪。

她相信,有鸟儿在的地方,就有古煜的眼睛,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知道她现在做的事。

或许这样,才能在避免尴尬的情况下,让古煜明白她的心,放弃她。

这样,两人还可以继续做朋友,灿夏可以装作从来没有收到这张纸条。

起身,眼中全是坚定与决绝,她,从今天起,要摒弃一切杂念,在这个时代,开创属于她的商业王国!

爱情没了就没了,那本就是虚幻的东西,当不了面包。

可是钱,从古至今,乃至现代,没有人不喜欢。

==

古氏王朝新的京都——金陵城。

古煜听到鸟儿们的传话,眼角微微一颤,有种疼痛的感觉袭上心头。

不是为自己。

被灿夏拒绝了,虽然失落,但他相信精诚所至,金古为开。

她拒绝,是因为自己做的还不够。

他心疼的是,这丫头真的是被东郭诺骗惨了,她心里的痛一定是难以想象的。

若不然,她那样开朗活泼,又十分坚强的女孩,不会因此就被打垮,封闭心门。

那得是多大的煎熬?

因此,古煜对东郭诺的恨更深了一层。

杀他以不足以泄愤。

“来人!”古煜低沉的声音传出,带着绝对的愤怒与冰冷,还有那帝王的威严。

他此刻的表情,如果让灿夏看到,一定不相信这会是古煜。

他从来都是嘻嘻哈哈,一副赖皮样。

有侍卫近前,垂着头,大气都不敢出。

谁都看得出皇上心情很不美丽,可千万别当了出气筒。

“去把东郭诺关入求死大牢,把所有的刑罚每天用上一遍,但要掌握好分寸,不能让他死了,否则,唯你们是问!”古煜怒气冲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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