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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章 争议

作者:诛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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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九章 争议

    不得不说这人不愧是和岳禄山斗了这么多年的老牌律师,陈述清晰,观点鲜明,围观的人都为兰欢捏一把汗。http://www.wuyoushuyuan.com/1686812/

    这场官司,兰大小姐想赢,怕是不容易。

    “现在由被告就原告所说事实阐述答辩意见。”

    “原告所述我方仅认同部分事实。”

    岳禄山气定神闲地打开话筒:

    “首先关于被告死亡认定这一点,请审判长、审判员查看我方提交证据中的伤情诊断书。”

    “从诊断书上可以看到,被告在三年前重伤后,曾有二十分钟处于休克状态,失去呼吸。我们暂且不论这是院方误诊还是出现了医学奇迹,总归在当时,院方基于此诊断作出死亡通知是合理的。”

    顿了顿,岳禄山看向审判长,接着道:

    “其次,在当初的案件中,我方的诉讼请求是判原告故意杀人罪,合议庭最后予以驳回,改判激情杀人,并处刑期三年,我方对于这个结果是不满意的。”

    旁听席传出细碎的窃窃私语。

    ——当庭叫板审判长,也是史上头一遭了。

    不愧是兰大小姐,做的每一件事都那么的惊世骇俗。

    “虽然现在来看被告还活着,故意杀人罪已经不成立,但原告对被告造成重伤是事实,也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根据我国律法,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方认为原告当初被量刑三年已经算轻了。”

    “综上,我方请求合议庭重新审理当年案件,原告所承担罪责及量刑都应重新裁定。”

    “另,请求合议庭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费用并赔偿被告三年来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九千万人民币。”

    原告变被告,这场庭审估计能载入史册。

    审判长脸色有些不好看,但还是按着流程机械性地发言:

    “经审查双方提交证据,本庭认为双方对案件事实基本认定一致,存在争议的事实是关于三年前被告的死亡认定以及原告的犯罪认定。鉴于此,双方代理人就以上两个争议进行质证。”

    “关于被告提交的诊断书我方也看了,首先我方承认医院下达死亡通知的合理性。”

    白依浅的律师此时并不见慌乱,掷地有声道:

    “但请审判长注意一点,被告在休克后二十分钟即恢复呼吸,而被告的关系人起诉我方故意杀人却是在发布死亡通知的第二天。”

    “那么请问被告,在恢复呼吸后为何没有第一时间让医院撤销死亡通知?为何被告关系人明知道被告没有死,仍起诉原告故意杀人?这不是栽赃是什么?”

    旁听席众人心想这下兰欢这边该无话可说了吧,谁能想到岳禄山连眉毛都没动一下,慢悠悠出声:

    “关于对方律师口中‘被告关系人知道被告没有死’这一点,还请举证说明。”

    白依浅的律师一下就慌了,手上的材料来来回回翻了几遍,口中却始终支支吾吾,额角的冷汗都下来了,才勉强道:

    “我方是基于事实逻辑作出的合理推测,被告当时既已恢复呼吸又怎么会不联系家人?”

    “也就是说这只是你方的主观臆测。”

    岳禄山冷笑,嗓音铿锵有力。

    “众所周知,主观臆测并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我方请求合议庭对被告家属三年来的行踪通讯等进行审查,合议庭会发现被告家属三年来与被告无任何来往交流,在被告出现之前,家属对于被告还活着的消息根本毫不知情!”

    “事情经过具体如下:当年被告突然恢复生命体征,在场的丁医生无法处理当时的情况,于是致电自己远在苏黎世的导师寻求帮助。”

    “该导师了解情况后知道国内现有的医疗水平达不到,为了挽救一条鲜活的生命,当即联系直升机将被告紧急送往苏黎世,丁医生因此未来得及告知家属,情有可原。”

    对方律师迅速抓住漏洞进行反击:

    “这也是你方的一面之词!丁医生明知道被告未死却三年不曾主动联系其家人,这是否可以说明被告的假死是由被告和丁医生两人合谋?”

    “请原告代理人停止你的主观臆测!在没有实质性证据之前,做出这样的假设是对我当事人的诽谤!”

    岳禄山冷下脸,同时看向审判长。

    “当然关于这一点我方也可以给出解释。”

    “第一,请合议庭查看被告所提交的苏黎世院方开具的诊断证明。”

    “证明显示,被告在过去三年时间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在不确定被告是否会苏醒的情况下,贸然联系被告关系人也只是徒增烦扰。”

    “第二,当年被告杀人犯之女的身份在江城传得沸沸扬扬,站在丁医生的角度被告已经没有亲属,自然无需向任何人交代被告去向。”

    兰郁大概也没想到,兰欢杀人犯之女的身份还能成为自己的有利点。

    “第三,被告在苏醒后第一时间回国,从未刻意隐瞒自己‘复活’之事实,也就更谈不上假死栽赃,请合议庭明断。”

    白依浅的律师一下哑然,白依浅暗骂一声废物,自己凑近话筒反问:

    “那她回国后拒不承认自己就是兰欢又是怎么回事?前不久我和迟亦的......的婚礼上,江城众名流都可以为我作证,她当时自称自己姓兰名郁!如果心里没鬼,为什么要改名字?”

    岳禄山要说话,兰郁做了个手势制止了他,自己也凑近话筒轻笑道:

    “当然是为因为你啊白小姐。你可是要想要杀我的人,我这条命好不容易保住,要是一回来就告诉你我还活着,你趁我这个时候还没站稳脚跟又杀我一遍怎么办?”

    白依浅咬碎了一口银牙,却迟迟不知道该如何辩驳。

    律师见状就知道这个争议点他们已经输了,急忙转移到另一个争议点:

    “关于被告指控原告三年前激情杀人应改判故意伤害,我方不认同。”

    “根据三年前的监控录像显示,案发时的凶器为被告所持有,率先动手的人也是被告,原告算是正当防卫,应当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相反,被告成立故意杀人罪,属于未遂。对于未遂犯,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逍遥法外三年,请合议庭追究被告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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