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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章 番外·“荣耀至死”

作者:三鲸四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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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国的偏远小镇仿佛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都有着鳞次栉比的雪白屋瓦的矮楼。时值仲夏,腾腾的热气从碎石路下冒出扑在短袖的行人皮肤上滚成了汗水。杂草从地底爬出,贪婪地在风中摇摆呼吸着浸满阳光的空气。

一阵轰鸣声由远及近,电车从高大的钢铁立桥上驶来,桥下的湖水波光粼粼,旋风刮起了站台上等候的人的发梢衣摆。车门在电车停下后打开,涌出的人一群小鸟似的各自奔向了等待他们的人身边。和他们的欢笑喜悦格格不入的,是一个带着帽子套着风衣表情不愉的高个子男人。

那个人整了整衣领,脊背笔直地迈开腿,拎着他那只木制的旅行箱走下车来。

人群的喧闹和上升的气温让威尔逊烦躁地压低了头顶的宽檐黑帽。他当然想把帽子摘下来就直接拿着它冲脸扇风,好让自己凉快点,但他自认自己毫无疑问是个贵族,怎么能做出这种失礼的举动?

何况自己还是个正在逃亡的、需要隐藏身份的“罪犯”。

他冷淡地笑了笑,讽刺在男人金色的眼睛里一闪而逝。他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那是他变卖了一些东西在这座偏远的小城镇买下的一栋房子,天知道他选择这样一间普通的甚至有些破旧的屋子是下了多大的决心。

他略显生疏地叫了一辆车,在这种地方揽客的司机很多,三三两两地靠在车门上或者坐在驾驶座上抽着烟谈天。他对烟味敬谢不敏,所以避开了那些浑身尼古丁味道的家伙,坐上了一辆司机穿着干净T恤的胡子大叔的车。

“去哪儿啊?”

他报上了地址。正挂档点火的司机大叔咦了一声,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那地方挺偏僻的,去见朋友?”

威尔逊不欲多言,随便嗯了一声,侧过头去看窗外的风景。

城镇建立在高地势的地方,洼谷处环抱着一汪碧蓝而澄澈的湖水,电车会顺着将它一分为二的高架桥从外界驶来。家家户户的屋顶都大同小异,但仍然能看到偶尔一两处轻工厂的白烟从中飘起。今天天气不错,地平线上的高山朦胧的倩影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他仔细地将这个地方的一些收入眼中,带着点挫败和不甘地想——看来他以后就要在这个地方待上许多年了。这种散漫土气的城镇,一眼看得到头的平庸人生,也不知道这里的人是怎么活下去的。

“到了。”当小车晃悠着停下时,前座的司机大叔笑呵呵地招呼威尔逊下车。

“谢谢。”男人矜持地抽出纸币交给了司机,转身摸出钥匙打开了那栋房屋的大门。

吱呀——一声,铁门打开了。

他抬头,审视着这栋平平无奇的房屋,自觉这是一个隐居的好地方。所以还算满意地忽视了杂草丛生的前院,踩着干燥的泥土小径走进了屋内。

房间内部已经被人收拾过了,空空荡荡但很干净整洁。威尔逊脱下皮鞋,解开风衣折好搭在了客厅的沙发上,摘下热腾腾的帽子拢在手心,头顶德拉克的双角露了出来。

男人略显疲态地叹了口气。

真的就要这样了吗?他还心存一点执念。

德拉克的血脉让他感到荣耀,他也为了配得上自己的种族而拼尽全力去让自己变得强大,哪怕流血或濒临死亡。那么多年的信仰顷刻间崩塌,繁华屋坍瓦落,他居然也有劝告自己“现实点,做个普通人”的时候了。

无论他怎么想,时间还是自我主义地前进着。

四个月后,已是晚秋。阴霾的天空中一声惊雷炸响,寒风呼啸,铺天盖地的雨水打在玻璃上发出了子弹击中钢板似的声音。雨洼散开涟漪,疯狂按着车铃的自行车碾过大地,枯红的落叶卷地而起,黏在了墙壁上、玻璃上,条条叶脉清晰可见,撕也撕不下来。

居酒屋的风铃在这秋雨中轻响不停。窗外风雨大作,威尔逊坐在居酒屋内避雨,金色的眼睛定定地注视着窗外昏暗的天空。

“嘿,威廉,”因为暴雨已经收好围巾耳罩准备提前回家的店老板,热情地用他那双粗糙厚实的手拍了一下德拉克男人的后背,“不走吗?你要是想留着,我就给你备用钥匙,你可以晚点走。”

和人相处总会提及姓名,但他是肯定不能告知别人自己的真名的。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德拉克男人已经可以毫无异常地使用这个他当初随口胡诌的假名了。

外面风雨很大,而他只是来这里坐着发呆,所以压根没想到带伞。况且这种天气带伞除了体验一把“自由的雨伞”之外也没什么用。

“有劳了。”于是他点了点头。

“行,我把钥匙留在了四号柜子左数第三个酒瓶底下,你用完就拿走吧,下次来记得还我。”

“谢谢。”

店老板唉哟了一声,“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住了几个月还这么一副冰块样子的人。”

“行吧,我走了。真搞不懂你,又不是什么大贵族大老爷,还挺有那么一副架子样儿……”

他玩笑似的嗔怪道,裹起围巾套上衣服,把自己本就宽大的身躯变得更像是只胖胖的企鹅,拉开门缝瞄了一眼,发挥出和他体型完全不搭配的速度骑上了他的小电动车,哧啦一声驶过水潭消失在雨中了。

真讽刺啊。威尔逊目光阴狠地抓紧了手中的玻璃杯,一个普通人都还能看得出他的“架子”,但他其实已经是一个比落魄贵族还要落魄的逃亡者了。

往日的高贵和骄傲被碾落在尘埃里,任谁都不会好受。而看重这份高贵和骄傲甚至胜于生命中绝大多数事物的人而言,这种感受只会更加强烈,宛如夺走了翅膀的鸟,溺死在土壤中的鱼。这几个月来威尔逊的心情便是如此,失去自我价值之后的空虚和焦虑几乎要将他彻底击败。

每次一想到过去,他就会从梦中惊醒,然后开始焦虑。近乎自虐般地一遍遍回想他在这座小镇里的美好回忆,一边谴责自己愚蠢而不知足,一边唾骂自己背离着自己应有的高贵,在两种思想的拔河间呆立,直到头脑昏聩地再度睡去。

他闭上了眼,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又狠狠地把酒杯磕在桌上碎出了一个角,咚的一声巨响震得桌上连接的柜子里一半的瓶瓶罐罐都在颤。

“……先生?”

门口传来一声呼唤。嗓音很轻柔,带着些温和的沙哑。威尔逊感觉到自己似乎在外人面前失态了,酒精冲头的昏困让他痛苦地闭了闭眼,再次睁开时才侧过头朝门口那个出生的人看去。

不得不说,德拉克刻进基因里的相貌一向优良,威尔逊这一代也不例外。他与他的兄弟,还有他记忆中的父母,都可以称得上一句美人。但门口那个塌着湿漉漉的头发面露苦恼的女人,实际上相貌并不劣于坐在屋内的威尔逊,而那双沉静自信的红色眼眸,更宛如一豆烛火,将她的面容点缀地更加明亮。

“抱歉,”女人的脸上浮现出歉意的微笑,“如你所见,雨太大了——而这里亮着灯光,我可以在这里坐一会,等雨停再走吗?”

威尔逊看了眼女人淌着水的衣摆,教养中的绅士风度让他无法坐视不理。于是他干脆起身,招呼了女人过来坐后走到库房去取了两块毛巾过来。

他把毛巾递给女人,轻声对她说:“擦一擦,淋雨会生病。”

女人则是愣了愣,随后擦着她那头绻曲的长发微笑着回应:“谢谢你。”

威尔逊坐在女人旁边,神情冷淡而漫不经心地扫视她的样貌。

女人表情风轻云淡,好像刚刚从那么大的一场暴雨中狼狈地跑到这里躲雨的人不是她一样。身上穿着宽大的米色长衣,衣领露出了一截黑色高领毛衣的衣领。优雅地放在身体一侧的双腿裹着牛仔裤,脚上踩着沾了泥巴的褐色短靴。威尔逊认出了那双靴子的牌子,价格很不便宜。

想起这座小镇里镇民那种T恤牛仔裤一年四季的搭配,他轻微地颤动了一下手指:这女人是外地来的吧,来这里做什么事的?

“先生的名字是什么呢?”女人擦完头发了,随意地把毛巾搭在脖子上,身体前倾靠在吧台上,笑意盈盈地用她那双漂亮的眼睛看着威尔逊和他搭话。

……这样啊,她想问这个。

威尔逊的脑袋里无来由地窜过了这么一个想法,他盯着面前缺了一角的酒杯,喃喃道:“称呼我威廉吧。”

“和你很搭的名字哦。”女人自然地赞美道。

“你呢?”

“我吗?我的名字?”

“嗯。”

“的确……我也应该介绍一下。那就叫我彩杏吧,天城彩杏。”

女人的名字甜的像是云雾似的一团团粉色的桃花一样。但她好像不怎么介绍自己,因为威尔逊察觉到她在说出名字前僵硬地停顿了一下。

或者也是个在用假名的人?他想起自己有段时间别人“威廉”“威廉”喊了半天,结果他一动不动的模样。

这略微缓解了他的压力。男人轻轻笑了笑。

女人——天城彩杏还在和他搭话。但威尔逊没觉得她啰嗦,仿佛世界上有些人就该说再多话你也觉得他说的好听说的太少,而天城彩杏就是这种人。

“你最近过的怎么样?我从南边的城市换乘了好多车到这里,啊——真的好累的……”

过的不太好,睡不着觉。威尔逊在心里回答,面上只是反问:“南边的城市?来这里旅行吗?”

“算是吧,这里的湖泊还算有名,我的朋友和我推荐过,我这次来看一下,百闻不如一见!”

“是啊,我来这里的时候也觉得这里的湖很漂亮。”威尔逊点着头,微笑着将回忆里的景色讲给天城彩杏听:“你应该在晚霞时去湖边走走。那时候的湖水是金色的,水温比白天要稍凉,湖里有鱼,天上有白翼宽翅膀的水鸟在飞。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明亮的湖水,如果可以,你一定要去看看。”

“你去那里是去干什么的呢?很少有人会在傍晚去湖边只为了看风景吧?”女人的细眉皱在一起,百思不得其解。

去自尽。

他有段日子实在是受够了这种阴沉到杀死人的时光,但想起父母的教导,最后还是放弃了他们口中自杀这种自我侮辱的死亡方式。

不错啊,他还没把那些东西忘的一干二净,不是吗?

威尔逊垂眼,“去散心。那种景色很不错。”

“是啊,听着就很棒。”天城彩杏露出了心驰神往的神色,“只可惜今天下雨了,虽然雨中的湖泊也别有一番滋味,但——仍然很遗憾啊。”

威尔逊抬眼看她。

“如果想去看,”他手指不自觉地敲击起杯子,“什么天气不都一样吗?”

“那可不行。你一看就是那种宅在家里,不愿意出门旅行的人。”

天城彩杏十分遗憾地摇着头,“你这样是看不到景色的美的。湖水,山峦,冰川,都市,沙海,森林——如果要开始一段旅行,那么沿途的一切就都是风景。而旅途终点,我一开始想看到的东西,虽然无论何种样貌都有它自己的美丽,但我始终认为,人为的污染和破坏可不算。”

她动作自然地侧过身,用她那双纤细带茧的漂亮手指给威尔逊整了整衣领,笑着说:“我会去看看的,谢谢你的推荐。”

女人走到了屋外的冰冷里,明明雨还没有停。好像她不是为了躲雨,而她此行的目的已经达成了。

……

厨房里飘出烟火和食物的气息,男人半阖着眼注视着面前的菜板,熟练地使用着他原本不擅长的菜刀,动作利落地把一段胡萝卜切成薄片,又切成丝,收拢丢进正咕嘟咕嘟冒着蒸汽的开水里焯一遍。

“再过二十分钟就能吃饭了。”

做完这一切后,随手在锅台上的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擦了擦手,对着客厅里套着宽大T恤,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猜谜节目的女人招呼道。

“我知道了!”女人元气满满地回应他,活泼得不像是个嫁作人妇的女人。

威尔逊想起自己设好了定时,安安心心地靠着天城彩杏坐到沙发上发起了呆。身下坐着的沙发柔软舒适,不是一开始那个随地一摆凑个数的沙发。在天城彩杏搬进来的第一天,就以“这旧得快变成土的屋子让人怎么住!”为由,把整个屋子都翻新了一遍。

仅用一句话就让威尔逊对天城彩杏“温柔、优雅、亲和”的印象完全粉碎,真是一个可怕的女人。

不过,虽然零零散散赚来的钱没了一半,但这栋房屋第一次有人气了,从“房子”变成了“家”。

还挺好的。男人拿起茶几果盘里一个苹果啃了一口。

要说这两个人是怎么在一起的?

啊……那可能要归功于女人锲而不舍的“偶遇”追求攻势吧。不管在任何地方都会遇到某个人再被她搭话,约会(虽然还没确认关系),看风景,久而久之就自然水到渠成了吧。

威尔逊吃完苹果看了眼表,提醒了天城彩杏不要看太久电视帮忙收拾下餐桌后,回到厨房,打开锅盖的一瞬间一大团热气迅速飞起在抽油烟机上凝结成了水珠。而他捞出了焯得软塌塌的胡萝卜丝,拿起一只碗把那些菠菜、鸡肉什么的一起丢进去再拌上色拉酱——天城彩杏说吃这个更健康,但吃惯了西式冷盘的威尔逊尝了一口后表情瞬间变成痛苦面具,严词拒绝了给他也整一份的建议。

想起那件小插曲,男人在结婚后也时常冷冰冰的脸难得露出了微笑。他从冰箱里取出一个方方正正的盒子,里面装着他妻子的生日蛋糕。水果巧克力的,从镇上蛋糕房定制的,定制时还被那里的已经在几年里熟知他的大肚子老板笑呵呵地打了七折。

“好好对待小彩杏啊。”老板说。

可好了,可不好嘛,让德拉克的后人给他做饭吃——威尔逊叹了口气,任劳任怨地把一大堆的盘子叉子搬到了餐桌上,把那碗“健康沙拉”摆到了天城彩杏的面前。

他解开围裙放在椅背上,撸起身上黑色的羊绒衫的长袖,招呼桌子对面的天城彩杏。

“吃饭吧。”

“谢谢,真是一如既往地温柔呢,威廉先生。”天城彩杏笑眼弯弯。

“不叫真名吗?”威尔逊狐疑地看了她一眼。

“哎呀,因为有点事想要和‘威廉先生’说啊。”女人表情有点扭捏。

不都是一个人吗——威尔逊放下筷子,无奈回应:“那么,我是威廉先生。请说吧,天城彩杏小姐?”

天城彩杏松了口气的样子。

她拿起餐叉,表情古怪:“在生日这天说这个有点奇怪,但我想问——你猜到了那时候我是去杀你的吧?”

威尔逊矜持地点了点头。

是啊,他猜到了。如果他猜不到那他在来这里之前就该死了。

那时候他想的是——因为他是德拉克吗?所以要杀了他啊。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呢?随便吧,也许死了还是解脱呢——所以,对于一个笑里藏刀的女刺客的搭讪,他也没什么反击的想法。

事实上,他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撩猫逗狗的公子哥。他与他的兄弟都是在父母的严格训练下成长起来的,而自觉是兄长的自己付出的汗水甚至要比自己的弟弟多出数倍。

当然,天城彩杏也不弱就是了——甚至因为女人是瓦伊凡的缘故,在力量上她甚至可以单手抱起一整个威尔逊,另一只手还能再拎一只。

“你和我说过了不是吗?”威尔逊平静地复述女人说过的话,“‘反正干完这次就收手不干了,既然不是很缺这一单的钱,就不要浪费这么好看的脸了’——这样。”

“但我可不是要忏悔哦。”女人嘀咕着,“我可不觉得作为暗杀者接任务有什么不对,谁知道你的脸那么合我口味。”

面对这种女流氓一般的话,威尔逊面不改色:“谢谢,这算是我现在为数不多的优点了吧。”

天城彩杏被逗笑了,她歪着头目光含笑地看着威尔逊:“哈哈,不客气。你这不是也可以好好地生活嘛,没必要太担心什么德拉克的事情啊。”

威尔逊握着餐叉的手颤了一下。

“不,这个恐怕不可能。”他眼神暗淡地反驳,“那些人对德拉克的敌意,你无法想象——不是每一个刺客都和你这样的。”

“但你还活着。”天城彩杏沉下面孔,“你总是在想那些德拉克的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买来的那些安眠药吗——你在害怕什么?你觉得我会被牵连吗?如果我害怕这个我就根本不会坐在你面前了!”

天城彩杏的性格哪怕是在男人里也算得上直爽干脆,她一向表现强势,有话直说,而丈夫好几年来仍然顽固存在的,那种维多利亚人的对待身边人的距离感属实让她恼火。

“我们来想想你因为德拉克做了些什么吧,”女人把威尔逊说给她听的事反过来讲给他听,“因为不满离开你的故土的决定所以和那时劝告你离开的弟弟决裂,但最后你还是逃走了;不肯隐藏身份,穿着那身昂贵的衣服被人找上门去刺杀;终于选择隐居在这里了,却因为心里还不舍你那德拉克的尊贵,德拉克的荣耀而折磨你自己,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啊?”

她死死注视着桌子对面丈夫的表情,半晌叹了口气。

“我不想表现得好像我在逼迫你,”她放柔语气,“但你要知道——我们现在是家人了,为什么不能把那些你承担不下的压力分担给我一些?”

威尔逊的回答温和而坚定:“抱歉,我不能。对我而言这样就可以了,已经足够了。”

女人沉默了半晌,绕过餐桌走到男人旁边给了他一个拥抱。

“都会过去的,一切都会变好的。”她说。

作为一个家庭,威尔逊对待天城彩杏的态度确实是太过疏离冷漠了,当然不是指行为,也不是因为不再对妻子拥有感情,而是来自男人对把其他人牵扯到德拉克的纷争里的愧疚,他不希望再让天城彩杏更近些最后因此受伤——乃至死亡。

如果,他从未是所谓的德拉克——威尔逊讽刺一笑,算了吧,那恐怕那时候的他又会渴望着拥有什么尊贵的身世了吧。

“你想过有一个孩子吗?”天城彩杏突然问他。

威尔逊皱眉:“他们很可爱。但我是……”德拉克。

这份诅咒的命运,真的要传递给下一代吗?

“你可以的。你都背负着这种东西好好活了这么久,为什么要因为莫须有的东西去害怕走向未来?”天城彩杏劝慰道。

女人温暖的手心覆盖在他的手背上,无声地向他传递力量。

威尔逊悄悄地拾起了很久以前被他撕碎丢掉的某种期待。

别害怕,是的,别害怕。

他深呼吸,劝解自己。

会变好的,会变好的。

……

1076年冬天,天气阴,大雪纷飞。

天城彩杏裹着条白色的毛毯,坐在沙发上织着一条米色的围巾。沙发上摊开了一本“编制花纹大全”,但看女人盯着手里的针线如临大敌的样子,应该是不会好高骛远地去看它了。

东国式的住宅里屋外门廊上飘了点雪,庭院里四年前这个家庭的孩子出生时栽下的樱花树长势喜人,即使不在花季,树枝上簇拥的白雪也像是绽放的白樱花,衬得树干深红的颜色愈发鲜亮。

天城鸣在雪地里和他的父亲对练。

砰。

刀锋碰撞,炸开了火花与噪音。几岁的小孩子无论是技巧还是力量都太稚嫩了,常年学习剑术的威尔逊只需要稍稍加大力气就能把这个孩子连人带刀一起揍飞出去。

男人看着儿子执拗的表情,叹了口气,故意放水只打飞了他的刀——一把轻制的儿童刀,不过是真钢,而且开刃了。

孩子手里的那把刀被威尔逊用力一砸,当即挣脱出鸣的手掌,在空中转动着反射出一道光芒,嗖地插.进雪地里,抖了抖,不动了。

鸣揉了揉手腕,眨眨眼看向他脱手的刀,“啊——又是这样。”

“做的不错,孩子,你做的不错。”威尔逊优雅地收刀走到表情低落的鸣旁边,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安慰道,“当然,你可以做得更好,但没必要太着急。”

“爸是怎么这么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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