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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绯垩因的诸神之章

作者:朱胜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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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敢招惹你,就来找我,忠诚的加百列一定会打的他满地找牙。”

卫良仍旧笑眯眯的点头,随口问道:“你怎么来这了?”

加百列道:“我替光明王大人买几种魔法材料。”

“光明王也在法马古斯?”

“是的。”加百列压低声音道:“不要声张,否则那些狂热的崇拜者又要疯了。”

任何一个世界都有偶像,只不过有的世界崇拜外表光鲜实则藏污纳垢的娱乐圈子,有的世界崇拜真正的强者。蒙特奇便属于后者。

光明王长居光明圣殿,地处阿塔木高山,是整个蒙特奇海拔最高的山峰,地位与珠穆朗玛峰相当,却远比珠穆朗玛峰要高,古人做过精密的测量,高度为十一万三千六百九十四米,是最接近昊阳与皎月之地,极适合光明魔法修行。光明王近些年很少外出,大部分时间都用来钻研无上禁术,大事小事都让光明使徒代劳,亲自下山的情况倒是罕见。

卫良问:“他怎么会来法马古斯?”

加百列面有难色,道:“这属于机密。虽然我们是好朋友,但非常抱歉,我恐怕不能告诉你。”

卫良耸耸肩,本就是随口一问,跟他也没大多关系,不愿说就算了。

加百列到底还年轻,没多少城府,很快便憋不住了,压低声音道:“好吧,魔法师大人,忠诚的加百列愿意满足你的好奇心,只要你保证不泄露消息。”

卫良微笑着点了点头。

加百列将他拉到无人的角落,道:“你可知道亡灵君主绯垩因?”

亡灵君主绯垩因?

卫良沉吟片刻,有了印象。到底在蒙特奇待了两年,对大陆的历史略有了解,在古籍中见过这个名字。

绯垩因是远古时期的人族至强者,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术士之一,能够召唤异界的无敌生灵为自己作战,最擅长操控亡灵。当时的蒙特奇还是堕落天使与恶魔统治的年代,他的崛起将大陆格局颠覆,不可一世的堕落天使与号称不死的恶魔在亿万亡灵大军的铁蹄下颤抖,皇精灵在他的脚底匍匐,粗鄙的矮人与卑劣的兽人将他奉为蒙特奇唯一的君主,胆怯且爱溜须拍马的哥布林则直接尊他为创世神转生的救世主。

他强大且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在蒙特奇大陆广为流传,不仅人族家喻户晓,异族同样口口相传,哪怕历经九万年岁月的洗礼,亡灵君主的威名依旧不曾衰减。除却“亡灵君主”这个称号之外,绯垩因还有诸多称谓,比如“术士先驱”和“屠神之人”。术士亘古就有,却在他手中发扬光大,开启了术法时代,虽然后来被魔法所取缔,但后人对那段光辉岁月评价颇高。至于为何叫屠神之人,因为堕落天使一族最强大的便是六翼大天使,恶魔一族最强大是星辰守望者,这两种生灵比巨龙还要强大的多,有永恒的寿命和毁天灭地的伟力,被世人尊称为神明,却近乎被他赶尽杀绝。

卫良问:“你怎么会提到他?”

加百列面庞上闪过一丝神秘,低声道:“绯垩因的诸神之章现世了,就在法马古斯城附近。”

卫良目露茫然,问:“诸神之章是什么?”

加百列低笑:“你连诸神之章都不知道?”

卫良摇头。

“自己回去查古籍。”加百列时间有限,也懒得解释,再三叮嘱卫良别泄露秘密,两人便分道扬镳了。

走出佣兵市场,卫良一颗心躁动起来。

诸神之章!

他不是孤陋寡闻的农夫,岂会不知道诸神之章的大名。传说创世神联结七位至高神创造了神圣永恒之书,谱写一切规则,掌管一切秩序,在遥远的诸神黄昏纪元中,众神纷纷陨落,神圣永恒之书也支离破碎,唯有第七章留存下来,这硕果仅存的一章被后世尊为诸神之章,拥有不可思议之威能。

以上便是诸神之章的由来,可传说毕竟是传说,是真是假,因年代太过久远已经无从考证。但有一点是真的--诸神之章成就了亡灵君主。假如绯垩因没有得到诸神之章,他仅是个平庸无奇的小术士,别说改变人类历史,恐怕连自身的命运都改变不了。

正是手持这件逆天神器,他才能召唤万界强者,铸就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无上传说。

卫良见识过召唤术的强横,比如说冰老大。当初他身怀法器,火蝉翅大成,又有恶魔之力与红蓝双buff加持,本以为会横扫第三层,却被冰老大击退,召唤术之威可见一斑。

但和亡灵君主比起来,冰老大连蝼蚁都算不上,说他班门弄斧都是抬举。

卫良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变强的机会。人生就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后面跟着无穷无尽的追兵,稍有懈怠,便会被涌来的人潮活活踩死。想要活下来,想要被人瞻仰,想要收获荣耀与尊严,唯有不断变强。

他是励志要登上第十层的男人。

一定要把诸神之章搞到手。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但凡猩红之塔的大人物,没有一个是本本分分在猩红商城强化能力的,大都在异界有惊天奇遇,若循规蹈矩,迟早会被更强的冒险者淘汰。

加百列购买了三种魔法材料,分别是可可草的根茎、德蒙歌尔虫的汗液以及希尔卡的诅咒(一种动植物混合体)。前两种是比较常见的魔法材料,很容易买到,希尔卡的诅咒则是稀缺物种,饶是法马古斯贸易发达也寻了许久才找到卖家。交易过程很顺利,卖家是个会察言观色的老佣兵,尽管加百列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但那一身纯净的魔法波动还是让卖家瞧出了端倪,没敢狮子大开口,甚至还主动降低了一些价格。

任务完成,他揣着魔法材料急匆匆的离开了。穿过宽阔的耶尔逊大街,右拐三百米进入一家小旅店,上二楼,来到最里间的房子里,轻轻敲门。

“进。”

异常沉闷且厚重的声音传来,比一般男人的嗓音都要粗重的多,带着浓烈的男性特征,却并不会让人感觉粗俗,语气平和且缓慢的犹如优美的重低音,更像是一种高尚的贵族艺术。

加百列低着头,保持着恭敬与虔诚,缓缓走了进去。

屋子里充斥着无穷无尽的光,在光芒照耀下,平凡无奇的小房间变得富丽堂皇,仿佛置身太阳神宫殿中。这些光时而喷涌,时而收缩,如潮涨潮落,伴随那人的呼吸有节奏的摆动。渐渐地,光明开始收敛,缓缓缩回那人的身躯之内。房间失去光彩照耀,又变得平平无奇。

加百列抬头,看到一抹伟岸的背影。

那个男人就是光明王,令人族膜拜,令异族颤栗的光明王。

他有着一头白色长发,并非老年人的苍白,而是圣光一样的洁白,干净、神圣、生机勃勃,如蓝天上漂浮的白云,如夜空上高悬的银月,华贵的品相连贵族见了都要由衷赞美。但他的穿着却很朴素,只有一件白色魔法长袍,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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