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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六章 尾声卷(上)

作者:废萌非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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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吓得差点昏过去。”

“不过我知道,他不是坏人,估计是在附近山头落了难,再说了,也没有谁看得上我这个小破药馆,所以我还算冷静,过去看了一下他的情况,果然,受了很严重的伤。”

刘大妈絮絮叨叨地回忆五天前那个夜晚,该怎么形容呢?她的记性其实没有那么好,年纪大了,记忆力也日渐衰退,电闪雷鸣的场景早已模糊,不过,她倒是对那双焦急又凌厉的眼睛记得很深。

那个男人喘着气,浑身都湿透,体力明显已经到了极限,在精疲力尽的那一刻,他跪倒在地上,表情吃力痛苦,手却一直用力地拖着一个女生的身体,甚至都没有让她触碰到地面,他看着刘大妈,艰难地开口,“救救她”

那女生的身上,全都是肮脏的泥泞,面目全非,奄奄一息——她的生命力很顽强,还活着,小小的唇一张一合,似乎在挣扎着呼吸。

刘大妈明白了。

她行医治病那么多年,医术高明,后来子女都有了各自的生活,这才回归清闲,开了家药铺算是退休。沈遇也是看见了牌匾,才一脚踹开了门,好在他遇到的是刘大妈这种菩萨心肠的人,不然还真的会当成入室行凶的罪犯。

不得不说,程清池这个女生的生命力确实顽强,不管是车祸坠崖还是被山洪冲走,寻常人折腾一次估摸着就要进鬼门关了,而她在最后一刻还有呼吸,哪怕那呼吸很虚弱。

更厉害的是,大抵是上天真的眷顾,觉得她命不该绝,这女孩儿除了皮外伤,并未有什么严重的内伤,用了点药,处理一下伤口,昏迷了几天倒是自己醒过来了。

相反,沈遇还是那个需要好好休养的人,这也是刘大妈身为一个医者,极力要求他们留下来观察一段时间,把身体养好,把伤养好再找出山的路。

这个村子四面环水,封闭偏远,她不知这年轻的男女是怎么落难到这里的,光是去县城,就要走个把小时的山路,再坐一天半的长途汽车,更别说还要远的地方了。而从这里出去的路只有这么单独一条,必须经过县城。

沈遇没有明着拒绝刘妈的提议,他知道她也是为了他们好,但他的时间等不及他在这里闲情逸致地养身体。

亲人朋友会担心不说,还有偌大一个沈氏需要他运转,如果连站在它顶端控制一切的主宰者都消失了,找不到了,那么事态的性质便会变得非常可怕。各方股东****,多拖延一天,集团稳固的风险就多一天,而政商和媒体界也会风起云涌,说不定格局还会因此洗牌,现实就是这么地残忍。

只不过依照当前的情况,沈遇好像也没有别的法子,刘妈就怕他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瞎闯山路,每当他一有想走的念头,就千万般地挽留。

她说,“你这孩子,我也算是花了很大功夫将你的命救了回来,你若是没出这座山,反而赔上了自己,到底是在伤害谁呢?我一把年纪了,好事做了大半辈子,再过几年差不多也要入土了,你非要走,我也没有办法拦,只不过,哪日要是在山林深处发现了你的尸体,我只会怪我自己当初怎么不坚持阻拦,只会觉得自己害人一命,心生愧疚,你呀,就当是积德,能让我死后上天堂,而不是因为罪孽去地域。”

她苦口婆心这么一说,沈遇也不方便再多向她打探什么,也不是没有问过村子里其他人,不过结果也都知道,几乎没有什么收获。他们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说话要么含糊,带着浓浓的方言味,他听不大懂,要么就是不知道哪里还有路可以出去,也不知道所谓的沈氏集团。

沈遇没有别的法子,毕竟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在别人的地盘还得听别人的。

他打算过几天,等程清池还有他的伤势恢复得差不多了,再依照刘妈所说的,走几个小时的山路,再到县城。

说起这个,沈遇也第一次有了很严重的自责心理。

手机早就在出事的时候不知所踪,他平时不怎么打电话,也不怎么接电话,私人号码仅仅存了那么几个,不过他从未特意背过那些数字,平时又有助理和秘书,想联系谁只管吩咐下去便是,根本不需要他出多少功夫。

现在好了,想找人过来将他救出去,因为电话号码记不住,也没有办法。

最最要紧的,是这个穷乡僻壤,没有网络

程清池见到总是趋近于暴走和焦虑状态的沈遇,便会踮起脚,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这位小伙子,你不要急。”

她学着刘妈的语气,“冥冥之中,上天自有安排,你先要自己静下来,想想着自己处在一片很恬静的花海.”

沈遇拍掉她的手,没好气道,“你以为我不想?怎么静下来?”

于是程清池便自然而然地将扫帚递给他,“喏,你先把地给扫了。”

沈遇:.

他斜了她一眼,竟还真的接了过去,乖乖地扫着地上的药渣。

这个场景,太过柔和,美好的毫无攻击性,温暖的太阳光线斑驳落到了沈遇单如纸片一般单薄的脊背上,又似乎透过了空荡荡的运动服,她能看见他俯身的那一刻,露出来的黑色T恤,还有T恤下面藏着的锁骨,若隐若现。

这场景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沈遇,程清池都要产生错觉,如果他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应该也是个性情温和的男孩子,闲暇时间,会帮妈妈做家务的那种;而熟悉的是,她始终觉得,这样的景象,自己是在哪里见过的,就连这样的穿衣风格,她都是觉得很眼熟的,可她想不起来。

大抵十八九岁的男孩子,都是这个样子打扮,比如陆林修,他穿校服的时候,里面就喜欢穿一件潮牌T恤或者是卫衣。

沈遇自从到了这个村庄,那股儿谁都看不起的劲儿虽然还在,但发作得没有那么明显了,程清池也不止一次地拿这个嘲笑反击他,是不是大丈夫能伸能缩来着?

沈遇就会狠狠地看着她,“你最好永远都别回X市区。”

不过除了口头上的威胁,他也对程清池做不了什么,每每这个时候,她就很是得意,嘻嘻,大仇已报。

见沈遇这回儿很主动乖觉地扫着地,她站在一旁,“你怎么乱扫呀”

倒不是真的在为难他,只是,沈公子做家务的经历几乎为零,哪里有人把原本干净的地板弄脏的?哪有人专门把垃圾往干净的地方扫的?哪有人连簸箕都不会用的?笨手笨脚,毛毛躁躁,脾气也不大好,还怪扫帚不好用。她看得连连摇头,感觉他在这方面,是属于半点常识都没有的那种人。

程清池实在看不下去了,她忍无可忍,一把抢过扫帚,罢了罢了,她自己来还不行吗?

“你还是别在这里捣乱添麻烦了。”

她的口吻就像是在教训一个不听话,顽皮又顽劣的小男孩。

虽然沈遇也不想扫地,但也不想承认自己连地都不会扫,再说了,程清池教训他会让他觉得很不爽好不好?

他非得给自己找点事情才觉得舒服,也不知道是为难自己还是为难谁。

沈遇帮刘妈记账,这点程度的活儿对他来说还是轻轻松松的,他的脑子灵活,不用计算器都可以算得清清楚楚,不过十分钟的功夫,便把账本轻轻一丢。

他在这里不能提不能抗,不能洗衣做饭也不能下田插秧,整个就和林黛玉似的,要不就是废物咸鱼一条,现在总算挖掘了自己一点用武之地,扬眉吐气得很。

刘妈起先还担心他这么快,会不会把数目记错了,又偷偷摸摸核对了一遍,果然,一个数字都不差。

她惊讶地看着他,沈遇一脸“小case”的表情。

“我从小到大的数学都很好,几乎把说得出名字的奖项都拿了个遍。”

他的口吻轻飘飘,又莫名其妙带着很幼稚的自豪感,虽然是猴年马月的事,但听着倒也挺厉害的。

“阿遇呀,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沈遇还未想好怎么回答,程清池就在一旁插话,“他就是一个算账的。”

你才算账的,你全家都算账。

沈遇将手懒洋洋地撑在下巴处,理都不想理程清池,“刘妈,还需要我做点什么吗?”

现在正赶上黄昏时分,太阳落山,余晖萦绕,该做晚饭了。

于是刘妈想了想,“不如你们去买点菜回来吧,我腿脚不方便,也懒得动了,哎.”她颇为自嘲地锤了锤肩背,“一把老骨头。”

沈遇的眉毛微挑,“我们?”

她笑笑,“你虽然会算账,但一看就不晓得怎么买菜,这小姑娘至少比你靠谱多了。”

说的是实话没错,程清池不仅懂得怎么买菜,还懂得怎么做菜,菜市场的行情她了解得不得了。而沈遇一个娇生惯养的贵公子,对这方面自然是什么都不懂,更何况,他从来没有去过农村,对农村的环境完全不适应,山路泥路都需要有个人带着。

这个人也只能是程清池了。

“行,我们俩去。”

沈遇不情不愿,“不去。”

“行,那我一个人去。”

程清池也完全无所谓。

沈遇这下又改变注意了,“不行,我也要去。”

她忍无可忍,对着他怒吼道,“爱去不去!事儿多!!”

沈遇:…。

程清池一出门,他就立马起身,乖乖跟了上去,和条大狗狗似的,她走哪儿,他就跟哪儿,就连一些七零八落没必要完全照跟着的,他也跟着,比如她走石头路,他便也走石头路,她跳下坡,他便也跟着跳下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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